“很大胆。”我试着猜父亲的意思。
“没错!”他大声说道,对我报以微笑,“你说对了!他们弹得很大胆。结果就是城里的人开始来到我们的地盘上,就连基地里的白人弟兄也来了。酒吧每到周末就人满为患。不过,这也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起初酒吧里的白人脸孔就像胡椒里的盐巴一样显眼,但随着时光推移,白人愈来愈多。
“白人开始光顾之后,我们就忘了要谨慎了。他们用牛皮纸袋装着自己买的酒过来,大部分是很烈的上等货。相较之下,城里酒吧卖的酒简直像汽水一样。我说的是乡村俱乐部才有的酒,小迈克,有钱人的酒。芝华士啦、格兰菲迪,还有邮轮上卖给头等舱客人喝的香槟。他们有些人管那种酒叫‘丑骡子酒’,和我们乡下那种动物同一个名字。我们应该想办法阻止他们的,却不晓得该怎么做。他们是城里人哪,拜托!他们是白人哪!
“还有,就像我说的,我们年纪太轻,对自己这番成就太自豪,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们都知道米勒和他的同党一定知道我们这地方,但我想我们都没察觉他们气疯了。我没夸张,真的是气疯了。他们住在西百老汇的维多利亚式豪宅里,离我们不到四百米,听见音乐声不断,全是《挖土豆》或《哈格姑妈蓝调》之类的曲子,这已经很不妙了。知道白人小伙子也在里面,和黑人一起饮酒作乐,那感觉一定更糟糕。因为九月底十月初的时候,来我们那儿的已经不只是伐木工和酒鬼了。我们在城里肯定很轰动。年轻人会来喝酒跳舞,随着无名乐队演奏的音乐摇摆,直到凌晨一点歇业为止。而且来的顾客不光是德里居民,连班戈、新港、黑文、克里福斯米尔斯、旧城和周围小镇都有人慕名而来。缅因大学兄弟会的大学生会带姊妹会的女朋友一起来狂欢。乐队后来学会演奏爵士版的《杯酒高歌》,他们听了欢声雷动,差点没把屋顶掀了。当然,这里是士兵俱乐部,照理说是这样,一般人没得到邀请不能来。但小迈克,其实我们就是晚上七点开门,凌晨一点打烊。到了十月中旬,你任何时候到舞池里,都得和六个人贴着身体,根本没办法跳舞,只能站着扭动…不过就算有人介意,也没人抱怨。每到午夜,酒吧就像空掉的货车一样在高速公路上摇摆。”
父亲停下来喝了一口水,又继续往下说。他眼里光彩灼灼。
“唉,福勒终究会插手的。他要是早点行动,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他只需要派宪兵过来,将客人带的烈酒统统没收就好。这就够了——事实上,他也只想这么做。这一招就足够让我们关门大吉了。我们当中可能有人得受军法审判,有人被关,剩下的人被调到其他单位,但福勒少校动作很慢。我想,他可能和我们有同样的担忧,怕城里有些人会震怒。米勒没有再来找他,我想福勒一定也不敢到城里见他。那家伙喜欢说大话,要我说,福勒其实和水母一样没骨头!
“所以,酒吧没被查禁,不然那些死在大火中的人现在还活着。是白礼军团结束了一切。那年十一月,他们身穿白袍闯进来,办了个烤肉大会。”
父亲再度沉默,但他没有喝水,而是郁郁地望着病房的某个角落。医院外,钟声从某处轻轻飘来,一名护士从门口经过,鞋底踩过塑料地板吱嘎作响。我听见电视的声音,还有收音机。我记得还听见风在外头吹着,咻咻地扫过医院侧面。虽然是八月天,风声却透着一股凉气,完全无视电视上播的《坎恩大反击》和电台放的四季乐队的《走路有风》,兀自呼啸着。
后来,他总算再次开口了:“有些人是穿过基地和西百老汇之间的草坪来的,因此肯定先在某人家碰面,可能在地下室,套上白袍,然后点燃火把。
“我听说还有些人是从瑞吉莱路进来的,那条路当时是进出基地的主要道路。我听说,我不想讲是谁告诉我的,他们开着全新的帕卡德轿车,身上穿着白袍,白色尖顶帽放在腿上,火把摆在脚边。火把是用刘易斯威尔球棒做的,顶端缠着一大团麻布,用女人拿来保存果酱用的红色塑料垫圈固定住。威奇汉街弯向瑞吉莱路的岔口有一个哨所,但卫兵拦也没拦,就让那辆帕卡德进来了。
“那天是星期六,酒吧里闹哄哄的,人们没完没了地跳舞。可能挤了两百人,甚至三百。后来那些白人来了,有六到八个人,开着那辆碧绿的帕卡德过来的。接着,更多白人穿过基地和西百老汇豪宅之间的树林来到酒吧。他们的年纪都不轻了,小伙子不多。我有时会想,事发次日他们之中有多少人喉咙发炎或胃溃疡出血?我希望愈多愈好,那些鬼鬼祟祟的龌龊浑球。
“帕卡德停在山上闪了两次车灯,接着有四个人下车和其他同伙会合。其中几人手上拎着七点五升装的油桶,那时在加油站就买得到。所有人手上都拿着火把,留下一个待在车里。米勒有一辆帕卡德,你知道。没错,而且就是绿色的。
“他们在酒吧后方会合,给火把洒上汽油。他们或许只是想吓唬我们。我听人这样说过,但也听过相反的说法。我愿意相信他们只是想吓唬我们,因为我没那么坏,不想相信他们真的有那么狠毒。
“可能是点火时有汽油流到手上,他们中有几个人吓坏了,慌乱中将火把扔了出去,只想赶快脱手。总之,在十一月深夜漆黑的夜色中忽然冒出熊熊火光。其中几人拿着火把挥舞,不时有着火的麻布碎片飞出,有些人在笑。但就像我说的,有几个人将火把扔进后窗,落到厨房里。短短一分半钟,厨房就变成了人间炼狱。
“酒吧外头的那些家伙都戴着白色尖顶帽,其中几个大喊:‘黑鬼出来!黑鬼出来!黑鬼出来!’也许有几个人大喊是想恫吓我们,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想警告我们,就像我宁愿相信火把是他们不小心扔进厨房的一样。
“不管怎样都没有差别。乐队演奏的声音比工厂汽笛还响,所有人都在欢呼,兴奋到了极点,没有人察觉出事了。直到那天担任助理厨师的杰瑞·麦克鲁从后面的隔间夺门而出,大伙儿才知道不妙。火舌从厨房蹿出三米,当场烧掉了他的西装上衣,差点把他的头发烧光。
“事发当时,我和特雷弗·道森、迪克·哈洛朗正坐在东墙边,我起初以为瓦斯炉爆炸了。我才刚站起来,就被挤往门口的人群撞倒了。有二三十个人从我背上踩过,我想,在那场火灾中,我就只有那时候是真的害怕了。我听见有人尖叫,大喊失火了,赶快离开酒吧。但只要我试图起身,就有人踩着我的背过去,还有一个人踩在我的后脑勺上,让我眼冒金星。我的鼻子被压在油腻腻的地板上,灰尘冲进鼻孔,我又咳嗽又打喷嚏。有人踩到我的后腰,我感觉女人的高跟鞋狠狠插进我腹股沟里。老天爷,我可不想被人灌肠。要是当时我的卡其裤裂了,我看我的屁股可能这会儿还在流血。
“现在讲起来很好笑,但那一下真是差点要了我的命。我被撞,被推倒和猛踩,被踹来踹去,隔天根本没办法走路。我不停地尖叫,但根本没有人听到,也没人理我。
“是特雷弗救了我。我看见一只巨大的棕色手掌朝我伸来,像溺水的人看见救生圈一样抓着不放。他用力一拉,我正要站起来,又有人朝我脖子这里一踩——”
他按了按下颌和耳朵交界的地方,我点点头。
“那一下踩得很重,让我痛得大概昏迷了一分钟。但我没有放开特雷弗,他也没放开我。我最后总算站了起来,但就在这时,厨房和酒吧之间的墙倒了,发出砰的一声,就像点燃汽油时的爆炸声。我看见巨大的火团喷射出来,所有人都急着想躲开。有人逃过了,有人没有。我们连里的一位弟兄,我想是霍尔顿·萨托里斯,被压在墙下面,有一瞬间我看见他的一只手在燃烧的炭火底下开开合合。有个白人女孩,显然不满二十岁,她裙子背后起火了。她和一个大学生待在一起,我听见她朝他尖叫,求他帮忙,但他只拍了两下就跟着别人逃命去了。那女孩僵在原地,看着裙子往上烧。
“厨房那里简直有如地狱,火光亮得让人无法直视,热得好像烤箱,小迈克,可以把人烤熟。你感觉皮肤都烤出油来了,连鼻毛也变酥了。
“‘我们得冲出这里!’特雷弗大吼,拉着我沿着墙边走,‘快点!’
“这时,迪克·哈洛朗忽然抓住他。迪克还不到十九岁,两只眼睛瞪得和台球一样,脑袋却比我们两个都清醒。‘不是那个方向!’他大喊,‘是这里!’他指着舞台…但那里有火,你知道。
“‘你疯啦?’特雷弗吼了回去。他声如洪钟,但大火有如雷鸣,加上众人高声尖叫,几乎淹没了他的声音。‘你想死就自己去死,我和威尔要逃出去!’
“特雷弗依然抓着我的手,继续拉着我往门口挤。但周围人实在太多了,根本看不见门在哪里。要不是迪克,我一定会跟着特雷弗走。我吓坏了,完全搞不清方向,只晓得我不想被烤成火鸡。
“迪克使尽全力抓住特雷弗的头发,逼得特雷弗转过头来。他一转头,迪克就赏了他一巴掌。我记得我当时看见特雷弗的脑袋撞到墙上,心想迪克疯了。我听见他朝特雷弗咆哮:‘你们往那里走是自寻死路!他们从外头把门抵住了,白痴!’
“‘你又知道什么?’特雷弗吼了回去,接着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像是炸弹爆炸了,只不过爆炸的不是炸弹,而是马丁·德维洛的大鼓。大火正沿着横梁蹿烧,地板上抹的油也起火了。
“‘我知道!’迪克大喊,‘我就是知道!’
“迪克抓住我另一只手,我感觉自己好像变成了拔河绳。特雷弗仔细打量了出口一眼,接着就朝迪克指的方向走去。迪克带我们走到一扇窗边,抓起椅子想将窗户打破,但才刚要动手,窗子就被热浪冲开了。他抓着特雷弗·道森的裤腰,将他往上提。‘爬啊!’他大叫,‘快爬啊,笨蛋!’于是特雷弗奋力往上爬,头先脚后地爬过了窗框。
“迪克开始推我,我努力往上,抓住窗边使劲拉扯,隔天两只手掌都是水泡,因为木头窗框已经在冒烟了。我头先出去,要不是特雷弗抓住了我,我的脖子可能当场就折断了。
“我们回头张望,眼前的景象就像最可怕的梦魇,小迈克。那扇窗已经变成火光熊熊的方框,屋顶有十几处蹿出火焰。我们听见尖叫声从酒吧里传来。
“我看见两只棕手在火焰中挥舞。是迪克。特雷弗·道森用双手做踏板,让我踩上去伸手抓住迪克。我用力拉他,肚子不小心碰到墙壁,感觉就像贴着滚烫的炉子一样。迪克的面孔出现在窗边。那一瞬间,我觉得我们可能救不了他了。他已经吸进浓烟,就要昏迷了。他双唇焦裂,衬衫背部冒着烟。
“我差点松手,因为我闻到了尸体烧焦的味道。我之前听说人肉烧焦后闻起来就像烤猪肋排,结果根本不是。那味道更像阉完马,生一堆火将割下来的东西扔进去,除了听见马睾丸像栗子一样噼啪作响,还会闻到的恶臭。人穿着衣服烧起来就是那个味道。我闻到了,而且知道自己没法再闻下去,因此使劲猛地一拉,把迪克拖了出来。他只掉了一只鞋子。
“我跌下特雷弗的双手,整个人往后摔去。迪克压在我身上。我告诉你,黑人的头真是够硬。我被他撞得差一点断气,有好几秒动弹不得,之后才抱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
“但我不久就能撑起身子,然后站了起来。我看见几个影子跑向草坪。我起初以为是鬼,后来才看见鞋子。那时,酒吧四周已经亮得犹如白昼。我看见鞋子之后,立刻明白那几个影子是人裹着袍子。其中一人稍微落后,我看见…”
父亲没有往下说,舔了舔嘴唇。“你看见什么,爸爸?”我问。
“别问了,”他说,“帮我把水拿过来,小迈克。”
我将水递给他,他几乎一饮而尽,接着开始咳嗽。一名护士正好经过,探头进来说:“您需要什么吗,汉伦先生?”
“我需要新的肠子,”父亲说,“你们手边有吗,罗达?”
护士露出紧张迟疑的笑容,从门前走过去了。父亲将杯子递给我,我接过来放回桌上。“说比回忆更花时间,”他说,“你离开前能再帮我倒一杯水吗?”
“没问题,爸爸。”
“听完这个故事你会做噩梦吗,小迈克?”
我很想说谎,但还是决定实话实说。现在想来,如果我当时说谎了,父亲应该不会再讲下去。他虽然脑袋不清楚,但可能还不到那种程度。
“应该会吧。”我说。
“做噩梦其实不是坏事,”他告诉我,“噩梦让我们能想象最糟的状况,我想这就是噩梦的意义。”他伸出手,我也把手给他,父亲就这样握着我的手讲完了那个故事。
“我回头一看,发现特雷弗和迪克正要绕到酒吧前面,便立刻追了上去,但依然有点喘不上来气。酒吧前面挤着四五十人,有的在哭,有的在吐,有的在尖叫,还有人又哭又吐又叫。其余的人则躺在草地上,被烟呛得昏死过去。酒吧的门关着,我们听见里面有人尖叫,叫着要出来,要神怜悯他们,他们身上着火了。
“穿过厨房有个门通往放垃圾桶和杂物的地方,除此之外就只有正门。想进酒吧必须推门而入,出来则是用拉的。
“有些人顺利出来了,但后面的人开始挤到门边用力往外推,结果反而把门关上了。后面的人使劲往前挤,想要躲避大火,所有人挤在一起,最前面的人都被压扁了。有那么多人在后面推,他们不可能把门拉开,因此大伙儿全都被困在里面,而大火还在蔓延。
“是特雷弗·道森救他们出来的,让死亡人数停在八十左右,而不是上百,甚至两百。但他千辛万苦,得到的却不是奖章,而是被关在莱伊禁闭室整整两年。我们跑到酒吧前面,看见一辆旧大卡车停了下来,司机正是咱们的老朋友威尔森中士。基地所有坑洞都是他搞出来的。
“威尔森下车后开始大吼大叫,下达一些没什么用处的命令,但反正也没什么人听见。特雷弗抓住我的手臂,一起跑到威尔森面前。我不晓得迪克·哈洛朗跑去哪里了,直到隔天才见到他。
“‘中士,我必须借用您的卡车。’特雷弗对着威尔森大喊。
“‘闪开,黑鬼!’威尔森说着将特雷弗推开,又开始胡乱下令,但根本没有人理他,而且他也没能讲太久,因为特雷弗·道森像箱子里的小丑那样跳起来,将他撂倒在地。
“特雷弗应该用了很大力气,换作其他人可能会倒地不起,但那家伙的头还真硬。只见他站起来,嘴和鼻子都在流血,对特雷弗说:‘我要杀了你。’话音刚落,特雷弗就使劲朝他肚子挥了一拳,让他弯腰捧腹,我趁机双手交握,用力朝他脖子敲了下去。这么做很孬种,从背后攻击人,但非常时期需要非常手段,而且老实说,能给那口无遮拦的浑球一拳还是让我暗爽了一下。
“威尔森像被斧头砍到的小牛一样倒了下去。特雷弗跑向卡车,发动引擎,将车掉头朝向酒吧,对准正门左侧。他松开离合器,踩住油门,车子开始冲刺。
“‘那边的人注意点!’我朝着周围的人大喊,‘小心卡车!’
“众人吓得四处逃窜,特雷弗没撞到人真是奇迹。他以大概五十公里的时速冲进酒吧左侧,脸庞狠狠撞在方向盘上。我看见他鼻子流血,他摇摇头将血甩掉。他打挡倒车,后退了五十码左右,然后再度冲向酒吧。轰!黑点酒吧只不过是瓦楞铁皮搭成的仓库,这第二次冲撞让它散架了。只见酒吧一侧完全塌陷,火焰从废墟中蹿出。我不晓得里面的人怎么还能活着,但确实有人还没丧命。人比你以为的要顽强许多,小迈克。要是你不相信,看看你爸爸,我靠指甲救了自己一命。黑点就像正在熔化的火炉,大火和浓烟构成的地狱,但还是不断有人从火里跑出来,人数多到特雷弗不敢再撞第三次,生怕轧到人。于是他下车跑到我身边,不再插手。
“我们站在原地看着黑点付之一炬。虽然只有五分钟,感觉却像一辈子。最后逃出来的那十几个人,身上都着了火。其他人抓住他们,让他们在地上滚动,把火弄熄。我们往酒吧里看,发现还有人挣扎着想出来,但心里知道他们是不可能活着出来了。
“特雷弗紧紧抓着我的手,我用力回握了他两次。我们手牵着手站在那里,就像你和我现在这样,小迈克。特雷弗鼻子断了,血流满面,眼睛肿得睁不开,我们一起看着酒吧里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鬼魂。那些男人、女人。他们在大火中只剩下发光的身影,朝特雷弗用威尔森中士的卡车撞开的大洞走去。有些人伸出手臂,似乎期待有人来救他们。另一些人则只是走来走去,但看起来哪里也去不成。他们的衣服熊熊燃烧,脸庞起火,一个接一个跌倒在地,再也看不见了。
“最后出现的是一个女人。她的裙子已经烧掉了,身上只剩内衣,整个人像蜡烛一样燃烧着。她朝外头望了最后一眼,我觉得她似乎在看着我。我看见她的眼皮也着火了。
“那女人倒地之后,一切都结束了,整个酒吧变成了一片火海。等基地的消防车和中央街消防队派来的两辆消防车抵达时,酒吧已经烧光了。这就是黑点大火事件,小迈克。”
他将水喝完,把杯子递给我,要我去大厅的饮水机接水。“我今天晚上很可能会尿床,小迈克。”
我亲了下他的脸颊,走到大厅去接水。等我回来,他又恍神了,两眼呆滞,似乎陷入了沉思。我将杯子放在床头桌上,他咕哝了一句谢谢,我差点没听出来。我看了看桌上的韦斯特克洛克斯钟,发现快八点了,我该回家了。
我弯腰想和他吻别…却听见自己低声说:“你看见什么了?”
他的眼皮快要闭上了,眼睛几乎没有转向我。他可能知道是我,也可能觉得那是他心里的声音。“啊?”
“你看见什么了?”我轻声说。我不想听,但非听不可。我又冷又热,两眼发烫,双手冰冷,但是我非听不可,就像罗得的妻子非得回头看所多玛城毁灭一样。
“我看见一只鸟,”他说,“就在跑在最后的那个人上方。可能是鹰。他们叫它红隼。但它非常大。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否则会被关起来。那只鸟的双翼张开可能有十八米长,和零式战斗机一样。我看见…看见它的眼睛…我觉得…它也看见我了…”
父亲的头歪向一边,对着窗户。夜幕正慢慢落下。
“它俯冲而下,抓住那个人,紧紧攫住他的白袍,真的…我听见翅膀呼呼鼓动…很像火的声音…它停在空中…我心想,鸟不会停在空中…可是这只鸟会,因为…因为…”
他不再说话。
“为什么,爸爸?”我低声问,“它为什么能停在空中?”
“它没有停在空中。”他说。
我默默坐着,心想他这回一定是睡着了。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恐惧过…因为四年前我见过那只鸟。我想不出为什么,但我几乎忘了那天的梦魇,直到现在被我父亲召唤回来。
“它没有停在空中,”他说,“他是在飘。在飘。它两边翅膀上都绑了一大堆气球,它在飘。”说完他就睡着了。
一九八五年三月一日
它又来了,我现在晓得了。我会继续等待,但心里知道这是真的。我不晓得这回我能不能熬过去。我小时候有办法应对,但小时候不一样。完全不同。
上面那些全是我昨晚写出来的,简直像发疯一样。反正我也回不了家。路上覆盖了厚厚一层冰,虽然今天早上出太阳了,但地面的冰还是纹丝不动。
我一直写到深夜三点多,越写越快,想一口气写完。我已经忘了十一岁时见过那只巨鸟,是父亲的经历唤醒了我的记忆…从此我想忘也忘不了,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想,那算是父亲最后送我的礼物吧。很可怕,但从某方面来说又很棒。
我就趴在书桌上睡着了,脑袋枕着手臂,笔记本和笔摆在面前。早上醒来,我屁股发麻,腰酸背痛,但感觉很自由…摆脱了那个老故事。
但我马上发现了一件事。昨天夜里,我不是一个人。
从图书馆前门(我昨晚锁上了,我向来都会锁门)到我睡觉的书桌前,有一排淡淡的半干的泥脚印。
但没有离开的脚印。
无论来者是谁,都是夜里出现的,来留下符咒…然后消失无踪。
我的阅读灯上系了一个气球,充了氦气的气球,在从高窗斜斜照进来的晨曦中飘动。
气球上是我的脸。没有眼睛,血从凹陷的眼窝里流出来,因为尖叫而变形的嘴印在薄薄的、鼓胀的塑料膜上。
看到那个气球,我吓得放声尖叫。声音穿过图书馆,又被反射回来,在通往书架的螺旋铁梯间振荡。
气球砰的一声破了。
[1]乔治·塞菲里斯(George Seferis,1900—1971),希腊诗人,一九六三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此处引用的是《游子还乡》,林天水先生译。在斯蒂芬·金另一部小说《撒冷镇》的卷首,也有这段引文。
[2]约翰·韦恩(John Wayne,1907—1979),美国著名演员,以出演西部片和战争片中的硬汉而闻名。
[3]小丑博佐(Bozo the Clown)是美国知名的小丑形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走红。
[4]《豪迪·杜迪》(Howdy Doody)是二十世纪中期美国的一档儿童节目,以马戏和西部故事为主题,克拉拉贝尔(Clarabell)是豪迪·杜迪的伙伴。
[5]美国部分地区禁止公开喝酒,因此民众会用棕色纸袋包住酒瓶。
[6]奇哥、丑哥等都是小丑形象。
[7]此处一语双关,逃(slink)和发臭(stink)发音相似。
[8]位于爱尔兰布拉尼城堡的一块石头,相传亲吻此石会变得能言善道。
[9]马文·盖伊于一九八四年四月遭父亲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