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夜飞人
(一)
虽然有飞行员执照,但迪斯对马里兰机场发生的命案一点也不感兴趣,直到第三和第四次命案发生后才有所改变。他嗅出血腥暴力的味道,而这正是《内部透视》杂志
的读者最想看的。这种新闻只要加入像一元商店商品般的廉价神秘情节,便能马上刺激销售量的提升。对于这种小杂志社而言,销售量胜于一切,是编辑们汲汲追寻的圣杯
。
然而,这件事对迪斯来说,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好消息是,他比别家杂志社先抢到这条线;他仍未被击败,他仍是佼佼者,仍是这个猪栏里最好的猪。坏消息
是,这一切成就,却归功于莫里森……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在编辑经验上,莫里森不过是个菜鸟,而他却处处挑剔其他编辑,包括迪斯这个老编辑;他总认为迪斯无所
事事,整天只知道抽烟聊天。迪斯不喜欢人们认为是莫里森先闻到血腥味的说法,讲不喜欢是保守了点,事实上他是痛恶之至。这个事件使他产生一个念头,想把这家伙赶
走。
“杜弗雷,马里兰,是吗?”
莫里森点点头。
“那里还有什么可报导的消息吗?”迪斯问。他想激怒莫里森,想看他发怒。
“如果你问的是有没有人认为那里发生的是连续命案,那么答案是:没有。”他不动声色地说。
不过这不会太久的。迪斯心想,他接下来一定这么说。
“不过,这不会太久的,”莫里森说:“只要有人发现……”
“把卷宗给我。”迪斯指着莫里森桌上一份浅黄色的文件夹说。他的办公桌相当整洁,整洁得令人觉得恐怖。
莫里森这个秃头编辑伸手压住文件夹。这个动作让迪斯明白两件事:一是莫里森想把这卷宗交给他;二是莫里森不喜欢他刚才质疑的态度,不喜欢他露出一副“我是这
里最老的编辑”的模样。好吧,没关系。也许就算猪栏里最好的猪也得视情况摇尾乞怜,为了让他消气,为了拿到案子,这样做是必需的。
“我想你应该去自然历史博物馆,去和那里的人谈谈企鹅。”莫里森说。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不十分明显、但邪恶十足的笑容。“你不是认为企鹅比人类和海
豚还聪明吗?”
迪斯指向莫里森桌上的大铁篮子。在他的桌上,除了那份卷宗夹和装有他妻儿相片(相片中的妻儿也是一脸干净)的相框外,这个铁篮是惟一的东西。铁篮上面标示着
“每日工作”,里面放着一叠薄薄的稿件,约有六至八页厚,其上还有一个信封,用迪斯专用的洋红色回纹针夹在稿纸上,上面写着:内有照片,请勿折叠。
莫里森把手移开卷宗夹(他担心迪斯会伸手抢,露出一副准备随时压上去的模样),打开信封,甩出两张贴有黑白相片的纸张。相片上是一长列的企鹅,沉默地看着镜
头。在它们之中,像有某种东西不可否认地蔓延——对梅顿·莫里森而言,它们看起来就像是穿着制服的僵尸。他点点头,把相片放回信封。基本上,迪斯讨厌所有的编辑
,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至少公私分明,该给人赞美时绝不吝啬。有这种个性特质的人并不常见,迪斯甚至怀疑,这种个性可能是导致许多中老年疾病的主因。坐在他
面前的这个人,显然还不到三十五岁,但是头上有百分之七十全秃了。也许,这些疾病可能早在进行中了。
“不错,”莫里森说:“谁拍的?”
“我拍的,”迪斯说:“我写的稿子都会附上相片。你都不看摄影者的名字吗?”
“不常看。”莫里森说,看着迪斯在文章上下的标题。虽然文章在编排时,会另有编辑重下一个更吸引人的标题,但不可否认的,迪斯在下标题这方面确实有长才,他
的标题总是精确切题,绝不会不知所云。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北极的天才异类。当然,企鹅不算异类,而且莫里森还认为它们应该生活在南极,但这些都无所谓。《内部透
视》杂志的读者们,就是喜欢看有关异类、天才的报导(也许他们大部分都属于前者,而又欠缺后者)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标题还少了点东西,”莫里森说:“但……”
“但这就是我们需要下标题编辑的原因,”迪斯接过他的话:“所以……”
“所以什么?”莫里森问。在他金边眼镜的镜片后,是一对又大又蓝又狡猾的眼睛。他把手放回卷宗夹上,微笑着看着迪斯,等待他回答。
“所以你要我说什么?我错了吗?”
莫里森的笑容约略扩张了一、两公厘。“可能只有一点点,但是有错。我想……”
“是啊,告诉我错在哪里。”迪斯说,不过口气和缓多了。
他可以装出谦卑的样子,而事实上这种谦卑早已在他体内蠕动着了,只是他不喜欢而已。
莫里森坐着看着他,右手伸向卷宗夹。
“好吧,我确实有错。”
“你能承认,心胸实在是太宽大了。”莫里森说,然后把卷宗递给他。
迪斯一把抓过卷宗夹,走到窗边的椅子上坐下,迫不及待地打开。卷宗夹里是一些通讯社的报导和零散从一些地方小报剪下的新闻。他才看了几篇,脑海顿时陷入一片
混乱。
“这些我都没看过,”他心里想着,然而问题的根源在于:“为什么这我都没看过?”
他并不知道原因……但他知道,如果自己错过了这些新闻消息,就得必须重新思考——他还算不算是这个猪栏里最大的猪?他还知道:如果他和莫里森的位置互换的话
(过去七年来,迪斯不止一两次与这个宝座擦身而过),他一定会让莫里森像只爬虫在地上求饶,才肯把这份卷宗给他。
他妈的!他对自己说。你一定会一脚把他踢出门去。
他又闪过另一个想法:自己是否已油尽灯枯,活力不再了?他很清楚,编辑这一行淘汰的速度很快。虽然这么多年来你可以写一些有关飞碟的文章(通常还附上模糊的
一串灯泡照片),报导会算数的狗,以及失业的父亲把小孩一个个砍死的故事,然而却有一天,你突然啪一声,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别傻了,他安慰自己,但是心情仍好不起来。能写的故事就在那儿,就在面前,像生命般广大,比生命更加倍丑恶。真是该死,为什么他会错过呢?
他抬头望向莫里森。莫里森正仰坐在办公椅上,双手交握放在胃部的位置,也正回看着他。“如何?”莫里森问。
“你是对的,”他说:“这个事件的确够大,而一定还不止于此。我觉得真是太棒了。”
“我一点也不在乎这个故事好不好,”莫里森说:“至少,它让杂志大卖,而且未来会卖得更好,理查,你说是不是?”
“没错。”他把卷宗夹在腋下,起身离开。“我想继续去追这个事件,到缅因州去找我们认识的那个关系人。”
“理查?”
他在门口处转身,看见莫里森又把他的稿子拿出来看,脸上挂着笑容。
“我们把这篇文章摆在蝙蝠侠广告的照片后,你觉得如何?”
“我没有意见。”迪斯回答,然后走出去。突然间,自我怀疑和焦虑,都被他抛到一边了;他又闻到那股旧血腥味,强烈而腥臭。一时之间,他只想把这个案子查个水
落石出,追根究底。结局的真相在一个星期后便出现了,不是在缅因州,也不是在马里兰州,而是在更遥远的南方——北卡罗莱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