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梦工厂》作者:[美]斯蒂芬·金 阎森 译

 


《恶梦工厂》是斯蒂芬·金的第三本短篇小说集。该中文版为不完全版,选用了原书的十一个故事:

杜雷的卡迪拉克(Dolan‘s Cadillac)

混乱的终结(The End of the Whole Mess)

童魇(Suffer the Little Children)

夜飞人(The Night Flier)

小宝贝(Popsy)

它生在这里(It Grows on You)

嘎喳嘴(Chattery Teeth)

献辞(Dedication)

神秘手指(The Moving Finger)

厕所里的运动鞋(Sneakers)

摇滚天堂(You Know They’ve Got a Hell of a Band)

  

  02、混乱的终结

  我想要说的是一部史诗,想要讲述一次大战的终结,阐明人类道德的衰败,以及说明弥赛亚的死亡。光是这些,就值得大书特书,就算用整架子的书也记载不完。但是

,你们现在看到的(如果未来有任何人会读这篇文章的话),已是萃取过的精华版了。点滴注入身体的速度很快,我估计大概还有四十五分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这得依我的

血型而定。我想我可能是A型,这样时间会多一点。但是,我就是老是记不得我该死的血型。万一我是O 型的话,那你们说不定最后看到的,就会是好几页的空白。

  无论如何,我还是该往最坏的角度想,尽可能把这篇文章写快一点。

  我用的是电动打字机,速度是够快,但是字距老是调不好,再怎么设定也没有用。我只剩下这次机会,不可能冒险先记在备忘录上等回家再写。

  我的名字是霍华·福诺伊,职业是自由作家。我的弟弟,罗伯·福诺伊,他就是弥赛亚。就在四个小时前,我开枪射杀了他。他把子弹称为“镇静剂”,这个名字取得

非常不好,但是既然取了就取了,没有必要也没有办法改变。

  该死,我不能忍受自己老是离题太远。

  鲍比死了以后,我拿一张床单将他盖起来,然后在木屋客厅的窗前坐了三个小时,眼睛直直盯着外面的树林。过去窗外能看到大片的橘子树,从北康威市一路蔓延而来

,但现在已不复往日景观。今日只剩怀特山,像孩童用深色绉纹纸剪出来的三角形,上面缀饰了一些无意义的星星。

  我打开收音机,换了四个频道,只找到一个疯子主持的节目,便把收音机关掉。我的思绪飘得很远,飘入窗外数里远的黑松林里,却又理不出头绪。最后,我明白我不

能再浪费时间,必须做一了断。可恶!若没有期限,我就是不能成事。

  现在,我的期限快到了。

  我爸妈对我们的期望不高,但我们却聪明得出乎他们的意料。爸爸学的是历史,三十岁的时候就已是霍夫斯塔大学的专任教授。十年后,他又成为华盛顿特区国家档案

室的六名委员之一,而且荣任首席。他是少见的老好人,还弹得一手好吉它。白天他一丝不苟,但到了晚上便浪漫得可爱。

  妈妈以极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德鲁大学,还得到“全美大学优秀毕业生联谊会”的会员资格。她在华盛顿特区成为相当出色的专利代理人,而后认识了爸爸,并嫁给他。

在怀了我之后,便辞去工作。我是一九八○年出生的。在一九八四年时,她从爸爸的朋友那里接来一些税务案子,她把这份兼差称为“小兴趣”。到了鲍比出生的一九八七

年时,她已经为十几位权高望重的大人物处理税务、证券投资和财务计划等事务。我虽然不知道这些大人物的名字,但这已不重要了。他们现在要不是死了就是得了老年痴

呆症,一点用处也没了。

  我想她的这个“小兴趣”可能发挥过头了,赚的钱居然比爸爸多,不过这并不构成问题——他们相处得很愉快,彼此各尽本份,知道各自的定位在哪里。我虽然常看到

他们拌嘴,但从未见过他们打架。等到我日渐长大,我发现妈妈和其他妈妈只有一点不同:别人的妈妈会在播放连续剧的电视机前看书、熨衣服、缝补衣物或打电话聊天,

而我的妈妈则是在播放连续剧的电视机前打计算机,然后在一叠绿色的大纸张上写下一堆数字。

  我不负爸妈期望,以优秀成绩通过智力测验。在公立学校读书时(据我所知,我的爸妈从未讨论过是否要送我或我弟弟到私立学校念书),我的成绩也一直维持甲等或

乙等。我很早就学会写作,一点也不费力。我第一篇在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是在二十岁的时候写的,内容是独立战争中的大陆军在佛奇谷地度过冬天的故事。我把文章投到一

家航空公司的杂志,他们寄给我四百五十元的支票。爸爸要求我把支票卖给他,他开给我另一张相同面额的支票,然后把航空公司寄来的这张支票装框裱背,放在他的办公

桌上。他真是够浪漫的了,一个弹得一手好吉它的浪漫男人。我可不要他的这份浪漫,我有我要做的事。不过,尽管爸妈都已过世,但我仍深深爱着他们。

  我是那种值得爸妈深切期许的孩子,一个有聪明头脑的好男孩,一个在关爱和舒适的环境下早熟的男孩,一个深爱且尊敬爸妈的男孩。

  鲍比就不同了。他一点也不像我们家族的成员,从来没有人对他有所期望。根本没有。

  我比鲍比早两年学会自己上厕所,而这正是我会揍他的惟一原因。不过,我从不会嫉妒他,就像一位优秀的大联盟投手不会嫉妒入名人堂的强打一样。当然,嫉妒的发

生,通常出自于比较。现在我在这儿,可以告诉你:若真要比较的话,一些事实会让你吓得睁不开眼睛。

  鲍比两岁就能看书,三岁就开始写作文(他会写《我与狗》、《和妈妈到波士顿玩》之类的短文)。然而直到六岁,他的字却仍歪七扭八,足以把人吓得半死,更夸张

的是:如果有人把他的文章重抄一篇,再拿给你看的话,你一定会以为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十五岁刚从中学毕业的学生。他从简单句开始,很快就学会复合句和复合子句,他

有奇异的天赋能善用条件子句、从属子句和修饰子句。偶尔他的句型也会出错,或修饰词放错位置,但是这些问题有许多作家一辈子都搞不清楚,何况他只是一个五岁的孩

子。

  他有头痛的毛病。我爸妈担心他身体出了问题,害怕他是否长了脑瘤之类的东西,便带他去医院。医生细心地为鲍比检查,又和他谈过之后,便对我爸妈说鲍比什么病

也没有,只是压力大了点:他一直处于焦虑的状况,因为他写字的速度跟不上脑子思考的速度。

  “你们的孩子心理上有块结石,”医生说:“我可以开一些暂止头痛的药,但我认为他最需要的药方便是一台打字机。”

  于是,爸妈便为鲍比买了一台IBM 的打字机;一年后,他们又买了一台有文书处理程式的电脑,当作他的圣诞礼物。鲍比的头痛便不药而愈了。在别的问题发生以前,

我得再提一件事,就是在他得到电脑之后的三年间,他始终相信电脑是圣诞老人带来放在圣诞树下的。我想起来了,这是另一个我揍他的原因:我不相信圣诞老人的年龄比

他早太多了。

  过去的事情太多了,我觉得都该讲出来,但我只能很快地略提一些。期限,哈!都是期限的缘故。我曾读过一篇有趣的短文,题目叫《三句话讲完〈飘〉》,内文是这

样:

  “战争?”郝思嘉笑了起来:“真是无聊!”轰!艾斯莱去参战了!亚特兰大城被焚!白瑞德安然而退!“无聊,”郝思嘉笑得眼泪都流下来:“这种事也许我明天会

操心,不过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读完这篇文章,我衷心笑了起来;然而,现在我被迫得做类似的事,以几句话讲完我们的一生,但是却不太好笑。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