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走路,这没错。用一条打满了金属夹子和螺丝钉的腿,一个晚上三小时,热热的灯照着你,身上还抱一把九磅重的吉他,你试试看?随你怎么说我。我最倒霉的时候,你把我捡了回来,我欠你的,但你别跟我讲什么叫痛。没人能体会,除非自己身上试过。”
他点点头。“我也是遭受过重大打击的人,我能体会。不过我敢打赌,其实你心里明白。痛的是你的大脑,但它却怪罪到你的腿上。大脑就是这么狡诈。”
他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看着瓶子消失不见我很是遗憾),他身子前倾,眼睛紧盯着我。“但我相信我能用电疗法来给你治疗。效果不能保证,可能也没法儿根除你心理上对毒品的渴望,但至少让你在治病上抢回主动权。”
“就像你治阿康那样来治我,是吧。有个娃的滑雪杖打了他脖子那次。”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你还记得。”
“当然!这我哪能忘?”连那场骇人的布道之后,阿康无论如何不肯跟我一起去见他我都还记得。这跟彼得否定耶稣不完全一样,但性质相同。
“那顶多算是存疑的治疗吧,杰米。更多可能是安慰剂作用。不过我要给你的是真正的治疗,能够——至少我相信可以——让你绕过痛苦的戒断过程。”
“你肯定会这么说,不是吗?”
“你还是把我当成个变戏法的。杰米,那就只是个角色,仅此而已。当我没穿戏服来谋生的时候,我从来实话实说。其实我工作的时候,说的也大都是实话。那张照片绝对会让凯茜·莫尔斯小姐的朋友惊讶不已。”
“是啊,”我说,“反正两年嘛,或多或少。”
“不要回避我的问题。你想不想好起来?”
我脑中浮现凯利·范·多恩从门缝塞进的字条。你如果不收敛一点儿,一年后你会蹲监狱的,那都算是你运气好了,他这样写道。
“三年前我戒过。”不完全是假话,虽然我用的是大麻替代疗法。“正儿八经治过,打哆嗦、盗汗和拉稀都有过。我的腿状况太糟糕了,我连一瘸一拐地走路都做不到,是神经受了损伤。”
“这我相信我也能治好。”
“你以为你是谁,奇迹缔造者?你是要我信这个吗?”
他一直坐在床边地毯上,此刻站起身来:“先说到这儿吧,你需要休息。你还远没有康复呢。”
“那就给点儿东西帮帮我。”
他没有异议,直接照办了,确实管用。就是量不够。到了1992年,真正能满足我的就只有针管注射,别的都不行。不是挥一挥魔杖就能让毒瘾消失的。
我当时以为如此。
我在他的房车里待了大半个星期,靠汤水、三明治维生,以及鼻孔吸入定量海洛因,刚刚够我免于打哆嗦。他把我的吉他和旅行包取回来了。我在旅行包里备了一套针具,不过等我去找的时候(这是第二晚的时候,他正在做“闪电画像”秀),整套都不见了。我求他把针具还给我,再给我足够的海洛因,好让我能来一剂。
“不行,”他说,“你要是想静脉注射的话——”
“我只是皮下注射而已!”
他脸上一副“你省省吧”的表情。“你要是想要,就自己去找。你现在这个样子今晚是没法儿出去了,不过你明天就能好,而且在这里要找到绝非难事。不过踏出这门你就别回来。”
“我什么时候能接受奇迹治疗?”
“等你身子足够好,能够承受小小的脑前额叶电击的时候。”
我想想就怕。我把腿放下床(他一直睡在折叠沙发床上),看着他把戏服脱掉,小心翼翼地挂起来,然后换上普通的白色睡衣,看上去像是恐怖电影中精神病院场景里的那种病号临时演员的打扮。有时我怀疑他没准儿该住进精神病院里,但不是因为他表演嘉年华奇迹秀。有时候,特别是当他谈及电的治疗力量时,他会有种神志不清的眼神,就跟他在哈洛那次骇人布道中的神情一模一样。
“查理……”我现在管他叫查理,“你说的是休克疗法?”
他冷静地看着我,一边给他的白色病号服扣上扣子。“是也不是。当然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因为我没打算用传统电流来给你治疗。我之所以夸夸其谈是因为顾客就爱听这种话。杰米,他们来这儿为的不是现实,他们为的是魔幻。但‘奥秘电流’真实存在,而且用途广泛。只是我还没有全部发现,还包括最让我感兴趣的那种用途。”
“跟我讲讲?”
“不了,我今天表演了好几场,已经筋疲力尽。我要睡了。我希望你明天上午还在,不过如果你要走,也是你的选择。”
“很久以前你曾经说世上本没有选择,都是上帝的旨意。”
“我已经不再是那个人了,那个怀着天真信仰的年轻人。跟我道晚安吧。”
我跟他说晚安,然后在他让给我的床上睡下了。他不再是个传教士,但在很多方面仍然具备“好撒玛利亚人”的特征。我并没有赤身裸体,不像那个在去往耶利哥途中被歹徒袭击的人,但海洛因已经从我身上掠去太多。他管我吃,给我住,还给我足够的海洛因,免得我发疯。现在的问题就是我想不想给他这个机会,让他电得我脑电波发直。或许他百万伏特的“特殊电流”击中我脑袋时,我当场就身亡了。
有5次,也许10次或12次,我都想下床,拖着身子去游乐场找人卖货给我。那种需求就像一个钻头,在我脑中越钻越深。鼻孔吸入的海洛因没能去除这种需求。我需要大剂量的海洛因直接灌进我的中枢神经系统。有一次我真正双脚下地,伸手去拿衣服,下定决心去做了,但又躺下来,打哆嗦、出汗和抽搐。
我终于开始慢慢入睡,放松下来,心里想着,明天,我明天就走。但我还是留下了。第五天早上——我印象中是第五天——雅各布斯坐到他房车的方向盘后,拧钥匙发动引擎,说:“咱们去兜兜风。”
我别无选择,除非我开车门跳下去,因为轮子已经转动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