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它递了过去,有点儿不舍。“谢谢你让我弹。”我说完朝门口走去。
“莫顿,等一下。”变化不算太大,不过称谓好歹从“新来的”升级了,“试音还没结束。”
试音?
他从储物柜里取出一个小琴盒,打开后拿出,拿出一把刮痕累累的凯氏(Kay)900G半空心电吉他。
“插到大功放里,不过得把音量调回4。凯氏的反馈噪声太他妈浑蛋了。”
我照做了。凯氏比雅马哈更符合我的身材;我不用弯腰就能正常弹吉他了。弦上别着块拨片,我把它取了下来。
“准备好了吗?”
我点了点头。
“一……二……一二三……走!”
我摸索着《绿河》的简单节奏进行,紧张得很,如果我当时知道诺姆弹得有多好,我可能压根儿不会班门弄斧,直接就夺门而逃了。佛格堤的主音他拿捏得恰到好处,弹着那首魔幻老歌里的过门。我已经不由自主全情投入。
“大点儿声!”他冲着我喊道,“音量高起来,让那反馈噪声见鬼去吧!”
我把大功放的音量调到8,重新进入状态。两把吉他同时演奏,加上功放的反馈就像警笛在鸣叫,诺姆的声音淹没在音响里。没关系,我就跟着套路走,沉浸其中让他的主音来带我。感觉就像在光滑如镜的波涛上冲浪一样,那是个一连两分半钟都没有打完的浪。
曲子结束,突然鸦雀无声。我的耳朵轰鸣着。诺姆凝视着天花板,若有所思,然后点点头。“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再练习练习,没准儿你能弹得比小讨厌还好。”
“谁是小讨厌?”我问道,耳朵还嗡嗡地耳鸣。
“一个去了‘马杀猪塞州’的家伙,”他说,“我们试试《针和针》。你知道搜索者乐队吧?”
“E?”
“不,这个是D和弦,但不只是D,你还得取个巧。”他给我展示了如何用小指打E弦,我立刻就学会了。听上去跟唱片不完全一样,但也八九不离十了。演完之后,我浑身淌汗。
“好,”他边说边把吉他从肩上取下,“一起去趟吸烟区吧,我得来一根。”
吸烟区在职业技术楼后面。瘾君子和嬉皮士就在这一带混,还有那些穿紧身裙、戴着大串耳环和浓妆艳抹的女人。有两个男的蹲在车间的尽头。我之前见过他们,正如我见过诺姆,但并不认识。其中一人有着淡黄褐色头发,一脸青春痘。另一个人头上有一撮红发向九个不同方向伸出。他们看起来就不正经,但我无所谓。诺姆·欧文看起来也不正经,但他是我听过最棒的吉他手,除了那些出唱片的人。
“这人怎么样?”淡黄褐色头发那人问道。后来知道他叫肯尼·劳克林。
“比小讨厌强。”诺姆说道。
头上一撮艳红头发的家伙笑了。“这不是屁话吗,哪个不比他强。”
“反正总得要个人,不然周六晚没法儿在田庄演出了。”他掏出一包酷(Kool)牌香烟,朝我这儿递过来。“抽吗?”
“不抽。”我说道。然后,虽然有点儿荒唐,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声“不好意思”。
诺姆不以为意,用芝宝打火机点了一根,打火机上印着条蛇,刻着“别踩我”几个字。“这个是肯尼·劳克林,弹贝斯。红头发那个是保罗·布沙尔,打鼓。这个小虾米是阿康·莫顿的弟弟。”
“杰米。”我说道。我急于让这些家伙喜欢我,接纳我,但又不想只被人看成橄榄球先生的小弟。“我叫杰米。”我把手伸过去。
他们握手像诺姆一样绵软无力。自从诺姆在盖茨瀑布高中的乐队练习室里给我试音后,我跟上百个乐手同台过,几乎所有人握起手来都像死鱼一样。仿佛搞摇滚的全都把力气留到上台演出时才用。
“你怎么样?”诺姆问我,“想加入乐队吗?”
那还用说?就算他说我要吃自己的鞋带作为入会仪式,我也会立即把鞋带从孔眼里扯出来开始嚼。
“当然,不过我不能去卖酒的地方演出。我才14岁。”
他们面面相觑,然后笑出声来。
“等我们混出了名气,要去霍利和‘24号’这种地方演出时再担心这个问题吧。”诺姆说道,鼻孔里喷出烟来,“现在我们只在青少年舞会上演出。比如尤里卡田庄这个。你就是从那边来的对不?哈洛镇?”
“哈洛——好low,”肯尼·劳克林边说边窃笑,“听着就土鳖。”
“听我说,你想弹吉他,对不?”诺姆说道。他抬起一条腿,好把他的烟藏进他那双破旧的披头士靴子里。“你哥说你弹他的吉布森吉他,那把琴没有拾音器,不过你可以用那把凯氏。”
“音乐系不管吗?”
“音乐系不知道。周四下午到田庄去,我会带上那把凯氏。你只要别把那反馈噪声的混账东西搞坏就行。我们会布置好,然后彩排。带上一个笔记本,把和弦记下来。”
打铃了。小家伙们把烟头踩灭,然后往学校那边跑了。其中一个女生跑过的时候,亲了诺姆一口,还拍了拍他屁股。他就像没注意到一样,我惊觉他真是个老手。我对他的敬佩又高了几分。
我的队友们仿佛对铃声充耳不闻,我只好自己先走。脑中突然出现一个想法,我回过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