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我开始在盖茨瀑布的安德罗斯科金河对面上高中。阿康已然是高年级生,由于他的体育才能和榜上有名的成绩,他成了位不折不扣的大人物,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了。那样也好,无所谓。不幸的是,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虽然在大教室里就坐我后面一排,而且上一年级英语课时挨着我坐,但她对我也不闻不问。她梳着马尾辫,短裙裙裾比膝盖高出至少两英寸。每次她跷二郎腿的时候,我都要窒息了。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迷恋她,不过她和朋友们坐在体育馆的看台上吃午饭的时候,我偷听了她们的对话,知道她们只看得上高年级男生。我只是她们崭新而美妙的中学校园生活诗篇中的一个临时演员。
不过倒是有别人在注意我——一个身材瘦长、长发飘逸的学长,看上去像个安迪所谓的无所事事的嬉皮士。有一天我在体育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他把我找了出来,阿斯特丽德和她那群爱笑的死党就在比我低两个露台的地方。
“你是杰米·莫顿?”他问。
我略带迟疑地承认了。他穿着宽松的牛仔裤,膝盖上打着补丁。他的眼睛下面是深深的黑眼圈,仿佛每晚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的觉,要么就是自慰过了头。
“到乐队练习室来。”他说。
“为什么?”
“因为我叫你这么做,新来的。”
我跟在他身后,迂回地从拥挤的学生中穿过,他们有的大笑,有的大叫,推推搡搡,有的在使劲捶打储物柜。我只求不要被暴打一顿。我可以想象由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原因被高二学生暴打——高二学生戏弄高一新生是学校屡禁不止的——但被跨年级学长欺负却不多见。高年级学生通常直接无视新生,我哥就是个例子。
乐队练习室里空无一人,我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家伙打算修理我的话,好歹没有别的帮手。他没有暴打我,而是伸出手。我跟他握了手。他的手指柔软而湿冷。“诺姆·欧文。”
“很高兴见到你。”我不知道这是真话假话。
“新来的,我听说你会弹吉他。”
“谁告诉你的?”
“你哥,橄榄球先生。”诺姆·欧文打开一个储物柜,里面全是带盒子的吉他。他抽出一把琴,解开搭扣,露出来一把惊艳的纯黑色雅马哈电吉他。
“SA30,”他简短地说,“两年前拿到的,跟爸爸一起刷房子,整整刷了一个暑假。把功放打开。不,不是那个大的,就是你前面那个方块。”
我走到那个迷你功放前,四处找开关或按钮,却一个都没看到。
“在背面,新来的。”
“噢。”我找到了一个摇杆开关,把它掀了起来。红灯亮了,伴着低沉的嗡嗡声。我立刻爱上了那种嗡鸣,那是力量的声音。
诺姆从吉他柜里翻出一根线,把它插了进去。他用手指扫一下弦,小功放里传出短短一声“哐啷”,既无调也不成音乐,但是太美了。他把吉他递给我。
“什么?”我既紧张又兴奋。
“你哥说你弹节奏,弹点儿给我听。”
我接过吉他,我脚边的小功放再次传出那“哐啷”声。这把电吉他比我哥那把民谣吉他沉多了。“我从未弹过电吉他。”我说。
“一码事儿。”
“你要我弹什么?”
“《绿河》怎么样?你会弹吗?”他把手伸进宽松的牛仔裤的表兜里取出一块拨片。
我努力拿稳,没有掉下来。“E调?”连问都多余。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
“你定吧,新来的。”
我把带子绕过头,把垫子挪到肩上。那把雅马哈挂得太低了——诺姆·欧文个头比我高不少——但是我太紧张,没想到去调整背带。我弹了下E和弦,吓了一跳,声音在这关着门的乐队练习室里居然会这么大。这把他逗乐了,他咧嘴一笑,让我感觉好多了。他这一笑也暴露出他牙齿的问题,他如果不开始护理的话,日后肯定麻烦不少。
“门关着呢,新来的。调高音量,躁起来!”
音量原本是5,我调到7,嗡鸣响得很给力。
“我什么都不会唱。”我说。
“你不用唱,我来唱。你弹节奏就行。”
《绿河》基本是摇滚乐的节奏——不太像《樱桃,樱桃》,但差得不远。我又弹了一次E和弦,在脑中回想了一遍第一段,感觉没错。诺姆开始唱起来。他的声音几乎淹没在吉他声中,但我还是能听出他有一副好嗓子。“把我带到那凉水流淌的地方,耶……”
我转到A和弦,他停了下来。
“还是E?”我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前三行全是E和弦,可是当我再次换A和弦(摇滚乐基本上都这么走)时,还是不对。
“哪里?”我问诺姆。
他只是看着我,手插在裤子后兜里。我又回想着脑子里的音乐,重新开始。到第四行的时候,我换到C和弦,这下感觉就对了。我又从头来了一次,不过后面就是小菜一碟了。再配上架子鼓和贝斯……还有主音吉他(自然必不可少),就能直接上台了。“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的约翰·佛格堤弹的一手主音吉他是我做梦都无法企及的。
“把战斧给我。”诺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