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我哥不让我离开。”

这句话又引起同情者们的嗟叹,而我却心澜不惊。因为我完全理解小孟对大孟那种又恨又怕的感觉。即使是现在,他在说到“我哥”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中仍然充满了畏惧。

“后来又发生什么?”

“后来我哥忽然掏出一块手帕,他冲过来想用那块手帕捂我的脸。我非常害怕,连忙躲开,可是我哥很快就把我抓住了。他就是想用那手帕捂我,我就拼命挣扎不让他捂。”

旁听席上的看客,还有那些记者们,他们此刻全都竖起了耳朵,大家都知道,被告人的讲述已经到达了最关键的时刻。

公诉人看着小孟的眼睛问道:“你当时知道那是什么手帕吗?”

小孟则茫然回视着对方:“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要拼命躲呢?”

“我闻到那个手帕上有一股怪味,很呛人。我当时想,那一定是什么毒药……我哥哥想要害死我……”

“嗯。”公诉人略作思考后,又问,“后来警察有没有告诉你手帕上有什么?”

“跟我说过……”小孟有些傻傻地挤着眼睛,“可是我听不懂。”

“那是一种混合型的精神类药剂,通俗的说,就是**。”公诉人给小孟简单地解释了一句,然后又转向法官席详细地说道,“根据法医的分析和检验,药物中的主要成分包括三唑仑、曼陀罗素、莨菪碱等等。”

法官点点头,示意他继续往下进行。

公诉人的目光重新回到小孟身上:“你继续说吧,你和孟少强纠缠打斗,然后怎么样了?”

小孟回答说:“打着打着,我忽然抓到了一个棒子。”

“棒子,嗯——你看看,是不是这个?”公诉人通过电脑在显示屏上又打出了一张照片,看来他对棒子的情况是早有准备。

那是一根棒球棍,金属质地,看起来沉重坚硬,银白色的棒体上因为沾着大片黑红色的印渍,给人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

小孟盯着照片怔怔地看了片刻,低声道:“就是这个。”

“龙腾山庄是一个运动型的主题度假村,建有滑雪、骑马等高档运动俱乐部。这个棒球棍,是山庄客房内摆放的装饰品。”公诉人向旁听者们解释一番后,又问小孟,“你怎么抓到的这个棒子?”

“我哥的力气比我大,我被他推到了墙角里。那个棒子就挂在墙上,我正好一伸手就摘下来了。”

“那么你——”公诉人的目光忽然间凛然了一下,“有没有用这个棒子去打孟少强?”

小孟犹豫着说道:“打了……但是没有打着。”似乎生怕别人不相信,他又紧跟着补充说:“我哥是练过散打的,我就算拿着棒子也打不过他。”

公诉人沉默着,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小孟身上。后者被他看得有些发慌,便避过对方的眼神,同时很不自然地扭动了几下。

公诉人终于又开口了:“你之前说过,你很怕你哥哥,即使他再怎么欺辱你,你也不敢反抗?”

“对。”回答这样的问题虽然有些丢人,但总比被人毒辣辣地看个不停强。答完之后,小孟刚要松一口气时,公诉人的下一个问题却又逼了上来。

“那你为什么敢用棒子打他?”

这个问题一下子把小孟问懵了,他咧开嘴愣了好久,才喃喃地解释道:“我哥……他,他要害我。我被逼得没办法了,才拿棒子打他。”

公诉人则毫不停顿:“你只要答应签字,他就不会再逼你。”

小孟痛苦地皱着眉头,看起来他的脑力已经完全跟不上对方的节奏。然后他有些答非所问地把先前说过的一句话又搬了出来:“那是……那是好大一笔钱。”

“我明白了。”公诉人点着头,“虽然你很怕孟少强,但是为了那笔数额巨大的遗产,你也会反抗他,甚至敢拿着棒球棍打他,对吗?”

小孟挤着眼睛,含混不清地“嗯”了一声。

“我需要你肯定一点的回答,对,还是不对?”

“……对。”

我摇摇头一声轻叹。显然,这就是公诉人要达到的效果,他绕了这么大的圈子,要的就是小孟最后回答的那个字。

辩护律师苦着脸,对于小孟的糟糕的临场表现怨恼不止。

而公诉人又开始展开新一轮的攻势了。

“被告人孟建云。你刚才说,你没有用棒子打到孟少强?”

“我没有!”这回小孟总算是赶紧利落地给出了一句对自己有利的回答。

公诉人沉着脸看着小孟。我的心悄悄地揪了起来,我已经总结出规律:每当那家伙不说话的时候,往往就是要祭出大招的前奏。

果然,但见他腾出一只手在笔记本电脑上敲击了几下,随即一幅极为血腥的照片赫然出现在法庭的显示屏上。

“如果你没有打到他,那这是怎么回事?”公诉人喝问道,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充满了森严的力量感。伴随着他的喝问,旁听和记者席间也响起了一片低低的惊呼声。所有人都被照片上的血腥场面震赫住了,胆小的女士们则纷纷侧过脸去,不敢猝睹。

整张照片拍摄了一个仰躺在地上的男子,不过很显然,称其为“一具男尸”会更准确一些。因为那男子的脑袋已变成了一个……

或许我的形容很不妥当,但我确实想不到更好的词来描绘照片上的情形——那男子的脑袋已经变成了一个“馅饼”。

没错,就是一个“馅饼”,而且是不小心摔在地上,又被很多只脚踩得稀烂的馅饼。红的、黑的、白的……各色馅汁从分裂变形的脑壳中挤出来,腻乎乎地淌了一地。

如果照片只拍了一个局部的话,也许你根本不会想到这糊塌塌的一摊肉酱原本是一个男人的脑袋。

“这是2008年12月25日下午五时四十五分,警方在龙腾山庄一零二房间拍摄到的现场照片。照片上的这名男子即本案的被害人孟少强。”公诉人解释着照片的来历,见台下众人唏嘘不止,他便趁势又渲染到,“照片上的场面很惨,是吗?可实际情况比大家看到的还要惨!”

法庭内变得鸦雀无声,大家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还要惨”这三个字会意味着怎样的情形。而公诉人则恰到时机地给出了答案。

“事实上,被害人的尸体就像是一根面条,可以随意弯曲,折叠的面条!为什么?因为他全身上下有几十处的骨折,遍布在脊椎、肋骨、臂骨和腿骨上。只是这些伤势被死者所穿的衣服遮盖住,所以从照片上看不出来。”

现场再次哗然。很难想象,一个人居然会惨死到这样的地步。如果他是死于谋杀,那行凶者对他又该怀有怎样的刻骨仇恨?

我紧盯着那张照片,心中产生一种无比复杂的感觉。孟少强,那个夺走我爱人,令我痛苦沉沦,令我恨之入骨却又敬畏难犯的男子,他就这样稀软地躺在地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当他死去的时候,脑袋如馅饼,身体如面条,曾经的骄傲、威严、和尊贵竟如烈火中的冰花一般消散无存。

同样是面对仇人的尸体,小孟的现场反应却与我截然不同,他的双眼闭成了一条缝,身体剧烈地颤抖着,显得惊恐而又无助。

公诉人并不会因此而放过他,那冷冰冰的声音很快又响起:“根据法医鉴定,被害人身上所有的伤,都源自于同一根棒球棍——就是这根棒球棍!”

话音落下的瞬间,公诉人的手指再次敲击在电脑键盘上,显示屏上的照片往回退了一幅,刚才那根沾满血迹的棒球棍又出现了。

小孟的眼睛猛地睁开,他发出一声痛苦而又嘶哑的低呼:“不,不是……不是!”

“不是什么?”公诉人冷冷逼问。

“不是我干的,我没有杀我哥!不是我干的!”小孟大喊起来,他的目光往四下里杂乱地扫动着,似乎想要从旁观的人群中寻找一些支持的目光。

可公诉人随即又给了可怜的被告更加沉重的一击。他调出了电脑中的第四张照片,这张照片几乎要让后者的辩白变得毫无意义。

照片上出现的正是小孟本人,他站在一幢外饰豪华的楼下,目光离散,神情恍惚。他的手中紧握着上一张照片中出现的那根棒球棍,而他周身上下都沾满了喷溅状的血迹,就像是刚刚从屠宰场中爬出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