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完了包裹,王猛继续上路,方向正是马彩云的家。
此时卢俊亮和秦天早已经“布置”完了现场。马彩云家门口被拉上了一根绳索,算是现场保护带,门上的锁被去除了,看守的人成了秦天。他穿着警服,躺在门口支开的一张行军床上“呼呼大睡”。
这样的布置,果真让王猛放松了警惕。他把车停在100米远的地方,然后装作路过的群众,走到了马彩云家的门口。在确定秦天还在打呼噜之后,他蹑手蹑脚跨过警戒带,进入了现场的小院。
当冯凯等几个人用几支手电筒同时照射到目瞪口呆的王猛身上的时候,他正跪在床上,手上拿着一张砂纸准备刮墙皮。
这样的现场捕获,让王猛失去了狡辩的机会,他完全找不到任何理由来解释他的“诡异”行为了。所以,在把王猛押回去的半个小时内,王猛就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和冯凯他们的调查情况一致,王猛和马彩云在一年前就开始勾结,利用废纸化纸浆的机会,贪污节省下来的原材料款。一开始,大额的钞票装在马彩云的口袋里,让她心满意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马彩云开始感觉到不公平。因为经过她的测算,每个月节省下来的原材料款,有1000元之多,可是分给她的,只有200元。
于是马彩云就找到了王猛,要求平均分赃。王猛则说,这事儿不只他们俩知道,还有其他人,所以为了让其他人封口,他每个月实际上是需要拿出600元来打点上下的。这个说辞,马彩云当然是不信的。
马彩云用“亲自问问领导是不是拿了打点费”来要挟王猛,但也没有奏效。几次没谈拢后,马彩云豁出去了,跟王猛说:“反正我是一个外乡人,钱我也都寄走了,无据可查。如果下个月不多给我500元,我就去检察院举报你贪污,然后我可以回老家,没人找得到我。而你,贪污罪,是可以枪毙的。”
恰好在这个节骨眼上,王猛无意中看到了一本杂志,里面详细报道了1983年的一起案件,是改革开放后枪毙的第一个县委书记。这个人,就是因为贪污了6.9万元,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
这则报道让王猛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知道自己身边有一个定时炸弹,如果不把这个定时炸弹清除掉,自己随时有可能粉身碎骨。既然马彩云说过,她是个外乡人,她要是突然消失,又有谁会注意到呢?
下定主意的王猛,冒充马彩云写了一张请假条,放到了马彩云的桌子上,然后趁着夜色潜入了马彩云家里。此时的马彩云已经入睡,听见是王猛来敲门,并没有多少戒心,而是开门让他进来说话。
在马彩云家里,王猛一开始假模假样和马彩云讨价还价,让她放松了警惕,然后乘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绳索把她在床上勒死。
杀完人后,王猛戴上手套开始寻找有可能记录他犯罪证据的账本,却无意中发现马彩云在自己床头的墙纸上,写清楚了每一条分赃的记录。于是王猛毁掉了分赃记录,然后把马彩云的尸体用随身携带的麻袋装着,用自行车把尸体驮到了造纸厂污水池边。这个地方两年才清除一次淤泥,因为时常散发恶臭,所以平时根本就不会有人来。王猛知道污水池上次清除完淤泥还不到半年,等到下一次清理,尸体早就变成了白骨,谁还会知道这白骨是谁呢?
可是,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偏偏就有人到了这个罕有人去的地方。一个专门抓蚂蟥卖作中药材的“采药人”进了山,来到了污水池边,很偶然地看见池子里漂着一具尸体,于是报了案。
3
又破了一起命案,但是顾红星和冯凯都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顾红星似乎又想起了冯凯那一听见命案就放弃手上其他案子的坏毛病,天天催着他去查那个什么不知所以然的偷煤案件。
而冯凯则一边敷衍着顾红星,一边认真研究起金万丰的案件来。在顾红星家里,当说到指纹是孤证,不能作为唯一定罪依据的时候,顾红星提到了金万丰的案子,当时他那种眼神,明明就是不信任的眼神。
回想起那种不信任的眼神,冯凯又一次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打击,他给自己鼓着劲,要把金万丰的案子重新捋一遍,找到更充足的证据,让顾红星相信自己是对的。
相比于货车司机韦星报的那个偷煤案,金万丰的案卷可以说是复杂多了,也丰富多了。但是和陶亮那个年代的要求来比,这份案卷依然是过于简陋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翻完了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以及抽屉里的工作日志,冯凯又专门去套了一些卢俊亮的话,总算是把这一起案件的发案、破案过程全都搞明白了。
1985年4月6日晚上11点多,龙番市郊区一个叫作蔡村的小村庄的村镇街道上,有一间沿街的平房突然起火。这个年代,基本没有什么夜生活,晚上9点之后,街面上的行人就很少了。因此,火势起来的时候,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于是,刚开始的小火苗没能被及时发现、扑灭。当天晚上正好又在刮大风,小火苗起来之后,被风一吹,开始向现场周围蔓延。当时的房屋屋顶主要是木质结构,房屋之间也没有进行防火隔火处理,所以大火的蔓延,导致周围十余间民房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也正因为火焰烧到自己家,附近的群众才发现不妙,纷纷起身寻找电话报警。
虽然110、120报警电话是1986年才正式推行的,但119火警电话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使用了。龙番市消防大队在接到群众电话报警后,出动了消防车,会同蔡村村委会的老式水车,一起对现场进行了灭火处理。
火势扑灭后,消防员进入现场,检查现场是否有坍塌险情,无意中发现已经烧焦的床架之上,居然有一具尸体。尸体已经被严重烧毁,表面完全炭化,尤其是尸体的双侧手掌、脚掌都已经被烧毁。尸体的左手腕上有一只黄金手镯,依旧闪着光芒。那一截烧秃了手掌的前臂,露着白森森的骨骼,还套着一只手镯,看起来很是诡异。这把进入现场的消防战士着实吓了一个踉跄。
既然是亡人火灾,顾红星第一时间就收到了局里的指示。因为当时冯凯应该正在办理韦星报警的偷煤案,所以顾红星原本是准备带卢俊亮和二中队的同志们来参与案件侦破的。但是有了命案,冯凯是绝对耐不住寂寞的,他主动请缨参与案件侦破,理由是一切以命案为中心。顾红星拗不过他,于是带着他和卢俊亮、秦天等人参与调查。
第一件事,就是尸源认定。这件事情倒是不难。通过卢俊亮的现场尸检,可以确定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大约160厘米,体形偏瘦。冯凯则从这一间平房的屋主处调查到了信息,这房子是租给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的,女孩叫金苗,是蔡村附近的金村人,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自己出来租住。女孩的体貌特征与卢俊亮尸检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有了怀疑对象后,冯凯去金村把金苗的父亲请来了。毕竟是自己的女儿,金苗的父亲第一眼看到尸体,就确定死者就是金苗。那只金苗一直戴着的金手镯,也进一步印证了死者的身份。
虽然死者的手掌、脚掌都已经被烧毁,提取不到尸体指纹,但顾红星还是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从尽是烟熏痕迹的烧毁房屋中,找到了大量指纹。从多枚指纹重复出现的情况来看,这些指纹都属于死者的。在金苗父亲的家里找到了一些她在过年后送过去的物品,上面也提取到了一样的指纹,更印证了这些指纹就是金苗的。这个交叉印证,也是为了防止有人冒用金苗的身份,租住这一间房屋。
顾红星还是保持着很细致的习惯,他要求卢俊亮在现场提取死者的血液,对死者的血型进行分析,确定死者是O型血。他又让冯凯去调取金苗小时候在学校体检时候所做的血型记录,果然也是O型血,用这两份证据再一次印证死者的身份。这“多此一举”的要求,给冯凯增加了工作量,让当时的冯凯对顾红星产生了不满,还专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迂腐”二字。
尸源已经认定,第二件事,就是金苗的死因了。她究竟是被大火烧死的,还是死后被焚尸呢?根据房东和金苗父亲的证词,金苗生前是不抽烟的,这个季节还没有到点蚊香的时候,这个出租屋没有电力设施,连电灯都没有。那么起火的最大可能性,就是照明工具,如煤油灯、蜡烛导致的意外起火。本以为是一起意外事故的结论,却被卢俊亮这个法医直接否决了。他在现场通过对死者金苗气管解剖(当时很多命案尸体的解剖,都只做关键部位的局部解剖,不像陶亮的年代,只要解剖尸体,就必须颅腔、胸腔和腹盆腔全部打开),发现其气管内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烟灰炭末。可以断定死者金苗是死亡之后,才被点火焚尸的。也就是说,这是起命案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是命案,那金苗的真实死因是什么呢?
卢俊亮是1984年分配到刑警大队的法医,他来的时候,老马已经退休了。一个没有师父带的法医,只能根据自己在大学里学习到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摸着石头过河了。涉及法医的专业问题,见多识广的顾红星也没有办法帮忙,所以,他只能自己慢慢研究。
这种被严重烧毁的尸体,卢俊亮也是第一次见。尸体的胸腹壁肌肉脱水,呈纤维状,就像是尸体被套上了一件坚硬的皮夹克,他用手术刀都很难划开。而尸体的头颅因为被焚烧,头皮和颅骨都已经很脆了,一碰就会掉下来一块。好在卢俊亮在医学院就养成了胆大心细的习惯,每动一下尸体某个部位之前,都会对这个部位进行拍照,解剖的动作也很细致,终于,他找出了死者的死因所在。
死者金苗的左右太阳穴各有一处骨折。
太阳穴之所以能成为“死穴”,是因为太阳穴这个位置在医学上被称为“翼点”。翼点处是颅骨最薄的部位所在,而且翼点对应的颅内有一条重要的脑部血管——脑膜中动脉——经过,一旦翼点发生骨折,就容易导致脑膜中动脉破裂,引起颅内出血而死亡。
死者金苗两侧太阳穴下方的脑膜中动脉都因为骨折而导致了破裂,打开金苗的颅盖骨后,发现受热萎缩的大脑表面有大量血肿。因此,卢俊亮断定,死者金苗是被人用工具砸了左右太阳穴,导致颅内出血而死亡。
基础工作已经做完,剩下来的事情,就是破案了。
现场和尸体都被严重烧毁,现场都是燃烧残留物和灰烬,这给现场勘查工作带来巨大的难度,更难指望通过现场勘查来发现直接破案的依据了。
公安局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陶亮所在的年代,是完全不一样的。陶亮所在的年代是信息化时代,社会上但凡出现一个有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都有可能引起舆论上的轩然大波。而在信息不发达的八十年代,郊区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周围居民也许并不会第一时间得知。但是这一起案件不同,因为火势蔓延导致周围邻居财产受损,案件的影响力就不一样了。
先是有邻居找来了市里的报社,来对此案进行采访。改革开放后,报社也开始享受时代红利,拥有越多的订阅量,就会给报社带来越多的收益。所以一家报纸报道后,当地其他媒体也蜂拥而至。
紧接着,不知道是谁散播谣言,说有一个江洋大盗,专门奸杀、抢劫年轻姑娘,然后用纵火来满足其变态心理。谣言流传的速度十分惊人,而当时警方又没有多少渠道可以辟谣,导致整个龙番市那几天都人心惶惶,独居的年轻女性纷纷去父母家、亲戚家居住。
最后,案发后第三天,也就是顾红星、冯凯他们刚刚把尸检和现场勘查的基础工作做完的时候,邻居们为了避免得不到修缮房屋的赔偿款,纷纷拉上亲戚朋友在市政府门前聚集。因此,这一起案件很快就引起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重视,要求公安部门尽快破案、以安民心。
侦破众多命案的顾红星,深深感受到了这起案件的不寻常,于是要求刑警大队全员上案,务必要以最快的速度破案。也正是这个特殊原因,冯凯破案后,才会被媒体“包装”成一个英雄和功臣的模样。当然,媒体对这一起案件的侦破细节的描述,不完全是捕风捉影,那就很有可能是冯凯想当这个“英雄和功臣”,才有了这样的结果。
4月8日,做完了基础工作的刑警大队,开始全面开展侦查破案工作。从冯凯的笔记上看,他对这一起案件的认识还是很独到的,但可能是为了抢功,所以并没有在专案会议上和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
冯凯认为,首先,这一起案件,现场虽然被烧毁,但显然没有翻乱的痕迹。很多可以卖钱的物品都还在柜子、五斗橱的抽屉里放得好好的。甚至通过顾红星的细心勘查,还从床头柜的一个笔记本夹层里,找到了一张1万元的存单。在那个年代,1万块钱可是一笔惊人的数目,而且存单没有密码,谁都可以取走。如果凶手真的是为了钱去的,这凶手实在是过于粗心了。更何况,死者那么明显的金手镯都没有拿走。
其次,虽然尸体表面都已经燃烧炭化,但是冯凯仔细观察卢俊亮拍摄回来的尸体照片后发现,尸体的腰背部、臀部,也就是紧贴床铺的位置,其实是有衣物残片的。也就是说,死者在死亡的时候,应该是衣着完好的,那么也就不太可能是性侵案件。
最后,凶手杀完人后,还要点火烧尸体,这种行为也很不正常。按理说,凶手杀完人应该尽可能延长案件案发时间,为自己的逃跑争取时间。但这个凶手的心理明显是:毁掉现场痕迹,比延长案发时间更重要。
由此,冯凯认定,这一起案件的凶手和死者,应该是熟人关系,两人因为某种恩怨情仇而引发了杀人案。所以,冯凯的调查重点,便是金苗周围的人际关系。
可是,顺着这个思路,冯凯的调查很快就出现了“瓶颈”。因为金苗是从1980年就外出打工了,直到过年前才回到老家,在自己邻村的蔡村租住了这个房子。回来两个多月,她在金村都很少露面,金村没有一个村民知道金苗住在蔡村,包括金苗的父亲都以为她生活在城里。那就更不可能在这期间发生什么本地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了。
现在唯一的嫌疑人就是死者金苗的丈夫张奇了。
冯凯通过调查一个金村的村民得知,张奇欠他钱,早该还了,但张奇拖延不还,声称自己最近在和妻子金苗谈判,金苗希望可以出一笔钱来结束和张奇的关系,而张奇也指望着拿这笔钱归还赌债。金苗独自一人离家打工,又偷偷摸摸地回来,偷偷摸摸地租房子,不和村里的人打交道,甚至和张奇存在婚姻纠纷,怎么看,张奇都有最重大的嫌疑。虽然张奇指望着金苗给他钱,但是如果谈判不成,矛盾升级,激情杀人也是有可能的。
嫌疑对象浮出了水面,让冯凯兴奋不已。
他花了大半天的时间,秘密调查了死者金苗的丈夫张奇。
这个张奇,实际上就是一个酒鬼加赌鬼。他家庭条件不错,改革开放后,他父亲做生意,赚了一些钱,却被这个败家子败得差不多了。这人没有正经职业,每天喝酒赌钱、偷鸡摸狗。从人品上看,他更具备作案的条件。
可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冯凯很失望。
因为4月6日当晚,张奇在一个地下赌场里赌钱,从晚上6点一直到次日凌晨2点,都有人可以做证他没离开过赌场。
对于这个调查结论,冯凯很是不放心,他多方面调查了好几个人,甚至直接端掉了赌场,抓了赌场老板,但最后得出的结论依旧是一样的:张奇当天晚上确实没有离开过赌场。张奇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
那会不会是张奇雇凶杀人呢?
冯凯又把时间线拉回到几天前,可是调查结果依旧令人失望。
这几天的时间里,张奇要么在家里睡觉,要么就是和自己平时交往甚密的狐朋狗友们喝酒赌钱,没有流露出任何要杀死妻子的迹象,甚至都没有提到过自己的妻子,更没有接触一些不该接触的人。
所以,张奇可能真的不是作案凶手。
但是熟人作案这一点,冯凯是坚信不移的,他觉得自己的分析判断不会错。要是错,也应该是在前期调查中出现了漏洞。
那么,金苗从外地打工回来后,真的没有再密切接触过什么人了吗?
冯凯决定换个思路再调查一下。
4
既然在金苗的老家金村没有调查出金苗回来后密切接触的人,冯凯决定去金苗所住的蔡村再碰碰运气。
经过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冯凯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他对那些被大火殃及的邻居进行了再一次的调查访问,效果还是很差。邻居们纷纷说自己确实没有和金苗打过任何交道,甚至都不认识她,更不知道她会和什么人交往密切。询问到后来,几乎所有的邻居都不知不觉把话题带到了房屋修缮上来。也可以理解,他们满心愁着房子没人修缮,对于案件侦破的配合度自然不会很高。
就在冯凯快要失望,准备离开蔡村的时候,他被金苗家不远处路口的小卖部的老板娘给叫住了。
小卖部的老板娘四五十岁,精明能干的样子。她说,她有印象见过一个男人经常出现在附近,不是他们蔡村的人。这两个月内,男人到她的小卖部买了三四回烟。更重要的是,起火事发的那天晚上,这个男人又到小卖部了。男人那晚没有买烟,而是买了一瓶二锅头就走了。这个男人瘦瘦高高的、白白净净的,长得确实挺好看,看上去也很和善,所以老板娘才会对他有一些印象。
冯凯详细询问了事发当天的经过。原来事发当天,小卖部老板娘在晚上10点左右,见街上没人了,准备打烊,在这个时间点,男人来买酒了。当时,男人是空着双手的,什么都没带,看起来也很正常,没有什么异常的表情和动作,如果一定要说出点什么,那就是他看上去有点垂头丧气的,当时老板娘也没在意。但是在男人离开一个多小时后,老板娘洗漱完毕,刚刚入睡,就听见外面很嘈杂,起床一看才发现村镇街道上已是一片火海。
在询问老板娘为什么之前没向警方提供线索时,老板娘说,本来她完全没把这个男人和失火联系在一起,但是听说冯凯正在调查和那个租房女密切接触的人,她就想会不会这个男人来他们村就是找那个租房女的,要不为啥总来这附近?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尤其是起火当晚那个男人也来了,这时间上也太巧了。于是,老板娘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告知公安一声。
这个信息对冯凯来说,无疑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晚上10点离开现场,11点多发生大火,这时间点也非常吻合。因为从点火到火势蔓延,也确实需要一些时间。虽然起火的时间究竟应该是半个小时还是一个小时还不好精确计算,但凭借生活经验,冯凯认为,只要火势起来得慢,一个多小时完全是有可能的。
冯凯按照老板提供的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信息,找到金村的管片派出所民警一个个核对、一个个排除,符合基本条件的人不多,所以没有花多少时间,冯凯他们就筛出了三名体貌特征和年龄都比较吻合的男性。那个时候的户籍资料上还没有照片,冯凯只能挎着顾红星的相机,秘密拍摄了这三个男人的照片,然后拿给老板娘去辨认。
老板娘的眼睛很毒,一眼就认出了金万丰,也因此,金万丰浮出了水面。
拿着金万丰的资料,冯凯进一步研究,他在金万丰的学籍档案和户籍档案里都发现了重要线索:金万丰和金苗是小学同班同学,而且金万丰的前居住地和金苗家很近。但是在第一轮普遍排查的时候,冯凯曾经找到金万丰进行过一般询问,而他当时却坚定地说自己并不认识金苗。
既然说谎,必有隐情。
冯凯在获取这一信息后,先斩后奏,自作主张对金万丰采取了强制措施,把他抓回了刑警大队。一般来说,要抓人,事先得通过刑警大队长顾红星的批准。可想而知,冯凯这个举动引起了顾红星的强烈不满。经过几次审讯,金万丰依旧一口咬死说自己不认识金苗,自己和金苗没有任何关系。口供一时拿不下来,也让顾红星对冯凯的草率行动更加不满。
此时,因为媒体一直在追踪此事,不知道他们从什么渠道得知了小卖部老板娘给警方提供重要线索的事,于是对小卖部老板娘进行了采访,还在报纸上呼吁警方应该给予小卖部老板娘一定的奖励。
看到报纸,金苗租屋的邻居纷纷如法炮制,来公安局提供“线索”:有的说他们确实看到金万丰进出过金苗的住处;有的说当天晚上起火前,他们在家里听见了金万丰和金苗的说话声;还有人说那天晚上听见从现场传出来的不是说话声,而是吵架声,因为声音很大很激烈;甚至还有人说亲眼看见金万丰和金苗撕扯在一起……
众多“线索”,鱼龙混杂,难辨真假。但是,有了这些旁证的支撑,冯凯更加认准了金万丰就是本案的凶手,觉得金万丰只是抱着侥幸心理负隅顽抗罢了。但是在专案会上,顾红星却提出,除了口供,他们没有任何实际的物证可以指认金万丰就是凶手。
可是现场已经被烧毁了,去哪里寻找可以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尤其是物证呢?那不就是在强人所难吗?所以冯凯的笔记本上第二次出现了“迂腐”二字。
要搁在以前,陶亮要是知道真正的冯凯如此形容顾红星,一定会拍手称快、深表认同的。但是此时,他在心里却隐隐地站在了顾红星这边,于是他翻过了笔记本上的那两个字,继续认真地往下读。
按照顾红星的计划,应该把现场进行网格化分区,然后按照每个分区进行顺序编号,再根据序号顺序,逐一把各个分区内所有烧毁的灰烬都进行筛查,在灰烬里寻找一些有可能证明犯罪的物证。
顾红星的这个取证思维已经非常先进了,因为在陶亮的年代,对于疑似命案的亡人火灾现场,现场勘查员都是需要这样做的。这不仅是为了寻找物证,还能够对物证进行具体定位,有助于案件分析。顾雯雯就经常会灰头土脸地从火灾现场回家,然后一洗澡就是半个小时。
公安队伍是以服从为第一要务的,所以大队长顾红星这样提出来了,其他人也不好说什么,即便有怨言,也只能默默地去做。可现场一片凌乱,如果真的按照顾红星说的以网格式筛查,估计没有半个月都筛不完。
这时候,性急的冯凯又打起了走捷径的主意。
他和卢俊亮聊了一次,主要话题是致伤工具。卢俊亮虽然没有什么经验,但是从医学的原理上认为,死者的颅骨两侧都有骨折,虽然翼点处比较薄,但想徒手打成骨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恰好两侧都有骨折,那么徒手伤的概率就不大了。
如果按照书上说的,骨折线边缘有骨质压迹就是金属钝器打击所致,那么可以肯定死者的头部损伤应该就是金属钝器打击所致。再结合小卖部老板娘的证词,金万丰在事发当晚离开现场的时候,身上并没有带任何工具,那么说明这个工具应该是被金万丰遗留在现场了。金属钝器的种类并不多,尤其是一个年轻女性的住处,按理说应该更不多了。所以冯凯认为,无须再对现场一点点进行筛查,直接在灰烬废墟里面找能够作为凶器使用的金属钝器就行了。
但是,冯凯的提议被顾红星否决了。顾红星还是坚持筛查灰烬,因为直接找工具,感觉有一些投机的成分。
冯凯不服。所以,就在刑警大队全员都在筛查现场灰烬的时候,冯凯则在火场废墟里面翻来翻去,并没有认真投入筛查现场的工作中去。可能是有幸运之神附体吧,冯凯在现场“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翻找过程中,居然还真的从坍塌的五斗橱框架下面找到了一把锤子。
因被没烧毁的抽屉遮挡,这把锤子没有被烧灼,也没有烟灰炭末黏附,算是一个保存得比较好的物证了。当时冯凯也没有过多寄希望于这把锤子,只是看这把锤子保存完好,于是把它用袋子装好,带回了刑警大队。
提取了物证,就要检验。顾红星拿到锤子就立即对锤柄进行了指纹显现,果然显现出了几枚指纹。通过比对,这几枚指纹还真的就是金万丰的。
现在的冯凯看到这里,心里并没有什么波澜,因为就像顾红星在他家里吃饭的时候说的一样,这是一个孤证。虽然从取证到指纹显现再到指纹比对,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并不能直接证明犯罪。
当时的顾红星也是这样想的,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死者金苗的头皮上是有伤的,而锤子上并没有血。
可当时的冯凯却欣喜若狂,他认为已经证据确凿了。顾红星不是要实际的物证吗?现场提取到金万丰用过的锤子,金万丰还狡辩说自己不认识金苗,那不是这个金万丰杀的人,还能是谁干的?
据卢俊亮说,顾红星和冯凯因此发生了剧烈的辩论。当然,这里说辩论,应该是卢俊亮美化了二人之间的争吵,隐瞒了由此产生的嫌隙。
冯凯认为,凶手在用锤子杀死人后,有可能清洗凶器。顾红星则认为既然凶手要点燃现场毁尸灭迹,何必再清洗凶器?既然清洗了,为什么只洗掉血迹,而不洗掉指纹呢?
顾红星还认为,锤子被发现的位置是在五斗橱的下面,而不是尸体下面,两者是不是有必然的联系,还有待商榷。
冯凯很生气,他觉得已经有了铁证,顾红星何必再这样吹毛求疵?是不是非要再结合金万丰供认不讳的口供,顾红星才能服软认输?
于是冯凯拿着锤子这个铁证,再次提审了金万丰。
这一次审讯,笔录记录得很简单,看起来是主审人冯凯对金万丰的狡辩之词丝毫不信。但从只言片语中,还是能看出金万丰是如何解释这一情况的。
金万丰和金苗从小是同学,也是邻居,虽不能说是青梅竹马,但两人关系着实不错。后来随着他们小学毕业后金万丰搬家,两人关系逐渐淡化。今年过年之后,金苗从外地打工归来,两人在蔡村偶遇。偶遇之后,金万丰就知道了金苗的临时住所所在,而金苗说为了能顺利离婚,必须对此住处保密。金万丰此时单身,金苗的婚姻又名存实亡,于是,他对一直心怀好感的金苗展开了追求。但一来是为了金苗能顺利离婚;二来是防止有“金苗外遇才提出离婚”的谣言,保护金苗的个人名誉,金万丰对此事一直保密。所以当警察问到了他,他为了保护“逝者的尊严名誉”,选择了撒谎,说自己不认识金苗。在和金苗秘密接触的一个多月内,金万丰帮金苗做了不少事。那把锤子是事发前几天金苗家的窗户损坏了,他带过去帮忙修理窗户用的。修好窗户后,两人聊了一会儿天,金万丰走的时候忘记带走锤子了。因此,锤子才会遗留在现场。
以现在的冯凯来看,金万丰这算是对重要物证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从讯问笔录里的言辞来看,当时的冯凯是完全不信这套说辞的。他不停地强调让金万丰老实一点,不说老实话,就会从严处理。他反复强调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不知道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起到了作用,还是其他的原因,在冯凯提取到锤子后的第二次审讯记录里,金万丰的供词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供述自己是出于情、财纠纷等原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金苗并点燃了现场。
现在的冯凯仔细看完笔录后,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刚“穿越”到这个梦境的那天,冯凯去看守所提审金万丰,当时金万丰对自己说的,和这份供词上的表述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虽然不至于一个字都不差,但是两次供述的吻合程度之高,让人有一种不真实的感受。
冯凯知道,自己之前产生的那些不安的直觉,都是有原因的,这一起案件,确实存在问题。金万丰给出的两个杀人动机,都禁不起推敲。如果金万丰真的存在劫财的想法,连存单和死者身上的金手镯都没有拿走,那实在是说不过去;如果金万丰只是因为感情纠纷而杀人,那也很不合理,因为金苗是真的在努力推进离婚这件事,连家都不回去住,金万丰没有道理这么快就失去耐心,闹到要杀人的地步。
刻意地让一件事情变得合理,反而显得更加不合理了。
怪不得顾红星会在冯凯提出“孤证”这一概念后,让他重新思考金万丰的案件。利用孤证去定死一件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而在这个孤证还存在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依旧用以定案,那就是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了。
但毕竟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们的证据意识还非常薄弱,加上检察院提前介入后,金万丰并没有更改他那套认罪证词,所以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尤其是当各家媒体知道公安局已经拿到重要证据之后(很有可能是之前的冯凯为了邀功故意透露的),纷纷跟进报道,对此案的破案过程进行了一番神话般的描述。本案的主办侦查员冯凯,也就被媒体披上了神话般的外衣。
有了媒体的渲染,当时又急于宣布破案,以安民心,再加上受损房屋的主人们纷纷拿到了政府的赔偿,这件事情就一传十、十传百地在龙番市传开了。没有人关注可怜的金苗的故事,大家关注的是被夸张甚至神化的破案故事。
这也是陶亮通过梦境来到这个年代,周围所有人都喊他“功臣”的原因了。
合上案卷和笔记本,冯凯高声叫道:“小叶,小叶。”
隔壁的内勤小叶一溜烟跑进了一中队办公室:“怎么了,凯哥?”
“这案子不行,要重新审,你和检察院说一下,虽然他们提前介入了,但是我们自己要重新完善。完善后,再移送起诉。”冯凯扬了扬手上的案卷。
“啊?”小叶对冯凯的突然转变很是意外,说,“那,办案期限……”
“再给我几天时间就行。”冯凯说。他心想,这个年代,对办案期限的要求好像也没有那么高吧?
正经过门口的顾红星听见了这一对话,欣慰一笑,走开了。
第三章 头骨齿痕
烧秃的焦尸搬走后,那个不起眼的物件,一直静静地掩埋在废墟之下。锈色的金属框架之中,暗藏嗜血的锯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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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红星从局长的办公室里出来,闷闷不乐。
从冯凯要求暂缓移交金万丰案件到检察院再到现在,还不足一天的时间,龙番市的一家报纸已经以醒目的标题《蔡村杀人纵火案再起波澜,本案或成疑案》再次刊载了这一起案件。虽然整篇报道中并没有更多的“内幕”消息,只是对原来案件的再次报道,但仅仅这一个标题就足以在龙番市民间掀起又一场波澜了。
不知道是公安局内部还是检察院内部有人把暂缓移交的信息有意或无意透露给了媒体,总之这一篇报道中最重磅、最吸引眼球的消息就是“再起波澜”,再加上“或成疑案”这种春秋笔法,引发了民众的不安,领导也承受了更多的压力。人们并不关注这起案件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而是认为公安办了错案,真正的“杀人狂魔”依旧逍遥法外。
可想而知,局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刚从市里回来,估计被市领导批评了,所以找顾红星谈话的时候,明显带着情绪。局长倒是没有细究暂缓移交的消息究竟是谁传出去的,但对这起案件的下一步办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刑警大队必须尽快拿出一个说法。而且说,既然引起问题的是冯凯,那么就要求冯凯别再办理这个案件了,回避一下,省得给媒体更多的说辞。
对于局长的要求,顾红星是不满的。于公,他认为冯凯是最了解这起案件的人,如果临阵换帅,自然会对案件的侦办起到负面作用;于私,他了解冯凯的为人,这时候把他撤下来,对他来说,和一个严重的处分无异。顾红星这时候开始怀念刚退休不久的老局长了,无论是专业能力还是领导艺术,尚局长都是他的榜样。而这个从外单位调任来的张局长,新官上任三把火,火都往他身上点了,烧得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抱怨归抱怨,局长的指示还是要执行的。只是对顾红星而言,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对冯凯开这个口。
从局长办公室出来,顾红星正好遇见了同样被张局长约谈的郊区派出所的吕建设所长。蔡村的案件就是郊区派出所辖区内的案件,吕所长得知了报纸上的报道,此时也是焦头烂额。
“你说你们刑警大队又闹什么幺蛾子啊?”吕所长半开玩笑地说,“我们这事儿赶事儿,还得为了已定案的案子来费劲。”
“话不能这样说。”顾红星倒是很严肃,“我们执法部门,得对案件负责啊。”
“知道,知道,开玩笑,开玩笑。”吕所长说,“昨晚我们又发个案子,当事人来报的是杀人案,但我看也不像。我们正在考虑要不要请你们过去接手呢。”
“是吗?”顾红星眼珠一转,说,“行,我马上派人去看看,就跟你的车过去吧。”
“行嘞,我先进去挨训,然后就赶回去。”吕所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说道。
冯凯一早也看到了报纸上的报道,却完全没当回事,呵呵一笑就把报纸扔一边去了。此时,他正在仔细研究着金万丰的证词,尤其是找到锤子后的第一次证词。这一份证词是对现场锤子的合理解释,也有可能确实是真实情况。
如果真的不是金万丰干的,那么金苗又是被谁杀死的呢?虽然现在的冯凯不知道之前的冯凯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他对案件侦破的思路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下一步,又该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打破僵局呢?
想来想去,冯凯还是觉得最有希望的办法反而是顾红星的笨办法——筛查现场灰烬。
只是,他可以有重点地去筛查,比如围绕尸体,一圈一圈逐渐向外扩展。因为凶手杀完人后立即焚尸的话,凶器很有可能距离尸体比较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