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来讲,犯罪嫌疑人作案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只是这些东西可能一时没有注意到而已。这种惯犯、累犯,也很难停下作案的脚步,只要继续作案,总会有失手的时候。
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什么情况。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的心情都很紧张,害怕再像那次柳如雪出击的时候一样跟丢了。上次如果不是萧云天及时赶到,柳如雪还真是有危险。
人的这根弦也不可能一直绷着,总会有松驰的时候。过了三四天还是没有情况,大家紧绷着的弦也慢慢松了下来。大家觉得,这种守株待兔的办法可能不会奏效。
就在柳如雪和众人在茫茫黑夜中希望犯罪嫌疑人再次现身的时候,海东又出大案了。
萧云天赶到现场的时候,心里感觉有些不对。
案发现场是市区边上的一个公共厕所。
现在这年代,家家户户基本上都住上了带卫生间的房子,室外的公共厕所已经很少了。但是,在有些公共区域,比如广场等地方,公共厕所还是有必要设置的。人有三急,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方便。在室外,除了这些公共厕所,你就找不到其他地方方便了,除非附近有商场或者是快餐店。
案发现场是早晨打扫卫生的清洁员发现的。每天一早,清洁员负责打扫这个公共厕所的卫生。今天,当她打扫到一个隔间时,还没有开门,就发现里面有一些红色的东西流了出来,已经凝固,看样子好像是血。
她好奇地打开门一看,眼前的情景把她吓了一跳,里面竟然躺着个人,确切地说,是一个死人!
匆忙地看了一下,死者是女性,上身穿着女性的服装,下身赤裸。她一动不动地躺着,应该已经死去多时了。清洁工“啊”的叫了一声,吓得丢下打扫工具就往外跑。
这事可非同小可,清洁工大叫着出去喊人。还好外面有几个晨练的人打此经过,有两个大胆的还进去看了看,有手机的赶紧打了110报警,毕竟这样的事情只有警察才能来处理。
警情迅速传到重案队,萧云天急忙带领人马赶到现场勘查。
只见被害人斜躺在地上,上身的衣服已经被撕烂,里面的内衣也被扯坏,露出了胸部。下身的衣服已被脱到了脚踝,下体处毫无遮挡。
被害人的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一处刀口,很明显是被人割喉。血流了很多,身上和地上都是血迹,根据血液凝固的状态,死者应该死去多时了。除脖子上的伤口之外,女子身上没有特别明显的伤口,具体的死因还要把尸体运回去做完尸检后才能下结论。
技术人员接着赶到了现场,进行了例行勘查。主要是制作现场勘查示意图,把现场的地理位置、具体方位,各种痕迹的状态、距离记录下来。再对现场进行拍照,有些地点还要拍局部的细目照。
其他重案队队员则在现场进行摸排走访。因为大批警车的到来,附近的人都知道出了大事,一个女人被害的消息不胫而走。
刑警们找到了最先发现凶案现场的清洁员以及那几位晨练者,详细了解了一下他们的证言。
那位女性清洁员此刻仍然是惊魂未定,说话有点语无伦次。经过刑警们好大一阵子安抚,她的情绪才慢慢平息下来,把看到的事情原原本本地给警方讲述了一遍。
那几位目击案发现场的晨练者也照例录了证言,他们证实的情况和清洁工说的情况大体一致。
没有人目击作案现场,只是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来到了现场。
现场往往是给侦破工作带来最多线索的地方。但很遗憾,在大多数命案被发现时,第一时间的发现者并不是警察,而是市民,这也就导致了现场都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变动。
比如死者当时未断气,可能会因为抢救重伤者而把重伤者原始的位置移动了。再比如发现者到了现场,加上后续有多人围观,现场的脚印痕迹就会变得错综复杂,不好排查哪一枚脚印才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
但这就是犯罪现场的常态。虽然根据现场脚印破案的也有很多,但不可否认的是,大部分的现场都被先于警察到达现场的围观群众破坏了。像这次厕所女尸案,可能没有人敢去动被害人的尸体,但仅仅是围观就留下了无数的脚印。更不要说案发前,这种公共场所已经有无数的人来过了。
现场就是这些情况。技术人员简单地对女被害人的衣物进行了检查,除了一些零钱之外,没有任何表明身份的证件。
14.睡眼标记
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一起性侵杀人案。但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并没有留下很明显的搏斗痕迹。因此,很有可能是被害人在犯罪嫌疑人胁迫下,没有反抗,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奸之后又杀人灭口。
这就让人费解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为了实施强奸,他已经达到了目的,按说不会再下这样的毒手。虽说强奸罪也是重罪,但相比故意杀人罪而言,还是故意杀人罪判得更重,他没有必要再多此一举。
犯罪嫌疑人杀人的原因可能是被害人有所反抗,惹恼了犯罪嫌疑人,导致被灭口。但从现场来看,并没有明显的搏斗痕迹。犯罪嫌疑人杀人的原因也可能是被害人曾经呼喊求救,导致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暴露,这才下了杀手。再或者是被害人在被侵害过程中,认出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这才杀人灭口。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的时候就根本没有想着留下活口,因此不管有没有达到强奸目的,最后一律杀人灭口。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此人一定是一个非常狠毒的角色。
关于被害人的身份,已经交由辖区派出所协查了。被害人的居住地应该离案发地不是很远,如果是本地人,身份比较容易查清。
现场的情况就是这些,技术人员在那里紧张地拍照,不放过现场任何一个细节。拍照既要有全方位外围的拍摄,又要有具体细目的拍摄。
从外围讲,与案发现场相邻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要拍到,以显示现场的具体位置。而在中心现场,则要拍摄被害人及附近物体的位置,一些地方要拍摄局部的放大照片。负责勘查的人员要在现场画出草图,以方便回去后在电脑上制作案发现场示意图。
其他的技术人员则负责提取物证,包括提取一些现场的血迹等。
侦查员们则负责外围的排查走访工作,录取所有目击案发现场者及附近居民的证言。
此时,重案队队长萧云天正在现场观察周边情况。厕所一般都是监控的死角,因为这种地方是不允许安装监控探头的。所以,想要查找厕所里的监控录像是不可能的。现在主要是看看周边能不能提取到一些外围的监控资料。
广场上虽然有一些监控探头,但直接面向厕所门口的没有找到,只有那种三百六十度的广角监控探头。经过一番查找,终于提取到了一些监控资料,但监控的内容比较模糊。
监控中,有一名妇女进了厕所,一个男子紧接着也跟进了厕所。过了十几分钟,只有那个男子出来了。那男子戴着帽子,低着头,没有让监控拍到面部。
几个小时以后,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被害人的尸体也由法医部门送到医院进行尸检,进一步查明死亡原因。
现场再没有发现其他线索,看来这起案件的侦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萧云天想,这些天来接二连三地发生强奸案件,这次更严重,还是强奸杀人案。这起案件会不会和前面的几起强奸案是同一伙人所为呢?
但是,前面的几起强奸案都是两个人结伙作案,而这次可能是一个人作案,会不会是不同的人作案呢?
最近暴力犯罪案件频出,警方的压力也很大,尤其这次是起命案,命案必破,这可是上头的死命令,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萧云天走出厕所,观察周边的环境。这个地方交通便利,在广场边缘,深夜肯定行人不多,是个容易作案的偏僻场所,而且作案后也易于逃跑。
突然,厕所外墙上的一个东西引起了萧云天的注意,那是用粉笔画的一个涂鸦性质的图案。图案很简单,是一个简化了的人脸。一个圆形代表头,两只眼睛分别用一条横线表示,眉毛也是两条线,呈倒八字的样子,好像闭着眼在睡觉的样子。
萧云天心里一动,觉得这个图案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只是觉得这个图案看上去,感觉并不那么陌生。萧云天冥思苦想了一会儿,仍然想不起来这个图案在哪里见过,他只好让技术人员拍下来回去再研究。技术人员也很奇怪,但也没多问,先拍下来再说。这个图案是在厕所的外墙上的,猛看去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特殊含义。
那么,命案现场厕所外墙的这个睡眼标记到底是作案人留下来的,还是过路行人的无心之作呢?
15.粉笔末
被害人的身份很快由派出所的民警调查出来了,的确是居住在附近的一名女工,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遇害。对其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也没有什么进展,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初步排除了。
这样看来,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随机选择的作案目标。
萧云天突然觉得,有必要再把监控录像仔细地看一遍。因为厕所门口的那个睡眼标志始终困惑着他,他觉得似曾相识,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让他觉得非常不解。
监控,这个在现实破案中经常用到的侦查手段,总是让侦查员们又爱又恨。
爱的是,遍布城市大街小巷的天网工程,搭建了一张错落有致的网,记录下了很多的犯罪踪迹,从而使得破案的难度减少了许多。试想,如果倒退三十年,哪里有这么先进的技术呢?
恨的是,关键时刻,有些监控往往起不到监控的作用。因为监控器材五花八门,分辨率也是大相径庭。有的就相当于一个普通的网络摄像头,分辨率极差,有时明明拍到了,但又非常模糊,不能作为证据。此外还存在着视频格式不统一等兼容性问题。有的时候,在没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调取的监控视频很长,往往几个角度拍下来就有几百个小时之久。因为在案件初期排查的时候,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时间段,只能一点一点地查找。
监控是视频,属于电子证据,不像书面文字可以快速地浏览,视频只能一点一点地同步看。
有的格式的监控录像可以快进,有的不可以。不可以的虽然可以用鼠标拖拽的方式快速预览,但实际上那么长时间的录像,有价值的有可能只有几分钟甚至十几秒,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错过去。而且在关键时段,不仅不能快放,还要慢放才能够看清楚。
因此,有时候监控录像特别多的时候,就把办案人员分成好几拨,分别来看,这样还能节约一些时间。
看监控录像是非常枯燥的工作,比看那种最无聊的电影、电视剧都要枯燥,有的时候,画面上几个小时都没有一个人出现。
对于广场厕所强奸杀人案这起案件,由于时间点还相对固定一些,查找犯罪嫌疑人出现的时间容易一些。不过,摄像头距离事发地点较远,拍得不是十分清楚,需要仔细分析画面。
此时,萧云天正仔细地看着监控录像,那个犯罪嫌疑人终于出现了。突然,萧云天发现,这个犯罪嫌疑人在进厕所之前,好像在门口有一个非常短暂的停留,也就是一到两秒的时间。
他在那里停顿下来干什么?
通过比对停顿的位置,再和拍下睡眼标记照片的位置一比对,基本上能够对得起来。这让萧云天越来越怀疑,犯罪嫌疑人在这里的停顿是不是就是为了在这个地方用粉笔画一个睡眼标记呢?如果真是这个犯罪嫌疑人画的睡眼标记,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自己一个人作案,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盯梢,马上就要进入最后作案区域,画这种标记的目的、意义何在呢?
因为监控视频正好是对着犯罪嫌疑人后背拍的,不是十分清楚,只靠一点短暂的停留,就判断睡眼标记就是他留下来的,目前尚不能下这个结论。但从其肢体动作来看,有这种可能性。
那就先暂且假定睡眼标记就是这个犯罪嫌疑人画的吧,那样才可能接着往下推理。
犯罪嫌疑人手拿粉笔做标记,那么手里肯定还会留下一些粉笔末之类的东西。或者犯罪嫌疑人还戴着手套,但无论戴没戴手套,手里肯定会留下一些粉笔的痕迹。
由于尾随被害人比较紧,如果没有把手冲洗一下的话,那么在作案的过程中,应该有一些微量的粉笔末落在了现场。在现场的勘查中,并没有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血迹、毛发、皮屑、皮肤细胞等可以检验出DNA的东西,也没有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指纹。
经过萧云天的提醒,法医在解剖被害人尸体的时候,从被害人的身上的确检验出一些微量的粉末。这些粉末的数量微乎其微,如果不是釆用特种取证手段,根本看不出来。
这个发现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萧云天的猜测,那就是犯罪嫌疑人尾随被害人进厕所之前,先在厕所门口画了一个睡眼标记,然后进入厕所。他没有来得及洗手,就去实施了强奸杀人行为。由于手上沾有一些粉笔末,虽然没有将指纹留在现场,但这些粉笔末却落在了被害人身上。
根据被害人的工作特点,是根本接触不到粉笔的。又经过初步的调查,她这一天也没有接触到其他经常使用粉笔的人。因此她身上的那些微量粉笔末,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遗留的。
只是,虽然能够通过微量物证技术鉴定死者身上的粉笔末和墙上涂鸦的粉笔末属于同一种,但这种鉴定不具有同一性,无法作为证据固定。
16.厕 所
现在,假定认为犯罪嫌疑人就是那个在厕所门口用粉笔画睡眼标记的人,那么,他为什么要画这个标记呢?
作案的时候,已经夜深人静了,基本上很少有人再从此地经过了。如果像那些惯偷一样,是提前踩点望风而做的标记,也说不过去。因为这个人画完标记之后,接着就进到厕所里作案去了。
是在招呼同伙吗?监视视频显示,只有他一个人进去了,自始至终也没有第二个犯罪嫌疑人出现。看来制服一个弱女子,未必要等同伙出现帮忙。如果是和同伙联系,根本没有必要采取这种原始的暗号联络方式,用手机打个电话都办了。
面对这个睡眼标记的细节照片,萧云天还是想不明白这究竟是有什么样的特殊意义。
那么,是不是犯罪嫌疑人随手的涂鸦呢?或者是其个人的习惯?毕竟在办理过的那么多起案件中,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是头一次。
再回去查看监控视频,萧云天又看了几遍,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疑问,难道是他?从轮廓上来看,有一点点像,但又不能完全确定。假如是这个人的话,那他可是自己找上门来了。
这个人是谁呢?不是别人,正是原来杜三金的手下李义江。
萧云天在那间KTV和李义江有过一面之缘,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所以萧云天对于李义江的体貌特征还是有所了解的。只是因为这个监控视频太过于模糊,拍的又是背影,所以没有办法看清面部。即使那人作完案从厕所里出来,由于戴着帽子还低着头,虽然有了正面的样貌,但也没有把面部照出来。
自从杜三金集团覆灭后,就再也没有听到过李义江的消息,不知道李义江现在在干什么。虽然没有停止对李义江的追捕,但仍是没有下落。
李义江?不对,李义江背后还有人!
杜三金死前说过什么?他曾经提过“沉睡帝”“沉睡神”和“厕所”等字眼!
当时尚不知道杜三金说这些词语意味着什么,猜了一阵子也没有猜到是什么意思。
再看看现在的这起案件,睡眼标记、厕所,这些和杜三金临死前说的那些话究竟有没有什么关联呢?
再大胆地想一想,睡眼标记是不是就是“沉睡帝”和“沉睡神”之间联络的暗号呢?所谓的厕所是不是就是他们经常作案的地点之一呢?
这样联系起来非同小可,如今除了现在发生的这一起厕所强奸杀人案之外,并没有再出现过其他的厕所强奸杀人案啊,就是前一段时间接连发生的强奸案,也都是在野外等背静的地方,并不是在厕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