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那很好。”韦伯先生穿过大半个房间朝我走来,手臂挥舞着。离我大约三英尺远的时候,他身体稍微前倾突然移动了一下,宽大的手掌狠狠地甩了我一耳光。我整个脑袋都震动了,疼痛从四面八方传来。

“就是为了干这事儿,”我说,“你就没去看今晚的电影?”

他扭曲着脸摆出了一个嘲讽的表情,举起了他的右拳。他出拳前的花招太多,我都有时间跑出去买一个接球手的面具戴着了。我从他的拳头底下钻过去,拿枪指着他的腹部,他懊恼地嘀咕了几句。我说:“举起手来。”

他又咕哝了几句,左顾右盼,不过手却没有动。我围着他慢慢踱了几步,背朝着门那边。他慢慢地转过身来看着我。我说:

“我先去把门关了。然后咱们就来讨论讨论‘鞋子里的钱’这个事儿,当然也可以叫做‘狸猫换太子’。”

“见鬼去吧你。”他说。

“还挺能顶嘴嘛,”我说,“而且挺有创意的。”我一边用眼睛盯着他,一边摸着身后的门把手,把门关上,身后传来了门板的嘎吱声。我快速转身,就在这时一块又重又硬的大砖头拍在了我下巴的侧面。这一下打得我眼冒金星,天旋地转,远远地摔去老远,整个人就像坐火箭一样坠入了太空,仿佛过了几千年背部撞上一颗行星才着地。我缓缓睁开视线模糊的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脚。

那双脚松松垮垮地张开在地板上,腿部朝着我,看得出来是外八字脚。一只手垂在腿的上方,不远处有一把枪。我动了动其中的一只脚,惊讶地发现它居然是我自己的脚。我努力抽动那只酸软的手,朝那把枪伸去,但没有抓到,又再次伸了过去,终于抓到了枪的把手。我举起枪,感觉上面至少绑了50磅的重量,但是最终还是把它举了起来。整个房间一片死寂,我扫视了房间一遍,然后直直地盯着紧闭的房门。我试着动了动身体,疼痛从全身各处传来,我的头很疼,下巴也很疼。我把枪又举高了一点然后放了下来。天啊,我这样举着枪到底为了什么呀。房间里空荡荡的,所有的来访者都离开了。天花板上的吊灯照得我眼睛都花了。我稍稍挪动了一下身体,疼痛更加剧烈了,我抬起一条腿单膝跪在地上,嘴里不由得呻吟不断。我抓起枪奋力地站了起来,嘴里尽是灰尘的味道。

“啊,真糟糕,”我大声喊道,“实在是太糟糕了。好吧,查理。我马上就要见到你了。”

我的身子晃了一晃,像一个醉了三天的酒鬼一样东倒西歪的。我慢慢地转动身体将整个房间扫视了一遍。

一个男人以祈祷的姿势跪在床上,他穿着灰色的西装,头发是灰金色。双腿展开,身体向前倒在床上,双臂张开放在床上,头歪靠在左手臂处。

他这个姿势看起来很是惬意,插在左边肩胛骨下面的那把有着粗糙的鹿角把手的猎刀似乎并没有影响到他。

我走过去弯下腰看了看他的脸,是韦伯先生,可怜的韦伯先生!从猎刀没入的那个地方一直到背部的夹克,是一条长长的暗红血印。

那可不是红药水。

我找到自己的帽子,慢慢地戴在头上,把枪放到腋下,然后费力地朝房门走去。我掉转钥匙,关上灯,走出房门,然后锁上门,把钥匙放在了口袋里。

我走过安静的走廊下楼来到了办公室,一个面色虚弱的老办事员在值夜班,坐在桌子旁边看报纸。他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我朝拱门那边的餐厅瞥了一眼,酒吧里依然充斥着喧闹的人群,那个山村交响乐团仍旧在角落为了生计而卖力表演。吸烟的那人和长着劳工领袖约翰·刘易斯眉毛的那人还在收银处忙活着。生意看起来不错。几对夏日游客在舞池中央跳着,手中端着玻璃酒杯,互相搂着肩膀。

我从大门走出去,向左拐弯沿着街道前往停车的地方,但没走多远又折回了旅馆的大厅。我靠在柜台上问那个办事员:“我能跟那个名字叫格特鲁德的女侍应谈谈吗?”

他透过眼镜看着我,眨眨眼想了一会儿。

“她九点半下班,已经回家了。”

“她家在哪儿呢?”

他凝视着我,这回没有眨眼了。

“我想您可能有了不该有的想法。”他说。

“即使我有想法,也不是你想的那种。”

他摩挲着下巴又仔仔细细将我打量了一番。

“出了什么事吗?”

“我是来自洛杉矶的侦探。如果没人打扰我,我就会不声不响地把活干了。”

“您最好去问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他是经理。”

“是这样的,伙计,这个地方这么小,我只消出去到吃饭喝酒的地方转一圈就可以打听到格特鲁德。我可以编个理由,肯定问得到。不过如果你能帮忙的话就能节省一些时间,甚至还可以使一些人不受到伤害——非常严重的伤害。”

他耸了耸肩。“让我看看您的证件,请问您贵姓?”

“埃文斯。”我把证件递给他看。他看完上面的信息之后又盯着证件看了很久,然后把钱包递给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的指尖。

“我想她应该在白水寨。”他说。

“她姓什么?”

“史密斯。”他说,面露倦容地微笑了一下,只有阅世太深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笑容。“或者是施密特。”

我对他说了声谢谢,然后回到了人行道。大约走了半个街区后,我走进了路旁一个嘈杂的小酒吧,准备喝点酒。酒店后面的一个小舞台上,一个三人管弦乐团正在演奏着优美的旋律,舞台前面有一个小型舞池,几对舞伴眼神迷离地摇摆着,脚步几乎贴着地面,面无表情地在彼此交谈。

我喝了一小杯裸麦威士忌酒,顺带向酒保咨询了一下白水寨的位置。他说在镇子的最东边,往回走半个街区从加油站那边的一条路可以过去。

从酒吧出来我就开着车穿过村子找到了那条路,一个淡蓝色的霓虹标志上有一个箭头指明了方向。白水寨是一个山坡的木屋群,位置就在山的旁边,最前面是一个办公室。我在那个办公室前面停了下来。人们都坐在自家房前的小门廊上收听着移动收音机,这儿的夜晚看上去宁静自在,很有家居的味道。办公室里还装了个按铃。

我按了铃,一个穿着宽松长裤的女孩子走了进来,她告诉我史密斯小姐和霍夫曼小姐的房子独处一隅,因为女孩子通常睡得比较晚,而她们又希望有个安静的环境。当然,这个季节到处都比较喧闹,不过她们的房子——温馨小屋,位于最后面左边的位置,那儿非常安静。我很容易就能找到那儿去,她还问我是不是她们的朋友。

我说我是史密斯小姐的爷爷,谢过她之后我便穿过屋群中间的一个斜坡来到了后方一片松树林的边缘。后面有一堆长长的木桩,每一块空地上都分布着一个小屋。左边的那一个小屋前面还停着一辆双门小轿车,车子的灯光比较昏暗。一个身材高挑的金发女郎正往后备厢里放行李,她的头发用一条蓝色的手帕绑起,身上穿的也是蓝色的毛衣和长裤。也许是因为光线太暗,所以看起来都像是蓝色的。她身旁的屋子里正亮着灯,屋顶上挂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温馨小屋。

那个金发女郎连后备厢都没有关就回了屋,昏暗的灯光从开着的门那投射出来。我轻手轻脚地上了台阶走了进去。

格特鲁德正在合上一个放在床上的行李箱,我没有看到那个金发女郎,不过听声音可以判断她去了厨房。

我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格特鲁德合上行李箱提起它打算走出去。这个时候她才看到我,脸色刷地一下变白了,定定地站在那里提着箱子一动不动。她张开嘴转头大声喊道:“安娜——小心!”说的是一个德语词。

厨房里的声音一下子停了下来,格特鲁德和我互相盯着对方。

“要走?”我问。

她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你要阻止我吗,警察?”

“我没这个意思,你为什么要走呢?”

“我不喜欢这里,这里的高度让我神经紧张。”

“你是突然决定的,是吗?”

“莫非我这样做也违法了?”

“我可没这么说。你是怕韦伯,对不对?”

她没有回答,目光看向了我身后。不过是一个老掉牙的玩笑而已,我并没在意。就在这时,我身后的门却关上了,于是我转了过去,那个金发女孩就站在我旁边,手里拿着一把枪。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面部没什么表情。她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女孩子,看起来比较强壮。

“他是谁?”她问,声音低沉,像个男人。

“一个洛杉矶条子。”格特鲁德答道。

“那么,”安娜说,“他来做什么?”

“我不知道,”格特鲁德说,“我觉得他不是条子。样子太瘦弱了,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

“那么,”安娜说。她移到了旁边,枪口一直对着我,她拿枪的样子很是从容,没有一丝紧张。“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她声音有点嘶哑。

“一切皆有可能,”我说。“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匆忙地离开?”

“不是跟你说了吗?”金发女孩平静地说。“是这里海拔太高了,让格特鲁德身体不舒服。”

“你们两个都在印第安酋长旅馆工作吗?”

金发女郎说:“这不重要。”

“浑蛋,”格特鲁德咒骂了一句。“是的,我们都在印第安酋长旅馆工作直到今晚。现在我们要离开了,有什么不妥的吗?”

“我们这是在浪费时间,”金发女孩说。“看看他是不是有枪。”格特鲁德放下手里的行李箱在我身上搜了一番。她发现了枪,我大方地让她拿走了。她站在那里看着枪,脸色苍白一副担心的样子。金发女孩说:“把枪放在外面,然后把行李箱放到车里去。发动引擎然后在车里等我。”

格特鲁德重新提起她的行李箱往外走。

“你们走不了多远的,”我说,“他们会提前打电话,然后在路上截住你们。这里只有两条路可以出去,非常容易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