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把那件事告诉我们,我倒是有些意外。他一定是把若英视为己出,才会如此自责,以至于到现在还念念不忘。”
昨晚葵和露申辞别观无逸的时候,从他那里听说了一件并不久远的旧事。只是因为当事人都故去了,才让人觉得渺远难及。原来,在观芰衣去世之后,江离曾恳请观无逸允许她陪同若英一起离开云梦、去长安投靠姑妈。江离担心若英继续留在云梦,免不了睹物思人,迟早会随芰衣而去。
可是观无逸并没有同意女儿的请求。
所以这一次,葵表示希望和露申一起离开,并没有遭到什么阻挠。
“但我并不觉得父亲做错了什么。”露申说道,声音有些颤抖。她竭力掩饰着悲伤,试图保持最平静的语调,却到底瞒不过敏锐的葵。“当时若英姐受了那么大的打击,突然离开云梦去一个新环境,被迫面对更复杂的生活,还要和许多陌生人朝夕相处,对她也实在太残酷了。就像一棵半死的树,移到一片沃土,也未必就能成活。她的成长环境太严酷,犯下的罪业也太深,又遭到了那么沉重的打击,恐怕没有任何方法能挽救她。”
“或许真的是这样吧。”
“小休也是……小葵,唯有一件事我永远不会原谅你,就是你曾经虐待过小休,而且长达五年之久。或许,真正酿成惨剧的,并不是你那天的几句戏言,也不是你所背负的巫女的禁忌,而是你对小休的教育。我可以想象她的迷惘。你先是用鞭子告诉她绝对不能违抗自己,将这样的信条烙印在她的皮肤上;之后又让她记诵那些你所信奉的经典,而那些经典却告诉她,必须纠正主人的过失,那才是真正的忠诚。正是这样两种完全相左的教条把她逼上了绝路。我还记得,酒宴之后,她试着向你倾诉自己的苦恼,你却只让她自己考虑。在那个时候,如果你能诱导她把种种想法和盘托出,也就不会断送那么多人的性命了。”
“……你说得太轻巧了。”至此,葵也无法在迟钝的友人面前掩饰自己的动摇,“遇到小休的时候,我只有十二岁啊。怎么能要求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正确地教育别人?而且,因为被剥夺了最重要的权利,就得到了家族的放任和纵容,让我可以不受任何节制地支配自己的侍女——我自己也没有受到真正的教育。我从父母那里得到的,只是禁锢,以及随之而来的代偿罢了。”
“我明白……”
“真正教育过我的人,仔细想来,”葵落寞地微笑着,低声说道,“或许就只有小休了吧,虽然是以那样极端的方式。”
“是啊,远比你对待她的方式更极端。”
终于,两人登上了那座山丘。
她们都深知,再向前几步,就将进入一个共死者同在的地域。小休离弃了她们的“世界”,把它留在身后。而在这个世界上遗留下来的人还能够与她同在。毕竟,“我们并不在本然的意义上经历他人的死亡过程,我们最多不过是‘在侧’”。更何况,“任谁也不能从他人那里取走他的死。当然有人能够‘为他人赴死’。但这却始终等于在说,‘在某种确定的事业上’为他人牺牲自己。这种为他人而死却决不意味着以此可以把他人的死取走分毫。”——每个人向来都必须自己接受自己的死①。
①参看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四十七节《他人死亡的可经验性与把握某种整体此在的可能性》。此处的引文根据的是陈嘉映、王庆节的译本。
小休的死也是如此。它终不能使於陵葵免于一死,至多只能加深她对死亡的理解罢了。
在看到那株柏树之前,露申停下了脚步。
“我觉得,我还是不要过去了为好。其实我想了整整一夜,却还是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她。所以,就劳烦小葵代我向她告别了。”
“嗯,不必勉强自己。一切都交给我吧。”
于是,葵继续前行,最终停在小休的墓前。
——小休,现在,你已经如愿地成了我的一部分,你此刻仍在我体内,你是我的创伤,我的罪愆,我的悔恨,也是我不忍再记起却势必会一再重温的回忆。当我死去时,我们会在那片温热的湖水里交会。到那时,就再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分离了。
——可是小休,即使如此,我终究再也触不到你了,再也无法享用你烹制的饭菜,更没有办法成全你个人的自由与幸福。作为个体生命的小休终究无法复活了。恐怕在我的余生中,再也不会有什么事情比失去你更让我觉得悔恨、遗憾。而且,恐怕也不会再有如这五年般甘美如饴的时光了,毕竟,那段日子你一直在我身边。
——虽然时至今日,你仍在那里、在我左右,仍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倾听着我无法讲与别人听的心声,但这种状况,终究不是我所期望的形式。不过,假若这是你的愿望,我会接受。毕竟你从未向我索取过什么,甚至从未亲口告诉我你的心愿。所以,你最后的愿望我一定会为你实现,你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我们永远不会分离……
——可是,为什么我再也感受不到你的存在了!
——为什么我这样不断地暗示自己、欺骗自己,迫使我相信你的愿望已达成,我却丝毫不能感到以往与你同在时的那种喜悦!
——为什么我在脑海里一次一次唤你的名字,乃至喊出声音,你却从未应答,以往的你绝不会这样。
——果然,所谓的死,就是这样的事情吧。不再有回忆,也不会有重逢,到最后就只是无尽的黑暗和凄冷的风。
——若果真如此,我又要为了什么而活下去呢?
——恐怕我曾经深信的“甜蜜的死”本就是种妄想,只是种可悲而可笑的自我催眠:通过这种暗示,让我遁逃于那份困扰着世人的恐惧感。可是从今天开始,我将不得不直面它。结果,我的余生都要生活在对死亡的恐惧之中吗?只怕我所追求的一切,都会在某个时刻化为烟与泥土,如我的身体一般,而且寄居在体内的魂灵在那个瞬间也会消散。
——只怕我终将与这个世界彻底诀别。
——难道这就是你的愿望?难道你仅仅是为了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我本不想了解的残酷真相,就离弃了我?还是说,这样的结果并不是你所期望的?
——请告诉我,小休……
后记
这篇小说成稿于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随即效仿《柳如是别传》稿竟说偈的旧例,作了三首绝句。当时总怕这寥寥八十四字他日化为谶语,便没敢讲什么狠话或怪话。其实,从二〇一〇年开始构思它开始,我就很清楚,它的问世注定要较一般的小说艰难许多——这里的“问世”既是指写定,也含有出版的意思——这毕竟是只有我才能完成的作品,而我又是一个如此粗疏、怠惰且乖张的人。
只有自己才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初听似乎是一种十足高慢的表述。幸好,看到这一句时,读者想来已经看过了前面的十万余字,应该不会曲解我的意思。我并不相信这世上会有第二个人与我有相同的知识构造与恶趣味,所以才自负地宣称这世上再不会有一本《元年春之祭》这样的小说。于《汉书》与群经稍稍下过些功夫,对西方哲学有那么一点兴趣,同时奉三津田信三与麻耶雄嵩的作品为推理小说的极则,最后——或许也是决定性与毁灭性的——这样一个古典学与古典本格的狂信者又向日系动漫(A.C.G)文化出卖了灵魂。倘使这世上尚有第二个我这样的废人,那他(她)便是我的分身(Doppelganger),注定会成为我一生的亲友或不共戴天之敌。
也正是因为这篇小说无端地染上了过于强烈的个人色彩,我所要表达的东西也在正文之中就已经穷尽了,其实本没有必要另写一篇后记来说明什么。只是我自知“元年春之祭”这个标题取得令人费解,在此仍有必要稍事说明。
实际上,这五个字是用《春秋经》起首的三个字“元年春”和斯特拉文斯基的芭蕾舞剧《春之祭》(Le Sacre du printemps)拼缀而成的。
之所以选取《春秋》的首三字,是因为部小说是整个於陵葵系列的起点,而她所生活的汉武帝时代,也正是《春秋》学兴起的时期。尽管董仲舒并没能活到小说开始的那一年,但他的学问余烈尚存,英华靡绝,我笔下的女主角对此也不无向往之心。
同时,故事发生的时间也被我放在了天汉元年(公元前一〇〇年)。这并不是一个特别值得纪念的年份,然而这个年号对于我却有特殊的意义。《汉书》卷三十二《司马迁传》赞曰:“故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也就是说,司马迁作《史记》很可能就记录到这个年代(《史记》中司马迁所作的部分实际上终于何时,共有三种说法,可参看王国维、朱东润、逯耀东等人的研究)。而《太史公自序》里谈到写作《史记》的缘起时,又有过这样的表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而明之,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攘焉!”且不论《史记》是不是“继《春秋》”而作,我倒是的确想从《史记》收笔的那个时代为起始点,写点能让自己觉得不枉此生的文字。
这也就是《元年春之祭》的写作缘起了。
至于为何窃取《春之祭》这个标题,除了它契合小说的情节之外,也同这部芭蕾舞剧的音乐风格有关:原始主义与现代技巧。没错,我就是想让读者听到祖先的感召,就是要为那个长期被视为腐朽堕落的古文明招魂,为此,我又处心积虑地选取推理小说这种形式,名正言顺地以处女们的生命为献祭——换言之,我试图以一种现代西方的文学类型来书写一种古代东方的道统。恕我无知,试问除了《春之祭》,前人何曾有过这样的尝试?
於陵葵系列不会终止于此,只是对词章与考证的焦虑让我迟迟无法完成续作。下一部作品(标题暂定为《乌之雌雄》)将讲述葵和露申抵达长安之后的遭遇,并会围绕汉武帝末期的一位重要政治人物刘屈氂及家族展开故事。
近来,我也在《推理》杂志上不定期地发表与我同名的美少女侦探陆秋槎的系列作品。尽管目前时间轴仍停留在她的高中时代,但总有一天故事的进度会追上我的人生。到时候,或许也会借她的视角把我写作《元年春之祭》的始末重述一遍吧。
最后,附上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三首绝句:
数载然脂销永夜,几番抽思写阳春。韶龄试笔皆如此,况我这般无赖人。
未称词工招祸祟,早闻瓠落足悲哀。却成十万骈枝语,留与东风任剪裁。
天地四时消息里,去来千载死生中。此间微眇难言者,且待鸿荒再启蒙。
陆秋槎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于金泽自宅
参考文献
文中征引传世古籍与出土文献颇多,此处难以逐一注明所据版本。其中对《礼记》引用尤多,在进行白话翻译时参看了王文锦先生的《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01)一书。对《楚辞》文句的训诂则主要参考了蒋天枢先生的《楚辞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一书。此外又参考了一定数量的今人著作及论文,以下是其中对我的构思、写作帮助较大的十三种出版物,悉依出版年排列。
蒋天枢著《楚辞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
张正明著《楚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张孟伦著《汉魏饮食考》(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
钱玄著《三礼通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林富士著《汉代的巫者》(稻乡出版社,1999)
谭维四著《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2001)
潘富俊著《楚辞植物图鉴》(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
李零著《中国方术续考》(中华书局,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