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合上手机,放在咖啡桌上。面对乔治的沉默,最糟糕的一点是比利并不吃惊。看起来,他的愚钝化身确实存在,愚钝化身一直到任务结束、无法回头的时候都没有意识到,乔治和肯·霍夫一样都是台前人物。乔治和霍夫一起带着比利走进杰拉尔德塔,领他参观五楼的写作工作室,而且那不是乔治第一次走进那栋楼。“这位是乔治·鲁索,你上周见过他。”霍夫是这么对保安欧文·迪安说的。
乔治回内华达了吗?假如是的,那么他是正在拉斯维加斯吃肉喝奶昔,还是被埋在了附近的沙漠里?老天作证,他绝对不是第一个被埋在那里的,可能连第100个都排不上。
就算他死了,警方也能顺着乔治查到尼克身上,比利心想。他们一直都是搭档,尼克是首领,大猪乔治是他的军师 [2]。比利不知道现实中乔治这种人是不是真的使用这个称呼,还是那只是电影里编出来的,但这个大胖子对尼克来说扮演的无疑就是这个角色:他的左膀右臂。
不过其实他们也不是一直都是搭档,因为比利第一次为尼克做事(他第三次收钱杀人)是2008年,当时还没有乔治。是尼克亲自出面和他谈的。他告诉比利,有个强奸人渣在拉斯维加斯边缘地带比较小的俱乐部和赌场里活动。这个人渣喜欢年纪比较大的女性,喜欢伤害她们,最后玩过头了,杀死了一个女人。尼克查到了他的身份,想找一个外来的职业杀手处理掉他。“比利,”他说,“有人向我推荐了你。对你评价很高。”
比利第二次去拉斯维加斯的时候,乔治不但在场,还亲自出面和他谈。他们正商量的时候,尼克走进来,给比利一个男子汉的拥抱,拍了几下他的肩膀,然后坐在角落里喝酒,一言不发地听他们讨论。一直听到最后。第二个委托发生在第一个之后不到一年,乔治说这次的目标是个独立色情片制作人,名叫卡尔·特里尔比。他给比利看的照片里的人,长得出奇地像奥拉尔·罗伯茨。
“帽子的那个特里尔比 [3],”乔治说。比利假装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只好解释给比利听。
“我不会因为一个人拍别人做爱就杀了他。”比利当时说。
“但这个人拍男人搞6岁的孩子呢?”尼克当时答道。于是比利接下了这个活儿,因为卡尔·特里尔比是坏人。
比利还为尼克杀过三次人,不算艾伦一共五次,在总数中占近三分之一。当然了,他在伊拉克干掉的几十个人没算进来。谈交易的时候,尼克有时候在场,有时候不在,但乔治永远在,因此做艾伦这个活的时候,尼克屡次出现在现场并没有让比利感到奇怪。但他应该奇怪的,但直到此刻,他才意识到这个细节非常奇怪。
只要乔治保持沉默,尼克就能否认他知情。尼克可以说,没错,我认识这个人,但他做什么是他自己的事,我对此完全不知情。就算第一次聚餐的厨师和上菜的女人能把他与乔治和比利联系起来(可能性不大),尼克也可以耸耸肩,说他去那里是为了和乔治谈赌场的事情,例如执照快要更新了云云。另一个人?尼克只知道那是乔治的朋友,或者保镖,总之他话不多,他只说他叫洛克里奇,然后就没怎么开过口。
警察问尼克,艾伦遇袭的时候你在哪里,他可以说他在拉斯维加斯,提供一大批证人来支持他的不在场证明。还有赌场的安保录像。赌场的系统不会每隔12小时或24小时循环覆盖,他们至少保留一年的存档。
前提是乔治保持沉默。但是,假如他是被引渡的犯人,还会坚守黑帮的缄默法则吗?假如他有可能作为一级谋杀的从犯被处以注射死刑呢?
被埋在5英尺深的沙漠里,大猪乔治就不可能开口了,比利心想。在处理这种问题的时候,这才是终极法则。
他抓住被他扔来扔去的手机,又给乔治发了一条短信。依然没有回应。他可以给尼克发短信或打电话,但就算联系上了尼克,他能相信尼克说的任何话吗?不能。比利唯一能相信的是150万美元,对方应该把这笔钱转入他的离岸账户,然后他会再次转账,玩一通让人眼花缭乱的电子戏法,最后汇集到一个多尔顿·史密斯能够存取的账户里。等布基到了他决定去的天晓得什么地方,他可以完成这部分工作,但对方必须先把钱转过来才行。
今晚比利没有其他事可做了,于是他上床躺下。还不到9点,但他度过了漫长的一天。
8
他躺在床上,双手插在枕头底下,享受短暂的清凉,心想这一切都说不通,完全说不通。
肯·霍夫,可以,没问题。这世上确实有一种专捞快钱的小城骗子,总以为无论掉进多么深的粪坑,都一定会有人扔绳子救他。他们笑容可掬,握手有力,身穿艾佐德马球衫和巴利懒汉鞋,出生证明上印着这是个自我中心的乐观主义者。但乔治·皮列利不一样。没错,他正在用饮食自掘坟墓,但在比利看来,他在其他方面都是个坚毅的现实主义者。他把自己整个套进了这件事里,为什么?
比利不再思考,沉沉睡去。他梦见了沙漠,但不是他在海军陆战队时驻守的沙漠,那里永远散发着火药、山羊、机油和废气的气味,而是澳大利亚的沙漠。那里有一块巨大的岩石,有人叫它艾尔斯岩,但正式的名字是乌鲁鲁,这个词念出来就怪怪的,听上去像是风吹过屋檐的声音。在最早见到它的原住民心目中,它是个圣地。他们用眼睛看它,用心灵崇拜它,但从不认为他们拥有它。按照他们的理解,假如存在神,那它就是神的石块。比利没去过那里,只在电影(例如《暗夜哭声》)和杂志(例如《国家地理》和《旅行》)里见过。他想去亲眼看看,甚至做白日梦,设想以后迁居艾利斯斯普林斯,这座小城离乌鲁鲁只有4小时车程,巨岩在那里昂起它不可思议的头颅。他安静地住在那里,也许写写东西,房间里充满阳光,窗外是个小花园。
他把两部手机摆在床头柜上。他关掉手机,3点左右起夜时,他打开两部手机看了看有没有新消息。一次性手机没有乔治的音信,他并不吃惊。他猜测这个胖子再也不会联系他了,但在这个骗子都能被选为总统的世界上,一切皆有可能。多尔顿·史密斯的手机上有条消息,是本地报纸的新闻推送:《显赫商人自杀身亡》。
比利上厕所,然后坐在床上读报道,文章很短。这位显赫商人当然就是肯尼思·P.霍夫。一名翠绿山庄的邻居跑步经过霍夫家时,听见车库传来枪声。当时是傍晚7点左右。邻居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发现霍夫的车没有熄火,而他死在驾驶座上。他脑袋上有个弹孔,大腿上有把左轮手枪。
今天晚些时候或明天会有更长的详细报道。报道里会重现霍夫的商场生涯,会有朋友和商业伙伴的震惊发言,会提到他“目前遇到了财务危机”,但不会讲述细节,因为这里其他有权势的人不会同意披露细节。他的两位前妻会说几句好话,反正肯定比她们对离婚律师说的话动听。她们会身穿丧服出席葬礼,拿着纸巾擦拭眼睛——动作很小心,免得弄花了睫毛膏。比利不知道报纸会不会说,警方发现他死在一辆红色野马敞篷车里,但他知道肯定是那辆车。
一段时间之后,人们会发现霍夫与艾伦被刺一案的关系——这无疑是他自杀的动机。
验尸官很可能会推测,这个抑郁的男人决定通过吸入一氧化碳自杀,等得不耐烦后,他拔枪轰出了自己的脑浆。但新闻不会报道这个推测。比利知道实际上的情况并非如此。他唯一不能确定的是扣动扳机的究竟是尼克的哪个手下。有可能是弗兰克或保利,也有可能是雷吉或他还没见过的某个人(也许是从佛罗里达或亚特兰大调过来的),但比利很难想象会是达那·爱迪生之外的人,他几乎能看见那家伙锐利的蓝眼睛和深红色的发髻。
他是不是用枪逼着霍夫走进了车库?也许没这个必要,也许他只是对霍夫说上车聊聊,讨论该怎么解决目前的情况,一切都是为了霍夫着想。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乐观主义者和已被选中的替罪羊很可能会相信。他坐进驾驶座,达那坐进乘客座。肯说你有什么计划。达那说计划是这样的,然后一枪崩了他。然后他打开发动机,从后门溜走,开着高尔夫球车无声无息地扬长而去,因为翠绿山庄就是建在高尔夫球场上的豪华公寓。
也许事情不完全是这么发展的,也许动手的不是爱迪生,但比利确定大致情况就是如此。接下来只剩下乔治了,最后一块没处理掉的拼图。
唔,不对,比利心想,还有我呢。
他重新躺下,但这次他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了。部分原因是三层楼的老屋子在嘎吱作响。风大了起来,没有火车站挡风,风直接吹过建筑空地,扑向皮尔森街。比利每次有点睡意,风就会在屋檐下啸叫:呜噜噜,呜噜噜。要么就是屋子又嘎吱一声响,听上去仿佛有人踩在松脱的地板上。
比利对自己说,小小的失眠无伤大雅,明天只要他想睡,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供他养神,他反正哪里都不想去,但凌晨的时光总是无比漫长。能想象的东西太多,但没有一样是好的。
他考虑要不要起来读书。除了《戴蕾斯·拉甘》,他没有其他实体书,不过他可以用电脑下载读物,在床上读到产生睡意。
然后他有了另一个念头。很可能不是什么好主意,但这样肯定能睡着,他敢打包票。比利起床,从裤袋里取出沙尼斯的蜡笔画展开。他看着微笑的女孩和她红色的发带。他看着从火烈鸟头上升起的红心。他想起那场季后赛第七局时,沙尼斯靠在他身上睡着了,脑袋枕着他的胳膊。比利把画放在床头柜上,很快就睡着了。
[1]冷战时期美国最负盛名的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之一,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明星主播。
[2]军师(consigliere),因为在《教父》中使用而闻名。
[3]特里尔比(Trilby)也是一种帽子的名称。
第12章
1
比利醒来时晕头转向。房间一片漆黑,甚至面向后院的窗户都没透进一丝光线。有一瞬间他只是躺在那里,依然半梦半醒,然后才想起来,这个房间没有窗户。他的新据点只有一扇窗户,而且在客厅。他把那扇窗户称为潜望镜。这里不是常青街宽敞的二楼卧室,而是皮尔森街狭小的地下卧室。比利想起来,他是个逃犯。
他拿出冰箱里的橙汁,只喝了一两口润嗓子,然后洗澡冲掉昨天流的汗。他穿好衣服,把牛奶倒进一碗字母麦片,打开电视看清晨6点的新闻。
他首先看见的是乔治·皮列利。不是照片,而是警方根据证人描述拼出的图像,画像贴切得出奇,说是照片也没什么不行。比利立刻猜到了是谁在协助警方的画家——欧文·迪安,杰拉尔德塔的保安,他曾经是警察,观察能力并没有因为每天看《汽车潮流》或《体育画报》泳装专刊的胸部和屁股而退步。先导报道里没有提到肯·霍夫。警方就算已经把他和艾伦案联系起来了,也没有向媒体透露这个消息,至少现在还没有。
活泼的金发天气女郎飞快地说了说情况,提到今年这段时间冷得出奇。她说晚些时候会有更详细的天气预报,然后把镜头交给了活泼的金发交通播报员,她提醒通勤者今天上午的交通有可能拥堵,“因为警方加强了盘查”。
意思是路障。警方认为枪手还在城里,他们没猜错。他们还认为自称乔治·鲁索的胖子也在城里,比利知道这一点他们猜错了。他曾经的文学经纪人在内华达,很可能被埋在地下,庞大的身躯已经开始腐烂。
雪佛兰皮卡的广告过后,出现在画面里的是两名播音员和一名退休刑警。播音员请退休刑警推测乔尔·艾伦被杀的原因。退休刑警说:“我能想到的只有一个。有人要他闭嘴,以免他用情报交换减刑。”
“他本来有可能得到什么减刑?”播音员之一问,这是个活泼的黑发女人。她们怎么能一大早就都这么活泼?嗑药了吗?
“从注射死刑变成无期徒刑。”刑警答道,甚至没有停下来想一想。
比利知道他说得对。唯一的问题是艾伦究竟知道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干掉他。为了警告其他知情人?正常情况下,比利不会在乎。正常情况下,他只是个机械师。但这次他深陷的泥潭完全不正常。
播音员把画面切给一名现场记者,他正在采访青年律师之一约翰尼·科尔顿,比利不想见到这一幕。仅一周前,他还在和约翰尼、吉姆·奥尔布赖特扔硬币决定中午的墨西哥夹饼谁请客。他们在小广场上放声大笑,玩得非常开心。现在,约翰尼显得震惊和悲伤。他说“我们都以为他是个体面——”时,比利终于忍不住关掉了电视。
他洗干净吃麦片的碗,然后查看多尔顿·史密斯的手机。有一条布基的短信,只有四个字:尚未转账。虽然他已经预料到了,但加上约翰尼·科尔顿的表情,这么开始他自我幽禁的第一天可不是个好兆头。
既然到现在都还没有转账,那么很可能永远都不会了。他拿到50万预付款,算是相当丰厚,但当初答应他的可不是这个数。直到今天早上,比利都忙着处理各种事情,没空因为被他信任的人出卖而愤怒,但现在他不忙了,他愤怒得像一头黑熊。他完成了任务,而且不仅仅是昨天的活儿。过去3个多月,他一直扑在这个任务上,个人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他的想象。他得到过承诺,那没有信守承诺的人是什么?
“是坏人。”比利说。
他打开本地报纸,头条字体巨大——法院刺杀案!——要是他在用他的iPhone,显示效果很可能会更惊人和漂亮。报道说的情况他都知道,但配图说清楚了为什么维克里局长没有参加康利局长的记者发布会。照片里,那顶可笑的斯泰森帽躺在台阶上,没有戴在任何一位局长头上。维克里局长脚底抹油了,维克里局长逃跑了。正所谓一图值千言。对他来说,那不是记者发布会,更像是游街示众。
祝你重选顺利,看你怎么解释这张照片吧,比利心想。
2
他上楼去给达夫妮和沃尔特浇水,然后拿着喷壶愣住了,心想他是不是疯了。他应该给植物浇水,而不是淹死它们。他看了看詹森家的冰箱,没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不过厨台上有一包英式松饼,还剩下一块,他放进吐司炉烤了烤,对自己说你要是不吃,它只会在那里发霉。楼上有正常的窗户,他坐在阳光下,嚼着松饼,思考他在逃避什么。当然了,只可能是本吉的故事。他已经完成了带他来到这座小城的任务,现在只剩下这个工作可做了。然而,继续写下去就意味着要写他在海军陆战队的生活,那可太多了,从坐巴士去帕里斯岛接受基础训练开始……真的太多了。
比利洗干净他用的盘子,擦干,放回碗柜里,然后下楼。他从潜望镜窗户向外看,和平时一样什么都没看见。他昨天穿的裤子还扔在卧室地上。他捡起来,在口袋里翻找,盼着他把U盘丢在了路上,但U盘还在口袋里和钥匙做伴,钥匙中的一把能打开多尔顿·史密斯租用的福特蒙迪欧,这辆车停在小城另一头的停车库里,在等待他觉得可以安全离开的时刻——“等风头过去”,讲述最后一票永远会出纰漏的电影里都是这么说的。
U盘似乎变重了。仅仅30年前,这个奇迹般的存储设备还像是科幻小说里的东西,看着它,他想到了他不敢相信的两件事:一件是他已经把多少个字塞了进去;另一件是他很可能还会把更多的字塞进去,比现在多一倍。多三倍。多十倍,二十倍。
他打开失而复得的笔记本,比起沾满泥土的破烂婴儿鞋,这个幸运符要昂贵得多,但除此之外,两者从本质上是一样的。他输入开机口令,插上U盘,把里面唯一的文档拖到电脑屏幕上。他看着第一行——和我妈住在一起的男人回到家,断了一条胳膊——内心隐隐感到绝望。他写得很好,这一点他敢确定,但刚开始他觉得轻飘飘的东西,现在感觉重若千钧,因为他有责任让其他部分和开头一样好,而他不敢确定他能不能做到。
他走到潜望镜窗户前,望着什么都没有的外面,思考他是不是刚刚发现了为什么很多人想当作家,但总是开个头就写不下去了。他想到《士兵的重负》——在书写战争的诸多作品之中,它无疑是最优秀的之一,甚至就是最优秀的没有之一。他想到写作其实也是某种战争,对手就是你自己。故事是你的重负,每次你往里面添加文字,它就变得愈加沉重。
世界上有那么多未完成的作品藏在书桌抽屉里,有回忆录、诗歌和小说,也有信誓旦旦的减肥或发财计划,因为对承受者来说,作品变得过于沉重,他们不得不卸下负担。
回头再写吧,他们心想,也许等孩子们稍微大一点,或者等我退休了。
是这样吗?假如他开始写乘巴士去基地,写剃锅盖头,写厄平顿中士第一次问他:“你想不想舔我鸡巴,萨默斯?想不想?因为我看你就像个舔老二的。”
问?
不,他没有问我,比利心想,除非你觉得反问也算一种问。他冲着我的脸大吼,他的鼻子离我的鼻子只有一英寸,热乎乎的口水喷到了我的嘴唇上,而我说:“不,长官,我不想舔你的鸡巴。”他说:“是我的鸡巴对你来说不够好吗?萨默斯列兵,你个舔老二的蠢货充什么新兵?”
记忆铺天盖地而来,他能全都写下来吗,即便以本吉·康普森的口吻?
比利认为他做不到。他合上窗帘,回到电脑前,他想关机,把今天浪费在看电视上。上午看《艾伦秀》《法官大战》《凯利与瑞安》和《价格猜猜猜》。睡个午觉起来看下午各种各样的肥皂剧。一天可以结束于《约翰·劳》,他像老式音乐录像带中的库里奥一样敲打着木槌,在法庭上容不得半句废话。然而,就在比利伸手去关电源的时候,一个念头不知从哪里蹦了出来,感觉像有人咬着他的耳朵说话。
你自由了。你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不是身体上的自由,老天作证,当然不是。他必须躲在这套公寓里,至少要等到警方决定撤去路障。然后,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最好继续潜伏几天。这个自由是对他的故事来说的自由,他现在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了,而且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没人趴在他肩膀上,偷窥他写作的内容,他不再需要假装是个笨蛋在写笨蛋的故事了。他是个聪明人在写一个年轻人(假如比利重新捡起叙事的线索,这时候本吉已经是个年轻人了)的故事,这个年轻人尽管缺乏教育,生性天真,但绝对不笨。
我可以扔掉福克纳那套了,比利心想。我可以写“他和我”而不是“咱和他”。我可以写“can’t”,而不是“cant”。要是我愿意,我甚至可以在对话中使用引号。
假如他完全为了自己写作,那他就可以着重写对他来说重要的东西,跳过对他来说不重要的东西。比如剃锅盖头,尽管可以写,但不是非写不可。比如厄平顿冲着他的脸大吼,尽管可以写,但不是非写不可。他不是非得写那个叫哈格蒂或者哈弗蒂的小子(比利记不清他究竟叫什么了)在跑步时心脏病发作,被送进基地医务室,厄平顿中士说他没事,也许他真的没事,也许他已经死了。
比利发现绝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执着和渴望。也许甚至还有傲慢。就算傲慢又怎么样呢?他可以爱写什么就写什么,他也会这么做的。
首先,他使用全文替换功能,把“本吉”改成“比利”,把“康普顿”改成“萨默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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