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间色调柔和、摆设宜人的房间里,沃格雷夫法官先生正脱鞋宽衣,准备上床。

他一边还在想着爱德华·塞顿。

他完全记得塞顿:漂亮的头发,蓝眼珠,看起人来总是那样坦然地直望着你,一脸的老实随和相,这也是为什么陪审团对他有那样强烈的好感的原因。卢埃林,作为公诉人一方,捅了点儿漏子,冲动过火,太急于求成了。

马修斯,作为被告的一方,则表现得很出色。论点有力。他的盘问句句击中要害,简直是要命,他对证人席上当事人的那一套处理方法,真叫绝。

而且,塞顿也顺利地经受住了盘问的考验,既没有紧张,也没有冲动,陪审团成员的脸上都浮现出受到感动的表情。按马修斯的估计,也许是大局铁定,就等着听众最后向他齐声欢呼的那个场面了。

法官小心地把表上好弦,放在床头。

他确切地记得当时他高坐在上的那股滋味儿——耳朵听着,手里记着,每一点都不放过,搜罗足以证实罪犯的那怕一丁点儿的证据。

他对本案极感兴趣!马修斯的结束发言堪称第一流的了。而接着发言的卢埃林却全然未能消除被告律师所取得的普遍好感。

之后就轮到他自己作总结了…

沃格雷夫法官现在小心地取下假牙,泡在水杯里。干瘪的嘴唇塌下去了,显示出一张冷酷无情的嘴,不但冷酷无情,而且还嗜血。

法官眯着眼,暗自好笑。

结果他还是把塞顿干掉了。

关节风湿病又有点来劲儿了,他哼哼卿卿地上了床,随手熄了灯。

罗杰斯站在楼下的餐厅里,百思不得其解。

他对着桌子中央的那盘小瓷人儿在发愣。

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见鬼了!我可以赌咒说原来统共是十个。”

麦克阿瑟将军在床上辗转反侧。

瞌睡虫就是不肯光临。

黑影里,不断浮现出阿瑟·里奇蒙的面庞。

他喜欢过阿瑟——他一直是真他妈的宠爱过阿瑟,对莱斯利也喜欢阿瑟这一点,他也高兴过。

莱斯利真叫人难以捉摸。对多少挺不错的人物她都嗤之以鼻,总是这么说:“傻瓜蛋一个!”

然而,她却不觉得阿瑟·里奇蒙傻。他们俩从一开始就相处得挺好。他们在一起谈论戏剧,谈论音乐和电影。她打趣他,取笑他,逗他乐。而麦克阿瑟呢,一想到莱斯利像母亲一样喜爱着这个大孩子,也感到乐滋滋的。

好一个像母亲一样!该死!竟连里奇蒙已经二十八岁而莱斯利只有二十九岁都忘了。

他是一直爱莱斯利的。他现在就看得见她。她那瓜子儿脸,深灰色的盼顾自如的双眸,褐色而浓密的鬈发。他一直爱着莱斯利,也一直绝对信任她。部队远处法国,日子过得够呛的。他总是坐着思念她,从军装上衣口袋里掏出她的像片来看。

可是,随后,他发现了!

事情发生得和小说里的故事一模一样。信纸装错了信封。她同时给他们两人写信,却把给里奇蒙的信纸装到寄给丈夫的信封里了。即使在事隔多年之后的今天,他仍然能感觉到当时的打击——痛苦…

天哪!真受不了!

事情已经发生一段时间了,信里写得明明白白的。每逢周末,还有里奇蒙上次的公休…

莱斯利——莱斯利和阿瑟!

这个该死的家伙!他那张该死的笑脸,那个该死的响亮清脆的“是,长官!”骗子,伪君子!偷别人老婆的贼!

阴森森的杀机一点儿一点儿地滋长起来了。

他得想法子照常办事——不露声色。对里奇蒙的态度也千方百计地做到一如既往。

他办到了吗?他认为还行。里奇蒙毫无察觉。身居异乡,远离家园,脾气好好坏坏算不了一回事,神经绷得太紧了,总是不断会犯嘀咕的。

就是小阿米泰奇有过那么一两次好奇地望着他,那孩子年纪还小着哪,就是有心眼。

后来时机终于来了——也许,阿米泰奇是看出来了。

他故意让里奇蒙去送死,要是那次里奇蒙能毫发不伤地回来,那才真叫做奇迹了,当然,奇迹并没有出现。不错,是麦克阿瑟有意叫他送命的,这一点他全无悔疚。那原本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无时不有失误,军官们不断地被派去蒙受无谓的牺牲。到处是混乱,惊慌。过后有人也许会说:“老麦也慌神了,捅了大漏子,挺棒的部下,损失了好几个。”也就是这些了,别的还能说什么?

但是,阿米泰奇可不是那么回事。他瞧起他的司令长官来,眼神就是与众不同。估摸他已经看出,里奇蒙是被有意派去断送了性命的。

(那么,战争结束以后——阿米泰奇会不会讲出去呢?)

莱斯利是不知道的。莱斯利为了心上人的死亡哭泣过(他估计),但当他重返英国的时候,她的伤心已经过去了。他从来没有向莱斯利戳穿他所察觉了的问题。他们又在一起生活下去了——只是她免不了经常惘然若失。就这样又过了三、四个年头之后,她患两侧性肺炎,香消玉殒了。

那也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有十五年——十六年了吧?

后来,他也离开军队在德文郡住了下来——买了小小的一块产业,实现了多年的愿望。邻居挺不错——天下乐土也莫过于此了。再来点狩猎、垂钓什么的,每逢礼拜上上教堂(除了布道讲大卫怎样把尤里亚弄到前线去送死的那天之外。他无论如何也听不得这个,太使他坐立不安了)。

大家都对他客客气气的。起初,情况就是这样。后来,他不安起来了,总感到有人在背后议论他的长短似的,见到他的时候,神色也不对头,多少有这么点儿吧,就好像他们都听到了什么——流言蜚语似的…

(阿米泰奇?会是阿米泰奇说了些什么吗?)

从此以后,他总躲着别人——隐居独处。一个人总觉得有人在议论自己,确是不够舒坦的。

总之,事过境迁,多少年过去了。所以说——所以现在完全是无缘无故的事了。莱斯利久已音容消逝,阿瑟·里奇蒙也一样。已经是过眼云烟了,还有什么问题呢?

这样一来,生活也真孤单,他只能躲开军队里的那些老朋友。

(万一阿米泰奇讲出来,那么他们就全都知道了。)

现在——就是这个晚上——一个神秘莫测的声音揭穿了一直保守秘密的这件陈年往事。

他这样处理是否对头呢?咬紧牙关不开口?表示错综复杂的感情——愤慨、厌恶,但就不能显得心虚、张惶?说不准。

当然,这种指控,谁也不会认真看待。水分太大,近似于捕风捉影。就拿那个可爱透顶的姑娘来说吧——那个“声音”指控她把一个孩子淹死了!疯话!天知道是哪一个疯子随便乱告乱攀的!

埃米莉·布伦特——其实就是军团里老汤海·布伦特的侄女。竟然也指控她谋杀!谁都能一眼就看出她真是再虔诚不过的人了——说她是牧师的羔羊吧,也相称!

该死的怪事,压根儿就是!就是发疯,没别的!

自从他们到达这儿以来——什么时候到的?哟,该死!不是今天下午才到的吗?怎么好像过了那样长久了啊!

他想:“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脱身啊!”

当然,明天,只要岸上的摩托艇一来就走。

真有意思,此则此刻,他又不太想离开这个岛了…再回到岸上去,回到他那所小宅院,去重新经受种种的是非烦恼。从敞开着的窗户里传来了阵阵惊涛骇浪拍击礁石的声音——要比傍晚时分更加沉重响亮。风也起来了。

他想,安息之声啊,安息的所在…

他想:小岛的妙处就妙在既来之则安之,再也无法往前走了…到了万事的归宿了…

他忽然之间明白了,他不想离岛往别处去了。

维拉·克莱索恩躺在床上,清醒地瞪着天花板。

她床头的灯还亮着。她怕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