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还从没有人朝我开过枪。这个晚上我却经历了——被勒得失去意识,用链条拴在煤渣砖上,差点冻死在行李箱中——我根本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糟。跑的时候我低下头曲折前行,在森林里乱撞。第一颗子弹划破了我右边十码处斑克松的树皮,又有两颗子弹划破我头顶的夜空。我回过头,看见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站在尾灯的光亮中,他的右手抬起,拿枪指着我的方向。我还没来得及为再飞来的子弹担心,脚底一滑,跌进了沟里。枯萎的树枝和灌木丛划伤了我冻僵的皮肤。我跳起来,抓住一根白桦枝维持平衡,听到又一声枪响,一颗子弹从我的头顶飞过。

接着一阵寂静。

我站得笔直,越过深沟的斜边,我可以看到我的车在五十码远处,前灯大开,在公路上投下锥形的光。洛克伍德把枪对准我跌倒的声音传来的地方,不确定我在哪里。他等待着另一个声音,一根折断的树枝或者枯萎叶子的噼啪声,来校准他的目标。他倾听着,而我站着不动,我的身体由于寒冷剧烈颤抖,现在我不再跑。洛克伍德查看着车的后面,弯下身,从排气管拿出扳手,扔进森林。

他朝司机座位旁边的门走去。阻塞物从排气管拿出后,车才能启动。他有前灯,可以照亮大片田野和树林。我从沟里爬出来,向森林深处跑去,躲开我能躲开的树枝遮挡,仍被一些我没有看见的枝条擦伤、抽打。等到他把车子掉过头来时,我们之间隔着一百码的茂密森林。从最茂密的地方几乎没有前灯的光能透进来。我从一座小山上滑下,前灯消失在地平线后面。

他会搜寻森林——至少我会那么做。他不可能让我活下来,不会允许我回到现代城市讲述我知道的一切。我不停地跑,每走一步,尖锐的疼痛就从脚趾蔓延开来,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可以避开路上倒下的树木和枝条。我停下来喘气,倾听着脚步声,什么也没有听到。他应该就在那里,某个地方。我竖起耳朵听,感到头昏,思绪支离破碎。有事情不对劲。我试图抓住一棵小树,但是我的手拒绝服从我的命令。我摔倒了。

我的皮肤灼热。我在学校学过这个。怎么啦?没错。由于体温过低而垂危的人会感到热并且脱掉他们的衣服。我要死了吗?我需要动,不停地动,让血液流通。我需要站起来。我用手肘撑地,跪了起来。我不再能感觉到它们。我不再能感觉到接触我皮肤的冰冷泥土。我要死了吗?不,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的腿像新生的马驹一样摇晃,但我站了起来。我在朝哪边跑?我不记得。每个方向似乎都是一样的陌生,一样的未知。我必须动——否则就会死。背后有一阵风,不是吗?我选了个方向,往前走——冷风推着我前进。就我所知,我可能正走回洛克伍德那里。没有关系。被子弹打死比死于体温过低好。

我又没有看见地面倾斜,从一个陡坡跌下来,像一个装满土豆的麻袋滚落,落在一条车路的中央,两条平行的车辙被卡车轮胎磨光了。看见这条路让我充满决心。我站起身,朝我面对的方向摇摇晃晃地走,我的双腿发软不停打颤,每一步都威胁着要我屈服。当我认为我的身体达到极限,达到差不多只能往前倒这个程度的时候,我看见前面几英尺的地方有闪闪发光的影像。我眨眨眼瞪大眼睛,以为这是我发昏的大脑对我最后的嘲讽。但它又出现了。一片月光穿过乌云洒向地面,像一只瞄准好的剑,反射出狩猎小屋肮脏的窗户玻璃:可能有避难所,也许一条毯子,或者——更好的——一个火炉。

我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发现还有一丝我之前根本无法察觉它存在的体力。我拖着缓慢的脚步在那条车道上走。那间小屋有扇金属门,锁着,但是门边的窗户可以轻易地打破。我找到了一块石头,但我的手指是我胳膊末端无用的枝节,于是我用手腕和前臂拿起石头。我用石头和身体去撞玻璃,砸碎了窗户的一个小角。我把手臂从洞口伸进去,试图紧抓住门把手把它扭开。我的手无力地垂在把手边。我离得救如此之近,但如果我进不去,就毫无意义。

眩晕再次涌遍我全身。我的右腿突然支持不住,我向前倒在小屋窗上,我的左腿努力让我保持直立。我头向后斜,前额撞向窗户,把玻璃撞成碎片,玻璃碎片瀑布般落在地板上。我打掉窗框剩下的玻璃碎片,扑进缺口,落在地板上,落下时玻璃片钩扯着我的肚子。

我趴在地板上往前爬,清点着新住所里在朦胧月光照射下能看到的东西:一个水槽、一张带四把椅子的牌桌、一张沙发和……一个烧木材的火炉。头奖!猎人们留了一小堆斑克松木柴在炉子边,在那堆木材旁边我找到了一张旧报纸和一个苏打水罐大小的盒子和两根长梗火柴。我用扭曲的手指拿起一根火柴在铸铁炉边擦了一下。颤抖让我把火柴头扔进炉子的力道太大以至于火柴断成了两截,火柴头落入黑暗中。

“见——见鬼!”自从我被威士忌酒瓶砸中后,这是我说出的第一个词,说出时这声音强烈地刮擦着我疼痛的咽喉。

我把第二根火柴拿在左手里,把手腕压在我的腹部来让它不再摇晃。我用火柴头碰触炉子的金属,扭动我的身体,让火柴摩擦金属的力量大到点燃它而不断裂。我点燃了火柴边,看着火焰变大。我点燃了报纸的一角,火焰舔着干燥的报纸,很快地爬向我的手,火焰的热量让我得到满足,我像一个乞丐暴饮暴食般消耗着它。

燃烧的报纸发出的光充满整个小房间,我在柴堆旁边找到了几块松树树皮,把它们堆放在燃烧的报纸上,看着它们烧起来。很快,我就用木材生起了一堆火。树皮点燃了树枝,树枝点燃了木块,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坐在熊熊燃烧的大火前面,来回转动身体,让身体的每一侧都烤热到疼痛边缘。

我围绕着假想的烤肉木叉转动,皮肤暖和过来,知觉恢复,身体上的多处伤口也开始发出声音。我的胳膊和脚上布满了切口。我从腹部取下碎玻璃。我肩膀上一块特大的伤痕上仍插着松针。我的脖子上洛克伍德用带子勒过的地方,火辣辣的,提醒我曾离死亡有多近。我解开脚上的胶带把它们放在火上燃烧,血倒回脚趾的裂缝和毛细管。我按摩着腿肚子、胸部和下巴上的肌肉,颤抖的痉挛仍然像钉子一样刺着我。

关节一暖和到能站起来,我就来到窗边,拿着壁炉拨火棍,查看并倾听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的动静。在森林中奔跑时在我背后追赶的风,大了起来,抽打着格子窗帘,吹动着外面的松树,发出呼啸的响声。听起来不妙,却是天赐良机,因为它会把烟的气味带走,让我的追踪者没法追踪。我没有看见洛克伍德的影子。我没有听见脚步声。他有一把枪,但他不能射击他没找到的东西。我把窗帘塞进窗框,确保它盖住了窗户的每个角落,防止火光渗透到外面。我倾听着、等待着。我可以让洛克伍德进小屋来,如果他想要杀我。现在我已经准备好应付他,将会有一场恶战。

我在窗户旁边蹲坐了至少一个小时,静听脚步声,看有没有枪管从我打破的窗户的窗帘戳进来。过了一个小时,我开始相信他不会找到这间狩猎小屋来。我偷偷向外张望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迹象时,我看见了气象员预告过的暴风雪,棉花一般大的雪花在风中飘舞,将能见度降到接近于零。洛克伍德现在绝对找不到我。他不会疯狂到暴风雪大作时待在森林里。我把一个沙发垫推入窗框更进一步地封住那个洞口,放弃了监视。

我四下环顾这间小木屋,一团炽热曼妙的火焰将它点亮。这是一个货车车厢大小的单人房间——没有浴室、没有电、没有电话。水槽旁边,一双齐胸高的钓鱼防水长靴挂在墙上的挂钩上。我跨过碎玻璃走到长靴边,脱掉又湿又冷的蓝色牛仔裤,穿上长靴,把牛仔裤挂在炉子上方的扫帚柄上。我在碗橱找到了两条大毛巾和一把肉片刀。我脱掉衬衣,把它跟牛仔裤挂在一起,把毛巾包在肩上,像围着一条披肩。我拿起刀,用大拇指触摸着它锋利的边缘,把它握在手里,刺进阴影里,在脑中一遍又一遍地刺杀洛克伍德。我有衣服、炉火、沙发和屋顶,感觉像一个国王。我相信我已经逃出来了。我相信我是安全的,远离那个对我说了《圣经》经文后就试图杀死我的疯子。现在,我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那把肉片刀,另一只手拿着拨火棍,等待着再一次的战斗。

那天晚上我像睡在屋檐上一样。炉火的每一声噼啪声都会把我从断断续续的睡眠中惊醒,让我去窗口察看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踪影。新的一天来临,暴风雪保持着它的强度,风把雪花吹成了一道炫目的白墙,让一只雪橇犬都会踟蹰不前。曙光初现的时候,我走出屋外,踏进十二英寸的雪里寻找水泵。小屋里有一个带排水管的水槽,但是没有水龙头。我没有找到水泵,于是我在炉子上将一锅雪煮化了。我有足够支撑两三天的木柴,只要我有火,我就能生存下来。

我换回我的蓝色牛仔裤和衬衣,经过一整晚它们都干了,整个早上我借助阳光查看小屋。猎人们储存了少量吃的东西。我找到了一罐远超过保质期的炖牛肉,一盒意大利面条,一些调料——足够我吃到暴风雪过去。

要走出森林我需要一件大衣,于是我把能找到的所有材料聚在一起,开始做这项工作。我用那两条毛巾做了袖子,把它们变成圆筒,用鱼线和一根弄平的钓鱼钩当针把它们缝合起来。每个袖子从我的手腕延伸到胸部,我把它们缝在一起,留出一个衣领样的洞伸出我的头。我再次穿上齐胸长靴,把背带系在毛巾上面固定袖子。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舒展身体测试我的裁缝成果,为我的创造力感到满意。我大衣的第一部分完成了。

早上十点左右,我煮了半盆意大利面条,就着咖喱、红辣椒粉和盐的奇怪组合吃了下去,用温水冲下肚。我此生没吃过比这更好的饭。午餐过后,我继续做大衣。一块厚方格窗帘遮盖着小屋唯一的窗户,它明亮的红色方格图案让我想起餐厅桌布。我在窗帘中间剪了一个洞,把它变成一件斗篷。我又从沙发扶手上拉出泡沫垫做帽子。等时候到了,我将往齐胸长靴里塞垫子碎片来保暖,再用窗帘的绳子系住帽子和斗篷。到这天结束的时候,我有了一件会让唐纳队[4]羡慕的过冬大衣。

太阳开始西沉,我再次查看了天气。雪仍在下,但不像之前那么大,没有扑面而来。我踏入齐膝的雪中,意识到我需要雪鞋。我边思考这件事边准备晚饭,用肉片刀打开了那罐炖牛肉,在炉子上煮到它冒泡。

晚饭后,我坐在火光中,用我从墙上弄到的一块松树护壁板做雪鞋。我用沙发内部的尼龙绳把壁板绑在齐胸长靴上。完成后,我满意地笑了,蜷曲在沙发上度过在小屋的第二晚。

第二天一早,我吃掉了剩下的面条,把垫子切成长条,塞进长靴里用来防冻,穿上方格斗篷,戴上帽子。我拿雪浇灭火,然后,在离开小屋之前,我用一片烧焦的木条在牌桌上写了一条信息给屋主。

抱歉弄得一团糟。小屋救了我的命。我会赔偿损失。

乔·塔尔伯特

最后我把肉片刀系在我的胯部。我难以想象洛克伍德仍在森林里追捕我,但我之前也没有看见威士忌酒瓶砸来。他想要我死。他需要我死。我有能力把他送进监狱,因为他想要杀我——即使他没有谋杀克丽斯特尔·哈根。如果他像我这样想,他应该在这片森林里,像一个猎人一样隐藏起来——手中拿着枪——等待我走进瞄准镜中。

虽然我在明尼苏达州长大,这里的人们在雪上走的时光几乎跟在草地上或混凝土路上走的时候一样多,但我从来没有穿雪鞋走过路。我也肯定从来没有穿着松木板做的雪鞋走过路。我练习了一番才达到正常速度,每一步陷入深达胫部的雪里,这是一个可喜的改善,如果没有雪鞋的话,我会困在齐膝深的雪里。我从一棵枯树上折了两根枝条下来当作保持平衡的滑雪杆,每一步都需要专注力来保持步伐时机的掌控与重心的转移相协调。我很暖和,没有风,森林里看来没有道格拉斯·洛克伍德。尽管死亡的威胁让我情绪低落,但白雪皑皑的森林仍令我叹为观止。

正如小溪的涓涓细流将流向河水,我知道那条小车道将通向道路和文明。走了一个小时,比我期盼中走的路少得多,我走到一条路上。那仅是林间的一条小径——狭窄、弯曲,还没有被犁过——也许是一条砂砾支路。晕黄的太阳光渗透云层照到我的左肩上,告诉我那条路通往东西方向。我逃离洛克伍德时西北风吹过我的背,我认为朝西走将带我回到沥青路面。

这条小径沿着一条平缓的线上升,通向一座山的山顶。我朝着顶点行进,脑中保持着一首歌的节拍——《绿野仙踪》里邪恶女巫的警卫们走进她的城堡时唱的一首歌:“ ——咿——呀,咿—— ——啊。”我时不时停下来休息、喘气、寻找人类的足迹,欣赏这一天的美景:这是道格拉斯·洛克伍德试图从我这里偷走的一天。我身后,土地步步朝远处的一条河流下跌,那是一条相当大的河,但我不知道是哪一条河。可能是密西西比河、圣克罗伊河、明尼苏达河或者红河,这取决于我在汽车后部行李箱躺了多长时间以及我们行进的方向。

我登上山顶,看见了两天以来第一处文明的证据:一条沥青路,在那条路三四英里开外,有一个农庄,其谷仓的银色屋顶透过粮食筒仓旁的树林闪闪发光;景象尤为壮丽,宛如它就是翡翠城。农场还有很长一段路,但我知道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我还知道我吃得少,跑步会吃不消。尽管如此,我还是跑了起来。

我看过一只信天翁试图从一座沙丘起飞的慢动作视频,它的蹼足在地上拍平,身体从一边移动到另一边,竭力保持直立,笨拙的翅膀伸出来抵抗肢体倾斜和跌倒。我觉得我从齐膝深的雪里跑下山来的样子跟那只鸟十分相似——我的脚捆在松木板上,踩重步走着之字形而非直线的路。我从一个台阶冲向另一个台阶,依靠我手中的拐杖,手臂伸到荒谬的长度,在空中挥动着保持平衡。抵达那条沥青路时,我向后跌入雪中,精疲力竭,朗声大笑,享受着脸上出汗,又被冬天的风吹冷的感觉。

我把木板从脚上拿下来,沿着沥青路走向农庄,路上大部分时间在跑,需要休息时才走路。依据天空中太阳的方位,我到达农庄时已是中午过后很久。

接近那栋房子时,一只狗把头从狗门伸出来狂吠。它没有上前来,这倒让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的着装实在怪异:绿色的齐胸胶靴,靠垫泡沫像稻草人的稻草一样叉开,胳膊裹在毛巾里,一块红色方格的窗帘裹在肩头,缠在手腕上。换作是我,也会吠叫。

我朝门廊和那条狗走去,门开了,一个老人拿着把猎枪走了出来。

“当真?”我说,话语中充满恼怒,“你是在开玩笑吧。”

“你是谁?”老人问道,语气柔和,更多的是好奇而不是气愤。他把枪筒放在我们中间的地上。

“我叫乔·塔尔伯特,”我说,“我被绑架后逃脱了。你能叫警察来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这里等。”

一个老妇人走到男人身后的门口,那条狗退进屋内,她的腰围占据了大半个门。她一只手放在老男人的肩上,叫他让到一边,他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