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些时候我离开希尔维尤的时候,对我的作业信心满满。艾弗森答应告诉我有关克丽斯特尔·哈根的死亡真相。我将是他的倾诉对象。我当时简直等不及与莱拉共进晚餐,好跟她说说卡尔。起码在我的想象中,莱拉会被我正在做的事情吸引,分享我的兴奋,想知道有关卡尔的一切。如今她这种反应,让我只想在今晚剩下的时光避开这个话题。

“他告诉你他做的事情没,或者他告诉你他是被人陷害的?”她问道。

“他还没有提这件事。”我从碗橱里拿出三个盘子,拿到起居室的咖啡桌上,我们将在那里用餐。莱拉起身,从碗橱里抓了几个玻璃杯,跟在我后面。我把我的背包、笔记和报纸文章从咖啡桌收走。“我们还没有进行到那一步,”我说,“到目前为止,他告诉我他在南圣保罗长大,家里的独子。呃……让我想想……他父亲经营一家五金店,他妈妈……”我在记忆中搜索,“在圣保罗市区的一家熟食店工作。”

“这么说你写这个家伙的故事时,你只准备简单写下他告诉你的任何事。”莱拉把玻璃杯放在桌子上那几个盘子旁边。

“我还得去找一些二手材料,”我说着走回厨房,“不过,至于他做了什么——”

“你所说‘他做了什么’是指强奸和杀害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并且焚烧她的尸体。”莱拉补充道。

“是的……那件事情。至于那件事情,没有其他材料。我只能写下他告诉我的一切。”

“这么说他可以胡说八道,你也就那么写吗?”

“他的时间所剩不多,他为什么要撒谎?”

“他为什么不会撒谎?”莱拉有些怀疑地说道。我站在厨房柜台的尾端,手平放在塑料贴面上,她的胳膊伸直,手指张开。“站在他的立场想一想,他强奸了一个可怜的女孩,杀害了她,然后在监狱里告诉每一个愿意倾听他说话的狱友、守卫和律师说他自己是无辜的。他现在也不会放弃。难道你真的以为他会承认他杀害了那个女孩?”

“可他快死了。”我说,向冰箱扔出另一根意大利面条——它粘住了。

“这恰好证明了我的观点,而不是你的,”莱拉说道,那神气就像一个老到的辩手,“他让你写那篇小文章——”

“传记——”

“随便你怎么说。现在他在学术殿堂有一份记载,将他描绘成受害者。”

“他想告诉我他的临终宣言。”我说,把意大利面倒进过滤器冲洗。

“他想要告诉你他的什么?”

“他的临终宣言……他就是这么说的。那是一份真实的声明,因为人们不想在临死前还说谎。”

“而不是死前杀过人?”她说,“你没觉得很讽刺吗?”

“这不是一回事。”我说。至于为什么不是一回事,我说不出所以然来。我没法反驳她的逻辑。每一转弯处都现出另一条被阻塞的路,于是我把面条端到咖啡桌,装进盘子里,以此承认我的失败,无法回答她的话。莱拉拿起那盘番茄大蒜酱,跟在我后面。她开始倒酱时,突然站起身来,像圣诞前夜的“鬼灵精”[4]一样咧嘴大笑。“噢,我有一个主意。”她说。

“我不敢问是什么。”

“陪审团判定他有罪,对吧?”

“是。”

“这表明他受到了审判。”

“我想是的。”

“你可以查看他的审判卷宗。那会告诉你究竟发生了什么。它有所有的证据,而不仅仅是他的说法。”

“他的卷宗?我可以看吗?”

“我的姨妈是圣克劳德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她知道该怎么做。”莱拉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搜寻联系人找到她姨妈的号码。我递给杰里米一张纸巾用作餐巾,这样他可以开始吃,接着我听莱拉讲完电话。

“这么说卷宗属于当事人,而不是律师?”她说,“我怎么能找出来?——他们还留着吗?——你能把那个用邮件发给我吗?——太好了。多谢。我得挂了。——我会的。拜拜。”莱拉挂断电话,“很简单,”莱拉转向我说道,“他以前的律师会留着卷宗。”

“有三十年了。”我说。

“可这是一桩谋杀案,我姨妈说他们应该留着。”我拿起报纸上的文章翻阅起来,直到找到律师的名字。“他叫约翰·彼得森,”我说,“他是明尼阿波利斯的一名公共辩护律师。”

“干得好。”她说。

“但是我怎么从律师那里拿到卷宗?”

“妙就妙在这里,”她说,“卷宗并不属于那位律师。它属于卡尔·艾弗森。那是卡尔的卷宗,律师不得不给他。我姨妈会发给我一张表,他可以在上面签字索要卷宗。他们就得把卷宗给他,或者他派去取卷宗的人。”

“我要做的就是让卡尔签署这张表?”

“他会签的,”她说,“如果他不签,那么你就明白他全在胡说八道。要么他签署,要么他就是个说谎、杀人的恶棍,不想让你了解他真正做过的事情。”

我见过我母亲一早醒来,前一晚放纵之后的残留物仍然粘在她的头发上;我见过她跌跌撞撞地走进公寓,醉得成了斗鸡眼,一只手上拎着鞋,另一只手拿着卷成一团的内衣;但当她身着橙色的监狱连身衣,手上戴着手铐,脚踝上戴着脚镣拖着脚步进入毛尔县法院时,那种可怜的样子我从来没有见过。三天不化妆不洗澡的生活让她皮肤粗糙。她深棕发梢的金色头发低垂,沾满头皮屑和累积的油垢。她的肩膀往前跌,似乎手腕上的手铐把她压倒了。来法院等她露面之前,我把杰里米送回了妈妈的公寓。

她和三个同样穿着橙色衣服的人一起进来。看见我时,她向我招手让我去木制栏杆那儿,她在栏杆里边,站在有着舒服椅子的律师桌子旁,我在栏杆外的旁听席,有木制教堂长凳可坐。我靠近她时,一位执行官伸出一只手,示意我不要靠得太近,以免传递武器或者违禁品给身穿橙色衣服的人。

“你得保释我出去。”妈妈狂躁地说。隔得很近,我能看见监禁带给她的压力,让她布满血丝的眼睛下面形成深深的新月形眼袋。她看上去像是几天没有睡觉。

“你需要多少钱?”我问。

“狱警说大概需要三千美元保释金。否则我就得待在监狱里。”

“三千美元!”我说,“我需要那笔钱交学费。”

“我不能坐牢,乔伊,”我母亲哭了起来,“到处都是疯子。她们整晚喊叫。我没法睡觉。我也要发疯了。别让我再回到那里,求你了,乔伊。”

我张开嘴想说话,但是一个词也没有说出来。我为她感到遗憾——这是我的母亲,给我生命的女人。可如果我给她三千美元,下学期中途我就没钱了。待在学校的图景与处在最绝望时刻的我母亲的景象相撞击。我说不出话来。不管我说什么,都是错误的。这时两个女人从法官席后面的一扇门进入法庭,将我从两难中解救出来,那位执行官让每个人起身。我深吸了一口气,庆幸有人打断了我的思绪。法官进来了,吩咐大家坐下来,那位执行官护卫我母亲去陪审席与其他穿橙色衣服的人坐在一起。

书记员叫“在拘人员”入庭,我倾听着法官与律师之间来回的对话,那位律师是一位女性公共辩护律师,负责所有四位被告。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位高中辅导员去世时,我参加过的一场天主教的葬礼弥撒。牧师和教民念了多次连祷文,对于我们这些外人来说,死记硬背的陈述显得单调乏味。

法官说:“你的名字是……你是住在……你了解你的权利吗?律师,你的当事人了解对其的指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