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这件事发生在德里。
我之前就听过这说法,我想要是再往下问,应该还会听到…不断听到。他们说这话的语气,就像在对智障讲话。就像你问他们为什么人走路会贴在地上,他们回答“因为重力”一样,仿佛这是人人都能了解的自然法则。当然,最糟的是,我真的了解。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诺伯特·基恩。
“枪战开始之后,您看到过任何您不认识的人吗?”
基恩先生的答案来得飞快,让我体温瞬间降了十摄氏度,起码我这么感觉。“你是说小丑吗?你怎么会知道他的,孩子?”
“哦,我听人家说的。”我说。
“我只瞄到他一眼。枪战升温之后,我就很投入了,只四下张望过一次,看见他就站在毕朱电影院的遮檐底下,在那些瑞典佬身后。”基恩先生说,“他穿得完全不像小丑,身上一件农夫围兜,底下是棉质衬衫,不过脸和小丑一样上了白色油彩,还有一张血盆大口,加上一撮一撮的假发,你知道,橘色的,感觉很滑稽。
“拉尔·梅琴从来没见过那家伙,但毕夫见过。只是毕夫一定糊涂了,因为他以为小丑是在左边公寓的某扇窗户后头,可是我问吉米·戈登——他后来死在珍珠港,你知道,和船一起沉的,我记得是加利福尼亚号——他却说小丑站在战争纪念碑后面。”
基恩先生摇摇头,微微一笑。
“人遇到大事的反应有时很可笑,他们事后记得的事情有时更可笑。你会听到十六个版本,没有两个完全吻合,例如小丑拿的枪——”
“枪?”我问,“他也开枪了?”
“是呀,”基恩先生回答,“我记得瞄到他的时候,他手上好像拿着温切斯特连发猎枪,但我后来才察觉应该是我自己这么觉得,因为我拿的正是温切斯特猎枪。毕夫·马洛以为小丑拿的是瑞明顿,因为他拿的是瑞明顿。我问吉米,吉米说小丑拿的是老式春田枪。很有趣吧,嗯?”
“是很有趣,”我勉强挤出回答,“基恩先生…你们难道不会好奇一个小丑怎么会出现在那里吗?尤其还穿着农夫的围兜?”
“那还用说,”基恩先生说,“出现小丑是没什么,你知道,但我们当然觉得很好奇。大多数人认为那家伙想插一脚,但不想被人认出来。也许是镇议员,例如霍斯特·米勒,甚至是崔斯·纳格勒,当时的镇长。也可能是专业人士,不想暴露身份,例如医生或律师。穿成那样,就算是我老爸我也不认得。”
他说完轻轻一笑,我问他笑什么。
“也可能他真的是小丑,”他回答,“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埃斯蒂乡村市集的时间比现在早得多。布拉德利帮丧命时,正好是市集的最高峰。市集有小丑,也许其中一个听说我们这里有好玩的,就决定来凑热闹。”
他朝我干笑一声。
“我差不多说完了,”他说,“但我想再告诉你一件事,因为你看起来真的很感兴趣,而且听得很专注。这件事是毕夫·马洛十六年后说的。我们在班戈的派洛特酒吧喝啤酒,他忽然就讲出来了。他说小丑几乎整个人从窗户探出来,他不敢相信他竟然没摔出来。小丑不只探出头、肩膀和手臂,毕夫说他连膝盖都在窗外,整个人悬在半空中,一边往下射击布拉德利帮的车,一边咧开血盆大口狂笑。根据毕夫的说法,‘他简直就像盒子里蹦出来吓人的小丑。’”
“好像飘在空中一样。”我说。
“是呀,”基恩先生说,“毕夫还说了一件事,说那件事在枪战之后困扰了他好几个星期,他很想告诉别人,但就是到了嘴边说出不来,宛如停在皮肤上的蚊子或飞蠓。他说他有一天晚上起床小便的时候,终于明白那家伙是什么了。他一边对着马桶撒尿,一边胡思乱想,忽然想到枪战发生在下午两点二十五分,太阳当空,但小丑却没有影子,完全没有。”
第四部 一九五八年七月
你昏昏欲睡,等待我,等待
大火,而我
看见了你,被你的美所撼动
被你的美所撼动
震撼
——威廉·卡罗斯·威廉斯,《帕特森》
我穿着生日服降生
医生打了我的臀
说:你将是个特别的孩子
亲爱的小娃儿。
——悉尼·希米恩,《我的小娃儿》
第十三章 末日大战
威廉最早到。他坐在阅览室门口进来的扶手椅上,看迈克接待那天晚上的最后几名读者——一名老妇人抱着好几本平装本怪诞小说,一名男子拿着一本讲述美国南北战争的历史巨著,还有一个瘦巴巴的小伙子想要借一本塑料封面一角贴着“限借七日”标签的小说。威廉发现那本小说是他的最新作品,却一点也不意外或惊喜。他觉得自己已经过了惊喜的年龄,而意外只不过是信以为真但终究是梦的现实。
一位漂亮女孩穿着用金色大别针别住的苏格兰裙(天哪,威廉心想,我好久没有看到这种裙子了,难道又开始流行了?),将零钱投进复印机里,复印抽印本,一边望着柜台后方的大摆钟。所有声音都如图书馆该有的一样柔和,一样舒服:鞋底和鞋跟轻轻踩在红黑两色油毡地板上的吱嘎声、时钟单调的嘀嗒声,还有仿佛猫咪喵呜叫的影印声。
年轻女孩影印完毕,开始整理印好的纸页。拿着威廉·邓布洛小说的男孩走到她面前。
“玛丽,你把影印好的东西放在桌上就好,”迈克说,“我会处理。”
她露出感激的微笑:“谢谢你,汉伦先生。”
“晚安,玛丽。晚安,比利。你们两个赶快回家吧。”
“小心点,否则妖怪就会…来抓你!”瘦小子比利一边唱着,一边占有似的搂住女孩的纤腰。
“呃,我想妖怪不会要你们这两个丑八怪的,”迈克说,“但还是小心点。”
“我们会的,汉伦先生。”玛丽认真回答,轻轻捶了男孩肩膀一拳。“走啦,丑八怪。”她说完咯咯笑了起来,瞬间便从一个还算迷人的美丽高中女生变成充满活力又不笨拙的十一岁女孩,就像当年的贝弗莉·马什…两人走过他面前,威廉被她的美丽深深撼动…同时觉得恐惧。他很想上前告诉那个男孩,叮咛他走有路灯的马路回家,听见有人说话不要转头张望。
先生,溜滑板怎么可能小心,一个声音在他脑海中说,威廉露出大人才有的遗憾微笑。
他看见男孩帮女孩开门,两人走进连廊,身体贴得更近了。威廉敢用比利夹在腋下的那本小说的版税打赌,那男孩会在推开大门之前偷吻女孩。不吻就是笨蛋,比利小子,威廉心想,平安送她回家吧。老天保佑,好好送她回家!
迈克喊道:“我马上就好,威老大,等我把东西归档。”
威廉点点头,跷起二郎腿,腿上的纸袋沙沙作响。袋子里有一瓶波旁酒,威廉发现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想喝过酒。这里如果没有冰块,至少有水。不过以他现在的状态,水也只要一点点就够了。
他想起靠在迈克家车库墙边的银仔,接着很自然想起他们(除了迈克)在荒原相遇的那一天。每个人都重述了自己的遭遇:门廊下的麻风病人、走在冰面上的木乃伊、排水管里的血、死在储水塔里的男孩、会动的相片,还有在荒凉的街道上追赶小男孩的狼人。
他现在想起来了,七月四日前一天,他们走到荒原的更里面。那天镇上很热,但坎都斯齐格河东岸的树丛里却很凉爽。他想起不远处有一根水泥涵管,发出的嗡鸣声很像女孩刚才操作的复印机。威廉想起那个声音,还有其他伙伴讲完自己的遭遇之后一起看着他的神情。
他们希望他告诉他们接下来该怎么做、如何行动,但他根本不晓得。不知道的感觉让他绝望。
他看着迈克巨大的影子映在阅览室的深色板墙上,忽然恍然大悟:他当时会不晓得怎么办,是因为七月三日下午碰面时,他们还没到齐。到齐是后来的事儿,在垃圾场后方的砾石坑。从那里可以轻松爬出荒原,要到堪萨斯街或梅里特街都很容易,其实就在现在的州际高架桥附近。那个砾石坑没有名字,已经存在很久了,边缘很容易崩塌,长满杂草和灌木,但还是弹药充足,绝对够打一场石头大战。
但在此之前,在坎都斯齐格河边,他不晓得该说什么——他们希望他说什么?他想说什么?他想起自己环顾他们的脸庞——本、贝弗莉、埃迪、斯坦利、理查德。他想起那个音乐。小理查德。“呼啪、隆啪…”
音乐。轻轻的。还有他眼中的光芒。他想起那光芒,因为理查德靠着最低矮的树枝,并且将晶体管收音机挂在树枝上。他们虽然在树荫底下,但阳光还是照在坎都斯齐格河上,反射到收音机的镀铬表面上,再照进他的眼里。
“把收、收音机拿、拿开,理、理查德,”威廉说,“我快被弄、弄瞎了。”
“没问题,威老大。”理查德立刻答应,将收音机拿下来,完全没耍嘴皮子,而且还把收音机关了。但威廉希望他没关,因为这让寂静变得非常明显,只剩河水潺潺和排水设备的低鸣声。他们全都望着他,他很想叫他们看别的地方。他们以为他是谁?怪胎吗?
但他当然不能那么做,因为他们都在等他告诉他们该怎么做。他们发现了可怕的事儿,需要他告诉他们该怎么办。为什么是我?他很想对他们大吼,但他当然知道为什么。因为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被推上这个位子了。因为他是出点子的人,因为他弟弟被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夺走了。最重要的是,因为他是威老大,即使他不晓得自己怎么会当上这个角色。
他瞄了贝弗莉一眼,随即仓皇避开她眼中镇定的信任。看着贝弗莉让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腹中骚动着。
最后,他总算开口说:“我们不、不能报、报警。”他觉得自己说得太大声、太冲了。“也不、不能找爸、爸爸妈妈,除非…”他满怀希望地看着理查德,“你爸、爸妈呢,四眼田鸡?他们感、感觉还蛮、蛮正常的。”
“天老爷啊,”理查德用土豆管家的声音说,“你显然对我的父母亲一无所知,他们——”
“好好讲,理查德。”坐在本身旁的埃迪说。他会坐在本身旁,纯粹是因为本的影子够大,能让他遮阴。他的脸庞看来瘦小、憔悴而又担忧,像个老头儿。他右手抓着哮喘喷剂。
“他们觉得我该进柏丘了。”理查德说。他这天戴着旧眼镜,因为他前一天拿着开心果冰淇淋从德里冰淇淋店离开时,被亨利·鲍尔斯的朋友加德·杰格麦尔从后面偷袭了。那家伙比理查德重了三四十斤,双手交握一拳打在理查德的背上,一边大吼:“抓到了,换你当鬼!”理查德摔到水沟里,眼镜和冰淇淋都掉了。他母亲火冒三丈,完全不相信他的解释。
“我看根本就是你在胡闹,”她说,“说真的,理查德,你以为我们家有一棵眼镜树吗?旧的弄坏了,只要到那棵树上再摘一副就好?”
“可是,妈,是别人推我。他跑到我背后,那个大块头推我——”理查德快哭了。他母亲不相信他,比被加德·杰格麦尔推进水沟更让他难过。那家伙笨得要命,家里根本懒得让他上暑假班。
“我不要再听你胡扯了,”玛吉·托齐尔冷冷地说,“改天看到你爸连续三天熬夜加班累得像条狗的时候,你最好多想一想,理查德。想想你干的好事儿。”
“可是,妈——”
“我说别再讲了。”她语气又凶又坚决,更糟的是还带着哽咽。她走出房间,不久就听见电视机的音量开得非常大。理查德一个人可怜兮兮地坐在餐桌旁。
想起这段往事让理查德又摇了摇头:“我家人是还好,但他们绝对不可能相信这种事儿。”
“那有、有其、其他人吗?”
威廉多年后想起来,他们四处张望,好像在找一个不存在的人似的。
“谁?”斯坦利疑心地问,“我想不到还有谁能信任。”
“我、我也是。”威廉困扰地说。六人陷入沉默,威廉思考接下来该说什么。
如果有人问他,本·汉斯科姆一定会说窝囊废俱乐部中,亨利·鲍尔斯最恨的人就是他,因为他害他从堪萨斯街跌到荒原,因为他和理查德、贝弗莉在阿拉丁电影院顺利脱逃,更重要的是他不让亨利抄考卷,害他必须暑假补课,惹得人称疯子巴奇的他父亲勃然大怒。
如果有人问他,理查德·托齐尔一定会说亨利最恨的人是他,因为他在佛里斯百货骗过了亨利和他两个爪牙。
斯坦利·乌里斯会说亨利最讨厌他,因为他是犹太人(斯坦利三年级时,亨利五年级,有一回用雪洗斯坦利的脸,把他洗到流血,让他又痛又怕,歇斯底里地尖叫)。
威廉·邓布洛认为亨利最憎恨他,因为他很瘦,因为他口吃,因为他喜欢穿得整整齐齐(德里小学四月职业日那天,威廉打了领带出席,亨利大喊:“你、你们看那、那个操他妈、妈的娘、娘娘腔!”那天还没结束,威廉的领带已经被人扯掉,扔到宪章街的行道树上)。
亨利确实痛恨他们四个,但在七月三日那一天,高居亨利憎恶排行榜第一名的孩子却不是窝囊废俱乐部的成员,而是一个叫迈克·汉伦,住在鲍尔斯农场四百米外的黑人男孩。
亨利的父亲,奥斯卡·“巴奇”·鲍尔斯,人如其名,百分之百是个疯子。他将自己家计、身体和心理的困难全都怪罪给汉伦家,尤其是迈克的父亲。他老是告诉自己的儿子和新朋友,是威尔·汉伦害他关进郡监狱的,因为那一年汉伦家的鸡突然全数暴毙。“谁不晓得他是为了诈领保险金,”鲍尔斯一边说,一边使出船长比尔·彭斯8在本保上将酒吧里的挑衅眼神看着大家,仿佛在说:谁敢插嘴试试看,“他找了几个朋友串供,害我只好把车卖了。”
“谁帮他撒谎,爸爸?”亨利八岁那年曾经愤愤不平地问。他告诉自己,长大之后要将这些浑蛋揪出来,全身涂满蜂蜜放到蚁丘上,就像毕朱电影院周六下午放映的西部电影一样。
由于亨利百听不厌(但要是你问鲍尔斯,他会说儿子本来就该这样),鲍尔斯便拼命灌输仇恨与冤屈给儿子。他告诉亨利,虽然黑人大多很笨,但有些黑人很狡猾,而且骨子里都憎恨白人,想要占白种女人便宜。他说,也许汉伦觊觎的不只是保险金。也许他将鸡群暴毙怪在鲍尔斯头上,是因为鲍尔斯的鸡产量在这条路上高居第二。总之,事情是那家伙干的,绝对错不了,而且他之后又到城里找了一票同情黑鬼的白人帮他串供,威胁鲍尔斯花钱赔偿,否则就要送他进州立监狱。“这还不够明显吗?”鲍尔斯会对着瞪大双眼默默聆听,脖子脏兮兮的儿子说,“这还不明显吗?我为了国家去打日本鬼子,像我这样的人多得是,但郡里只有他一个黑人。”
鸡群暴毙事件之后,不幸接踵而来——拖拉机故障了,耙子在北边农田耕作时坏了,他脖子烫伤发炎生疮,切除后又再次感染,最后只好开刀。与此同时,那个黑鬼却用脏钱和他削价竞争,抢走他的客人。
面对一连串指控,亨利耳中只听见两个字,就是黑鬼、黑鬼、黑鬼。一切都是黑鬼的错。黑鬼有美丽的白色房子,家里有两层楼,还有油炉,而鲍尔斯一家住的房子却比防水纸糊成的小屋好不了多少。鲍尔斯务农挣不够钱,只好去当伐木工人,这是黑鬼的错。他们家的井在一九五六年干涸了,也是黑鬼的错。
那一年亨利十岁。汉伦家养了一条狗叫“奇普先生”,亨利开始喂它炖骨头和土豆片,让狗每次听见他喊它,就会摇着尾巴跑过来。等它习惯了亨利和亨利喂的食物后,亨利有一天喂它吃撒了杀虫药的汉堡。他存了三星期的钱到卡斯特罗超市买肉,杀虫药则是从家里后院小屋拿的。
奇普先生只吃了一半就停了。“再吃啊,把它吃完,黑鬼狗。”亨利说。奇普先生摇动尾巴。亨利从一开始就叫它“黑鬼狗”,所以狗以为这是它的另一个名字。毒药发作后,亨利拿出一条晒衣绳,将奇普先生拴在桦树上,让它不能逃回家,接着便坐在阳光晒暖的扁平大石上,双手托着下巴看狗死掉。狗过了很久才翘辫子,但亨利觉得很值得。断气前,奇普先生开始抽搐,绿色的唾沫从嘴边滴落。
“怎么样,黑鬼狗?”亨利问,狗转动垂死的眼珠看着亨利,试着摇动尾巴,“喜欢今天的午餐吗,你这个狗屎蛋?”
奇普先生断气后,亨利解开晒衣绳,回家跟父亲说自己做了什么。鲍尔斯那时已经疯得非常厉害,一年后差点把妻子打死,逼得她离家出走。亨利也很害怕父亲,有时甚至恨他入骨,但又很爱他。那天下午讲完自己的作为后,他觉得自己终于发现如何讨父亲欢心了,因为父亲拍拍他的背(力道大得差点让亨利摔倒),带他到起居室,赏了他一瓶啤酒。那是亨利头一回喝啤酒。从此之后,啤酒的滋味总会唤起美好的感觉,唤起胜利感和爱。
“干得很好。”亨利的疯子老爸说。他们互敲棕色啤酒瓶,开始痛饮。就亨利所知,那一家黑鬼始终不晓得狗是谁杀的,但他想他们心里有数。他希望他们最好心里有数。
窝囊废俱乐部的成员之前只是见过迈克——城里就他一个黑人小孩,要是没见过才有鬼——不过仅此而已,因为迈克没有念德里小学。他母亲是虔诚的浸信会信徒,把他送到内波特街教会学校念书,除了地理、阅读和算术之外,还得上《圣经》导读,学习“无神时代的十诫意义”之类的主题,分成小组讨论日常道德难题,例如看到好友在店里偷东西或听见老师渎神时,应该怎么办。
迈克觉得教会学校还不坏。他偶尔会隐约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也许是和同龄的孩子互动吧——但他愿意等到高中再说。想到未来让他有一点焦虑,因为他的皮肤是棕黑色的。不过据他观察,城里人对他父母亲都很好,因此他觉得自己只要与人为善,别人也会对他好。
唯一的例外,当然就是亨利·鲍尔斯。
虽然他极力掩饰,但他一直很怕亨利。一九五八年,迈克长得瘦而结实,个子比斯坦利·乌里斯高,但还比不上威廉·邓布洛。他身手敏捷,让他不止一次躲过亨利的魔掌,何况两人上的是不同的学校,加上年龄差距,因此很少面对面接触。迈克努力保持距离,因此说来讽刺,虽然亨利在德里最讨厌的人就是迈克·汉伦,但迈克却比窝囊废俱乐部的孩子更少被欺负。
哦,他当然不是毫发无伤。毒死小狗的来年春天,亨利有一天躲进树丛,在迈克走路进城去图书馆的途中偷袭他。三月底天气温和,很适合骑脚踏车,但那时威奇汉街过了鲍尔斯家之后还是泥巴路,因此泥泞得很,骑车很不方便。
“哈喽,黑鬼。”亨利从树丛里冒出来,笑着对迈克说。
迈克后退半步,紧张地左右张望一眼,想找机会逃跑。他知道只要想办法绕过亨利,就能靠速度赢过对方。亨利虽然又高又壮,但动作缓慢,又不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