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吧,”克什太太说,“坐吧,小姐,我来倒茶。”

“我不是小姐了。”贝弗莉说,一边举起左手让她看到婚戒。

克什太太笑着挥了挥手,意思是“啐”。她说:“只要是年轻小姑娘,我一概用小姐称呼。这是我的坏习惯,你别介意。”

“不会,”贝弗莉说,“完全不会。”但她其实有点不自在,自己也不明白。老妇人的笑容有一点…有一点什么?不悦?虚伪?神秘?但这么想很荒谬,不是吗?

“我很喜欢您家里的摆设。”

“是吗?”克什太太一边倒茶一边说。茶感觉很浓、很浊,贝弗莉不确定自己想喝…甚至忽然不确定自己还想待着。

门铃上明明写着马什,她听见心里一个声音说,觉得很害怕。

克什太太将茶递给她。

“谢谢。”贝弗莉说。茶可能看来很浊,但香味真是诱人。她尝了一口,味道很好。别再疑神疑鬼了,她对自己说。“尤其那个雪松木箱更是美极了。”

“那东西是古董!”克什太太笑着说。贝弗莉发现美丽的老妇人有一个缺陷,但在美国北方算是稀松平常。她的牙齿很糟——感觉很牢,但还是非常难看。不仅发黄,两颗门牙还互相交叠,犬齿特别长,感觉和象牙一样。

她的牙齿刚才还是白的…进门时她面带微笑,你还觉得她牙齿真白。

她忽然不是只有一点害怕了,只想(需要)离开这里。

“真的很老!”克什太太兴奋地说,接着一口将茶喝完,发出吓人的打嗝声。她朝贝弗莉微笑——咧开嘴笑——贝弗莉发现她的眼睛也变了,眼角开始发黄老化,带着模糊的血丝。她的头发稀疏了,辫子看来营养不良,不再黄澄澄、银闪闪,而是变成暗灰色。

“非常老。”克什太太望着空杯子回忆道,她用发黄的眼睛害羞地望着贝弗莉,脸上再度浮现微笑,露出一嘴歪牙,感觉很恶心,甚至有点别有用心,“是我从故乡带来的。你发现上头刻了R.G.两个英文字母了吗?”

“发现了。”贝弗莉感觉自己的应答仿佛来自远方。她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念叨说:要是她不晓得你发现她变了,那也许还好,要是她不晓得,没发现——

“那是我父亲,”老妇人说,把父亲念成了“父卿”。贝弗莉发现她的裙子也变了,变成粗糙斑驳的黑色。链坠变成骷髅;下巴大张着。“他叫罗伯特·格雷,大家都叫他鲍勃·格雷,或是小丑潘尼歪斯。虽然这也不是他的本名,但他很喜欢这个玩笑,我父卿。”

她又笑了,几颗牙齿变得和裙子一样黑,脸上的皱纹变深了,白里透红的肌肤也变成蜡黄,手指瘦成了爪子。她朝贝弗莉微笑。“吃点东西吧,亲爱的。”她声音高了四度,却变成破锣嗓子,很像卡到黑土的地窖门转动的声音。

“不用了,谢谢。”贝弗莉听见自己用孩子急着想走的声音说。话语仿佛不是出自大脑,而是直接从嘴巴出来,被耳朵听到之后才晓得自己说了什么。

“不吃了?”那老巫婆笑着问。她伸出指爪,开始将盘子上的薄糖饼干和糖霜蛋糕塞进嘴里,恐怖的牙齿不停嚼呀嚼,肮脏的长指甲戳进甜点,碎屑从她骨瘦如柴的下巴滑落,嘴里呼出的空气味道就像腐尸膨胀爆裂后发出的臭气。她露出死气沉沉的笑容,头发愈来愈稀疏,有几处已经看得到头皮。

“哦,我父卿真的很爱自己的笑话!我现在就说一个给你听,小姐,希望你会喜欢:我是我父卿生的,不是我母卿。他从屁眼里把我生出来,哈哈哈!”

“我该走了。”贝弗莉听见自己又用受伤的语气说,好像她是第一次参加派对结果出糗的小女孩。她两腿无力,隐隐意识到杯子里不是茶,而是粪便,液态的粪便,德里下水道奉送的点心。她刚才竟然喝了,不多,只喝了一口。哦,天哪!天哪!老天保佑,拜托!拜托——

老妇人在她面前愈缩愈小、愈缩愈瘦,变成有着苹果娃娃脸般大小的干瘪老太婆,发出尖锐的笑声,笑得前仰后合。

“哦,其实我父卿就是我,”她说,“他是我,我是他,亲爱的。你要是聪明的话,就马上回到你来的地方,逃快一点儿,因为待在这里只会比死还惨。死在德里的人从来不是真的死了,你以前就知道,现在别忘了。”

贝弗莉的腿终于慢慢听使唤了。她有如旁观者看着自己起身离开桌前,惊讶、恐慌而又痛苦地往后退,躲开老女巫。惊讶,因为她这才发觉那张干净的小餐桌不是黑橡木做的,而是牛奶糖。老巫婆还在呵呵笑,斜着发黄的眼睛狡猾地看着房间一角,将桌子扳下一块,贪婪地塞进嘴唇发黑的口中。

贝弗莉发现杯子是边缘小心涂上蓝色糖霜的白树皮,耶稣和肯尼迪总统的肖像是近乎透明的棉花糖拼凑成的。她看着两幅肖像,发现耶稣伸出舌头,肯尼迪总统朝她眨眼,感觉很恶心。

“我们都在等你!”老巫婆尖叫一声,指甲刮过牛奶糖桌,在闪亮的桌面留下深深的爪痕,“没错!没错!”

天花板的灯是硬糖果,墙板变成麦芽太妃糖。贝弗莉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鞋在地板上留下鞋印,因为地板不是木头,而是巧克力。房子里的糖味甜腻得令人反胃。

哦,天哪,这是《糖果屋》,她是我最害怕的女巫,因为她会吃小孩——

“等你和你那几个朋友!”老巫婆高声尖叫,哈哈大笑,“等你和你的朋友!关进笼子里!关在笼子里等烤炉烤热!”她说完又尖声大笑。贝弗莉朝门奔去,但却像慢动作一样。老巫婆的笑声有如一群蝙蝠在她脑海中冲击回荡,她忍不住尖叫一声。走廊飘着糖、牛轧糖、太妃糖和恶心的合成草莓糖。刚才她进门,门把还是仿水晶,现在却变成可怕的钻石糖。

“我很担心你,贝…非常担心!”

贝弗莉转身,一头红发随之飞扬。她看见父亲从走廊摇摇晃晃地朝她走来,身上穿着老巫婆的黑裙子和骷髅链坠,脸上血肉模糊,有如面团一般,眼睛和曜石一样黑,双手一张一握,嘴边冒着浓汤般的泡沫。

“我打你是因为我想干你,贝,我只想那么做,只想干你,想吃你,吃你的私处,用嘴吸吮它,好吃好吃,贝贝,哦,美味啊美味,我要把你关到笼子里…把烤炉弄热…感觉你的小屄…膨胀的小屄…等它够大了…可以吃了…吃了…吃掉…”

贝弗莉大声尖叫,伸手扭动黏乎乎的门把,开门冲到了门廊上。门廊用杏仁糖装饰,地板是牛奶糖。她隐约看见车流在远方移动,一名妇人推着塞得满满的手推车从卡斯特罗超市出来。

我得到那里去,她勉强集中精神想道,那里就是现实世界。我只要走到人行道——

“逃跑是没用的,贝。”她父亲

(我父卿)

笑着对她说,“我们已经等很久了。一定很有趣,吃进肚子里一定很可口。”

贝弗莉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她父亲身上已经不是黑裙子,而是换成了有橘色大扣子的小丑服,头上戴着一九五八年款的浣熊皮帽,因为迪士尼电影《大卫·克罗传》中的男主角费斯·帕克而大为流行的皮帽。他一只手握着一把气球,另一只手像抓鸡腿似的抓着一条小孩的腿。每颗气球上都写着它来自外层空间。

“告诉你的朋友,我是某个灭绝物种的最后幸存者,”它一边说着,一边摇摇晃晃跟着她走下门廊,露出瘦削的狞笑,“是垂死星球上的唯一生还者。我来是为了抢走所有女人…强暴所有男人…还有学会调薄荷扭扭。”

它开始疯狂甩手,做出调酒的动作,两手依然抓着气球和血淋淋的断腿。小丑服翻腾飞舞,但贝弗莉丝毫感觉不到风。她双脚打结,仆倒在人行道上。她张开双掌承受撞地的冲击,震得肩膀发麻。推着手推车的妇人停下脚步,回头迟疑地望了一眼,接着加快脚步离开。

小丑再度朝她逼近。它扔掉断腿,任它砰的一声落在草坪上,那声音实在难以形容。贝弗莉在人行道上匍匐前进,心想自己必须赶快醒来才行。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梦——

但她发现自己错了。小丑指甲长长的爪子碰到她。它真的存在。它很可能把她杀了,就像杀死其他小孩那样。

“鹩哥知道你的本名!”她忽然朝它大叫。它退缩了。贝弗莉觉得它藏在血盆大口底下的狞笑似乎不见了,变成痛苦而又憎恨的神情…或许还有恐惧。不过这可能是她的幻觉,而她也完全不晓得自己怎么会说出那句话,但起码争取到一点时间。

她站起来开始跑,接着听见刹车声,还有一个沙哑的声音又气又怕地大吼:“走路不会看路啊,笨蛋!”她感觉自己好像差一点被面包车撞到,宛如只顾追逐弹力球的孩子,看也不看就冲到马路中央。等她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对面的人行道,跑得气喘吁吁,左腰还有一个热辣辣的伤痕。面包车沿着下主大街扬长而去。

小丑不见了,断腿也消失了。房子还在,但已经废弃倾倒,窗户用木板封住,通往门廊的台阶也断裂了。

我刚才真的进去了?还是我在做梦?

但她的牛仔裤很脏,黄上衣也沾满尘土。

而且她手指上有巧克力。

她将手指放在裤子上抹干净,接着急忙离开。她脸颊发烫,脊背发凉,眼珠子似乎随着脉搏鼓胀、收缩。

我们赢不了的,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都赢不了的。它甚至希望我们试试看——它想扳回一城。我想它不喜欢平手。我们应该离开这里…离开就对了。

有东西扫过她的小腿,动作和猫掌一样轻。

她短促地尖叫一声,收起小腿,随即低头查看。一看不禁打了个冷战,伸手捂住嘴巴。

是气球,和她上衣一样黄的气球,上头写着天蓝色的字:没错,兔崽子。

她看着气球,看着它被暮春怡人的微风吹走,在街上轻轻跳动。

理查德·托齐尔逃跑

对了,那天我被亨利和他的死党追——在学期结束前,那是…

理查德走在外运河街上,经过贝西公园。他停下脚步,手插口袋注视亲吻桥,其实根本没在看。

我在佛里斯百货的玩具部甩掉他们…

结束了那顿疯狂午餐之后,他就一直漫无目的地走着,希望甩掉幸运饼里的可怕东西(或者说“似乎”在里头的东西),让心情恢复平静。他心想饼干里可能根本没有东西,是他们聊的话题太阴森,才会集体产生幻觉。最好的证明就是罗丝似乎什么也没看到。当然啦,贝弗莉的父母亲当年也没看到浴室排水管的血迹,但两件事儿不一样。

是吗?哪里不一样?

“因为我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喃喃自语,随即发现这个想法一点儿说服力和逻辑也没有,跟小孩玩跳绳唱的歌差不多,没什么意义。

他继续往前走。

我走到中央广场,在公园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好像看到…

他再度停下脚步,皱起眉头。

看到什么?

但那只是我在做梦而已。

是吗?真的吗?

他朝左边看,发现那栋玻璃帷幕大楼还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这栋大楼感觉非常摩登,现在却显得老旧而寒酸了。

我回来了,他想,回到他妈的中央广场,回到那幻觉或梦境之类的东西发生的地方。

当年班上同学都当他是小丑、爱现的疯子,而他又再次轻而易举扮演起过去的角色。哎,我们全都轻而易举变回过去的角色了,你们难道没发觉吗?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毕业十年或二十年后的同学会上可能就是这样子。当年班上的活宝进大学后选择神职为业,但只要两杯黄汤下肚,几乎就会自动变回从前的调皮鬼。当年的“文豪”如今成了卡车销售员,这会儿又忽然大谈约翰·欧文或约翰·契弗。当年每周六和月狗乐队一起表演的同学成了康奈尔大学的数学教授,忽然发现自己又站回台上,肩上挂着一把芬德吉他,醉醺醺地兴奋高唱《格洛莉亚》或《冲浪鸟》。斯普林斯汀是怎么说的?我不退步,宝贝,也不屈服…但酒过三巡或几根巴拿马红大麻抽下去之后,就很难抵挡唱片老歌的魅力了。

可是,理查德觉得现在的生活不是幻觉,返回过去才是。也许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为人父,但父子的兴趣往往天差地远,相似处也会随时间而消逝。他们——

但你刚才提到长大,现在又好像那是胡说八道,是鬼扯。为什么?理查德?怎么回事儿?

因为德里还是没变,和从前一样怪。你能不能不要再问了?

因为事情没那么简单,就这样。

小时候,他是个拿无聊当有趣的活宝,有时很低级,有时很好笑,因为这样才能跟亨利·鲍尔斯那样的小孩相安无事,不会被他们杀了,自己也不会被无聊和寂寞搞到发疯。但他现在明白了,症结在于他的脑袋通常转得比同学们快十倍或二十倍。他们觉得他很怪、很诡异,甚至自找死路,要看他行为有多夸张而定,但他或许只是脑袋运转过度而已。除非你觉得脑袋运转过度没什么。

总之,这种状态只要一段时间就能控制住。不是控制住,就是找到出口,例如变态公文包和彪福·齐斯德莱佛上校。在他踏进大学播音室后的那几个月里,理查德就发现了这一点,同时发现这就是他一直想要的。他一开始表现得不是很好,因为太兴奋了。但他很快发现自己不是有点天赋,而是天赋异禀,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他飞上云霄,狂喜飘然。此外,他还发现了宇宙运行的法则,起码是工作的成功之道。那就是从心里找出那个让你生活一塌糊涂的疯子,将他逼到死角,但不解决他。千万不要。杀死他太便宜那个混账了。你要替他安上牛轭,要他开始犁田。那家伙只要一上轨道,就会拼命干活,不时制造出一些好东西。其实就是这样,这样就够了。

他是很逗趣没错,每分钟都在搞笑,但他后来顺利克服了每回搞笑背后的黑暗梦魇,至少他认为自己做到了。直到现在。长大一词忽然失去了意义。他此刻有新的东西要面对,起码要思考。那巨大而又愚蠢的保罗·班扬雕像就立在中央广场前方。

我肯定是规则里的例外,威老大。

你确定那里什么都没有吗,理查德?一点都没有?

就在中央广场旁…我好像看到…

刺痛再度袭击他的眼睛,让他紧闭双眼,惊诧地呻吟一声。但疼痛来去匆匆,转眼就消失了。不过,他还闻到一种味道,对吧?不是现在的味道,而是来自过去,让他想起(我在这里,理查德,抓住我的手,抓得到吗?)

迈克·汉伦。是烟让他眼睛刺痛流泪。他们二十七年前吸到那阵烟,最后只剩他和迈克留下,两人看见——

回忆又中断了。

他朝塑料制成的保罗·班扬雕像走近一步。小时候,雕像的巨大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现在则讶异于它那夸张的低俗。雕像本身就有六米高,加上一米八的基座,立在中央广场草坪边缘微笑俯视外运河街的车流与行人。广场是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五年兴建的,当初是为了小联盟棒球队,但球队终究没成立。翌年,德里镇议会投票通过兴建雕像的经费提案。这项提案在镇政府听证会和《新闻报》的读者来信栏都引发激烈争辩,不少人认为雕像会很动人,成为热门景点,但也有人认为塑料的保罗·班扬雕像很夸张、俗气,蠢到极点。理查德记得,德里高中美术老师致信《新闻报》,表示雕像如果立在德里,她一定会把那怪物炸掉。想到这里,理查德不禁微笑,心想那位女士不晓得有没有被续聘。

争辩——理查德现在知道这根本是大镇或小城才有的大惊小怪——持续了将近半年,当然一点意义也没有。雕像已经买了,就算镇议会违背常情(这一点在新英格兰尤其如此)决定舍弃花钱买来的东西,那也得考虑储藏在哪里。后来雕像还是立了起来——不是雕刻的,而是在俄亥俄州一家塑料工厂直接压铸成型——只是用大得能当船帆的帆布罩住。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三日,雕像正式揭幕,那天也是德里建城一百一十五周年纪念日。可想而知,一部分镇上居民对此愤怒抱怨,另一部分镇上居民则欢天喜地。

揭幕当天,保罗身穿连身工作裤和红白方格衬衫,胡须浓得发黑、发亮,一副伐木工人样,肩上扛着一把肯定是斧头界哥斯拉的塑料斧头。他仰头对着北方不安地微笑,天空就和他著名的伙伴的肤色一样蔚蓝(不过,贝比在揭幕当天没有出现,因为加上一头蓝色公牛雕像的价钱高得吓人)。

参加揭幕典礼的孩子们(总共有几百个,包括十岁的理查德·托齐尔。他和爸爸一起来)对塑料雕像都是欢欣接受,完全没有批评。家长将刚会走的小孩放到正方形基座上拍照,然后用担心而又开心的神情看着小孩笑着在保罗的大黑鞋上爬来爬去(更正:塑料大黑鞋)。

来年三月,又累又怕的理查德千钧一发地躲过了追杀之后,就是坐在这其中一张长椅上。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从德里小学一路追着他跑,几乎跑过了整个镇子,最后总算让他在佛里斯百货的玩具部甩掉了他们。

相较于班戈的豪华店面,德里的佛里斯百货显得很寒酸,可是理查德根本不在乎。对他来说,那里就像暴风雨来时的避风港。亨利·鲍尔斯紧追在后,理查德已经累得七荤八素,走投无路之下只好冲进百货商店。亨利显然不了解旋转门的运作原理,为了抓住理查德,差点把手指夹断。理查德猛力推门,逃进店里。

他大步下楼,衬衫下摆在背后飞舞。理查德听见旋转门砰砰作响,和电视上的枪响一样大声。他知道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还在追他。他大笑着跑到地下一楼,但那是因为紧张。他其实像掉进陷阱里的兔子一样惊慌。他们这回真的打算揍他一顿(他当时还不晓得自己十周后会发现他们三个不只能揍人,还能杀人,尤其是亨利·鲍尔斯。要是他知道七月会发生那场惊天混战,让他对于那三个人的凶狠不再有任何怀疑,他现在一定会吓得脸色发白),而且整件事其实非常愚蠢。

那天,五年级的理查德和同学走进体育馆,正好有一群六年级学生往外走。粗壮的亨利走在他们之间,就像母牛群中的公牛一样突出。虽然他是留级生,和理查德一样是五年级,但都是和高年级学生一起上体育课。屋顶水管又在漏水,法齐奥先生还没摆出小心地面湿滑的立牌。亨利踩到水滑了一跤,一屁股跌在地板上。

理查德还来不及制止,不听使唤的嘴巴已经脱口而出:“帅啊,狗吃屎!”

亨利和理查德班上的同学哄堂大笑,但站起身来的亨利脸上没有笑容,而是像刚出炉的砖块一样红。

“等着瞧吧,四眼田鸡。”亨利抛下一句就继续往前走。

笑声立刻停了。所有男孩都看着理查德,好像他已经是死人一样。亨利没有停下脚步观察其他人的反应,只是低头兀自往前走,手肘因为撞到地板而发红,裤子屁股部位湿了一大片。理查德看着亨利裤子湿掉的地方,觉得自己不知好歹的嘴巴又张开了…但这回他闭上了,上下两排牙齿像大门般猛然关上,快得差点咬断舌尖。

好吧,但他很快就会忘记了,他换衣服时不安地告诉自己,一定会。那家伙的脑袋回路向来不怎么灵光,每回拉大便之前可能还得先看说明书,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