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恐怖的凶杀案发生后,艾琳·汉斯科姆有天晚上将儿子叫到起居室,要他在沙发上坐好,坐她旁边。她牵起本的手,直直地望着他。本看着母亲,觉得有一点不安。
“本,”她开口了,“你是笨蛋吗?”
“不是,妈。”本心里不安到了极点。他完全不知道母亲为何这样问,也不记得母亲曾经这么严肃过。
“嗯,”她赞同道,“我也认为你不是。”
说完她沉默了很久,没有看本,而是若有所思地盯着窗外,让本觉得母亲是不是把他忘了。她那时依然年轻,只有三十二岁,但独力拉扯一个男孩长大还是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她在新港的斯塔克纺织厂工作,负责卷线轴和捆棉,每周工作四十小时。遇到车间灰尘和绒毛飘得特别厉害的时候,她回家之后都会咳嗽很久,咳得很厉害,让本非常害怕,夜里躺在床上无法入睡,望着漆黑的窗外,心想要是母亲死了他该怎么办。他想他到时就变成孤儿了,也许会成为“州儿”(他想,那表示他得住在农夫家,每天从日出工作到日落)或被送到班戈孤儿院。他试着安抚自己,告诉自己这只是穷担心,但完全没用。而且他不只担心自己,还担心母亲。他母亲很强势,几乎所有事情都得照她的意思做,但她是个好妈妈。他很爱她。
后来,她终于回头看着他,说:“你知道那些谋杀案吧?”
本点点头。
“起初大伙儿都以为是…”她迟疑片刻,不晓得该不该往下说,因为她从来没在儿子面前说过这个字。但此事非同小可,她强迫自己说出来:“性犯罪。也许是,也许不是,现在这种情况谁也没把握,只晓得有某个疯子专门找小孩下手。你明白吗,本?”
他点点头。
“还有我刚才说可能是性犯罪,你懂我的意思吗?”
他不懂,至少不完全懂,但还是点点头。要是他母亲决定来一堂生理教育课,他觉得自己一定会窘死。
“我很担心你,本。我很担心没有把你照顾好。”
本局促地扭了扭身子,没有说话。
“你把很多事情都藏在心里,太多了,我想。你——”
“妈——”
“我说话的时候不要出声。”她说。本乖乖闭嘴。“你得小心一点,本。夏天到了,我不想破坏你的暑假,但你必须留意。我要你每天在晚饭前回到家。我们每天几点吃晚饭?”
“六点。”
“完全正确!所以你听好了,要是我摆好桌子,倒好牛奶,却还没看到你洗手准备吃饭,我就会立刻打电话给警察说你失踪了,听懂了吗?”
“听懂了,妈妈。”
“你相信我说到做到,对吧?”
“对。”
“虽然可能只是虚惊一场,但我一定会那么做。我不是不了解男孩子。我知道他们暑假常常玩游戏、搞活动,例如跟踪蜜蜂回蜂窝、玩球或踢罐子之类的,玩到什么都忘了。瞧,我很清楚你和你的朋友都在做些什么。”
本默默点头,心想要是他母亲连他没有朋友都不知道,恐怕对他身为男孩的感受也没多少概念。
但他绝对不敢这么跟她说,就算再过一万年也不敢。
她从家居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他,一个小塑料盒。本打开盒子看见里面的东西,惊讶得合不拢嘴,轻呼一声“哇!”完全藏不住内心的喜悦。“谢谢!”
盒子里装着一支天美时手表,仿皮表带,表面刻了银色的小数字。她已经设好时间,上好发条,本听得见嘀嗒声。
“天哪,真是太酷了!”他热情地拥抱她,在她脸上吻了一下。
艾琳笑着点点头,很高兴儿子很开心,但随即正色道:“把表戴上,记得上发条。戴上它,上发条,爱惜它,别搞丢了。”
“好的。”
“现在你有了手表,就没有理由晚回家了。牢记我说过的话:要是你没有准时回来,警察就会四处找你。你最好连一分钟也不要晚回家,至少在那个专杀小孩的浑蛋被捕之前给我做到,否则我一定会打电话报警。”
“好的,妈妈。”
“还有一件事。我不希望你单独行动。你知道不能拿陌生人的糖果或搭他们的便车,我们都一致认同你不是笨蛋,你的身材在这个年纪也算壮的,但任何一个大人,尤其是疯子,绝对有办法制住小孩。无论你去公园还是图书馆,都要找个朋友一起去。”
“我会的,妈妈。”
艾琳再度望向窗外,发出心事重重的叹息。“再这样下去,什么事情都没办法干了。反正这个镇子本来就不干净,我一直这么觉得。”她回头望着他,皱起眉头说,“本,你很喜欢四处跑,差不多把德里镇的所有角落都摸熟了吧?至少对镇中心应该了如指掌。”
本觉得自己还差得远呢,但他确实去过不少地方,而且,意外的礼物给了他太大震撼,就算他母亲说约翰·韦恩应该在描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音乐喜剧中饰演希特勒,他也会欣然赞同。
“你没遇见什么坏东西,对吧?”她问道,“看起来…呃…很可疑的人或事情?或什么不寻常的事?让你害怕的东西?”
本沉浸在手表带来的喜悦、对母亲的爱和母亲对他的关怀(但如此毫不隐藏的强烈关怀让他有一点害怕)
之中,差一点就要告诉她一月发生的那件事。
他正要开口,忽然一个东西(强有力的直觉)让他闭上了嘴巴。
那东西是什么?直觉。不少…也不多。就算是小孩子,偶尔也能直觉感应到“爱”这种感情涉及的复杂责任,知道有时最好保持沉默。本没有开口,一部分是这个原因,但还有另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没那么伟大了。他母亲有时非常严厉,很像做老板的。她从来不说他“肥”,只说他“壮”(偶尔会多讲几个字:“在这个年纪算是壮的”)。要是晚餐有剩的,她常会在他看电视或写作业时端过来给他。虽然他心里有一点讨厌自己这么做(但绝不会讨厌端剩菜过来的妈妈——本·汉斯科姆绝对不敢憎恨妈妈。他要是这么野蛮,这么不知感激,神一定会立刻杀了他),甚至在最幽暗的心底(像西藏一样偏远的地方)怀疑她老这么喂他的动机,但他仍会乖乖吃完。这是爱吗?还是别的东西?
当然不是。然而…本还是会想。更重要的是,母亲不知道他没有朋友,这一点让他无法信任她,要是说出一月遇到的事情——假如真有其事的话——他不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也许六点回家没什么不好,他可以读书、看电视,(吃东西)
用木屋组和建筑积木盖东西。可是,整天待在家里很不好…要是他跟她说了他一月看见了(或以为自己看见了)什么,他母亲很可能会这么要求。
基于这些理由,本决定不说。
“没有,”他说,“只有麦奇彭先生在别人家的垃圾里东翻西找。”
这话让艾琳笑了,她不喜欢麦奇彭先生。笑声让这个话题到此结束。那天晚上,本拖了很久才睡,但失去母亲和孤苦无依的念头一次也没有出现。他躺在床上望着洒进床铺和地板上的月光,觉得自己被人爱着,感觉很安全。他一会儿将手表放到耳边,听它嘀嗒作响,一会儿又拿到眼前,细细欣赏涂镭指针发出的朦胧的光。
后来,他终于睡着了,梦见自己和一群男孩在崔克兄弟货运站后面的空地上打棒球。他猛地一转脚跟,正中球心,打了一支满贯全垒打。队友在本垒欢呼,迎接他回来,将他扛在肩上,走到装备散落一地的休息区。在梦里,他心里洋溢着骄傲与喜悦…但当他望向中外野,那儿有一道铁丝网隔开灰渣空地和杂草坡,却发现一个人影站在“荒原”的杂草和树丛间,远得几乎看不清。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抓着一把气球,红黄蓝绿都有。他看不清那人的脸,但看得见对方松垮的西装、橘色绒毛大纽扣和软趴趴的黄领结。
是小丑。
没错,兔崽子,一个飘忽的声音附和道。
隔天早上醒来,本发现他已经忘了那个梦,但枕头摸起来却是湿的…好像他夜里哭过似的。
本轻轻松松就甩掉宵禁海报勾起的庞杂思绪,像游完泳的狗甩水那样。他走到儿童图书馆的主柜台。
“哈喽,小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她和道格拉斯太太一样,都很喜欢本。成年人,尤其是工作上需要管教小孩的大人,通常都会喜欢他,因为他乖巧、体贴,讲话轻声细语,偶尔还有一种冷面笑匠的喜感。但在其他小孩眼中,这些特点只代表恶心。“暑假已经过腻了吗?”
本笑了,他和斯塔雷特太太经常玩这种机智对话。“还没,”他说,“因为暑假才开始——”他看了看表,“一小时十七分钟,再过一小时看看吧。”
斯塔雷特太太哈哈大笑,一边遮住嘴巴免得太大声。她问本要不要报名参加暑假阅读计划,本说要,于是她拿了一张美国地图给他,本说谢谢。
他走进藏书区,随手拿了几本书下来翻阅,然后放回去。选书是一门学问,必须小心谨慎。大人想借几本书都可以,但小孩一次只能外借三本,选错了就没戏唱了。
最后他总算挑了三本书,分别是《推土机》《黑神驹》和一本碰运气选的书,书名叫《街头酷车》,作者是亨利·格雷戈尔·费尔森。
斯塔雷特太太给那本书盖借阅章时,说:“你可能不会喜欢这一本,因为故事很血腥。我通常建议青少年看,尤其刚考上驾照的小伙子,让他们好好思考。我想,他们中有些人看完书之后,起码有一周不敢开快车。”
“嗯,我读读看好了。”本说完拿着书走到维尼角落,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三只山羊正在大闹桥下的巨人。
他读了一会儿《街头酷车》,发现还挺有意思的,讲的是一个非常会开车的孩子,老是被一名扫兴的警察要求开慢一点。故事场景设在爱荷华州,本读了才知道该州没有速限,感觉很酷。
读完三章,他抬头发现一个全新的布告区,最上头的海报(图书馆果然是海报大本营)画着一名开心的邮差将信交给一个快乐的小孩,标语是:在图书馆也能写信,现在就写封信给朋友吧?保证赢得笑容哦!
海报底下有几个插槽,摆满了邮资已付的明信片、信封和印有蓝色图书馆徽章的信纸。邮资已付的信封每个五分钱,明信片三分钱,信纸两张一分钱。
本摸摸口袋,用空瓶换来的四分钱还在。他记下《街头酷车》读到的页数,接着走回柜台说:“我能买一张明信片吗?谢谢。”
“当然可以啰,本。”斯塔雷特太太再度感叹他的彬彬有礼,但也有点为他的身材难过。要是她母亲看到本,一定会说他在用刀叉自掘坟墓。她将明信片递给本,看他走回座位。那张桌子可以坐六个人,但只坐了本一个。她从来没见过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真可惜,因为她相信本的内心有许多宝藏,只待一个和善又有耐心的勘探者…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的话。
本掏出圆珠笔按出笔尖,在明信片上简单写下地址:贝弗莉·马什小姐收,缅因州德里镇二区下主大街。他不知道她家的门牌号码,但妈妈曾经跟他说,大多数邮差只要在一个区域服务够久,通常都知道谁住在哪里。要是负责下主大街的邮差能将这张明信片送达,那就太好了。就算没有,顶多也只是被送到退件中心,让他损失三分钱而已。明信片绝对不会回到他手里,因为他不打算写下自己的姓名和住址。
他将明信片写有地址的那一面朝内拿着(虽然他没看到认识的人,但还是不想冒险),走到卡片盒那儿,从旁边的木盒里抽了几张方形纸,接着走回座位,开始匆匆下笔,不时画掉几个字,边写边改。
期末考前最后一周的英语课,他们上了俳句阅读与写作。俳句是一种日本诗的体裁,简短而严谨。
道格拉斯太太解释道,俳句只能有十七个音节,不能多也不能少,通常只用一个鲜明的意象来描绘某种情感,例如悲伤、喜悦、怀旧、快乐…还有爱。
俳句的概念让本非常着迷。他喜欢上英语课,只是通常乐趣有限。他会认真上课,但从来没有哪个主题让他觉得特别有意思。然而,俳句里却有某种东西激发了他的想象力,让他觉得开心,就像斯塔雷特太太解释温室效应让他感到开心一样。本觉得俳句是很好的诗体,因为它有结构,没有隐而不显的规矩。用十七个音节组成一个意象,描绘一种情感,就这样。宾果!它很简单,很实际,完全仰赖和自足于内在的规律。就连“俳句”这两个字都让他觉得很喜欢,读起来有一种余韵犹存的感觉。
他想着她的头发,心里随即浮现她走下楼梯、头发在肩上飞舞的模样。阳光仿佛不是洒在她头发上的光芒,而是藏在她发丝里的火光。
他细细斟酌了二十分钟(包括起身一次去拿更多草稿纸),删掉太长的句子,改动顺序,砍字,最后终于完成了下面这首诗:汝发如冬火,化为一月之余烬,引我心燃烧。
他不是十分满意,但已经尽力了。他很怕要是写得太久,想得太多,最后就只会把自己弄得神经过敏,写出更差的句子来,甚至干脆放弃,而他不希望那样。对本来说,贝弗莉和他交谈是历史性的一刻,他想留在回忆里。贝弗莉或许已经有喜欢的对象,是大一点的男生,例如六年级,甚至初一。
她收到这首俳句可能会以为是那个男生写的,因此很开心,而这些句子就会留存在她的回忆里。虽然她永远不会晓得作者是本·汉斯科姆,但没关系。他知道就好。
他将整首诗抄到明信片背面(字母全部大写,感觉像勒索信,而不是情书),将笔收回口袋,明信片塞进《街头酷车》的最后几页。
他站起来,向斯塔雷特太太道别。
“再见,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好好享受暑假,但别忘了宵禁。”
“我知道。”
他轻快地走过两栋图书馆之间的玻璃走道,享受那份温暖(一边开心地想着:温室效应),然后是成人图书馆的凉爽。阅览室里,一位老人正坐在老旧舒服的软垫椅上读《新闻报》,报头正下方的头条是:国务卿杜勒斯保证,必要时将出兵援助黎巴嫩!报道附了一张相片,艾森豪威尔总统在白宫玫瑰园里和某个阿拉伯人握手。本的母亲说,这个国家可能要等一九六〇年赫伯特·汉弗莱当选总统之后才会有起色了。本隐约听说美国正在经济衰退,他母亲很担心会被裁员。
头版下半页有一则小头条:警方持续追缉变态杀手。
本推开大门走出图书馆。
人行道旁有一个邮筒,本将明信片从书里抽出来扔了进去。明信片脱手时,他心跳微微加速。万一她知道是我写的怎么办?
别傻了,他回答,有一点察觉自己被这个想法弄得太兴奋了。
本走到堪萨斯街,几乎没留意自己在往哪里走,也毫不在意。他开始幻想。贝弗莉·马什走到他面前,灰绿色眼睛睁得大大的,赤褐色的头发扎成马尾。本,我有一件事问你,他想象出来的女孩说,你发誓一定要说实话。她举起明信片,这是你写的吗?
这个幻想太可怕、太美好了。他希望它停止,又希望永远不要停。他的脸颊又开始发烫了。
本边走边幻想,不时将书从左手换到右手,右手换到左手,还吹起了口哨。你可能觉得我这样做很可怕,贝弗莉说,但我只想吻你。说完她双唇微微分开。
本的嘴唇突然干得吹不动口哨。
“我想我希望你吻我。”他自言自语,脸上露出沉醉的、无比美丽的微笑。
要是他看一眼人行道,就会察觉有三个人影朝他走来;要是他竖起耳朵,就会听见维克多的鞋钉声,发现他、贝尔齐和亨利愈来愈接近。但他既没注意看,也没用心听。本正在九霄云外,感受贝弗莉软软的唇贴在他嘴上,举起胆怯的双手抚摸她有如微火的秀发。
德里和许多大小城市一样,没有规则,随意发展。要是做过规划,就绝对不会选这地方建立城镇。
德里建在坎都斯齐格河冲击形成的山谷中,河水从西南往东北贯穿整个商业区,其他区域则散布在周围的丘陵之间。
首批移民到来时,谷里还是沼泽遍地,荒烟蔓草。坎都斯齐格河在此分成佩诺布斯科特河与另一条溪流,这对做生意的人是好事,对在河边种植作物或兴建房舍的居民却是坏事。尤其是坎都斯齐格河,每三四年就会发一次洪水。过去五十年,政府虽然耗费巨资,却还是免不了闹水患。假如洪水只是河流惹的祸,修筑水坝就行了,但问题没这么简单。坎都斯齐格河河岸低矮是一个因素,排水系统欠佳是另一个麻烦。从二十世纪开始,德里经历过多次严重的洪灾,一九三一年那次尤其死伤惨重。
更糟的是,德里镇的丘陵地带也是溪流遍布,谢莉尔·拉莫尼卡陈尸的托洛特溪便是其中之一。只要下大雨,这些溪流就可能泛滥。结巴威的父亲曾经说:“雨下个两周,德里镇就鼻窦炎泛滥啦!”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镇中心那一段被三公里长的运河河道限制着,在主大街和运河街口潜入地下,成为地底河流,流过大约八百米后再从贝西公园重回地面。运河街是德里镇的酒吧区,所有店家一字排开,像警局里站着供人指认的嫌犯似的从街口延伸到镇郊。虽然河水已经被污水和工厂废弃物污染到足以使人毙命,但警方每隔几周还是得下水打捞某个醉汉的车。运河里仍钓得到鱼,但都是些不能吃的变种。
德里镇东北区的河水(运河街一带)算是控制得不错,尽管偶尔淹水,店家还是鳞次栉比,生意兴隆。民众常沿着运河漫步,有时还能见到手牵手的情侣(但只有在风向对的时候,因为要是风向不对,臭味就会将浪漫熏得烟消云散)。贝西公园和德里高中隔着运河遥遥相望,童子军露营或幼童军烤香肠都会选在这里。一九六九年,公园成了嬉皮吸食大麻和贩毒的聚集地,让镇上居民心惊胆战,有一名嬉皮(左派同性恋)将美国国旗缝在裤子臀部,结果还没来得及嚷嚷就被捕了。到了一九六九年,贝西公园已经成了露天贩毒场。居民们常说,等着瞧吧,死上个把人,他们就消停了。后来果真有人死了。一名十七岁的青年被人发现死在运河旁,血管里几乎全是海洛因(小鬼都叫它白粉)。之后毒虫开始淡出公园,甚至有传言说那青年的鬼魂会在那里出没。这当然是子虚乌有,但只要能让孬种和瘾君子远离,就算传言很假,也假得很有用。
德里镇西南区的河水问题比较大。这里的丘陵被大冰河深深划开,又被坎都斯齐格河和它星罗棋布的支流反复侵蚀,早就伤痕累累,多处岩床裸露,看起来就像出土一半的恐龙骨骸。德里镇公共工程局的老员工都知道,每年秋天第一场严霜落下,西南区的人行道就修不完了。混凝土会收缩变脆,然后突然被岩床戳碎,仿佛地底有东西想破壳而出。
这里土壤很浅,因此根浅又顽强的植物长得最好。换句话说,就是杂草和垃圾植物,例如枝干杂乱的树木和又矮又密的树丛,而毒藤及毒橡木更是有如蝗虫过境,不放过一寸能生长的土地。西南区边缘地势陡降,连接着德里镇居民口中的“荒原”。不过,荒原一点也不荒凉,它是一块长五公里、宽三公里的杂草丛生的土地,一头是上堪萨斯街,另一头是老岬区。老岬区是低收入户集合住宅,排水系统非常糟糕,常有厕所和污水管爆裂的传闻。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荒原中央,城市朝东北方及河的两岸扩张,荒原的发展遗迹只剩德里三号抽水站(镇立污水抽水站)和垃圾掩埋场。从空中鸟瞰,荒原就像一把指着镇中心的绿色大匕首。
这些地质特征在本心中只留下模糊的印象。他只意识到右边没有房子了,土地消失了。人行道旁刷成白色的栏杆摇摇晃晃,大约与腰齐高,只能做做样子。本隐约听见水流声,作为他遐想时的背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