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来,偷偷瞥了贝弗莉·马什最后一眼(他当时以为那年夏天不会再见到她了),走到道格拉斯太太桌前。十一岁的他屁股有新墨西哥州那么大,藏在难看的新牛仔裤里,铜制铆钉发出点点光芒,随着他的肥腿移动发出沙沙声。他的臀部像女孩子一样左摇右摆,小腹晃来晃去。虽然天很热,他还是套着松松垮垮的长袖运动衫,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胸部很丢脸。圣诞假期过后第一天上课,他穿着母亲送的全新的常春藤衬衫,六年级的贝尔齐·哈金斯大喊:“嘿,你们看!圣诞老公公送了什么礼物给本·汉斯科姆!一对大乳房!”贝尔齐觉得自己太机智了,笑得差点晕倒。其他人也笑了,包括几个女孩。要是地上有洞,本一定会悄悄钻进去…说不定还会低声感谢有洞吧。

从那天起,他上学一定穿长袖运动衫。他有四件,一件棕的、一件绿的和两件蓝的,全都又松又垮。他很少坚持己见,违抗母亲,这是其中之一。在他几乎事事顺从她的童年时代,这是少数他觉得非坚持不可的事情之一。要是那天贝弗莉·马什也和别人一起笑他,他肯定活不下去。

“本,很高兴能教你。”道格拉斯太太一边将成绩单递给他,一边说道。

“谢谢您,道格拉斯太太。”

教室后排有人故意尖着嗓子说:“谢谢林,道格拉屎太太。”

想也知道,说话的是亨利·鲍尔斯。他和本·汉斯科姆一起念五年级,而不是跟死党贝尔齐·哈金斯和维克多·克里斯念六年级,因为他留级了。本有预感他还会待在五年级,因为道格拉斯太太发成绩单时没有念到他的名字,这表示他麻烦大了。本有点不安。要是亨利又留级,他就得负一些责任…

而亨利也知道这一点。

一周前的期末考,道格拉斯太太在桌上放了一顶帽子,用抽签的方式随机调整座位,结果本和亨利·鲍尔斯抽到最后一排。本照例一手遮着试卷,同时弯身向前,感觉腹部抵着桌子很舒服,还不时舔一舔毕宝铅笔的笔尖寻求灵感。

那天是周二,中间一场正好是数学。本听见隔壁排有人低声喊他,声音轻得恰到好处,不着痕迹,简直像监狱运动场上的老练骗子在传话:“让我抄答案。”

本往左边看,正好对上亨利·鲍尔斯愤怒的黑色眼眸。就算以十二岁的标准来看,亨利也是大块头,手臂和双腿上都是务农锻炼出来的肌肉。他父亲是出了名的疯子,在堪萨斯街尽头快到新港镇的地方有一小块地。亨利每周至少有三十小时在那里锄草、播种、挖石头、砍树和收割——如果种得出东西的话。

亨利蓄着一头怒气冲天的短发,短得连头皮都看得见。他的牛仔裤后口袋随时塞着一条发蜡,不时拿出来抹几下,把头发弄得像割草机的锯齿。他身上永远带着汗臭和黄箭口香糖的味道,粉红色的摩托外套是他的上学服,背后绣着一只老鹰。曾经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四年级学生嘲笑这件外套,亨利立刻握起被农活弄得脏兮兮的双手朝他扑去,对准那小子脸上就是一拳,动作敏捷得像只鼬鼠,迅猛得像条蝰蛇。四年级生掉了三颗牙,亨利被停课两周。本作为常被欺负和恐吓的对象,心里隐隐希望亨利被开除,而不是停课,可惜天不从人愿,坏蛋总是占上风。两周后,亨利大摇大摆地走进校园,身上故意穿着那件招摇的粉红摩托外套,发蜡抹得头发像在呐喊一样。他两眼浮肿挂彩,那是疯子父亲惩罚他“在校打架”的结果。疤痕后来消了,但对德里小学的学生而言,那次的教训却永远存在。就本所知,此后再也没有人敢对那件粉红老鹰摩托外套说一句话。

当本听见亨利恶狠狠地要他把答案给他抄,心里立刻闪过三个念头——他人有多肥,那三个念头闪过的速度就有多快。一,要是道格拉斯太太逮到亨利抄他的答案,他们两个都会拿鸭蛋;二,要是他不让亨利抄,亨利放学后八成不会饶过他,除了赏他有名的快拳,还会叫哈金斯和克里斯抓住他的手。

这两个想法都很孩子气,没什么特别,因为他确实是孩子。但第三个念头就复杂多了,甚至很成人。

这么做可能会被揍,但也许我能撑过最后这个星期,不被他逮到。我敢说我只要努力一定做得到,而他过完暑假就会忘了这件事。没错。他很笨。要是他不及格,可能又会留级,到时我就比他高一级了,不用和他同一班…我会比他早进初中,到时我…我也许就自由了。

“给我抄。”亨利又低声说了一次,黑色眼眸闪着命令的火光。

本摇摇头,用手将考卷遮得更加密不透风。

“死肥猪,我不会放过你的。”亨利低声威胁,声音稍微高了一点。他的考卷除了名字一片空白。

他很着急,要是考试不及格又被留级,他肯定会被他爸打得屁滚尿流。“给我抄,否则你就惨了。”

本又摇摇头,双下巴跟着摆动。他很怕,但也抱定了主意。他发现这是他头一回帮自己做决定。这让他感到恐惧,但说不出原因。多年后,他才明白,那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在冷血算计,在仔细衡量利害得失,这预示着他就快变成大人了。这比亨利更让他害怕。他躲得过亨利,却注定躲不过成年(也就是说,他可能永远会这样算计)。

“谁在讲话?”道格拉斯太太朗声说,“有的话,马上给我安静。”

接下来十分钟,教室一片沉寂,孩子们低头认真答卷,空气中飘着淡淡的油墨香。之后,亨利的恐吓再度传来,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却斩钉截铁,令人胆寒。

“你死定了,肥猪。”

本拿到成绩单后立刻溜之大吉,心里很感谢神明眷顾十一岁的胖孩子,让道格拉斯太太按字母顺序发成绩单,没让亨利·鲍尔斯有机会先离开教室,在外头守株待兔。

其他同学都是跑着经过走廊,但本没有。他可以跑,而且以他的身材算是跑得不慢,但他很清楚自己跑步的样子有多好笑。他是走过去的,但走得很急,从飘着书香的阴凉走廊踏进明亮的六月艳阳下。他仰头对着太阳站了半晌,默默感谢阳光的温暖和刚刚到来的自由。九月还远得很。虽然月历不是这么说的,但月历是骗子。夏天会比月历标示的日期还长,而且完全属于他。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和储水塔一样高,和德里镇一样大。

忽然,他被人狠狠撞了一下,那些夏日美梦顿时飞出他的脑袋,让他在石头台阶前打了个踉跄。

他手忙脚乱地想恢复平衡,幸好及时抓住铁扶手,才没有摔得很难看。

“闪开,你这个死胖子!”撞他的人是维克多·克里斯。他头发往后梳成猫王的发型,百利发乳油光闪亮。他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衬衫领子竖起来,跑下楼梯,沿着走道冲向正门,工程靴底的鞋钉随着脚步咔咔作响。

本的心脏依然跳得厉害。他看见贝尔齐·哈金斯叼了根烟站在对街,朝维克多挥手示意。维克多跑过去,贝尔齐将烟递给他,维克多吸了一口还给贝尔齐,随即指着楼梯一半的地方,本就站在那里。

维克多朝贝尔齐嘀咕了几句,两人哈哈大笑。本脸颊发烫。他们总是能逮到你,感觉就像宿命一样。

“你这么喜欢这里,打算站上一整天吗?”背后有人说话。

本回头一看,双颊更烫了。是贝弗莉·马什。她的赭发有如耀眼的云彩,膨松地披在肩上,眼睛是迷人的灰绿色,毛衣袖子撸到手肘,领子有点脱线,几乎和本的运动衫一样松垮。显然太松垮了,让人无法判断她胸部开始发育了没,但本一点也不在乎。爱在青春期之前出现,像波涛一样明白而强烈,没有人能抵挡,而本也没打算抵挡。他彻底屈服,觉得既愚蠢又欣喜,难堪到了极点,却又如此真切地幸运。这些无可救药的念头在他脑海中翻腾,让他既难受又欢喜。

“没有,”他嗓子哑了,“应该不是。”说完露出大大的笑容。他知道这样很白痴,但就是克制不住。

“嗯,那就好。学期结束了,谢天谢地。”

“暑…”他嗓子又哑了,只好清清喉咙,脸也红得更厉害了,“暑假快乐,贝弗莉。”

“你也是,本,下学期见。”

她快步跑下楼梯,本以满怀爱意的眼神将一切尽收眼底:她裙子的鲜艳格纹、拍打着毛衣背后的红发、白皙的脸庞、小腿上快痊愈的小伤疤,还有她右脚乐福鞋上方的金脚链。看着脚链映着阳光一闪一闪,本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被一股强烈的感觉所淹没,他不得不再次抓紧铁扶手稳住身子。那感觉无法表达,幸好非常短暂。或许是性欲的前兆,但对他的身体还没有意义,虽然性激素已经和夏天一样热得发烫,不过还没有觉醒。

他轻叹一声,像个虚弱的老人般走下台阶,站在楼梯底下看着贝弗莉,直到她左转消失在学校和人行道之间的树篱后方。

他愣愣地站了一会儿,学生成群结队地叫着从他身边跑过。他忽然想起亨利,于是急忙绕过校舍,穿过低年级的操场,经过秋千时用手指拨弄铁链发出叮叮声,然后又踩过跷跷板。他走出通往宪章街的小门再向左拐,看也不看他平常最爱的石头堆。过去九个月,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泡在石头堆里。

本将成绩单塞进后口袋,开始吹起口哨。他穿着凯兹帆布鞋,但他觉得轻飘飘的,走了八条街鞋底都没碰到地面。

中午刚过学校就放学了。他母亲六点以后才会回家,因为她周五下班后会先去“买就省”超市买东西。换句话说,整个下午都是他的。

他走到麦卡伦公园,在树下坐了一会儿,什么也没做,只偶尔轻声说一句:“我爱贝弗莉·马什。”

每说一次,就觉得更飘飘然、更浪漫了一点。后来,一群小男孩跑进公园,开始分队准备打棒球,他低声念了“贝弗莉·汉斯科姆”两次,接着不得不将脸埋进草里,好让滚烫的双颊凉下来。

不久,他起身穿过公园,朝卡斯特罗大道走。再过五条街就到公共图书馆了,他想自己一开始就打算去那里。正当他要走出公园时,一个叫彼得·戈登的六年级学生看见了他,朝他大喊:“嘿,大奶,要一起玩吗?我们缺一个右外野手!”其他孩子哄然大笑。本低着脖子,像只缩头乌龟似的急忙跑开。

不过,总的来说,他还是觉得自己很幸运。换作其他日子,那群男孩可能会追他、说话羞辱他,或许把他推倒在地上看他会不会哭。但今天他们只想打球,只在乎能不能用手指、选不选得到最厉害的队友、哪一队后攻之类的事。本让他们去打暑假的第一场球赛,自己继续开心上路。

他沿着卡斯特罗大道走了三个街口,忽然发现一个好东西,说不定是能赚钱的玩意儿,就落在某户人家的前院篱笆下。他看见一个侧边裂开的旧纸袋,里面有玻璃在闪光。本用脚将袋子勾到人行道上。看来他真的走运了。袋子里是四个啤酒瓶和四个大汽水瓶。汽水瓶每个可以退五分钱,莱恩歌德啤酒瓶每个能退两分钱。二十八分钱就这么大剌剌地摆在篱笆下,等着某个幸运的孩子来拿。

“就是我。”本高兴地说,完全不知道厄运正在等着他。他再度出发,用手捧着袋子底部免得破掉。他走到下一个街口,拐进卡斯特罗大道超市,用瓶子换了钱,再拿钱去买糖果,几乎把换来的钱花光了。

他站在便士糖果铺的橱窗前指指点点,老板推动滑门,滑门摩擦轨道里的滚珠轴承,发出嘎嘎的响声,本每回听到都很开心。他买了五根红甘草条、五根黑甘草条、十颗姜汁汽水糖(一分钱两颗)、一片纽扣糖(五颗一排,五排一片,直接从纸上咬下来吃)、一包莱肯艾德和一包佩兹子弹糖,因为家里的佩兹手枪没有子弹了。

本捧着一小袋糖果走出店铺,剩下的四分钱塞在新牛仔裤的右前口袋。他看着装满糖果的棕色纸袋,心里忽然浮现一个念头:你再这样吃下去,贝弗莉·马什永远不会看上你。

但这个念头令人不悦,于是他将它抛开了。做起来不难,因为他不是第一次赶走这个念头。

若是有人问他:“本,你寂寞吗?”他一定会满脸惊讶地望着对方。这个问题从来不曾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没有朋友,但他有书,有梦想,有里维尔模型,还有一大套林肯木屋组。他用那套积木做过各种东西,他母亲不止一次称赞他做的房子比某些照图盖成的真正的房子还好。他还有一套很好的建筑积木,但他希望今年十月生日时能拿到超级积木组,这样就能做出会报时的钟和会跑的车了。

寂寞?他可能会这么反问,一脸茫然,啊?什么意思?

天生眼盲的孩子除非有人告诉他,否则不会知道自己瞎了。就算知道了,他对眼盲顶多只有概念上的理解。唯有之前看得见的人才知道失明的滋味。本·汉斯科姆不知寂寞为何物,因为他从小就孤单一人。假如这是最近才发生的事,而不是从小如此,他也许能懂,但寂寞从他出生起就如影随形,就连未来也不例外。事实就是如此,就像他大拇指的双关节或门牙上的可笑小缺口。他只要紧张就会用舌头去舔它。

贝弗莉是甜美的梦,糖果则是甜美的现实,是他的好朋友,因此他叫那个不请自来的念头滚开,而它也默默地走了,没有大声嚷嚷。本离开卡斯特罗大道超市朝图书馆走去,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袋子里的糖果。他是真的想把子弹糖留到晚上看电视时吃——他喜欢将子弹糖一颗一颗放进塑料手枪里,喜欢听枪里的小弹簧收纳子弹的咔嗒声,更喜欢将糖一颗一颗射进嘴里,像个吞糖自杀的小孩—

—今天晚上有《飞鹰》,由肯尼斯·托比饰演勇敢的直升机驾驶员,还有依据真实事件改编、人物都用化名的《法网恢恢》。不过,最棒的是今晚有他最爱的警探影集《高速公路巡警》,由布罗德里克·克劳福德饰演高速公路巡警丹·马修斯。布罗德里克·克劳福德是他的偶像。他很快、很坏,完全不睬任何人…更赞的是,他很胖。

他走到卡斯特罗大道和堪萨斯街口,过马路到图书馆。图书馆其实有两栋建筑,前面是旧的石造楼房,一八九〇年由木材大王捐款兴建,后面是新盖的低矮砂岩建筑,用作儿童图书馆。两栋建筑由一条玻璃走道连接起来。

这里离镇中心很近,而堪萨斯街又是单行道,因此本只往右瞄了一眼就穿越马路。要是他往左看一眼,肯定会吓得半死,因为就在一条街外,德里社区中心草坪上的大橡树的阴影下站着三个人:贝尔齐·哈金斯、维克多·克里斯和亨利·鲍尔斯。

“我们去抓他。”维克多喘着气说。

亨利远远望着那个死胖子跑过马路,小腹上下晃动,后脑勺的乱发有如该死的弹簧狗前后摆荡,包裹在新牛仔裤里的屁股扭呀扭的,像个小姑娘。他在心里估算草坪到汉斯科姆和汉斯科姆到图书馆(逃过一劫)的距离。他想他们应该能在他跑进图书馆之前追到他,但汉斯科姆可能会尖叫。那个娘娘腔很可能这么做,到时或许会有大人插手,而亨利不希望这样。那条母狗道格拉斯太太已经说过他的英语和数学都考砸了。她说她会让他过关,条件是他得上四周的暑期班。但亨利宁可留级。留级只会被他父亲打一顿,但在地里活儿最忙碌的盛夏每天上学四小时,而且连续四星期,肯定会被揍个六七回,甚至更多。他能接受如此惨淡的未来,只因为他打算今天下午将气全撒在那个死肥猪身上。

而且连本带利。

“没错,我们上吧。”贝尔齐说。

“我们等他出来。”

他们目送本推开大门走进图书馆,接着便坐下来抽烟、讲黄色笑话,等本出来。亨利知道本一定会出来,到时他一定让那个胖子后悔来到世上。

本很爱图书馆。

他喜欢图书馆永远很凉爽,就算酷暑也不例外。他喜欢馆里的安静,偶尔才有低语声打破沉默。

他喜欢图书馆馆员在书上或借书卡上轻轻盖章的声音,喜欢期刊室里翻动纸页的沙沙声。老人经常在期刊室打发时间,阅读用木条夹好的报纸。他喜欢图书馆的光线,午后阳光从高处的窄窗斜射进来,冬天馆外狂风呼啸,馆内的链挂球形灯绽放慵懒的光芒。他喜欢书的味道,刺鼻,略有些迷幻。他有时会在放成人书的书架间走动,看着那几千本书,想象每本书中的人物,就像他偶尔在十月下旬的傍晚漫步街头,看着夕阳在地平线上只剩一条暗橙色的光带,空气中烟雾弥漫,天色半明半暗;他也会想象窗子里的景象——欢笑、争吵、插花、喂孩子吃饭、喂宠物吃饭或一边看电视一边用餐。他喜欢连接旧馆和儿童图书馆的玻璃走廊,那里总是很温暖,包括冬天,只有连续阴天例外。儿童图书馆馆长斯塔雷特太太告诉他,那是一种叫温室效应的东西造成的。本很喜欢这个概念。多年后,他受托兴建英国国家广播公司通讯中心,结果引起激辩。但就算外界争执一千年,也不会晓得(只有本自己知道)通讯中心其实就是立起来的德里镇公共图书馆的玻璃走廊。

他也喜欢儿童图书馆,虽然那里没有旧馆那种阴暗迷人的韵味,不像旧馆还用球形灯泡,弯曲的铁楼梯窄得无法两人同时经过,永远得有一人后退。儿童图书馆阳光充足,光线明亮,虽然随处可见“让我们一起保持安静吧”的标语,还是有点嘈杂,主要来自“维尼角落”,也就是幼儿看图画书的地方。本走进去时,讲故事时间才刚开始,戴维斯小姐正在朗读《三只小山羊》。她是这里的馆员,很年轻也很漂亮。

“是谁踢踢踏踏踩上我的桥啊?”

戴维斯小姐模仿故事中的巨人,用低沉的嗓音吼道。几个小孩儿捂嘴咯咯笑,不过大多数都认真看着戴维斯小姐,就像接受梦里的声音一样接受那是巨人在说话,认真的眼神散发着孩子对童话永远不灭的迷恋:怪兽会被打败…还是会饱餐一顿?

馆里到处贴着鲜艳的海报。这张漫画海报里的乖孩子刷牙刷得像疯狗一样满嘴泡沫,那张漫画海报里的坏孩子在抽烟(底下写着:我长大以后会像爸爸一样经常生病)。还有一张很棒的摄影海报,几十亿个光点在黑暗中闪烁,底下的格言是:一个想法能点亮一千支蜡烛。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

墙上有邀请孩子们“体验童子军生活”的海报,还有一张“未来女性养成营”的宣传海报。有垒球队和社区中心儿童剧院的报名表,当然还有一张邀请孩子们“参与暑假阅读计划”的海报。本很爱暑假阅读计划,只要报名就能拿到一张美国地图,读完一本书或交一篇心得还可以拿到某一州的贴纸,让你贴在地图上。贴纸附有该州的详细信息,例如州鸟、州花、加入联邦的时间和历史上有哪几任总统来自该州。集满四十八州的贴纸就能获赠一本书,真是棒极了。海报上写着:别犹豫,立刻报名吧。

本就打算这么做。

在这些鲜艳夺目、语气亲切的海报里,有一张特别显眼。那张朴实无华的海报贴在借阅柜台边,没有漫画,也没有很炫的相片,只用白纸黑字印着:宵禁时间

每晚七时起

德里警察局

光是看到那张海报就让本脊骨一凉。拿到成绩单的兴奋、对亨利·鲍尔斯的恐惧、和贝弗莉说上话、暑假开始,接连发生的事让他完全忘了宵禁和谋杀案。

德里镇居民对有多少人遇害没有定论,但都同意去年冬天到现在至少发生了四起谋杀案。如果加上乔治·邓布洛,就是五起(许多人认为邓布洛家的小男孩的死是一桩恐怖诡异的意外)。所有人一致同意的第一个受害者是贝蒂·里普森,她在圣诞节过后被人发现陈尸外杰克逊街的高速公路工地,死时只有十三岁,遗体四肢不全,被冻在泥土中。这些事没有见报,大人也不会跟本说,他是在他们交谈时不小心听到的。

大约三个半月后,鳟鱼季开始不久,一名钓客在德里东面三十公里外的河岸边钓到一个东西。他起初以为是棍子,后来发现是一只断手,包括手掌、手腕和一截上臂。他的鱼钩钩到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虎口,将这个可怕的奖品钓了上来。

州警在下游七十码处发现谢莉尔·拉莫尼卡的遗体,就卡在去年冬天倒在河面上的树枝间。尸体没有在初春时被冲进佩诺布斯科特河,进而流向大海,纯粹是运气。

拉莫尼卡家的女儿死时十六岁,德里人,没有上学,三年前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安德烈亚,母女俩和爸妈同住。她父亲向警方哭诉:“谢莉尔虽然野了点,但心地很好。安德烈亚一直问妈妈在哪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尸体寻获前,谢莉尔的家人已经报警五周了。警方的侦办方向很合理,谢莉尔可能是被她的某位男友谋杀的。她的男友很多,许多都来自德里通往班戈的路上的空军基地。她母亲说:“他们都是好男孩,几乎每个都是。”其中一个“好男孩”是一名四十岁的空军上校,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新墨西哥。还有一个正在肖申克监狱服刑,罪名是持械抢劫。

警方推测是男友干的,也可能是陌生人、性变态。

如果是性变态,那他显然也对男孩有兴趣。四月下旬,一名初中老师带着初二学生漫步自然,在梅里特街发现一双红球鞋和一条蓝色灯芯绒裤卡在涵洞口。梅里特街这一头用锯木架封锁住,柏油也在去年秋天被推土机刨掉了,因为这里同样是北上通往班戈的高速公路预定地。

死者是三岁的马修·克莱门茨,他父母前一天才报警说他失踪了(他的相片刊登在《新闻报》头版,一头黑发的他对着镜头傻笑,头上戴了一顶红袜队的棒球帽)。克莱门茨一家住在堪萨斯街,在镇子另一头。

马修的母亲震惊悲伤到了极点,反而异常沉静,跟警方说小马修失踪当天在家门外的人行道上来回骑三轮车,就在堪萨斯街和科索斯巷转角处。她将洗好的衣服送进烘干机,再回到窗边时,却发现小马修不见了,只剩三轮车翻倒在人行道和马路间的草坪上,一只后轮兀自缓缓转动着。她看着那轮子,轮子停了。

波顿警长忍无可忍,隔晚就在镇议会召开的临时会议上提议实施宵禁,得到议员全数支持,翌日立即生效。据《新闻报》报道,宵禁晚上七点开始,所有小孩都必须有“合适的成年人”看管。本的学校一个月前举行过一次全校集会,警长亲自上台。他双手拇指插在枪带里,向孩子们保证只要遵守几个很简单的原则就不用担心:别和陌生人交谈,别搭便车,除非你和驾驶员很熟,永远记得警察是人民保姆…还有遵守宵禁。

两周前,一个本不熟的男孩(他也念德里小学五年级,不过是另一班)经过内波特街,发现排水沟里漂着一大团很像是头发的东西。这个叫弗兰奇·罗斯或弗雷迪·罗斯的男孩那天正拿着自己发明的器材(他称之为“神奇黏胶棒”)寻找好东西。听他讲起那玩意儿,你会发现,他真的认为它很神奇,甚至有超能力。神奇黏胶棒是一根用桦树枝做成的棍子,前端粘着一大坨口香糖,弗雷迪(或弗兰奇)

只要有空就会拿着它在德里四处晃,窥探水沟和排水道。他有时会发现钱,通常是一分钱硬币,但偶尔会找到十分钱甚至二十五分钱。他帮后者取了一个名字(理由只有他自己知道),叫“码头怪物”。

只要看到硬币,弗兰奇(或弗雷迪)就会出动,拿起神奇黏胶棒朝格孔里一戳,钱币就轻轻松松进了他的口袋。

发现维罗妮卡·格罗根的尸体,让弗兰奇(或弗雷迪)一举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焦点,但本早就听说过这号人物和他的黏胶棒。之前有一天上活动课,一个叫理查德·托齐尔的小孩偷偷告诉他:“那小子真的很恶心。”托齐尔瘦巴巴的,戴着眼镜,本觉得他要是拿下眼镜,视力可能和脱线先生28一样烂。他的眼睛被厚厚的镜片放大,左右游移,好像永远都很惊讶似的。他还有两颗大门牙,让他赢得了“龅牙海狸”的绰号。他和弗雷迪(或弗兰奇)同一班。“他整天拿着那根黏胶棒在水沟里戳来戳去,晚上再把口香糖拿下来放进嘴里。”

“天哪,好恶心!”本惊呼道。

“没错,兔崽子。”托齐尔说完就离开了。

那天,弗兰奇(或弗雷迪)又拿着神奇黏胶棒在排水沟里来回移动,相信自己找到了一顶假发。

他心想,可以把假发弄干,送给母亲当生日礼物。他又戳又刺地弄了几分钟,正打算放弃时,堵塞的排水沟里的混浊水面忽然浮现一张脸,惨白的脸颊上粘满枯叶,瞪大的眼里塞着泥土。

弗雷迪(或弗兰奇)一路尖叫着跑回家。

维罗妮卡·格罗根是内波特街教会小学的四年级学生,本的母亲常说那所学校是由“耶稣帮”办的。格罗根在她十岁生日那天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