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没认出他来。昔日瘦削、长发的年轻人,那个把我招募进“镀玫瑰”去弹节奏吉他的人,现在已经地中海式秃顶,两侧发灰了,炫耀着从他系紧的裤带上垂下来的便便大腹。我盯着他看,手上装着果冻的纸碟子都耷拉下来了。
“诺姆?诺姆·欧文?”
他开怀大笑,嘴咧得我都能看见他嘴巴最里面的金牙了。我扔下果冻拥抱了他。他大笑着回抱了我。我们都说对方看上去不错,说真的是好久不见。我们当然缅怀了一下往日。诺姆说他把哈蒂·格里尔的肚子搞大了,然后就娶了她。这段婚姻只维持了几年,离婚后有过一段恶语相向的阶段,后来决定冰释前嫌,做了朋友。他们的女儿丹妮丝,快40岁了,在韦斯特布鲁克有一家自己的美发沙龙。
“我现在自由又轻松,银行贷款也还清了。我和第二任妻子又生了两个儿子,但是我只跟你说啊,丹妮丝才是我最心疼的那个。哈蒂和她的第二任丈夫也有了个儿子。”他凑近了些,冷笑着说,“进了监狱又出来了,一枪送他下地狱都嫌费事儿。”
“肯尼和保罗怎么样?”
肯尼·劳克林,我们的贝斯手,也跟他“镀玫瑰”时期的小甜心结了婚,现在还在一起。“他在刘易斯顿有一家保险公司,干得很不错。他今晚也在,你没看见他?”
“没有。”没准儿我看见了,只是认不出来;又或者是他没认出我来。
“至于保罗·布沙尔嘛……”诺姆摇摇头,“他去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爬山,结果摔了下来,在医院里躺了两天,去世了。1990年的事儿了。也算是老天慈悲了。医生说他如果活着,脖子以下全部瘫痪,就是所谓的高位截瘫。”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象着我们的老鼓手活下来会怎样。躺在床上,靠呼吸机呼吸,看着电视上的丹尼牧师的节目。我赶紧把这个想法去掉。“阿斯特丽德怎么样了?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东边什么地方吧,卡斯汀?罗克兰?”他摇了摇头,“记不起来了。我记得她退学结婚了,父母气坏了。她离婚的时候估计爸妈更是暴跳如雷。我记得她好像经营一家餐厅,龙虾小屋之类的,真说不准。你们那时候爱得死去活来是吧?”
“是的,”我说,“可不是嘛。”
他点点头:“情窦初开,没什么能比的。不知道她现在什么样子了,想当年她可是美得不行。美翻了,你说是不?”
“是的。”我说道,心里想着天盖旁的破屋,还有那根避雷针,和闪电击中时它闪耀的红光。“是的,真的很美。”
我们俩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拍了我肩膀一下:“不说这个了,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们来一曲?你最好答应,因为没了你,这个乐队屁都不是。”
“你还在乐队里?罗克堡全明星?肯尼也在?”
“当然了。我们不怎么演了——今非昔比嘛——但这场演出我们无法拒绝。”
“是我哥特里让你来邀请我的?”
“他可能有意让你来一两首,不过他没让我来找你。他只是想找一个以前的乐队,而我和肯尼可能是老熟人里为数不多的依然健在,还在这鬼地方混,而且还在玩音乐的了。我们的节奏吉他手是个从里斯本福尔斯过来的木匠,上周三他从屋顶上摔下来,两条腿都断了。”
“哎哟!”我说道。
“我因他的祸而得福了,”诺姆·欧文说,“我们本来打算搞三重奏,这个你懂的,简直弱爆了。原‘镀玫瑰’四名成员有了三个,还算不错,想想我们的最后一场演出,那都不止是35年前的事儿了。来吧,再聚首之旅。”
“诺姆,我没有吉他。”
“卡车里有三把,”他说,“挑一把你喜欢的。记住,我们还是以《加油斯卢普》开场。”
我们大步上台,台下酒精过后的观众掌声异常热烈。肯尼·劳克林,依然很消瘦,脸上还长了几颗碍眼的痣,调好了贝斯的背带后跟我击拳示意。我不紧张,我拿着吉他第一次站上这个舞台时可是紧张坏了,但我感到我像是在做一场无比真实的梦。
诺姆单手调试了一下麦克风,就像他以前一样,然后跟场下急于互动的观众致开场辞:“伙计们,架子鼓上写的是‘罗克堡全明星’,不过今晚我们有一位特邀嘉宾作为节奏吉他手,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们是‘镀玫瑰’。来吧,杰米!”
我想起在安全出口下亲吻阿斯特丽德,想起了诺姆生锈的迷你巴士,想起他父亲西塞罗,坐在他那辆老拖车弹簧坏掉的沙发座上,用“锯齿形”(Zig-Zag)烟纸卷大麻烟,跟我说要是想路考一次就拿到驾照,最好先把头发给剃了。我想起了在奥本的罗洛多姆的青少年舞会上演出,想起爱德华·里特尔高中、里斯本高中、刘易斯顿高中和圣多姆学校之间爆发的不可避免的斗殴,而我们却一直没中断演出,只是把音量调大而已。我想起在我意识到自己是锅中之蛙前,生活是什么样的。
我喊道:“一……二……三……走你!”
我们走起了。
E调。
所有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
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我们还能一直演奏到1点宵禁,但是现在不是70年代了,11点的时候我们就满身大汗,筋疲力尽了。倒也没关系;依特里的要求,啤酒和葡萄酒在10点的时候就已经撤下了,没有烈酒助兴,人们也陆续离开了。没走的人大多数回到座位上,乐意继续听歌,但却没力气跳舞了。
“你比以前强多啦,新来的!”我们收乐器的时候,诺姆说道。
“你也是啊。”这跟“你看起来真不错”的谎言如出一辙。14岁的时候,我不敢相信有朝一日我这一手摇滚吉他能弹得比诺姆·欧文还要棒,然而这一天真的来了。他朝我微笑,寓意一切尽在不言中。肯尼也过来了,我们三个“镀玫瑰”的老成员依偎相拥,这是我们在高中时所谓“基佬才会做的事”。
特里和他的大儿子小特里也加入了我们。我哥看起来很疲惫,但是同时又特别高兴。“听我说,阿康和他朋友载了一帮开不了车的醉鬼回了罗克堡。我让小特里给你当副驾,你能用豪豹帝货车皮卡捎上几个哈洛人吗?”
我说乐意效劳,在和诺姆、肯尼最终告别(伴以乐手之间死鱼一样的诡异握手)后,我把那帮醉鬼弄上车,上路了。一开始我的侄子还给我指路,当然并没什么用,因为即使是在黑暗中我也认得路。等我把最后几个醉鬼从车上“卸”到斯塔克波尔路上后,他就没了声音。我侧过头去看,发现这孩子已经倚着车窗睡着了。到了卫理公会路上的家后,我叫醒了他。他亲吻了我的脸颊(我心里有多感动他绝对无法想象),然后摇摇晃晃进了房子,他可能会睡到周日中午才醒,就跟多数青春期的孩子一样。我想着他会不会睡我原先的卧室,然后觉得应该不会;他估计是在房子扩建的那边。时间会改变一切,其实这也无妨。
我把豪豹帝货车的车钥匙挂在大厅的挂物架上,朝我租的车走去,我看到谷仓里还亮着灯。我走过去,偷偷瞄了一眼,发现特里在里面。他已经脱下了聚会的衣服,换上了连体工作服。这是他的新宝贝,一辆20世纪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的雪佛兰SS,在顶灯的光亮下像蓝宝石一样闪耀着光芒。他正在给它打蜡。
我进来的时候他抬了一下头:“这会儿还睡不着,太兴奋了。我再擦擦这宝贝,然后就去睡。”
我抚摸着车盖:“真漂亮。”
“现在是漂亮了,你没看见我当初从朴次茅斯拍卖会上把它捡回来时的样子。对当时很多竞拍者来说它就像是废物一样,但我觉得我可以让它重现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