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喝多少喝多少,

喝了多少都正好,

会喝不喝就不好。

(白)说说某些领导干部。

一次一口见了底,

这样的干部爱集体。

一次一口喝一半,

这样的干部得锻炼。

能喝八两喝一斤,

这样的干部咱放心。

能喝一斤喝八两,

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

能喝白酒喝啤酒,

这样的干部得调走。

能喝啤酒喝饮料,

这样的干部不能要。

(白)说说古人。

杜康造酒今人卖,

李白留下酒招牌。

几人醉酒岳阳楼,

张飞醉酒献人头。

关公醉酒红瞪瞪,

诸葛亮醉酒借东风。

曹雪芹举杯叹红楼,

蒲松龄聊斋交朋友。

(白)老板,给俺倒杯酒。

(白)唱完,唱完。

(白)俺买你的还不行,倒。

前传:罪全书 第十一章 采生折割

采生折割就是利用残疾或畸形来进行乞讨。

旧时也指残害人命,折割肢体,采其耳目脏腑之类,用来合药,以欺病人达到骗钱的目的。

据《清稗类抄》载:乾隆时,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

《清稗类抄》记载了扬州城中的五位畸形乞丐:一男子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有人抱其上体而旋转之,如绞索然。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手大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烟草外来语音译名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

《兰舫笔记》也记有同类情况:余昔在都中,每见有以怪人赚钱者…种种奇形…震泽城中市桥一女子,年十五,貌美而无足,长跪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