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说得像个小学作文老师?抑或电视节目上的梦想观察员之类的装逼犯?
也许,我是在羡慕他。所谓作家,时常被迫地需要去寻找生活,而出租车司机们,每天就在生活之中。
“不值一提。”
其实,他是欲言又止,区区四字,千言万语。
“平常你也喜欢像这样跟乘客聊天吗?”
“不,我从不跟乘客聊天,差不多一句话都不说,除非有人主动提问。”
对不起,别再说什么缘分,后背心要起鸡皮疙瘩了。
“冯唐”似乎听到了我的心里话,说:“今夜,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怎么了?”
“与你无关。”
他让我吃了颗软钉子,好吧,这确实不是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范围。职业习惯,我随口提了另一个问题:“那你现在爱读什么书?”
“《凡人修仙传》《斗破苍穹》《庆余年》…你不是推销员吧?”
“哦。”
“你是哪的人?”
“猜?”
我没有逗出租车司机玩的恶习惯。但,这哥们太令我着迷了。
“南方?但又不是很南,也许,靠东一些。”
“上海。”
“好地方啊。”
“印象如何?”
“呵呵,我还从没去过呢。小时候,去过几次天津,跟爸爸出去开会,爬过一回泰山,还有,对了,北戴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几年没出去玩过?”
“除了拉活去天津河北,每次只能隔着车窗,远远看着光秃秃的野地,还有高速上成排的卡车,交通事故中烧焦了的车壳子,还有尸体。”
“你最喜欢去哪儿?”
“五年前,我刚开上出租车那会儿,有一次路过百花深处胡同,想起当年被玻璃砸伤,变成植物人的女同学就住那儿,便进去看了看。”
“还在吗?”
“百花深处胡同十九号丙,早成了大杂院,搭满违章建筑,住的大半是北漂。她家还在西厢房。十几年前,拿到我家的赔偿款后,她的父母离婚搬走了,听说是分别再婚,却把女儿留在这里。”
“那么多年,你都没去看过她吗?”
“我——害怕。”
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我明白他的恐惧,真的。
“为什么,突然又不怕了?”
“那天是我的三十岁生日。”
“我懂了。”
“小时候,每个生日,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奶油蛋糕,那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了。而自从他们死后,我已经十多年没过过生日了。我只是,想要给自己找一个生日礼物,哪怕只回头看一眼。”
“说…说…说…下…去…”
我有些结巴了,我想。
“老宅,只剩下她的叔叔,我不敢自报家门,谎称是初中同学,代表同学会过来探望。”
“他让你看了?”
“嗯,这家伙把侄女当做累赘,恨不得早死早超生,多出间空房还能租出去。她始终昏迷在床,脑子里残留几块当年的碎玻璃。”
“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当时,我连续开了十来个小时出租车,许多天没刮脸,长满胡楂子,还有几根白头发,简直就像个大叔。走进那扇狭窄的门,我看到躺在床上的她,竟还像十六岁的中学生。她的头发很长,几乎拖到腰上,感觉从没剪过。长年不见阳光的皮肤,白得几乎透明。她的鼻梁很高,下巴圆润,额头高高的,像冬妮娅。”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只是一种感觉,谁都没见过冬妮娅,不是吗?可惜,屋里很臭,她叔叔把她当作了一具腐尸。到处是灰尘和蜘蛛网,比牲口棚还糟糕。床脚下摆满尿盆,墙上挂着成人尿布啥的。他们家每月出八百元,请个外地保姆来照顾她,每天两个小时——我猜,当年我家赔偿的五十万,早被哪个家伙花光了吧?”
对面有车开着远光灯过来,照亮“冯唐”的脸,有些发红。
他也打了远光灯:“谁能想到呢?虽然,是个植物人,但除了轻微的褥疮,就连例假都是准时的。”
“哦?”
“每个星期,我都会去百花深处胡同。虽然,我自己家乱得像个狗窝,除了爸爸留下来的藏书,就是几十个移动硬盘,你懂的。但在她的小屋,我卖力地打扫,清除多年尘土,把每块玻璃都擦干净。我从淘宝上买了许多东西,专找少女喜欢的网店,比如泰迪熊的窗帘啊,HELLO KITTY的发卡啊,还有挂在她床头的SD娃娃。我买了几盆花放到窗边,关照保姆每天浇水。”
眼前浮起这幕奇怪的景象,一个像大叔的出租车司机,每周去百花深处的四合院里,照顾植物人的萝莉,虽然他们两个年龄相同。
“她怎么吃饭呢?”
“通过鼻子——我自学了护理,把鸡和鱼肉调成糊,加上新鲜水果和牛奶,兑成营养流质,灌进一根管子,再通过她的鼻孔塞进胃里。听起来很恶心吧?时间久了,自然习惯。”
“你帮她擦身吗?”
“这个…”问到了要害,他沉默片刻点头,“一开始不敢,但后来我发现保姆偷懒,也就亲手帮冬妮娅翻身和按摩了。”
“冬妮娅?”
“嗯,我喜欢叫她冬妮娅,再也改不了口,抱歉。”
“你没感觉不好意思吗?毕竟男女有别。”
“当然,很不好意思。但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了。就算我给她换尿布,也没有丝毫的…没有生理反应,别想歪了。”
“是你还是她?”
“我。”
“他叔叔不管吗?毕竟,你是以男同学的身份,又不是男朋友。”
“我想做她的男朋友。”
不曾想,“冯唐”如此直接地说出答案,令我无言许久。
“赎罪?”
“有一点,但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我喜欢冬妮娅。是啊,我是不是疯了?对方要是正常人家,我根本没这种机会,但她的叔叔,根本不管她,给他塞了两条香烟,就把房门钥匙给我了,却连我的名字都不问。”
“冬妮娅,我也这么叫吧。年复一年,她始终昏睡吗?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年前的今天,她醒了。”
我几乎从副驾驶座上弹起来,把脸贴着挡风玻璃看他的双眼。
出租车转入东四十条,他慢悠悠地说:“那天之前,昏迷中的冬妮娅,连续发了七天高烧。我开车把她送去协和医院,庸医说她脑中的碎玻璃作祟,导致大脑内出血,建议准备后事。我把她拉回百花深处胡同,就算死也要在自己的屋子里。”
“你救活了她?”
“不知道。我给她换上白色衣裙,为她化妆,第一次擦上腮红和粉饼,我的手居然没有抖。虽已浑身冰凉,摸不到什么呼吸,我仍然跟每天一样为她擦身,认真按摩她的大腿肌肉,尽管已僵硬。”
“别吓我!”
“那天午后,我刚为她擦完身体,给窗台上的花浇水,忽然听到床上有动静,回头一看——她睁开了眼睛。”
忽地,我想起很多聊斋故事里,穷书生进京赶考,夜宿古寺,偶遇女鬼。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不可自拔,以至于掘开坟墓,发现女尸竟完好如生,便把她带回老家,放在自己床上,每天喂些稀粥,渐渐僵尸变得柔软,直到还魂复生。待到女郎休养康复,即与书生拜堂成亲。次年,她竟生了个大胖儿子,足不出户,相夫教子,侍奉公婆。多年后,儿子寒窗苦读,金榜题名,光宗耀祖,给父母养老送终,后人还是蒲松龄的隔壁邻居,异史氏曰…
司机的面色略微有些苍白,笑着说:“真好啊,她苏醒的那一刻,我哭了。接着三天,我始终陪在她身边,直到她慢慢自己吞咽,可以用嘴来喝水进食,虽然大小便仍不能自理。第七天,她说话了。”
“她问你是谁?”
“嗯,我骗了冬妮娅,说我是她的老师。因为,她的记忆停留在1995年,还以为自己是个初中生,很快要面临该死的中考,还让我拿几本教辅书来给她复习。”
“有时候,这样也挺好的,除了梦见还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