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缉毒大案的破获,轰动了海东警界。特大案件的侦破,使海东警方上上下下都得到了上级和同级组织的表彰,尤其是参与侦破的重案侦查队队员更是受到了特别嘉奖。

  就像文人总希望写出传颂千古的文章,画家总想留下名扬百世的画作,棋手总想留下惊世骇俗的布局,匠人总想留下巧夺天工的作品一样,作为一名警察,尤其是一名刑警,最能够得到心理满足感的就是能够破获一些大案、重案、要案、奇案、悬案、疑案、难案。

  连环大案惊险的侦破过程一披露,使人们不由得对这个团队表示钦佩。

  大功一件,自然要论功行赏。海东市公安局局长何永安也被上级记功。重案队队长萧云天也得记大功评英模,其他队员也一一有份,此处不表。

  因为此案的成功侦破,萧云天今天被母校所邀,回到海东警察学院做讲座。他本来不想去,但是后来禁不住恩师的一再要求,萧云天只好硬着头皮准备了一些素材,来到母校和师生们做一些交流。

  这不,一来到学校,还没有进入礼堂,他就被热情的学弟学妹们围住了。作为海东警察学院毕业的精英学生,萧云天已然成了在校学生们的偶像,尽管海东缉毒大案媒体已经做了很多报道,但学生们还是想亲耳听听学长的介绍。另外,作为明日的警察,这些警校生对萧云天还提出了很多问题,希望他在讲座中予以一一解答。

  “今天,我们荣幸邀请到海东市公安局重案侦缉队队长,也就是我们的杰出校友萧云天同学前来给我们作报告,或者说是讲座。萧云天自从本校毕业后,投身警界,屡立奇功,近期更是破获了海东缉毒大案。作为从海东警察学院走出去的杰出代表,我们为他感到骄傲!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萧云天为我们做讲座!”主持人简要地介绍了一下萧云天,然后将话筒交给萧云天。

  掌声雷动之后,萧云天开始了他的讲座。

  “感谢母校的老师和同学们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能够让我重返校园,与老师和同学们共同来交流一下。要说是讲座,实不敢当,因为本人水平有限,要论学术水平,我怎么也超越不了我敬爱的老师们。

  “来之前,我也反复考虑过,到底讲一些什么内容。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警察学院的学生和老师,不同于一般的大学学生和普通民众,专业性比较高,可以讲一些稍微专业的问题。我在重案队这么多年,接触的命案也比较多,我就和大家谈一些命案方面的案例吧。

  “作为一名刑警,遇上命案的时候,心情肯定是紧张的。命案现场给人带来的冲击,远比其他刑事案件给人带来的心理冲击要大得多。你们想想,死者一旦被发现,从报案到出警,现场外围估计早就已经是人山人海了。在中心现场,几乎全是警察,他们拉起了警戒线。咱们的技术人员、痕检人员开始勘察现场,拍照,绘图。刑侦人员也会观察现场,走访群众。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案件,如果初步判定是他杀,那么案件就会升级。除了由重案队接手案件外,各级领导都会十分重视,市区两级的刑警都会集体出动,领导也会亲临现场指挥应对。

  “这么多人关注,这种场面是不是会感到很紧张?尤其是作为刑警来说,在这么多领导和同事都在关注,还有那么多群众也在注视着的情况下,那种破案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如果不能快速破案,面临的压力是方方面面的。社会上就可能会有流言产生,社会舆论的压力也不可小视,警局也会受到各级领导的责备。在这种压力下,人难免会犯错误。再加上破案期限的限制所造成的压力,急躁、偏差、谬误都有可能发生,甚至一些偏见、想法、细节都有可能产生误导。

  “因此,我今天来和大家谈的问题,不光是怎么侦破案件的问题,还想先谈一下过去的那些年,我们或者其他地方侦破失误造成的冤错案件。这些冤错案件,对于咱们警察来说,那绝对是耻辱!要想更好地侦破案件,首先要学会怎么避免发生冤错案件,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就不是一个好警察!

  “给大家列举一个近年来发生的冤错案件吧。我暂且称之为『李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事发当日,李某某下午四点下班回到家后,发现年仅二十一岁、结婚仅七个月、怀孕已六个多月的妻子躺在血泊之中,已经死亡。警方通过勘查、尸检,确定了本案的一些情况。被害人头、面、颈、腹被砍数刀,尸温十二度,地上的血尚未凝固,推断被害时间为下午三时许;尸检显示未被强奸,排除强奸杀人的可能性;从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提取同一人指纹三枚,并在床单上提取足迹一枚。

  “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很久远了,大家知道,那个时候的科技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没有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探头,没有DNA技术,手机都没有出现更不要提什么手机定位技术了。没有这些东西,那怎么破案呢?只能靠人海战术。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能够拿起刀杀人的,必然会有一定的原因,作案者一定会有动机。破案的第一步肯定是先要排查被害人的社会关系,看看被害人有没有和其他人有什么矛盾。看看到底是仇杀、财杀还是情杀。

  “经过警方拉网式的排查,有几人偷偷地反映了,说李某某和妻子感情不合,曾经听到过二人吵架。但反映的人只说了这些情况,不让做笔录。因为不止一个人说了这个情况,李某某的嫌疑一下子就上升了。确定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警方就围绕这一点开始去寻找证据。

  “经过警方的调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李某某案发当天具有作案时间,第一个发现现场的就是李某某,也就是说在李某某到达现场之前,没有其他人去过现场。李某某完全有可能在作案后将现场处理完毕,再伪装成报案者。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过,而且还不少。所以说第一个发现现场的人的证言很重要,无论他是不是真正的作案人。

  “第二个理由是在李某某衣服上发现了一滴喷溅状的血迹,血型和被害人一致。那个时候不能做DNA鉴定,只能作血型鉴定,因此当时认为很有可能是被害人的血,当时的专案组认为这血迹的形态非常符合凶案现场所留。大家都知道,血是一种流体,很容易形成各种各样的形态,由于作用力的不同,就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形态,如喷溅型、滴落型等。专案组认为这种形状的血迹只有在案发现场的人才可能会溅上。

  “第三个理由是经过突击审讯,李某某自己也供认了因为怀疑妻子婚前行为不轨,遂嫉恨在心,当天因为琐事争吵怒之下将妻子杀害的事实。

  “案件侦破到这里,我想问问大家,假如你是当时的侦查人员,你会做出怎样的判断?会不会认为李某某就是凶手?肯定有的人会认为李某某就是杀害其妻子的凶手。

  “命案有那么多,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也有很多,何况此案中李某某在作案动机、作案时间等方面都很吻合。但我遗憾地告诉大家,此案既有肯定性的证据,还有否定性的证据。案发现场提取的指纹和足迹经过鉴定,认为并非李某某所留,而是他人所留。但因为足迹鉴定存在一定误差,达不到认定的程度。现场的指纹和李某某虽然对不上,却并不能排除其他人在此之前到过李家的可能。

  “因此,警方就将李某某当作杀人凶手起诉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随之起诉到法院。因为存在的这些疑点,检、法两家多次分别开会研究,最终才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集体定论。李某某被判处死缓,在服刑期间,他一直申诉无果。

  “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在十年后,当地警方抓获了一名抢劫杀人犯江某。令人意外的是,江某供述出当年杀害李某某之妻的真正凶手就是他!当天他喝了点酒,去了李某某家,想对李妻图谋不轨,遭到李妻的反抗,这才杀害了李妻。幸好当年提取的案发现场指纹有幸保存,经过检验,与江某的指纹一致,而且江某供述的其他细节都与现场一致,这才印证了江某就是杀害李某某之妻的真正凶手。江某被判处死刑,李某某无罪释放。

  “李某某这样的案子并不是个案,大家从媒体上估计也知道一些。我在这里再简单地列举一下。

  “在『滕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因为河中发现六块被肢解的女性尸块,经排查,附近一旅社的服务员石某某失踪,刑侦人员就想当然地认为被害人为石某某。根据肢解尸体的手法,办案人员又将疑凶的调查范围集中在医生和屠夫两类人身上。这个案子和我们办的『人骨拼图案』类似,可惜那一次警方猜错了。遂抓捕了屠夫滕某某,后滕某某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但两年后,所谓的被害人石某某又回来了。

  “『吴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市民吴某某在妻子去世后认识了余某,后与余某分手。一天,余某来找吴某某帮忙办厂,吴某某没答应,结果当晚余某被人沉尸在动物园的一个湖中。刑侦人员在案发现场收集了六枚烟蒂,其中两枚验出含有吴某某的唾液。吴某某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结果六年后抓获真凶,吴某某被无罪释放。

  “『佘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因为一具女尸与一名失踪女子张某相似,张某之夫佘某某被抓,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结果十年后,张某活着归来,佘某某被无罪释放。

  “『杨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某厂男青年被人用斧子砍死在厕所里,警方认定同厂工人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终杨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七年后真凶落网,杨某某被无罪释放。

  “『孙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女大学生陈某某被人强奸后杀害,其男友孙某某被抓,后被判处死缓。八年后被认为证据不足,认定孙某某无罪。

  “『杜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一辆面包车内两人被枪杀,两人身份均为警察。警方怀疑死者丈夫杜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杜某某后被判处死缓。两年后真凶落网,杜某某被无罪释放。

  “『赵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一村民与赵某某打架后失踪,一年多后,村井中发现一具无头男尸,遂将赵某某定为杀人嫌疑人抓获,被判处死缓。十年后,失踪村民回到家中,赵某某遂被无罪释放。

  “我不知道大家听了这些案子之后有什么感觉,反正我的感觉是触目惊心啊。虽然这些案件不是我们本地警方侦办的,但作为同仁,我也深深感到内疚,常常引以为戒。

  “同学们,侦破案件,保护人民群众,是我们引以为豪的神圣使命,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啊!案件的侦查工作,一定要合理、合法、合情地进行,千万不能想当然啊!刚才我说的那么多的冤错案件,每一件内情都很复杂,产生的原因也有很多,也不是说每起案件都没有一丝疑点。公、检、法当时可能都发现了一些疑点,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还是将无罪的人逮捕了,起诉了,判刑了,甚至有的已经被枪决了。

  “因此,破案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还要冒着很大的出错风险。下面的时间,我就结合我遇到过的案件,给大家交流一下破案之道吧。

  “命案一般有哪些分类呢?按照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可以将命案分成五类。一是侵财型杀人。如抢劫杀人,包括入室抢劫和在机动车上抢劫,还有那种盗窃被人发现后杀人灭口的,当然,这两类在刑法上都被归类为抢劫罪。还有一种是为了敲诈、骗取保险金而故意杀人。二是经济纠纷型杀人。常见的经济纠纷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后者主要发生在私营企业主之间。另外,劳务纠纷引发杀人的也有,如企业主与雇工因为工资产生的经济纠纷。三是涉性型杀人。如强奸杀人、因为婚姻恋爱纠纷杀人。四是报复型、冲动型杀人。大多是因为一些邻里纠纷引发矛盾,一时冲动,或者因为酒后控制不住情绪,或者因为以往的矛盾而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五是恶势力型杀人。如黑恶团伙横行的杀人,雇佣杀手进行的杀人。

  “以上分类也不是十分准确,只是大体说一说。当然,还有一种重要的类型,那就是连环杀人。其实说它是『类型』并不准确,连环杀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犯罪现象。杀人必有动机,但连环杀人的动机则不是一般个案所能解释的,只能用心理变态来解释。一个没有犯罪前科,仅因冲动杀人的人,可能对于受害者有着强烈的愤怒、仇恨、嫉妒;在作案过程中作案者会感到激动、紧张;在他结束行凶以后,则会感到愧疚、恐惧、悔恨。而连环杀人犯则不同,对于他们来说,杀掉一个人可能只是因为想要杀掉他而已,用残忍的手法来玩弄被害者并不是因为什么深仇大恨,而就是因为自己想这么做而已。

  “对于杀人案件,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如根据发现尸体的状况,还可以分为整尸案、碎尸案、无头案;根据尸体的新鲜程度,还可以分为新鲜尸体案、陈旧尸体案、腐败尸体案、白骨案等等。

  “通常情况下,刑警并不是第一个发现命案现场的,而是由路过的群众发现并报警的。接警后,刑警就开始了命案侦破的步骤。步骤包括以下几步:第一,勘查现场。对尸体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物品痕迹进行检查,看看现场有无什么遗留的痕迹和物证。第二,对尸体进行检查。查明尸体的体位、外表衣着、受伤情况,提取物证及血迹。第三,现场访问。询问报案者关于命案现场的发现情况,询问周边群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查明被害人身份后,围绕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访问。第四,案情分析。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判定,判定死因是自杀、意外身亡还是他杀。在对死者进行尸检后,如果确定为他杀,需要分析作案时间、地点、手法、方法。综合分析后,锁定犯罪嫌疑人。第五,抓捕取证。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获得口供后,根据其他证据获得情况确认口供的真实性。

  “通常情况下破案就是这么几个步骤,教科书上也是这么写的。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千变万化,破案并没有一成之规,还是要根据个案情况灵活应变才行。

  “可能有时候大家都看一些破案类、悬疑类、推理类的影视剧,觉得破案有时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其实不然。一半左右的案件都是很容易侦破的,如有一部分作案者作案后就投案自首了,这样的案件侦破起来毫不费力。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比较明确,如多人目击、现场监控摄录,能够明确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剩下的事情就只是抓捕归案了。最难破的案子还是那些犯罪嫌疑人不明的案件。作案者作案的时空条件都比较隐蔽,作案后现场还会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破坏,这就给破案造成了一定困难。下面,我就我们海东警方参与侦破的一件小卖部杀人案向大家简要讲述一下命案的侦破过程。为了使我的讲座不枯燥,我将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向大家介绍这起案件。

  “在某个邻近市区的乡镇,九月的一个早晨,七点钟。村民老王起来,准备到村东的李文武家开的小卖部去买包烟抽。老王是个烟民,一天不抽烟就憋得难受。这不,烟在这天早上断了,家里又没有存货,只得来到李文武家的小卖部来买烟。

  “按说在这个时候,李文武早就应该起来了。李文武马上四十岁了,还一直没有娶上媳妇,自己一个人在小卖部里面住,也方便村民们随时来买东西。一楼是小卖部,二楼就是他住的地方。

  “老王到了小卖部,看到门从里面插着,看来李文武并没有出门,还在小卖部里面。老王敲了敲门,喊道,文武,我是你老王叔,过来买包烟抽。』但让老王感到奇怪的是,无论是敲门还是喊话,屋里面都没有动静。

  “『这孩子,昨天晚上干什么了,怎么睡得这么死。』老王敲不开门,只好先回去,在村里遛了一圈,想等一会儿再过来看看李文武起来了没有。从村东转到了村西,又从村西转到了村东,老王的烟瘾还是没有压下去,就又直奔李文武的小卖部而来。

  “『文武,文武,起来了没有?太阳都晒屁股了,你怎么还不起床,你叔这烟瘾上来了,赶快先给我拿包烟。』老王边敲门边喊着。然而,一如刚才,里面没有什么反应。这下子老王有点犯嘀咕了,因为平时李文武总是很准时地一大早就开张了,基本上没有出现过不开门的情况。而且就算睡着了,经人一喊总会及时起来,但是这一次却是怎么喊也喊不起来,到底是咋回事呢?

  “老王不敢大意,喊了在附近的李文武的邻居,问李文武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到了现在还没有起来。邻居们随着老王来到了李文武的小卖部门前,一推门,发现里面插着锁,推不开。邻居们也帮着喊李文武的名字,但仍然没有回音。这下子大家都担心了,到底这小子出啥事了?

  “不过邻居们有的觉得也不过是睡过头了吧。但老王觉得还是不放心,于是找人喊来了在附近住的李文武的父母。在李文武父母的同意下,众人用铁棍把小卖部的门撬开,想进去看看到底是咋回事。

  “一楼是小卖部的售货区,货架上还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百货商品,除了这些商品之外,还放着几台游戏机。一楼看起来和平时也没有什么异常,那么二楼呢?众人一边喊着李文武的名字,一边上楼去。胆大的几个走在前面,刚一走到楼上,有人就『啊』地喊了一声,退了回来。后面的人不明所以,也吓得赶紧从楼梯上退了下来。

  “『怎么回事?』后面的人纷纷问前面的人,却也不敢再上前去看。『文武,他……他光着身子在地上趴着一动不动!』最先看到的那个人显得惊魂未定。喘了口气,他又继续说:『我看着好像死了,脖子里好像有东西!』听了这话,众人谁也不敢再上前去了,纷纷退出了楼里。李文武的父母想上去看看,但也被众人劝了回来,怕这老两口见了之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晕倒。

  “众人在那里七嘴八舌地说要报警,正说着,村主任李培安过来了,他了解情况后,说马上报警。其他人都撤出现场,谁也不让再进了,要保护好现场,等待着派出所里的人来。

  “李培安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说在李屯村死了一个人,可能是一起命案,请求速派人前来出警。110指挥中心一听可能出现了命案,不敢大意,一边调度辖区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一边通知了重案队。

  “派出所民警最先赶到了现场,经初步勘查,认为这是一起命案现场。李文武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脖子里还套着电线,全身一丝不挂,明显已经死亡。为了保险起见,民警还是上前用手指凑到李文武的鼻子前试一试,但已经没有了一丝气息。

  “我们重案队那时已经在路上了,听到这个消息后,觉得此事非同一般,遂快马加鞭,奔着李屯村而来。

  “当时大门的情况已经属于变动现场了。据邻居们说,大门是从里面插着的,因为叫人不应,就把门给撬开了。所以基本可以肯定门是从里面闭合的。

  “一楼就是小卖部,有两排货架,乱七八糟地放着食品、日常用品等各类百货。货架前面放了一张方桌子,应该是用来当作收银台的。桌子的抽屉已经被人拉开,可以看出里面还有一些零钱。离货架不远的地方,放着两台电子游戏机,没有通电。当时一楼就是这个样子。

  “到了二楼,比一楼更加凌乱,卧室正中有一张大床,还铺着凉席、被单之类的东西。李文武的尸体就在床的一侧,呈俯卧状,头向下,偏向一侧,全身是光着的,没穿衣服。脖子被电线,确切地说是被一个插线板的电线缠着,脖颈处有明显勒痕。除了这些勒痕,尸体看起来没有其他外伤。床的另一侧,胡乱扔着几团卫生纸,一凑近,有浓烈的男性体液的味道。卧室的旁边是一间杂物间,横七竖八地堆放着许多货物。在靠近一侧墙壁的地方,有一张桌子,桌子上堆了一些衣物,再往上看,上面的屋顶居然出现了一个洞!

  “李文武的家虽然是两层楼,但楼顶并不是楼板,而是用木头架的梁,梁上用瓦铺起房顶。在桌子的正上方,屋顶上的瓦被揭开了,露出大约半平方米的一个小洞。看小洞的开口方向,不像是从外向里开的,看起来像是从里向外开的。这个洞开在背向门口的那一侧的斜面上。在桌子上面,还有一条香烟,与其他的货物隔着较远。桌子上还散落着一些一元硬币。

  “让人从外面攀上屋顶观察,洞口处的瓦被放置在一边,周围的瓦上有一些攀爬的痕迹。在屋顶上,也有一些散落的硬币。顺着硬币散落的方向寻找,旁边是一家小吃店的顶棚,顶棚是用白铁皮做的,比一层楼稍高一些,只见靠近李文武家的这一侧铁皮顶棚向下凹了一个大坑。

  “当时现场的情况大致就是如此,死者的尸体被运走做尸检,以进一步查明死因。从现场提取的诸多物证都由法医带回去做进一步的检验,看看能否检出其他人的痕迹。至于足迹获取就难了,李文武家一楼是个小卖部,平时就人来人往,人员非常杂,而且出事后又有那么多人来过,早已分辨不清到底哪个才是嫌疑人的脚印。

  “走访群众了解到,李文武在村里与人来往得少,除了卖东西之外,基本上不参与其他事情。也没有听说李文武与谁有什么矛盾。至于经济纠纷,开小卖部本来就是个小本买卖,营业额也没有多少,也没听说和谁有债务纠纷。到底是谁作的案呢?一桩看似毫无头绪的案件,摆在了我们重案队的面前。

  “当时的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颈部有电线绕颈,颈部有环状痕迹,并具有明显的活性反应,结合眼结膜出血,颈、胸部皮肤散在出血,四肢指端紫绀,肺水肿等显著窒息症状,分析其死因系被他人用电线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当时的案情分析会上,我的同事们针对案情都谈了一下各自的见解。有人认为,凶手抢劫了小卖部,被李文武发现后,劫匪把李文武勒死了。但是据村民们反映,死者李文武身材比较健壮,一般人和他交手,估计也得几个回合才能拿下。而现场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打斗痕迹。什么劫匪能迅速制服李文武并致他于死地呢?

  “如果在李文武明显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出手袭击,那么是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因为陌生人不可能靠李文武这么近,而李文武一点防备都没有。所以推论只能是熟人作案,趁李文武不注意的时候猝下杀手。

  “而且从小卖部大门是从里面插着的来看,作案人开始进去的时候,李文武是没有什么防备的,不然也不会给他(她)开门,而且从现场的其他位置来看,并没有突入的痕迹,因此作案者很有可能是从正门进入的。作案后,再从屋顶打开一个洞逃走。

  “但是为什么作案者不从正门逃走呢?这个小卖部位于村子的一头,但由于村子在城乡结合部,常年人来人往的。尤其当时还比较热,晚上在外面游玩乘凉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不敢从正门逃走,应该是怕街上有人认出他(她)来。

  “另外根据尸检来看,胃内容物已经基本排清,可以确认死者最后一餐的时间距离死亡大约有六至八小时的时间。死者李文武平时吃饭较晚,大约在晚上七八点钟才吃饭,小卖部经常到了夜里十二点至一点才关门。因此可以推断出死亡时间在凌晨二时至三时之间。

  “同学们,请试想一下,熟人?没防备?大门进?不敢从大门出?会是谁作的案?当时,我们队里有人提出,会不会是女人作案?

  “理由有几点:第一点,二楼卧室内丢弃的卫生纸上检出了男性精斑。本案被害人李文武至今未婚,除了他自慰解决生理需求外,不排除有其他女性进入其家,二人发生过性关系。第二点,死者李文武身上没有发现抵抗伤,应该是在熟睡、醉酒等状态下毫无防备地被袭的。该女生害命之念,趁李文武不备,使用电线将李文武勒死。虽然李文武还算壮实,但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难逃致命一击。第三点,二楼屋顶的那个洞比较小,成年男子爬出去比较困难,如果是一个女人爬出去,那就方便一些了。第四点,李文武的小卖部收摊时间大约在凌晨以后,也快到了睡觉休息时间,如果作案者是男性,这个时候到李文武家干什么。

  “这个观点一出,包括我在内的全队所有队员都觉得有一定道理。李文武,一个年近四十的独居男子,没有成家,开着小卖部,多少还算有点小钱,如果有图谋其钱财的女子投怀送抱,李文武能按捺得住吗?如果二人在发生性关系之后,女子趁李文武不备,将李文武勒死,再洗劫小卖部,最后唯恐从正门出去被人发现,才铤而走险,从屋顶上打了个洞出去,并沿附近的小吃店逃走。

  “确定这个思路以后,重案队就在村中走访排查,看看村中是否有与李文武走得比较近的妇女或者与李文武有什么暧昧关系的妇女。

  “当时我们确实找到了几个符合条件的人,这些人中除了有的有证据表明没作案时间外,还有几个明确说根本跟李文武不熟,但提不出案发时间段在哪里的证据。不过随着进一步的调查,这几名有嫌疑的妇女也被排除了嫌疑。侦查一时陷入了困顿。

  “侦查的困局使得侦查员们思索,是不是侦查方向出了问题。带着这个疑问,重新审视这个案子,果然还有一些疑点无法排除。

  “被害人李文武死于窒息这一点无可辩驳。乍一看是死于电线勒颈,尸检也表明了这一点。但再次审查死者颈部勒痕的时候,却有了重大发现。除电线的勒痕,还发现有几处指甲的掐痕!这表明,在李文武被电线勒死前,很有可能先是被人用手掐了脖子!而在掐脖子后,李文武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反抗,这就不同寻常了。正常情况下,如果被掐住脖子,怎么也得挣扎一番吧。就算是在睡梦中被掐住,也不可能很快就失去反抗能力。一般女子没有这么大的手劲。如果作案者是个男的,那就可以理解了,可以迅速制服李文武。

  “还有,在堆放杂物的房间里,桌子离屋顶的洞口还有一定距离,即使身高一米七左右的人,爬上去也比较勉强。当地女性的身高普遍偏矮,很难直接爬上去,而桌子上没有其他铺垫物可以辅助。

  “再者,桌上有一条烟。这条烟的位置显得比较突兀,与其他货物堆放的地点显然不同,是不是作案人在逃走过程中不慎遗失的呢?如果是女性,为什么要拿烟呢?虽然女性也可能会吸烟,但还是男性吸烟比较多。如果作案人是男的,拿烟更合情合理。

  “这时,一个大胆的想法浮现了出来。难道被害人李文武的性取向有问题?李文武本人并没有什么生理缺陷,人长得虽然不能说很帅气,但也说得过去,又经营着一家小卖部,经济状况不差,但为什么一直没成家呢?这样的人不致于到了找不到媳妇的地步啊。

  “出于这种假设,我们对李文武的亲友、邻居再次进行了调查。发现李文武不成家的确有些蹊跷。众人反映,李文武性格较为孤僻,平时反对人们给他介绍对象,就算有介绍的,见过一面也就不再见了,问他什么原因,他也不说。就这样快到四十了,还没有成家。

  “思路突破后,还是决定从死者尸体出发,看看能否找到新线索。复查尸体,果然有了新发现。侦破案件有时候就是这样,在陷入困境的时候,再来到现场复勘或者复检尸体,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结果发现,死者李文武的性器官前端有一些不洁物体颗粒,初步判定李文武在同性恋中系主动型,而作案中是被动型。在死者十个指甲的擦拭物里面,有一个发现了另外一个男子的DNA。

  “至此,侦查的思路豁然开朗。重案队将作案者描绘成了这样的一个人:男性,身高在一米七以上,经济状况一般,有抽烟习惯,和李文武应该认识,很有可能因为感情、钱财等琐事引发杀机。

  “按照这个思路,作案者很有可能是附近的居民,或者是在此附近居住的外来民工。因为此地属于城乡结合带,出租房多,租住的外来民工也比较多。围绕着这一点,以小卖部为中心点向外辐射,查找当晚出现在小卖部附近可疑的人。在村主任李培安的配合下,果真找出来一个有嫌疑的人,是在附近居住的一个外地民工,叫王国强。

  “这个王国强呢,平时经常去李文武的小卖部,有时候去买烟,有时候在游戏机上玩几把。有人反映当晚看到过王国强到李文武的小卖部去过,但至于有没有出来则记不太清了。毕竟这种人来人往的事情,如果不是特别注意,没人会记住的。

  “和王国强一起居住的人说,王国强当晚一晚上没有回来。因为王国强平时也好夜不归宿,去网吧玩通宵是常有的事,就没有引起大家注意。村主任李培安还说,第二天上午公安来勘查现场的时候,这个王国强还在那里探头探脑地看,但是现在却不知去向了。这就更加可疑了。

  “根据以往刑侦调查的经验,在勘查凶案现场时,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有时会重返犯罪现场,观察警方如何破案。我们后来在翻看当时勘查现场的录像时,确实发现了这个王国强的身影,看样子的确有点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