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来火气:“谁知道应蛊使用期限多少年?你很希望萍姐死么?”

月饼狠狠抽了口烟:“萍姐不会无缘无故来古城!”

司机师傅听见我们俩吵得厉害,透过反光镜偷瞄。我也不好再争论,心里越来越烦躁,索性闷着气不再搭理月饼,闭目养神。

“但愿不是我想的那样。”月饼从背包里摸出几根桃木钉,在腰带上别了一排,“我睡会儿,到了叫我。”

看月饼这阵势是要大干一场,我心里一动,忽然想起老城墙西南角的传说。

老城墙重修于明朝初年,以唐朝皇城为基础重新加固,围绕古城一圈13.74公里,在当时是个大工程。据说重修的时候,朱元璋为了确保坚固程度,立下了一套异常残忍的“死循环”检验方式——城墙交工,用竹杠敲进去一寸,修城墙的监工被杀头,全敲进去诛九族;竹杠敲不进去,检验城墙的监工杀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修墙、验墙的监工借此相互索要贿赂,这份钱自然摊到老百姓头上,一时间民不聊生,百姓们苦不堪言,俗语“敲竹杠”也由此而来。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儿被举报到朝廷,朱元璋大手一挥下了圣旨,派人用竹签敲进监工手脚指甲盖,竹杠把脑壳楔了个洞,灌进热油,一勺勺舀出分给新委派的监工分食。

如此一来,监工们自然不敢再搞小动作,修筑的城墙异常坚固,经历600多年屹立不倒。

我这人天生命犯太岁,好奇心重,知道这个典故之后,专门拿着竹杠围着老城墙敲了一圈,反而发现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情——城墙西南角是圆形,其他三个城角是方形。

我大感兴趣,查了不少资料权当收集素材。

古城始建于汉朝,从“龙砂穴水”来看,取“九山八水十二门,九宫八卦十二神”格局。“九山”为终南、翠华、骊、关、玉华、梁、岐、天华、太白;“八水”是泾、渭、沛、涝、潏、滈、浐、灞。

最初的古城由汉朝风水大师萧何负责营造,根据“九、八”格局,以九宫八卦为基,十二生肖为础。城门、街道、宫殿、市场依照《考工记》“巨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设计,依次建了十二道城门,暗合十二生肖,也就是“十二神”。

位于古城西南角的宫殿之所以取名“未央宫”,是因为西南角按照十二生肖排序,是末位属羊,故名“未央”。

老城墙加固的时候,城角向外扩张1/3,唯独西南角保留原貌。我琢磨着古城自古王气十足,人杰地灵。朱元璋建都南京,担心古城出现颠覆天下之人,故意缺一角损其王气。

西南城墙为圆形,状如羊圈,正好对应未央宫的羊位。“羊喜同圈相斗”,如果古城王气养成,枭雄应气而生争霸天下,必然会出现类似于唐太宗李世民狙杀李建成、李元吉兄弟的“玄武门之变”惨剧,还可给明朝朱氏后裔残喘的机会,重夺江山。

二百多年后,“闯王”李自成崛起陕西,攻入北京,眼看天下可得,义军突然内乱纷争,几大领袖相互猜忌,李自成实力大损,最终兵败如山倒,留下“闯王宝藏”这个数百年的谜团,倒也应了“羊喜同圈相斗”的征兆。

只不过朱元璋怎么也想不到,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开关投降满清,反倒成就爱新觉罗数百年基业。朱家后裔虽然建立南明政权,也无非苟延残喘几十年,终究亡了。

套用现在比较流行的一句话:“朱元璋猜到了开始,却没猜到结局。”

我以为这个推断不错,和李奉先唠嗑的时候,却听了一段更离奇的异闻。

明朝初年,古城搬来一对年轻夫妇,在城西南买了个小院。丈夫李岩峰白白胖胖,天生一副笑模样,左腿微瘸,右手食指中指齐根断掉。妻子李氏是个实打实的美人,美中不足是颧骨高耸,引得哈怂们(古城方言,“坏蛋”的意思)垂涎三尺。好在明初律法极为严格,犯了淫秽之罪,男剥皮女木驴,哈怂们也就起个念想,不敢做越格的事情。

夫妻俩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进”,每隔十天半个月,李岩峰出门买些生活用品,出手很大方,久而久之引来了邻里的闲话,说他是“阴犬”,花钱买了个“四阳媳妇”,在家日夜行夫妻之事,祛体内的阴尸之气。

“四阳媳妇”是指阳年阳月阳日阳时生的女人,未出嫁时称为“阳女”,大多容貌艳丽,衰老极慢,最明显的特点是颧骨高。俗话说“女人颧骨高,杀夫不用刀”,指阳女体内阳气太盛,与男子体内阳气相冲,血气逆行,脉热而亡。倒是得了体虚阴疴,痾痨之症的男子,家人会寻找年满十六岁的阳女娶进门,以阳克阴治病。

说来好笑,这个偏方出自于盗墓贼。古城作为数朝古都,陵墓多不胜举,单是秦岭就有“百丈一墓,千丈一陵”的说法,成了盗墓贼大展身手的宝地。为了防盗墓贼,陵墓建得越来越隐蔽,布下重重机关,最凶狠的防御措施当属“阴尸煞地”,又称“血墓”。

血墓起源于夏朝,兴盛于商周二朝。汉朝有一本奇书《方物志》,对血墓、阳女做过详细描述。“封匠、仆、活牲于墓,众皆争相吞食,哀嚎声怖,十里可闻。十日墓成,阴煞二气成形,或厉鬼、或戾虐,是为‘血墓’。入墓贼中气立毙,有八字偶合者逃之,阴驻阳走,面白如丧,咳血三月必亡。唯寻阳女,交合可治,生子似犬,满九岁至亲,食之可制。”

由此看来,古代的人殉是为了防盗墓贼而设的机关,从血墓逃出来的盗墓贼只能寻找阳女活命,至于阴犬娶阳女祛尸气的说法,却不知道从何而来。

元朝末年,战火纷飞,古城作为军事重镇,更是城池残破,百姓遭殃。老百姓们眼看着日子没盼头,拖家带口往昆仑山逃命。据来古城贩卖牛马羊的牧民描述,昆仑山水草丰盛,土地肥沃,只要舍得力气自然有吃有喝,说不定还能遇到仙人点化,脱离凡胎肉体。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且不说昆仑山隔着十万八千里,单是流寇就是躲不过的黑白无常。流寇沿途逢人就杀,抢夺财物女人,一时间尸横遍野,满地荒骨。流寇虽说异常残忍,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杀七岁以下的孩子”。

至于原因,说来好笑!流寇自知一生杀孽太多,算是提前预定了死后下地狱的VIP专享门票。留下孩子,一是能多少赎点罪孽,起码十八层地狱少下几层;二是孩子长大报了仇,也算是遭了现世报赎罪,给自家的后人消了阴灾。

李奉先讲到这儿的时候,我很不以为然:“不到七岁的孩子,荒郊野地,饿都饿死了。坏人做恶事找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从古自今没什么两样,心理安慰而已。”

李奉先眨着小眼睛:“南爷,满地食物,怎么会饿死?”

我愣了一下,琢磨出奉先这句话的意思,顿时觉得毛骨悚然,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老百姓不是傻子,兵荒马乱的露了财那不是死路一条?逃荒前,很多人把钱财藏在…”李奉先左手做了个剪刀形状,对着大腿虚剪了几下,再摆个缝合的手势,“阴犬是那些为了活命,像野狗一样吃死人肉长大的孩子。那个年头,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死人。肉吃完了,钱也有了,人长大了,如果寻不到阳女,身体里那么多尸气,相貌身材迟早会异化,月圆时分变成怪物。”

我忽然想起唐代杜牧写的《阿房宫赋》,“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秦始皇于公元前212年建造阿房宫,穷尽天下人力物力,就连小孩子都被拉了壮丁。庞大的工程,繁重的劳动,每天都有大批饿死病死的工人,尸体捣碎混着泥石当了建筑材料。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月圆之夜兴致大发,夜巡阿房宫染了风寒,没几日再次东巡,七月死在沙丘(河北广宗西北),所有工人调派到骊山陵,这才暂时停工。

骊山陵完工后,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极力劝阻秦二世胡亥继续修建阿房宫。胡亥大怒,三人被送交司法官署问罪处死。

楚霸王项羽一生豪杰,被后世史学家最为诟病的错误就是“火烧阿房宫”,口诛笔伐这种莽夫之举。我也一直纳闷,项羽绝不是没脑子的人,天下都打下来了,干嘛要一把火烧了阿房宫?

我乱七八糟想了这么多,是因为民间流传着另一个说法:为了保证食物供应,修阿房宫死去的工匠,被偷偷制成肉羹当了工人的口粮。

由此推断,工人中的小孩子们吃多了死人肉,尸气造成形貌变化,成了阴犬。秦始皇大半夜在阿旁宫转悠,搞不好遇到这么一只两只,吓出毛病,急忙东巡求仙药续命也是大有可能。李斯等人是秦始皇的亲信,知道阿房宫出了怪物,又不能明着对胡亥说“您家闹鬼”,只好找个“各地叛军势大,阿旁宫耗尽国力,当停建”的借口。

项羽攻进咸阳,大肆掠夺囤积在阿房宫的财宝,遇到了阴犬。自古以来,就有“火克妖孽”的说法,项羽为了杜绝后患,放火把阿房宫烧了。

李奉先哪里知道我一瞬间联想了这么多事情,还以为我被“阴犬”的来历吓着了,有些得意地舔了舔嘴唇,接着讲述——

药铺老板包好草药,用手掂量着:“岩峰,怎么样了?”

李岩峰“嘿嘿”一笑,摸出几枚铜板:“谢谢徐大夫,好多了。”

“钱就算了,都不容易。”徐大夫从药柜取出一颗黑红色的药丸,“血灵子,取五步蛇的血熬成,有奇效。”

“您的大恩大德,我一辈子都报不了,这钱您一定收下。”李岩峰把钱往药台一放,揣起药包急匆匆走了。

“狗崽子,又来买药?”几个醉醺醺的哈怂(古城方言,“坏蛋”的意思)敞着怀迎面走来,“你家婆姨嫩得能掐出水,啥时候让大爷们尝尝鲜?”

李岩峰递上一小块碎银子:“爷爷们,这点…银…银子,您拿去买酒。”

“下次叫她陪大爷喝酒,”领头哈怂打了个酒嗝,“这几天城里二半夜经常有狼叫,丢了几个小孩,是不是你又想吃人肉了偷偷摸摸造的孽?”

李岩峰低头哈腰:“爷,我是本分人,您说笑了。”

哈怂掂量着银子,甩手给了李岩峰一个耳光,一摇二摆地走了。李岩峰被扇了个踉跄,药包飞出,草药洒了一地,围观的旁人们嘻嘻哈哈议论着——

“看不出李胖子还挺有钱。”

“阴犬能没钱么?”

“呵呵!伤阴德的事儿还是少干,迟早遭报应。”

“老天没眼啊!”

李岩峰仿佛没有听见,一点点捡起草药,抖掉土灰重新包好,踉踉跄跄往家中走去。

“爷爷,什么是阴犬?”徐大夫的孙子躲在门后探头看着,小声嘟囔,“是因为他的影子像一条狗么?”

徐大夫正在配药,听到这话手一哆嗦:“你说什么?”

孙子看到爷爷凶神恶煞的模样,撇撇嘴“哇哇”哭了起来。徐大夫跑出铺子,此时天色已暗,夕阳余晖拖着李岩峰的影子,越看越像一条直立行走的狗。

徐大夫右手缩进袖子,手指飞速掐算:“是时候了。”

“爷爷,我肚子饿了,”孙子眼巴巴瞅着爷爷,“想喝肉汤。”

李岩峰推开院门,空气中弥漫着木屑粉末。他打了个喷嚏,舌尖舔着胡须,走到长在茅厕边上的老树跟前,摩挲着粗糙的树皮。老树早已枯死,树皮龟裂,树身糊着两尺长短的红黑色阴泥,油嘟嘟的白蛆钻进钻出,乍一看倒像是泥巴在蠕动。

李岩峰拽出几条蛆丢进嘴里“咕叽咕叽”嚼着,白色脓汁溅出落在胡子上面,原本油腻的胡子更像一块破抹布,随着下巴左摇右摆。他擦擦嘴角肉渣,探手插进阴泥,取下一块木头,露出漆黑的树洞,一根形似架在井口的摇撸横贯树身。

他抬头望着月亮,咧嘴一笑,露出四颗尖锐的犬牙,在树旁支起锅,舀了一桶茅厕的秽水,倒进草药熬着。不多时,院子里满是恶臭和草药混合的怪味儿,中人欲呕。

李岩峰凑到锅前深深吸了几口,眼睛变得幽蓝,脖子和脸上长出乱蓬蓬红毛,耳朵从头发里钻出,骨骼“咯咯”作响,犬牙刺出唇外,嘴巴向前凸起,活脱脱一只巨大的人狼模样。

人狼伸出满是涎水的舌头,卷着白蛆大口咀嚼。直到白蛆吃个干净,探着脑袋对着树洞哀嚎。

洞里污水慢慢浮出一张苍白的女人脸,高耸的颧骨爬满芝麻大小的水虫,睁开糜烂的眼皮,眼球早已不见,眼窝里漂浮着几根肉丝。

“岩峰…岩峰…不要再管我了。”

人狼眼神变得温柔,“呜呜”哼唧,张嘴咬住棕绳,爪子深深陷进泥里,绷直身体向后拽着,棕绳磨烂了嘴角,鲜血滴滴掉落。

“轰!”几声巨响,乌云遮月,天边划过数道闪电,如同巨大的蛛网遍布夜空,漆黑的院子瞬间变得雪亮!一只人狼用力咬着棕绳拖拽,从树洞中拽出一个泡得肿胀肥大的女人。

“吧嗒”,女人像滩烂泥糊在地上,颤抖着伸出手,摸着人狼粗糙的硬毛:“我拖累你了。”

人狼轻轻舔舐着女人的胳膊,泡烂的碎肉快快脱落,露出森森白骨。人狼歪头怔住,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含着碎肉放回女人的胳膊,掉了。人狼脖颈的粗毛竖起,急躁地再次含起,又一次掉了。

黄豆大小的雨滴砸落,似乎是老天不忍再看这个景象滴下的泪水。女人眼窝漾满雨水,顺着脸侧流进耳窝:“岩峰,掉几块肉不要紧,我不觉得疼。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我早想结束了。阳女,命该如此。”

人狼这才想起什么,拱着鼻子把药锅推到女人身边,含了满嘴药汁,舌头烫起一片燎泡。人狼全身颤栗,强忍着疼痛,直到药汁在嘴里温了,才小心地喂给女人。

第二天清晨,古城百姓们谈论着三件奇怪的事情——

一、开了四十多年的“徐记药铺”突然关门,只留下了“咸阳省亲 七日必回”的字条。

二、城里几个有名的哈怂逛窑子,变成几具只剩人皮包裹的骷髅架子,窑姐们不知去向。倒是领头的哈怂,喝醉了醉卧街头逃过一劫,再不敢留在古城,不知所踪。

第三件事情更是诡异,林家丫头起夜如厕,觉得有什么东西伸着黏糊糊的舌头舔她屁股,吓得跑回屋里昏了过去。醒来后胡言乱语重复着同一句话:“茅厕里有一只长着人脸的狗,叼着一颗女人脑袋。”

城南算命的半瞎子说,那几个窑姐是狐仙变化人形,专吸男人精血渡劫,昨晚劈雷正是征兆。林家丫头中了狐仙应劫的邪气,出现臆想。

家里人按照半瞎子教的法子,子夜时分趁着女儿熟睡,用缝衣针挑着纸钱烧成灰,拿了几件女儿小时候常穿的小袄站在门口喊了三声“回来吧”,把袄盖在女儿身上,清早灌了一碗掺着纸灰的水,依然不见好转。

一时间古城人心惶惶,过过了晌午就关门闭户,连更夫都两人结伴,请了符贴在额头,喝了雄黄艾草酒祛阴气才敢巡夜,乍一看倒像是两只被茅山道士封符夜游的僵尸。

“徐志,你说那几个窑姐儿是不是狐仙?”张凯敲着梆子,总觉得身后有人往脖颈吹凉风,偏生不敢回头看。

徐志灌了口酒,大着舌头道:“二半夜别乱说话,当心招来不干净的东西。”

张凯缩缩脖子,再没言语,敲着梆子有气无力吆喝:“天干物燥,小心火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