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几分钟让我们来祈祷。”牧师说,“祈祷完毕之后,洛纳根太太最拿手的燕麦粥恰好能熬到火候。”
路克觉得自己刚才是在胡乱猜疑,看来洛纳根牧师的好脾气和乐于助人都不是装出来的。
和皮特一起在粗糙的木板桌前坐下,路克开始打量他的这位同伴。之前他只注意到皮特的脸很脏,衣服破烂不堪,而现在他进一步发现皮特没有长期酗酒者常见的特点:皮肤上没有血丝,脸上没有干燥剥落的皮屑,也没有割痕或者瘀青。也许是因为皮特太年轻了——路克猜他大约只有二十五岁。皮特脸上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从右耳一直延伸到下颌骨,牙齿参差不齐,颜色发黑,他嘴巴上留的那一撮深色小胡子可能纯粹是为了转移别人的注意力,掩盖这一口坏牙的。看来,决定留胡子的那个时候,皮特还比较注意自己的外表。可现在,路克能够感受到这人内心深处压抑着一股愤怒,他猜想皮特憎恨这个世界,也许因为这个世界是让他变得丑陋的元凶,也许出于别的原因,皮特或许自有一套道理,认为这个国家是被一些他所痛恨的群体给搞糟了,比如那些亚裔移民和自负的黑人,甚至存在着一个秘密操纵股票市场的邪恶矮人(只有十英寸高)地下俱乐部。
“你在看什么?”皮特问。
路克耸耸肩膀,没有回答。桌上有一叠报纸,摊开的那一面印着填字游戏,旁边搁着一段铅笔头,路克漫不经心地扫视报上的方格,拿起铅笔,开始填写答案。
更多的流浪汉溜达进了教堂,洛纳根太太搬出一摞沉重的大碗和一堆汤匙。路克的填字游戏只剩下一个单词没有解决,谜面是“丹麦的一个小地方”,答案由六个字母组成。站在路克身后的洛纳根牧师看到那些填好的格子,挑起眉毛,露出惊奇的神色,他轻声对妻子说:“噢!这么灵活的头脑,可惜了。”
路克很快想出了答案:HAMLET(哈姆雷特)。填完格子之后,他想,我是怎么知道的?
他翻开报纸,看头版上的日期,上面印着的是“1958年1月29日”。一条新闻标题“美国卫星尚未离开地球”吸引了他的注意,他顺着标题读了下去:
卡纳维拉尔角,星期四:今天,鉴于多起技术问题,美国海军放弃了第二次发射“先锋号”空间火箭的计划。
两个月前,“先锋号”第一次发射惨遭失败,火箭在点火两秒钟后爆炸,之后军方决定再次发射。
为了与苏联的“伴侣号”人造卫星匹敌,美国希望发射一颗空间卫星,目前该卫星正捆绑在美国陆军的“朱庇特”火箭上。
钢琴中传出一个刺耳的音符,路克抬头观看,发现洛纳根太太正在弹一首他熟悉的赞美诗的前奏,当她和丈夫唱起“何等恩友,仁慈救主”的时候,路克也跟着唱起来,他很高兴自己还记得这首曲子。
波本威士忌的效力很是奇怪,他想。他能做填字游戏、会唱以前学会的赞美诗,却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叫什么。也许多年来的酗酒习惯弄坏了他的脑子,他很好奇自己为什么要对这事听之任之。
赞美诗唱完,洛纳根牧师选读了几段《圣经》章节,然后向所有听众宣布他们都是能够得救的。这群人确实需要拯救,路克想。不过,他还不打算把信仰放在耶稣身上,至少先得搞清楚自己是谁再说。
牧师又发表了一段即兴祈祷。做过餐前感恩祷告,人们排成一队,洛纳根太太给他们盛好热气腾腾、加了糖浆的燕麦粥。路克连吃三碗,感觉好了许多,宿醉反应迅速消退。
按捺不住种种疑问,他来到牧师面前:“先生,你以前是否见过我?我失去记忆了。”
洛纳根凝神注视他:“我不认为我见过你,但我每个礼拜都要和好几百人碰面,也许会弄错,你多大年龄?”
“我不知道。”路克说,自觉荒谬可笑。
“我觉得你还不到四十岁。你没有过多长时间苦日子,长期受苦的人没有完整的,而你走路却很轻快,你的皮肤上虽然有灰尘,却没有斑点,而且足够机智,做得了填字游戏。现在就开始戒酒吧,你就又能过上正常的生活了。”
牧师讲的最后一句话,不知他对人说过多少遍,路克想。他允诺道:“我打算试试。”
“如果你需要帮助,就告诉我。”洛纳根说。这时,一个看上去有些智力问题的年轻人一个劲儿地拍着牧师的胳膊,洛纳根转过身去,耐心地朝他微笑。
路克又问皮特:“你认识我多久了?”
“我不知道,有段时间了吧。”
“昨晚之前,我们都是在哪儿过夜的?”
“放松点,好吗?你的记忆早晚会回来的。”
“我得搞清楚我是从哪来的。”
皮特支吾道:“我们得来一杯啤酒,啤酒能帮我们思考。”说完便朝门口走去。
路克拽住他的胳膊,语气坚决地说:“我不想喝啤酒。”皮特似乎不希望路克了解自己的过去,也许他是害怕失去一个同伴。好吧,虽说这样确实很糟糕,但是比起和皮特做伴,路克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说实话,”他说,“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你以为你是葛丽泰·嘉宝?”
“我说真的。”
“你需要我给你把风,你一个人成不了什么事。见鬼,你连自己多大了都不知道。”
皮特露出绝望的眼神,路克不为所动:“感谢你的关心,不过你没打算帮我弄清楚我是谁。”
沉默了一阵,皮特肩膀一耸:“你说对了。”他再次向门口走去,“再见,也许吧。”
“也许。”
皮特走了出去。路克与洛纳根牧师握手,“谢谢你所做的一切。”他说。
“希望你找到你想要的东西。”牧师对他说。
路克走上楼梯,出门来到街上。皮特站在下一个街区,正和一个穿绿色华达呢雨衣、戴同款帽子的男人说话——路克猜他大概是在乞讨买啤酒的钱,于是他朝相反的方向走,在第一个路口转了弯。
天仍然黑着,路克觉得脚冷,这才意识到自己只穿了靴子,里面没穿袜子。就在他匆匆赶路之际,一片轻盈的雪花从天而降,路克放慢了脚步,想起自己并没有需要匆忙的理由,所以走得快还是慢都无所谓了,于是他便停下来,站在一道门廊里避寒。
他现在无处可去。
第二章 上午六点
火箭三面环绕着钢结构的吊架。所谓吊架,实际上是经过改造的油田井架,下面有两组轮子,可以在宽轨上滑动。整个服务模块比一幢联排别墅还要大,发射之前会后退300英尺。
埃尔斯佩思从睡梦中醒来,担心着路克。
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因为担心着爱人而感到心头沉重。然后,她打开床头灯,坐了起来。
她住在一个汽车旅馆里,房间的装饰是以太空探索为主题的。落地灯是火箭的形状,墙上的画里有行星、新月和描绘出行星运转轨道的不现实的夜空。蓝锆石旅馆是佛罗里达州可可海滩沙丘地区兴建起来的一批新潮旅馆之一,位于卡纳维拉尔角以南八公里远的地方,接待着涌向这里的游客。装修设计师显然认为外太空的主题非常适合这里,但如此怪异的风格使得埃尔斯佩思有一种她是借住了某个十岁小男孩卧室的感觉。
她拿起床头的电话,拨上安东尼·卡罗尔的华盛顿办公室的号码,电话另一头却无人应答。她又给他家里打电话,还是没有人接。出什么岔子了吗?恐惧让她感到有些恶心。她只能安慰自己:安东尼一定是在去办公室的路上。半个小时之后她会再打一遍电话。开车到办公室去对他来说不会超过三十分钟。
洗澡的时候,她想起自己和路克、安东尼初次见面的情景。战争开始前,他们在哈佛大学读书,而她来自哈佛的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两个男生都参加了哈佛的合唱团:路克的男中音很不错,安东尼则擅长唱男高音。埃尔斯佩思是拉德克里夫合唱团的指挥,他们和哈佛大学合唱团共同举办过一场音乐会。
路克和安东尼是最好的朋友,但两人在一起时就显得比较古怪。他们的个子都挺高,体格健壮,然而两人只有这两点相似之处,除此之外大为不同。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姑娘们称他们为“美女与野兽”。黑色鬈发和优雅的衣着使路克当仁不让地赢得“美女”的称号。安东尼长得不帅,还有个大鼻子和长下巴,他看起来总像是穿着别人的西装,不过姑娘们还是被他的精力和热情所吸引。
埃尔斯佩思很快冲完了澡,穿着浴袍坐在梳妆台前化妆。她把手表放在眼线笔旁边,以便于掌握时间,等三十分钟一到就去打电话。
第一次和路克说话的时候,她也是穿着浴袍坐在一张梳妆台边。那是在一次“抢短衬裤”游戏里[1]。当时,一群哈佛男生——有的喝醉了——深夜从一楼的窗户爬进了宿舍楼。事情已经过去快二十年了,当年她和其他女孩最害怕的竟然是自己的内裤被偷,这一点她现在看来简直有些不可思议。那个时候的世界,还能再单纯一点吗?
当时,路克碰巧来到她的房间。他学的是数学专业,和她一样。虽然他戴着面具,她还是认出了他穿的衣服:一件浅灰色的爱尔兰花呢夹克,胸前口袋里塞着一块带红点的棉手帕。一和她单独相处,路克就显得紧张,似乎觉得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很愚蠢。她微笑着指指衣柜,说:“顶层抽屉。”看到他从里面拿出两条漂亮的蕾丝白色衬裤,埃尔斯佩思立刻感到有些后悔——这些衬裤可不便宜。不过,第二天,他就邀请她约会了。
她收回思绪,集中精力化妆。今天早晨的工作比平时难办,因为她昨晚睡得不好。粉底令她的脸庞光滑,鲑鱼粉色的唇膏使双唇闪亮,虽有拉德克里夫学院的数学学位在手,她仍然希望在工作时打扮得像个时装模特。
她梳了梳头。她的头发是红棕色的,剪成流行的样式:长度刚到下巴,披散在背后。她迅速穿上绿底棕褐色条纹的无袖棉罩衫,系好深棕色的漆皮宽腰带。
二十九分钟过去了,她准备给安东尼打电话。
为了熬过最后一分钟,她想着29这个数字。这是个素数——只能被1整除——但是,除此之外,这个数字就没有什么有趣的地方了。唯一不同寻常之处,就是29加上2x2所得出的结果。当x从0到28的范围内取值时,得出来的结果都是素数。她开始心算出整个数列:29、31、37、47、61、79、101、127……
她拿起电话,再次拨打安东尼办公室的号码。
还是没有人接。
第三章 1941年
埃尔斯佩思·图米在和路克初吻的那一刻爱上了他。
大多数哈佛男生都不知道怎么接吻。他们要么猛亲一气,把女孩的嘴唇弄得瘀青红肿,要么把嘴张得很大,像个吸尘器一样。拉德克里夫学院的宿舍楼大院里,离半夜零点还有五分钟的时候,路克第一次亲她,他热情澎湃,却不失温柔。他的嘴唇一直在动,从她的嘴唇挪到脸颊、眼皮和喉咙。他的舌尖轻柔地在她的唇间探索,似乎在彬彬有礼地询问能否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她甚至都没有假惺惺地推拒一下。事后,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她看着镜子,对着里面的倒影说:“我想我爱他。”
这是六个月前的事情了,但当时的感觉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更加强烈。现在,她几乎每天都和路克见面。他们今年都上大四。每一天,两人要么一起吃午饭,要么一起学习几个小时,连全部周末也几乎是一起度过的。
对于大学最后一年就和哈佛男生或年轻的教授订了婚的拉德克里夫的女孩们来说,这并不稀奇。他们会在夏天结婚,度个长期蜜月,然后搬到公寓里住,开始职业生涯,过上一年半载,就会有自己的孩子。
不过,路克从未提过结婚的事情。
她坐在弗拉纳根酒吧靠后的一个包厢里看着他,和伯恩·鲁斯坦争论着。鲁斯坦是个高个子研究生,留着浓密的黑色小胡子,一副不好对付的模样。路克的黑头发一直往他眼睛上掉,他抬起左手把头发拢回去,这是他常有的动作。等他年纪大些,干了负责任的工作,他就会抹上发胶,把头发固定在原位,而那样就不像现在这么性感了,她想。
伯恩是个共产党员,很多哈佛学生和教授都加入了共产党。“你父亲是个银行家,”他轻蔑地对路克说,“你也会成为银行家。你当然会觉得资本主义很伟大。”
埃尔斯佩思看到路克的喉头升起一道红晕。《时代》杂志最近提到了他的父亲,说他是大萧条以来成为百万富翁的十个人之一。但是,她猜想路克脸红并非因为他是富家子弟,而是由于他爱自己的家人,讨厌别人批评他的父亲。她为他感到愤愤不平,便对伯恩说:“我们不能根据父母来判断一个人,伯恩!”
路克说:“无论如何,从事银行业是值得尊敬的工作。银行家帮助人们创业,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
“就像他们在1929年做的那样。”
“他们也会犯错。有时候,他们也会帮错了人。士兵也犯错——开枪杀错人——但是,我是不会谴责你是个杀人犯的。”
现在轮到伯恩受刺激了。他曾经参加过西班牙内战——他比在座的人大三四岁——看他的表情,埃尔斯佩思感觉他是想起了自己犯过的什么悲剧性的错误。
路克补充道:“不过,我不打算当银行家。”
伯恩的那个不修边幅的女朋友佩吉感兴趣地向前倾倾身子。和伯恩一样,她也很忠于自己的信念,但她不像他那样尖酸刻薄。“那你想干什么?”
“当科学家。”
“什么类型的科学家?”
路克向上指指:“我想研究地球以外的东西。”
伯恩鄙夷地笑起来:“航天火箭!简直是小学男生的幻想。”
埃尔斯佩思又一次跳起来维护路克:“算了吧,伯恩,你根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伯恩的专业是法国文学。
不过,路克并没有被伯恩的嘲弄激怒。也许他已经习惯别人讥讽他的梦想。“我觉得这是能够实现的。”他说,“我告诉你点别的事。我相信,在我们的有生之年,科学为普通人带来的好处要比你能想到的多得多。”
埃尔斯佩思皱起眉。她爱路克,但是,她觉得他对政治的看法太天真。“你的想法太简单了,”她对他说,“只有特权阶层的精英才能享受到科学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