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只喜欢活着的人,活着的女人、男人、朋友、孩子,包括动物。但在小木眼中,世界上并不存在生命,所有人都是某种物体,无生命的物质。你活着,也只是短暂的现象,人终究一死。活着只有几十年,死后的坟墓或骨骸却有几百年上千年。任何人不过是骨头与血肉的集合,灵魂也是可以剥离的。小木眼里的人就是一堆移动的肉,某种古怪的物质,跟一块雕像,一块骨头,一个墓碑没有区别。
中国人为什么要建造豪华的阴宅?为什么要躺在奢侈的棺材里?为什么人间的金银财宝要给死人陪葬?因为占有,这就是人的核心意义,而不是灵魂——小木就是这么想的,从很小的时候。
也许是诞生在汉朝古墓里的缘故,他占有古墓里的东西,从棺材到陪葬品到尸体,世界才是有意义的。某种程度来说,古墓成为他存在的一种证明,是他灵魂的全部,而不是财富或物质。土夫子这份职业之于小木,正如空灵的山水之于画家,宇宙间的真理之于禅师,火焰之于飞蛾……
中秋节,咸阳唐朝地宫。
小木满心欢喜地劈开木棺,光线射穿腐烂的木头与纺织品的烟雾,让他窥到这位被鬼子母神保护的墓主人。
不出所料,她是一个女人。
躺在唐朝棺椁里的女人,并不是想象中的枯骨一堆,而是一具保存完好的尸蜡。
贵妇人,也许三十岁,也许四十岁?她穿着唐朝衣冠,袒露肥厚的抹胸。她很漂亮,额头贴着一朵鲜艳的梅花,似是唐朝流行的某种妆容。
尸蜡颈部有道细细的红线,周围密布线头——这并非某种装饰,而是斩首之后,重新将人头与身体缝合的针线,在砍头如切菜的北洋中国颇为常见,缝合尸体是一种专门的职业。
很少见到一千年以前的尸蜡,通常这种东西容易成精……
碰到这种诡异的情况,盗墓贼偶尔会选择奸尸。有的因为是打光棍娶不到老婆,纯粹的生理需求的发泄;有的并不缺乏女人,而只是出于某种愚昧的迷信,认为与千年女尸发生关系,可以延年益寿采阴补阳。
小木的辞典里,并不存在“爱”,以及这个字所代表的意思。
他从小被人欺负,不是欺负上半身,就是欺负下半身。到了军队,他依然被战友与军官们欺负。他打不过别人,也没有勇气反抗,在所有活生生的人类的面前,他就是一只虫子,一只骨灰坛,随时被人踩死,被人打碎。
他害怕未来,或者说,未来的每一天都是地狱。
唯有面对墓主人的尸体,他才重新拥有未来。面对活人,他是被操控的。面对死人,则完全相反,他成为拥有无限权力的操控者。他喜欢做一个盗墓贼,不仅因为这是与生俱来的职业,也因为他可以成为主人——曾经是帝王、后妃、公主、将军、大臣……但在盗墓贼面前,死人无力反抗,任人宰割,成为被侮辱与被损害,或者被爱的对象。
在这种时刻,小木感觉自己异常强大,甚至拥有帝王般的权利,但他选择放过这具唐朝贵妇人的尸蜡。
第289章 上官婉儿
按照盗墓的流程,他取出女尸身边的陪葬品:金银珠玉、首饰……装在包袱里,交给身后的伙伴保管。小木说到做到,没有任何独吞。
躺在棺椁里的唐朝贵妇尸蜡究竟是谁?这应是考古学家而不是盗墓贼考虑的问题,但小木发现了墓志铭。
正方形青石板,划着细线的棋盘格,为首几个隶书大字——“大唐故昭容上官氏铭”。
后面阴刻近千个正楷字,小木读下去:“夫道之妙者,乾坤得之而为形质;气之精者,造化取之而为识用……”
年轻的土夫子后生们正在搜罗地宫中的宝贝,他却仔细读完墓志铭,直到最后几句——
“昭容居危以安,处险而泰。且陪清禁,委运于乾坤之间;遽冒铦锋,亡身于仓卒之际。时春秋四十七。皇鉴昭临,圣慈轸悼,爰造制命,礼葬赠官。太平公主哀伤,赙赠绢五百匹,遣使吊祭,词旨绸缪。以大唐景云元年八月二十四日,窆于雍州咸阳县茂道乡洪渎原,礼也。龟龙八卦,与红颜而并销;金石五声,随白骨而俱葬……”
躺在棺椁中的墓主人,便是大名鼎鼎的上官婉儿。
从日本流浪到东三省再回洛阳老家的一年半,小木闲来读过不少书。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盗墓贼,必要熟读历史,了解墓主人与不同时代的风貌,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上官婉儿,宰相上官仪的孙女。上官仪为唐高宗起草废武则天的诏书而被杀,上官婉儿从小没入宫廷为奴,但她有文采,《全唐诗》收其遗诗三十二首,武则天让她做自己的秘书。
尸蜡额头的红梅,原来是块伤疤。野史上说,上官婉儿跟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调情,吃醋的女皇拔刀刺伤她的额头,威胁道“汝敢近我禁脔,罪当处死。”上官婉儿在伤疤上刺了一朵红梅遮掩,越加妩媚,成为宫中时尚,许多人偷偷点上胭脂,便是“红梅妆”。
女皇在“神龙政变”中退位,唐中宗李显复位,上官婉儿被封为昭容。她又私通武三思,勾结韦皇后,权倾朝野。中宗李显驾崩,李隆基政变杀韦皇后、安乐公主以及上官婉儿。
隔年,上官婉儿被追封为昭容,葬于雍州咸阳县茂道乡洪渎原。
眼前的墓主人,是唐朝小皇子终南郡王李隆麒同时代的人物。小皇子是武则天的孙子,上官婉儿是女皇的秘书,他们一定在大明宫或洛阳宫里见过,她甚至目睹过他的死,知道那个秘密埋葬在何处?
如果她还活着?
刹那间,上官婉儿睁开双眼,勾魂摄魄地盯着小木,吐出一句悠悠的话:“欲奏江南曲、贪封蓟北书。书中无别意,惟怅久离居。”
小木重重地摔倒在地,其他小盗墓贼惊慌失措,抄起家伙一顿乱揍,砸坏不少坛坛罐罐,才发现棺材里的贵妇人依然紧闭双目,毫无生命的尸蜡。
为何上官婉儿的镇墓兽是鬼子母神?必是从未有过子嗣的缘故,她一生从不缺乏男人,没有孩子多半是有过流产吧?正好符合鬼子母神的故事,而她死得如此悲惨,恐怕也带有怨恨和执念。
“扯呼!”
小木放出一声黑话,伙伴们收拾战利品,从盗洞退出上官婉儿的大墓,抛下狼哥等土夫子的尸体——葬身古墓是盗墓贼的最佳归宿。
回到坟冢顶上,八月十五的月光越加明亮。海女带着两个孩子爬上来,抱住小木亲个不停。清点队伍,一个人都不少,一条胳膊也没断,只有人在爆炸中受了点皮肉伤。给狼哥望风的盗墓贼,扑通跪在小木面前,愿意死心塌地跟着新主人。
盗墓村的新首领诞生了。
他示意大家先不要庆祝,把宝贝都装运上骡马赶紧离开。许多盗墓贼都是千辛万苦成功后,结果在撤离时遭遇附近村民甚至官兵,结果被一网打尽。
小木听说武则天的乾陵离此不远。既然挖过上官婉儿的墓,他决定再去乾陵看看,也许是命中注定的一个台阶——他亲手触摸过武则天的孙子,又亲眼目睹过武则天的女秘书,接下来会不会就是她本人了?
盗墓贼们假扮成一支河南商队,向西北方向走一个昼夜,就到了黄土地上的乾陵。
远望双乳成峰的奶头山,小木想起小时候跟随父亲在陕西盗墓,正好路过乾陵。还没长毛的男孩,天真地说:“爹,这座坟头可大了,咱要是挖开了它,可是有好日子过啦。”
爹冷冷地回答:“全天下的盗墓贼,都想打开两座陵墓:一座是骊山脚下的秦始皇陵;一座就是这高宗李治与女皇武则天的乾陵。可是全天下的盗墓贼,胆色最大,功夫最强,道行最深的,全都折在了这两座大墓里,再也没有出来过。”
“爹,俺就是要做盗墓贼之王的男人!”
从那天起,小木就暗暗发誓,这辈子必须要打破这座巍峨的陵墓。
“你就不怕镇墓天子?”
“镇墓天子会怕我的。”
十三岁的小木,爬上乾陵坟冢的山顶。传说盗墓贼爬上乾陵,要么被陷阱吃掉,要么被冰雹打死,可那天万里无云,少年如履平地,似乎整个陵墓以及天下都匍匐在自己脚下。于是,他大胆地刨下了一镢子……
此时此刻,二十二岁的小木,带着媳妇海女与两个姓欧阳的小孩,再次回到乾陵跟前。他发现奶头山下驻扎一支军队,骑兵正在巡逻,民工运来建筑材料。小木有从军经验,看得出在修造营房。
小木匍匐在一片杂草丛中,望见骑在白马上的年轻军官,穿着蓝色的北洋军装,五色星徽的大盖帽帅到爆炸……
这不是齐元山吗?而在这位陆军少校身后,有一位骑着黑马的年轻女子,一头自来卷的齐刘海下,闪着琉璃色的目光。
一阵来自蒙古的风沙吹过,欧阳安娜的眼中泛出泪水。
第290章 穿越北疆(一)
民国九年,1920年9月26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
秦北洋掐指一算,他们已在李陵墓的地宫里被困了七天七夜。
第二道地宫,汉画像石的世界,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已经奄奄一息。最后半牛皮囊的水,刚被三个人小心翼翼地喝完。只有小镇墓兽,不需要水和食物,可以与天地共存亡。
“九色啊九色,等到我们饿死渴死,请给在地宫里刨个墓穴。到时候啊,你就成了我们的镇墓兽。”
小郡王对镇墓兽说话,它却白了白眼,意思是请不要乌鸦嘴。
白俄小寡妇沃尔夫娜走到秦北洋身后,在耳根子后吹气如兰:“秦,我们真的会死吗?”
七天来,她总是睡在第三道地宫,与两个男人保持距离。但七天不能洗漱,也无法更换衣服,衣裙早就破得全是烂洞,感觉无脸见人。
秦北洋敏感地一颤:“但愿老天爷来救我们。”
话音未落,头顶响起嘎嘎的声音。他们都以为是幻觉,被困的七天七夜,这种幻觉经常出现。
一大片沙土从盗洞滑落,仿佛流沙再度袭来……
随着几块石头掉下,有团黑影摔在地宫,传来男人的声音:“哎呦妈呀!啥鬼地方啊?”
九色的琉璃火球,照亮一张灰头土脸,穿着来看是个汉人,拿着把挖矿的镐头,腰上绑条粗壮的绳索,连接盗洞上方。
任何人掉到古墓里,发现秦北洋这伙儿人,加上幼麒麟镇墓兽,都会被吓得半死。
这位从天而降的不速之客,名叫老金,原是甘肃的矿工,听说阿尔泰山古称“金山”,常有人掘到价值连城的“狗头金”,便从口内流浪数千里而来。他观察山谷形势,认定藏有黄金矿脉,便在李陵墓上方挖掘,结果挖通了古时候的盗洞,失足坠入地宫。幸好他还绑着绳子,成了秦北洋与小郡王的救命稻草。
在掘金者老金的带领下,大伙儿攀援绳索,逃出头顶的盗洞。
回到阿尔泰的天空下,死里逃生的沃尔夫娜,没由来地紧紧抱住秦北洋,把头埋在他的肩头说:“秦,我突然好想要活下去!就算失去了最宝贵的孩子,但我也不想轻易死去。”
秦北洋一阵尴尬,面红耳赤,不知该怎么挣脱?只能一遍遍呢喃:“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老金是个好人,拿出身上的水和干粮,分给这些即将饿死渴死的人们。他甚至把水放到九色面前,却被小镇墓兽嫌弃地躲开。虽说只是些窝窝头,打个半饱,但小郡王仿佛吃了顿满汉全席,阔绰地掏出几十块大洋作为酬谢。
“这是干嘛咧?小兄弟,常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救人一命,那还不跟放屁一样容易?快把钱收回去,不然哥翻脸喽!”老金哈哈一笑,“要是我挖出了狗头金,要多少大洋有多少,要讨几个媳妇有几个,要生几个娃有几个啊……”
说话间,九色撒开四蹄,跑到一块寸草不生的碎石地上,往下刨了几石头子儿,便发出刺耳的鹿鸣。
“这畜生是干嘛咧?”
老金从未听过一条“大狗”会发出鹿的叫声。
“难道它发现了?”秦北洋刚迈出几步,就觉得不妥,回头拽着老金说,“还是你第一个去看看更好!”
“看啥?”
老金将信将疑地冲过去,发现地下藏着块乌漆墨黑的石头,就是九色掘出来的。捡起这块沉甸甸的石头,他眯起眼睛仔细辨认,突然面色大变。他跑到山谷溪流边,小心地用水冲刷石头表面,露出金灿灿的底色……
“我的老天爷呢!”
一块如假包换的狗头金。
长约七寸,宽约五寸,厚约三寸,份量超过十斤,酷似獒犬脑袋。金块有许多镂空点,粘着或许有几万年的砂石泥土,乍看就像镇墓兽的灵石,散发耀眼的金光。
“嘿!九色无所不能,他听说你梦想要挖出狗头金,就立刻帮你实现了心愿。”小郡王摸着小镇墓兽的脑袋说,“这家伙对古墓和地下世界太熟了,它知道哪里藏着矿脉。”
老金是经验丰富的矿工,激动地点头:“对啊,只要有金矿脉,狗头金便可能存在任何地方,因此也难以掌握规律,只能尽量到溪流河谷边寻找。”
“九色,你能闻到金子的气味?就像你能找到古墓的方向?对吗?”
秦北洋又发现了小镇墓兽的一项新技能,九色眨了眨琉璃色的眼珠子,表示正解。
老金亲吻了一下狗头金,却交到秦北洋手中:“小兄弟,这宝贝是你家的畜生发现的,我怎么能独吞了呢,你们快点把它带走吧,免得我看得掉眼泪。”
“老金,不枉我没看错你。九色帮你找到狗头金,为了感谢你对我的救命之恩。”秦北洋将狗头金还给他,“收下吧,回去买房子,娶媳妇,生娃!”
他又把老爹临死前对自己的期望说给老金听。这块狗头金的价值相当上万大洋,足以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当然,也可能令无数人死于非命。
老金颤颤巍巍地接过狗头金,扑通一声跪在秦北洋和九色面前,连磕三个响头:“你们才救了我的命啊!”
狗头金就像命根子,被老金反复裹在包袱中,斜跨在胸前,骑上一匹骟马。他找到几匹白俄人遗留的马匹,秦北洋、小郡王、沃尔夫娜各自骑一匹。
“我在新疆挖了十年的金子,第一次才挖到狗头金!现在,你们是我的恩人了,我给你们做向导吧。”
老金骑着骟马,带着秦北洋等人走出山谷,九色小心翼翼地跟在最后。一行人在巍峨的高山中,穿过郁郁葱葱的森林,到了一处山坡,小郡王兴奋地指着山下:“喀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