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在线阅读:栽赃

TXT下载地址:希区柯克作品集希区柯克小说下载,希区柯克悬疑故事集txt精装典藏版,悬念大师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自导的悬疑故事集,每个小故事都或多或少包含了恐怖,悬疑,超自然等元素,每集开始都是由导演本人拉开序幕,等到故事完毕,又由导演本人闭幕总结。每个故事都很精彩,令人拍案叫绝。

栽赃
当然,我愿意告诉你那天晚上的事。
不过,首先我得告诉你有关劳勃的事。
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们是老乡,我上小学时就认识他。所有同学都崇拜他。他骄傲自大,反应敏捷,身强力壮,爱开老师玩笑、搞恶作剧。他给我取个绰号叫“耗子”,所有同学都跟着叫。
上中学时,我不愿和劳勃他们那一伙人在一起,我讨厌他们,他们一肚子坏心眼儿。劳勃上高一时就被学校开除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在镇上看见他。
三个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馆里遇见他。当时我正面对一个难题。和我分租公寓的人已经搬走,我不想单独负担每月两百一十元的房租。
我银行里有些存款,我从不挥霍,只攒钱。从小母亲就教我:存点钱,积少成多,将来自己创业。
母亲是个好人,在我十四岁时去世。我经常怀念母亲。
劳勃和我大谈小学时的往事,他提到要找新住所。他似乎不坏,叫我名字,而不是“耗子”。他谈吐文雅,衣服干净,样子说得过去。我告诉他我的处境以及房租的事,然后说,也许我们可以住一起试试,看看合不合得来。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
有一阵我们相处得不错。他喝酒,追女孩,偶尔不去上班,向我借点儿钱,总是有借有还。
我们各有各的房间,我常常在自己房间里听收音机和看书,他在起居室看电视。
夜里他通常不在。假如回来的话,也是很晚才回来。这种生活方式还可以,我想至少还可以维持几个月,一直到我的租约期满。那时假如我找不到分租的人,就搬出去。
不久,我认识了丽莎。
她是我做事那个鞋店附近的一家餐厅的女招待,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声音柔和,还有诱人的微笑。
我每天在那儿吃午饭,两周之后,才开始和她约会。
母亲曾经告诉我:“大部分女孩子都自私,只想到自己。”我有前途,我不想未来被女孩子毁坏。母亲说得对,总有一天,你会遇见合适的女孩子,到时候你就会知道。
遇到丽莎,我心想:我知道了。
我们一道看电影,偶尔吃顿饭。我们常在公园散步,有时候手拉手地坐在湖边,看着鸭子在水中嬉戏。
我每星期见她一两次。我从没有去过她的公寓,总是和她约好在某处见面,或者下班后去接她。餐厅的人都认识我,我去接丽莎时,他们都对我微笑。
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小餐馆吃通心粉时,碰见劳勃在那儿喝酒。他走到我们的餐桌前,欣赏地看着丽莎,然后,招呼侍者,要侍者送一瓶酒来。
那天晚上,丽莎特别兴奋,我从没看她那样笑过。
回到公寓,劳勃在房间踱着步说:“那只小狐狸真性感。”
我想揍他,很高兴真揍了他。我被他打倒在地板上,嘴唇被打破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自己曾企图揍他。
他磨着拳头,对我大笑,“耗子,别浪费我的时间,我是和男人打的,不是和耗子斗。”
我很想让他搬出去,现在就搬,可是租约还没有到期,我不想被那些房租困扰。
这以后,劳勃开始和丽莎约会。
丽莎对我说:“我是要和他约会,怎么样?你总不会说送我两样廉价的小东西,给我一点儿钱,你就拥有我吧?”
以后我再没有见到她,我换了一家餐厅去吃午饭。
劳勃每次和她约会都告诉我。
他下班回来,冲个冷水澡,哼些愚蠢的小调,然后,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门。
“耗子,我和丽莎约会了,你要不要听听我们昨晚做了些什么?我在她的公寓过夜——多么令人销魂的夜晚啊!”
我只是呆坐在那儿,无言以对。
九月二十七日那天,我下班回家时,劳勃已经赴约会去了,那天早上他告诉我,晚上要在丽莎家吃晚饭。
七点钟,我从冰箱里取出一瓶汽水,坐在起居室里喝。
突然,我听见一声枪响。
那声音来自楼上。
我僵坐在那儿,半分钟之后,我才移动了一下。
我放下汽水瓶,把门打开一道缝,侧耳听听。外面静悄悄的。
对面楼上住着一位学法律的学生,除了周末,平时看不见他;他隔壁是一位新住户,一位满脸病容的老人,他是几星期前搬进来的,我在过道上见过他几次。另外的房间是空的。
这一天是星期四,房东在城里办公室做勤杂工。她每星期去三个晚上。
楼道对面有电话,我可以打电话报警,可是我上了楼梯。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这种举止不像我平素的为人,这必定是命运之神冥冥中在捉弄我,拉我上楼。
我上了黑暗的楼顶,走到中间的房门,扭开门柄。
门是开着的。
那个一脸病容的老人躺在幽暗的房间地板上,手里有一把枪,血从他的太阳穴流出来。
我看了看四周,茶几上有一张纸条,我走过去读那张字条:
“我没有希望,每个人都袖手旁观。我名下有一百二十七元。房租已付。现在只是一个有病的酒鬼,一切都过去了,她去了,孩子也去了,谁还在乎我?”
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要下楼打电话报警,突然,几天前劳勃讥笑我的话在耳边响起:“你是一只没有用的耗子,所以她才会选上我,你没有胆量,只会吱吱叫。”
我望着地上的尸体,再看看遗书,知道我要做什么了。
我拿起遗书放进口袋,在尸体边跪下来,搜他的口袋,掏出皮夹,取出钞票,里面共计有五张二十元,一张十元,三张五元,两张一元。我把钱放在桌子上,用手绢小心地擦擦皮夹,塞到尸体下面。
我拉开抽屉,把书桌前的椅子翻倒,从死者手上取下手枪,擦拭干净,放在死者的手边。
然后我走出房间,顺手关上门。
我来到劳勃的房间,擦掉每一个我可能留下的指纹,再把钱塞进一只茶色的破鞋里,然后把手绢放回口袋。
把一切都弄好之后,我走出公寓,在街头漫步,心里把这事重新估量一次,看看是否有漏洞。
手枪上没有指纹,警方不能以自杀案办理。
公寓里没有其他人,他们会把焦点落在我和劳勃身上。
我循规蹈矩,从不侵犯他人,银行还有不少存款,而且,我从不请假怠工,从不喝酒,生活呆板,有规律,没人会怀疑我能做出这种事。
而劳勃,警方会查出他是个退学的学生,经常流连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一文不名。
自杀是不可能,尸体上的钱夹值得怀疑,当他们在我们住所搜查我们的房间时,会找到劳勃旧鞋里的钞票。
劳勃会说,他七点以前就离开公寓,乘出租车到丽莎家和她过夜。她也会支持他的说词。
至于死亡时间呢?大约七点十五分,医生能够说出时间,但不会精确到几分几秒。
而我知道劳勃的时间表。他会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到处游荡。丽莎七点才下班,所以,他不是到餐厅接她,就是直接到她公寓。在那之后是否有人看见都无所谓。他们会推测说,他在离开我们的住所之前,到楼上老人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可偷,发现老人在家,两人大打出手,结果老人不敌被杀害,并被抢劫。
我取出那位老人的遗书,一边走一边把遗书撕碎,再让纸屑从指缝中溜掉,随风四散。
我走进一家电影院,看了场粗俗的电影。这是为警方留下不在场证明做的。
我徒步走回家。房东的汽车停在屋前,她已经下班回来。
读法律学校的那个学生也回来了,他楼上的灯亮着。
我回到我的房间。
劳勃还没有回家,他正躺在丽莎的臂弯里,整夜都不会回来。
第二天早上,我上班时劳勃还没有回来,他可能直接从丽莎那儿去上班。
我五点下班,直接回家,心想这时候他们该发现尸体了。
公寓附近停着一辆警车,门里走出来两位彪形大汉,他们必定是从房东的窗户看见我回来了。
房东站在门口。我笑着向她点头。她古怪、惊慌地看着我。
两位大汉表情严厉,其中一位说:“我们想和你谈谈。”
我领他们进屋。我立刻看出房间的东西被翻过,劳勃的房门半开着,枕头和杂志扔得到处都是。
我说:“你们已经搜过这儿啦?”
“是的,你们的房东让我们进来的。我们在那个房间的一只鞋子里找到一卷钞票。”
“那不是我的房间,这间才是我的。”
“我们知道,房东告诉过我们了。劳勃生前你很不喜欢他,我们知道他抢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此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在说什么?”这时,“生前”两字突然闪进我的脑中,“劳勃生前,你是什么意思?”
“劳勃死了。”
我目瞪口呆,“死了?”
“被枪杀了,在一幢公寓里,死在你以前那位女朋友的床上,丽莎也死了。”
“丽莎也死了?”事情发生得突然,我简直不能相信。
“丽莎的另一个男友去找她,发现他俩在床上,就把俩人都打死了。”
他们站在那儿看着我,十分冷静,面无表情。
“为什么你们要搜这个地方?你们在找什么?”
“我们来这儿想找找着是不是有亲戚可以通知,但我们来到这儿的时候,发现女房东刚刚报警,因为她发现楼上有个死人。”
“一个死人?这儿?”
“是的,他的皮夹在他的身子下面,钱被偷光,我们认为可能是你杀害了他。”
“我?”
“是的,你想让他看上去是自杀,但手枪上没有指纹。”
我的两腿发抖,脸部肌肉僵硬,我说:“那是劳勃杀的!他杀了人再到丽莎那里。”
“那说不通。”
“为什么,他什么时候遇害?”
“今天凌晨,大约两点钟。”
“可是这儿的人命案比那更早!”
“是吗?你怎么知道?那你告诉我们,这个命案何时发生?”
我大声吼:“我不知道!我没有杀任何人!假如这里出了人命,钱又放在劳勃的鞋里,那么,那是劳勃的事!”
“昨晚七点钟的时候,有人在酒吧见到他。七点三十分左右,有人看见他在敲女孩子的门。他不可能在这个公寓里。”
我没有说话。他们中的一位说:“走吧!”然后,向我朗读我的权利。
他们推我出门。我说:“那不是我!那是自杀,真正是自杀!我听见枪声,跑上楼去,桌上有一份遗书!”
“桌子上没有遗书。”房东站在门口对我说。
警官看着我问:“遗书在哪儿?”
母亲是对的。我记得有一次她对我说:“一个下贱的女人会毁掉一个优秀年轻人的大好前途。”
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女人,有先见之明。我的母亲啊!
机舱里的钟声
从明尼苏达州杜鲁门城飞往华盛顿的班机上,坐在我旁边靠窗座位上的那个大高个子,看着手腕上的表说:“七点十分,托尼,我们已飞一半路了,假如我逃亡海外的话,他们会认为我不回来了。”
“山姆,你不是在逃亡。”我说。
他微微一笑,赞同地说:“对,我不是在逃亡。”
就从那时候起,从头顶传来“滴答,滴答”的声音。
山姆的两眼瞪大,他长期处于恐怖之中,一听到这滴答声,立即目瞪口呆,一只手紧紧抓住我们座位间的扶手。
我明白他恐怖的原因,这是定时炸弹的定时装置的声音。
他惊恐地望着我,好像我能保护他。
我十分镇静地站起来,但是心却在怦怦乱跳。我看到山姆头上行李架上的公文包。它不是山姆的,他的皮包正在身旁,印有名字编写。
滴答声来自那只没有记号的皮包。它的声音很响,也许是我个人的幻想。它的声音像打鼓,每一声似乎都要毁掉我的生命及飞机上其他四十几个无辜的生命。
我看看那只公文包,没敢碰它。没错,是定时装置,但谁能说清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装置?也许把它取下就会爆炸。
一分钟过去了,山姆问:“找到没有?”
我无言以对。一个小男孩在山姆前面的座位中十分不安,他说:“妈妈,我听到时钟声。”
一位空中小姐端着一只盘子走过来,她停在我座位旁边的走道上,侧耳倾听。“那是你的吗?”她的微笑是牵强的,“我想里面是一只钟吧?”
“那不是我的。”我挤向她,贴近她耳朵,轻轻说,“小姐,它可能是一只炸弹,坐在窗边的是山姆。”
她听了我的话后急忙走向驾驶舱。山姆看了看我。一会儿,从麦克风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我是机长,十七号座位上头那个没有标签的皮包,不论是谁的,请声明…”
那滴答声在我耳里如打鼓般响。乘客的脸全转向我们。机舱内有谈话声,但是没有人承认那只公文包。
山姆的额头上出现了豆大的汗珠,他说:“该死,它什么时候爆炸?”
机长出来了。他非常镇静,不动声色。他瞧瞧公文包,注意地听听,通道那头有位男士站起来和他说话。“请坐下。”机长说。
突然有个人说:“炸弹!”
乘客们都站起来,向前舱和后舱乱跑。
纷乱中,我迅速告诉机长说:“我叫托尼,是私人侦探,我正带这位山姆到华盛顿去作证,假如他能够证明塔克兄弟帮在中西部的所作所为的话,就会消除一个犯罪集团。”
“我们可以把它丢出门外。”机长说。
“那机舱能保持正常的压力吗?”
“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谁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样的装置,改变压力可能会引发炸弹爆炸。”
机长点点头,他抬高声音,大叫:“诸位请各归原座,假如我们能紧急降落…”他头一次表现出惊慌,“天哪,等一等。”他看看手表,“七点十九分。”自从滴答声开始,已过去几分钟。
“我们需要的是四千米的跑道。在新阿巴尼附近有一个小机场…”
他向驾驶舱冲去。几秒钟后,我们系上安全带,飞机准备紧急降落。
庞大的飞机俯冲着滑翔,发出很大的声响。
飞机在机场上空盘旋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风向塔,两个小小的孤寂的棚子,三辆闪闪发亮的汽车等候在跑道边。
那三辆黑色汽车在等什么?
我觉得面部肌肉僵硬,傻兮兮地冲山姆笑着。他皱着眉看着我,同时抹抹额头的汗水。
我越过他的头,伸手取下那只公文包,他吃了一惊,几乎从座位上跳起来。
我挟着公文包,来到驾驶舱。
副驾驶在驾驶飞机,机长看看我和公文包:“你疯了吗?”
“我差点成了傻子。”
飞机正在滑落。
“马上飞离机场。”我说。
那位副驾驶不理我。
此刻,我做了推一能使他们听话的事,我举起手中的公文包,要把它砸在机舱壁上。
机长伸手要抓我,但没抓住。我打开公文包,里面有一只静悄悄的小钟,还有一只噪音很大的钟。小钟牵动大钟,七点十分开始作响。
就是那样,没有炸弹。
“他们知道你们的一贯作风,”我说,“他们估计你们不敢去动那枚定时炸弹,假如你们听见它在七点十分开始响的话,你们就会在这里降落,那三辆汽车在这荒凉的机场停着,是在等候山姆。”我说,“现在请你们通知下面机场的人,通知警察逮捕他们。”
山姆按照规定的时间抵达华盛顿,并且由于他的作证,警方破获了一个犯罪集团。
向自己说再见
凯伦那年九岁,个子小小的,皮肤黑黑的,是个近视眼。她没有朋友,和哥哥嫂嫂住在一起。
哥哥比她大二十岁,一双眼睛离得很紧,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们家的人都长得不好看。
嫂嫂以前很漂亮,可是她越来越胖,当她穿上比基尼泳装时,活象个摔跤选手。凯伦非常想拥有一套比基尼泳装,但嫂嫂不肯给她买。凯伦常常想,如果她有一套黄色比基尼泳装的话,到海滨就不怕水了。凯伦七岁时,有一天爸爸妈妈一起出去购物,结果,他们再也没有回来。嫂嫂说,因为有人抢劫银行,那人像疯子一样乱开枪,把爸爸妈妈打死了。
在爸爸妈妈外出购物前,凯伦知道自己必须向他们说再见。她先慢慢地、清晰地向妈妈说再见,然后再向爸爸说再见,但当时没有人注意到什么。只是事后哥哥记起来,对嫂子说:“小妹向爸爸妈妈说再见的样子,就像她早就知道会出事一样。”
嫂子说:“天哪,她怎么可能知道呢!别瞎说了。”她停了一下,若有所思地说,“不过,我想,今后她的一举一动,都要由我们负责了。”
嫂子说这话时,显得很不高兴。
搬来和哥哥嫂嫂同住之后,有一天晚上,凯伦知道,她必须向嫂嫂的弟弟说再见。那天他正在客厅里和哥哥嫂嫂玩纸牌。嫂嫂抬头看见凯伦走过来,说:“凯伦,你不能自己上床去睡觉吗?”凯伦好像没有听见嫂嫂的话,径直走到嫂嫂的弟弟面前,笔直地站着,双手放在前面,就像在学校里要唱圣歌时,法勒老师教的那种站姿。
她慢慢地、清晰地对狄克——嫂嫂的弟弟——说声“再见”,而嫂嫂的脸上露出一种怪怪的神色。
狄克没有抬头,仍然玩着牌,说声“晚安,小家伙。”
第二天晚上,凯伦再见到他之前,他已经患一种叫做“腹膜炎”的急病死了。
嫂嫂对哥哥说,“昨晚你听没听到她怎样向狄克说再见?”
哥哥喘着气说,“我早告诉过你,这个小家伙古里古怪的。她的怪异让我害怕,我真想知道她下一次要向谁说再见?”哥哥的气喘病又犯了。
嫂嫂安慰哥哥说,“好了,宝贝,好了,先安静下来。”
这时,凯伦从后门走出来,她一直躲在那儿偷听。她说:“别担心,哥哥,你没有事。”
哥哥被她的举动吓得脸上都起了鸡皮疙瘩,唇色也变蓝了。他压低声问凯伦,“你怎么知道?”
多笨的问题,凯伦想,好像如果我知道,我会告诉他一样。
嫂嫂弯身下来,凑近凯伦的脸,凯伦甚至可以闻道她吐出来的烟味、酒味和大蒜味。嫂嫂皱着眉头,严肃地说:“以后不许再向任何人说再见!不许再说!”
问题是,凯伦忍不住会说。
这以后,有一段时间事情还算顺利。凯伦以为,也许哥哥和嫂嫂已经把事情全都忘光了,但是嫂嫂仍然不肯给她买一套比基尼。
后来,有一天在学校里,凯伦知道她必须向她的同学巴利、爱玛、苏茜和丽兹说“再见”。凯伦双掌合十,慢慢地、清晰地向她们说再见。
法勒老师奇怪地问:“天哪,凯伦,为什么要这么庄重?”
凯伦说:“嗯,你看,他们就要死了。”
“凯伦,你真是个残酷古怪的孩子,你不应该说这种话。你瞧,你伤害了苏茜,看着她哭泣,并不是件有趣的事情。”说着,法勒老师招呼苏茜说,“上车去吧,一会儿就到家,到了家就平安了。”
于是,苏茜擦干眼泪,跟在巴利、爱玛和丽兹的后面跑上了汽车,坐在爱玛母亲的旁边,因为那个星期轮到爱玛的妈妈开车接送孩子。
那是凯伦最后一次看见她们。因为汽车在山路行驶时,滑到路旁滚到下面的山谷,爆炸、燃烧。
第二天没有上课,大家都去参加葬礼,为她们唱歌,在坟墓上撒话。
没有人喜欢站在凯伦身旁。
葬礼完毕之后,法勒老师来看嫂嫂。
在会客厅,凯伦向老师说,“晚安。”老师回答了,但是眼睛没有看凯伦,她的呼吸有些急促。嫂嫂对凯伦说:“好了,上楼做你的功课去吧。”把凯伦打发出去。
当法勒老师离开之后,嫂嫂把凯伦叫进去。她说,“我不是告诉过你吗?千万千万不能再跟任何人说‘再见’!”
她紧紧地抓住凯伦,眼睛里的怒火好像在燃烧。她扭住凯伦的手臂,扭得很痛。凯伦尖叫道:“别扭我,求求你,别扭我。”
但是她继续扭,一直扭着。于是凯伦说,“假如你不放手的话,我要向哥哥说再见。”
那是凯伦唯一想到能叫她住手的办法。
她立刻停止扭凯伦的手臂,不过没有放手。她说:“哦,天哪,你意思是说,你能够让别人死亡。”
嗯,凯伦当然不能,但她不告诉嫂嫂,深怕她再弄疼自己,所以凯伦说,“是的,我能够。”
嫂嫂猛地放开凯伦,她一下子倒在地上。
“你没事吧?我是不是弄疼你了?凯伦。”嫂嫂急切地问。
凯伦揉着疼痛的胳膊,说:“是的,很疼,你最好别再这样粗暴地对我。”
嫂嫂说:“我只是想和你开个玩笑,我不是真心的。”
于是,凯伦知道嫂嫂惧怕自己。
凯伦说:“我要一套黄色的比基尼,因为我喜欢黄色。”
嫂嫂说:“凯伦,你知道,我们得节约开支。”
“你要不要我对哥哥说‘再见’?”凯伦斜着眼睛悄悄观察嫂嫂的反应。
嫂嫂靠到墙上,闭上双眼,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凯伦问:“你在干什么?”
嫂嫂说:“我在考虑。”
然后,嫂嫂突然睁开眼睛,笑着说:“我们明天去海滨好吗?我们带午餐去。”
“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买一套新比基尼泳衣?”
嫂嫂说:“对,你想要什么都行。”
于是,那天下午他们一起去买了一套黄色的比基尼。第二天早上,嫂嫂在厨房做了许多野餐用的食品:炸鸡、沙拉、巧克力蛋糕和圆糖果。她问:“凯伦,这些够吗?”
凯伦说:“太棒了,现在我有比基尼穿,我不怕海浪了。”
嫂嫂大笑起来,把午餐篮提到汽车上。她有着一双强壮有力的手笔。她说:“是的,我想你不会再害怕海浪了。”
然后凯伦上了楼,回到卧室,把新买的比基尼穿上,泳衣非常合身。她走到镜子前,得意地转了几个圈,左看右看,然后,很庄重地双掌合十,心中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她慢慢地、清晰地对镜中人说:“再见,凯伦,再见,凯伦,再见!再见!”
 
——完——
致命的信
为了稳妥起见,哈德森提前赶到那儿。
天色昏暗,下着毛毛雨。当他从紧急楼梯爬到三楼时,有点儿喘气,他在楼梯上蹲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爬到窗户边,窗户没有锁。
既然窗户没有锁,他就不必费心去撬开它了。哈德森觉得芭比太大意了,屋里有些值钱的东西,这一带治安又不好,她至少应该把卧室的窗户锁起来。
可是,芭比没有锁。
哈德森撩起窗帘,屋里黑乎乎的,有一股香水味飘出来。他不想进去,他发现也没有必要进去。公寓前门右边有一盏灯,昏暗的光线照了过来,这表明卧室的门是开的,通向客厅的门也是开的。
哈德森跪在湿漉漉的防火楼梯,从外套口袋里取出一支左轮手枪,那是前两天买的;然后,从另一边口袋取出消音器,这是在一家当铺买的。他把消音器套在枪口上,然后,左手臂放在窗台上,手枪架在左手臂上。
十五分钟后,公寓的门会打开,然后,芭比会出现在那里,借着走道的灯光,很容易击中她。
哈德森静静地等着。雨从黑漆漆的天上飘落下来,风吹着下面的垃圾桶盖咚咚直响。芭比那浓烈的香水味从窗户飘出来,这香水曾经很能激起他的性欲,现在却让他感到厌恶。
他等待着,心里想起家中的妻子伊丽莎白。
他到这里来,全是为了伊丽莎白,亲爱的伊丽莎白。他怎么会这么笨呢?伊丽莎白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爱,可是他却去跟芭比鬼混。芭比的年龄只有他的一半,是个大眼睛、高胸脯的金发女郎,她靠傍大款为生。哈德森知道,他决不是第一个养芭比的男人。
但是,他将是最后一个养她的男人。
她胆子真是大。前几天,当他表示要结束这种同居关系时,她居然敢威胁他。
哈德森从来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大胆。就在此时,一想这事,他的心就怦怦乱跳,带手套的手也愤怒地发抖。
他记得她噘起血红的嘴唇,唇边有一抹幼稚的微笑,眼睫毛一眨一眨的,冷冷地说:“不!亲爱的,我要你留在我身边,否则的话,我要去见你老婆,她叫什么名字?我想那样做,不过…”
不过她会做的,这一点哈德森很肯定。
就在第二天,哈德森回到家中,发现太太躺在卧室的床上,两眼哭得红中。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那电话很下流,那些脏话是一个年轻女人说的。
在此之前,哈德森就不安地感觉到,他太太好像在怀疑他有不忠的行为,但是怀疑是一回事,接到电话又是另一回事。
哈德森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他只有采取行动。他从来没有想到要干掉她,但现在不得不那么做了。
起初,他想到下毒,他甚至想办法弄到了一粒毒药,但是下毒并不容易。芭比会防备,他想到其他方法,可是都不满意。
最后,他看到一条新闻报道,这给了他灵感。最近,城东的某一地区,发生了一连串妇女被枪击的案子,这位枪手总在夜里向没有拉下窗帘的女人射击。很巧的事,那一地区离芭比的住处不远。
他扔下报纸,过了一会儿,又拿起报纸,看看上面的天气预报,天气预报说,以后的几天里有雨。
今天下雨了,又刮了风,天色已经暗下来,街道上空无一人,这真是一个作案的好机会。
他等候着,虽然很不舒服,但是一想到这事一了百了,他就感到很高兴。
他轻声低语道:“伊丽莎白,我已经接受教训了,从今以后,我的生活中只有你一个。”
也许过几天,他可以带伊丽莎白出去旅行,算是第二次度蜜月。对,就这么办。
忽然,黑暗中闪过一道黄光,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公寓的前门开了。他没有料到芭比会这么早回来。他知道她通常在市中心的餐厅吃饭,总是在八点钟左右回家,今天她回来早了一些。
这样反倒更好。
他眯起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瞄准手枪的准星。由门口照过来的灯依稀可见。她在那儿,穿着雨衣的侧影,她在门槛那儿有些犹豫,然后,她举起一只手在摸索公寓里面的电灯开头。哈德森射出一发子弹,那女人向后晃了一下,双臂向上举,他又向那黑黑的人影连开了几枪,那人影慢慢地向前倒下,一动也不动了。
哈德森再仔细地瞄准,向尸体又开了两枪。实际上,那两枪并不需要,因为他是个优秀的射击手,他自信第一枪就已经完成了任务。当他开车回到郊区的别墅时,时间是八点三十分,雨势已经减弱。他意外地发现,太太的车没有停在车库里。
或许她开车到购物中心买东西去了。
哈德森在汽车里坐了一会儿,把他的行动重新回忆一遍:他在回家的路上,把手枪拆成零件,扔进河里了。
芭比之死,没有什么线索会牵连到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他曾认识那个女人。他们的交往非常秘密,甚至每次偷偷去看她时,他总是悄悄地擦拭他摸过的每一样物品,深怕留下指纹。当然,他之所以那样做,为的只是普通的谨慎,而不是有朝一日他要杀她。现在,哈德森和芭比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了。
他愉快地轻轻哼着歌曲,离开汽车,走向屋子。一进屋里,他第一眼看见的,是放在客厅小茶几上的便条。
字条是伊丽莎白写的,当他拿起字条时,嘴里仍然在哼歌。
句子从潦草的字迹中跳到眼前:“对不起…可是,忍受了我早知道芭比这个人…跟踪你…我必须面对她…和她谈清楚…我发现钥匙…”
哈德森发出一声低沉的,似哭非哭的呻吟,心里想起那天早上,他把芭比公寓的钥匙从钥匙环里取下来,塞在五斗柜里的一堆裤子下面。
“…钥匙,现在,我就要去找她。假如她不在的话,我要到公寓里等她,…必须了断…我太爱你…哈德森…我不能把你拱手让给别人,而不加…”
字条突然从哈德森麻木的手中滑落,缓缓地落到地毯上。
“不,”他低吟一声,然后大叫,“不!不可能!那不可能!”
站在房门口的那个女人的身影,是不是比芭比高一点,瘦一点?他开枪时,心里还隐约有点不对劲的模糊印象。现在,那种印象被重新拾回来,而且在他焦躁不安的想象中,越变越大,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一定错杀人了,他一定是错杀了自己的太太,伊丽莎白!
事情就那么简单!那么要命!
他昏昏沉沉地走到卧室,从一个隐秘的地方拿出那粒毒药,然后又回到客厅,含泪读了一遍伊丽莎白留给他的信。
他吞下那粒毒药,几分钟内,就开始起作用了。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静静地等着。
有钥匙开门的声音。伊丽莎白走进屋里,她的头发被雨淋得全是水,外套也被淋湿了。
她看到他,突然停了下来。
“哦,我希望在你回家之前赶回来,撕掉那封信,”她叹了口气。“哈德森,我没有去,我在最后一刻失去了勇气,然后…亲爱的,你怎么啦?出什么事了?你是不是病了?”他是出事了,因为胃里的毒药发作了。
致命的信
为了稳妥起见,哈德森提前赶到那儿。
天色昏暗,下着毛毛雨。当他从紧急楼梯爬到三楼时,有点儿喘气,他在楼梯上蹲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爬到窗户边,窗户没有锁。
既然窗户没有锁,他就不必费心去撬开它了。哈德森觉得芭比太大意了,屋里有些值钱的东西,这一带治安又不好,她至少应该把卧室的窗户锁起来。
可是,芭比没有锁。
哈德森撩起窗帘,屋里黑乎乎的,有一股香水味飘出来。他不想进去,他发现也没有必要进去。公寓前门右边有一盏灯,昏暗的光线照了过来,这表明卧室的门是开的,通向客厅的门也是开的。
哈德森跪在湿漉漉的防火楼梯,从外套口袋里取出一支左轮手枪,那是前两天买的;然后,从另一边口袋取出消音器,这是在一家当铺买的。他把消音器套在枪口上,然后,左手臂放在窗台上,手枪架在左手臂上。
十五分钟后,公寓的门会打开,然后,芭比会出现在那里,借着走道的灯光,很容易击中她。
哈德森静静地等着。雨从黑漆漆的天上飘落下来,风吹着下面的垃圾桶盖咚咚直响。芭比那浓烈的香水味从窗户飘出来,这香水曾经很能激起他的性欲,现在却让他感到厌恶。
他等待着,心里想起家中的妻子伊丽莎白。
他到这里来,全是为了伊丽莎白,亲爱的伊丽莎白。他怎么会这么笨呢?伊丽莎白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爱,可是他却去跟芭比鬼混。芭比的年龄只有他的一半,是个大眼睛、高胸脯的金发女郎,她靠傍大款为生。哈德森知道,他决不是第一个养芭比的男人。
但是,他将是最后一个养她的男人。
她胆子真是大。前几天,当他表示要结束这种同居关系时,她居然敢威胁他。
哈德森从来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大胆。就在此时,一想这事,他的心就怦怦乱跳,带手套的手也愤怒地发抖。
他记得她噘起血红的嘴唇,唇边有一抹幼稚的微笑,眼睫毛一眨一眨的,冷冷地说:“不!亲爱的,我要你留在我身边,否则的话,我要去见你老婆,她叫什么名字?我想那样做,不过…”
不过她会做的,这一点哈德森很肯定。
就在第二天,哈德森回到家中,发现太太躺在卧室的床上,两眼哭得红中。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那电话很下流,那些脏话是一个年轻女人说的。
在此之前,哈德森就不安地感觉到,他太太好像在怀疑他有不忠的行为,但是怀疑是一回事,接到电话又是另一回事。
哈德森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他只有采取行动。他从来没有想到要干掉她,但现在不得不那么做了。
起初,他想到下毒,他甚至想办法弄到了一粒毒药,但是下毒并不容易。芭比会防备,他想到其他方法,可是都不满意。
最后,他看到一条新闻报道,这给了他灵感。最近,城东的某一地区,发生了一连串妇女被枪击的案子,这位枪手总在夜里向没有拉下窗帘的女人射击。很巧的事,那一地区离芭比的住处不远。
他扔下报纸,过了一会儿,又拿起报纸,看看上面的天气预报,天气预报说,以后的几天里有雨。
今天下雨了,又刮了风,天色已经暗下来,街道上空无一人,这真是一个作案的好机会。
他等候着,虽然很不舒服,但是一想到这事一了百了,他就感到很高兴。
他轻声低语道:“伊丽莎白,我已经接受教训了,从今以后,我的生活中只有你一个。”
也许过几天,他可以带伊丽莎白出去旅行,算是第二次度蜜月。对,就这么办。
忽然,黑暗中闪过一道黄光,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公寓的前门开了。他没有料到芭比会这么早回来。他知道她通常在市中心的餐厅吃饭,总是在八点钟左右回家,今天她回来早了一些。
这样反倒更好。
他眯起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瞄准手枪的准星。由门口照过来的灯依稀可见。她在那儿,穿着雨衣的侧影,她在门槛那儿有些犹豫,然后,她举起一只手在摸索公寓里面的电灯开头。哈德森射出一发子弹,那女人向后晃了一下,双臂向上举,他又向那黑黑的人影连开了几枪,那人影慢慢地向前倒下,一动也不动了。
哈德森再仔细地瞄准,向尸体又开了两枪。实际上,那两枪并不需要,因为他是个优秀的射击手,他自信第一枪就已经完成了任务。当他开车回到郊区的别墅时,时间是八点三十分,雨势已经减弱。他意外地发现,太太的车没有停在车库里。
或许她开车到购物中心买东西去了。
哈德森在汽车里坐了一会儿,把他的行动重新回忆一遍:他在回家的路上,把手枪拆成零件,扔进河里了。
芭比之死,没有什么线索会牵连到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他曾认识那个女人。他们的交往非常秘密,甚至每次偷偷去看她时,他总是悄悄地擦拭他摸过的每一样物品,深怕留下指纹。当然,他之所以那样做,为的只是普通的谨慎,而不是有朝一日他要杀她。现在,哈德森和芭比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了。
他愉快地轻轻哼着歌曲,离开汽车,走向屋子。一进屋里,他第一眼看见的,是放在客厅小茶几上的便条。
字条是伊丽莎白写的,当他拿起字条时,嘴里仍然在哼歌。
句子从潦草的字迹中跳到眼前:“对不起…可是,忍受了我早知道芭比这个人…跟踪你…我必须面对她…和她谈清楚…我发现钥匙…”
哈德森发出一声低沉的,似哭非哭的呻吟,心里想起那天早上,他把芭比公寓的钥匙从钥匙环里取下来,塞在五斗柜里的一堆裤子下面。
“…钥匙,现在,我就要去找她。假如她不在的话,我要到公寓里等她,…必须了断…我太爱你…哈德森…我不能把你拱手让给别人,而不加…”
字条突然从哈德森麻木的手中滑落,缓缓地落到地毯上。
“不,”他低吟一声,然后大叫,“不!不可能!那不可能!”
站在房门口的那个女人的身影,是不是比芭比高一点,瘦一点?他开枪时,心里还隐约有点不对劲的模糊印象。现在,那种印象被重新拾回来,而且在他焦躁不安的想象中,越变越大,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一定错杀人了,他一定是错杀了自己的太太,伊丽莎白!
事情就那么简单!那么要命!
他昏昏沉沉地走到卧室,从一个隐秘的地方拿出那粒毒药,然后又回到客厅,含泪读了一遍伊丽莎白留给他的信。
他吞下那粒毒药,几分钟内,就开始起作用了。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静静地等着。
有钥匙开门的声音。伊丽莎白走进屋里,她的头发被雨淋得全是水,外套也被淋湿了。
她看到他,突然停了下来。
“哦,我希望在你回家之前赶回来,撕掉那封信,”她叹了口气。“哈德森,我没有去,我在最后一刻失去了勇气,然后…亲爱的,你怎么啦?出什么事了?你是不是病了?”他是出事了,因为胃里的毒药发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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