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在线阅读:金蝉脱壳

TXT下载地址:希区柯克作品集希区柯克小说下载,希区柯克悬疑故事集txt精装典藏版,悬念大师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自导的悬疑故事集,每个小故事都或多或少包含了恐怖,悬疑,超自然等元素,每集开始都是由导演本人拉开序幕,等到故事完毕,又由导演本人闭幕总结。每个故事都很精彩,令人拍案叫绝。

金蝉脱壳
我第一次见到那位自称雄鹿吉伦的人是在一九一六年夏末,也就是我出任箭山监狱典狱长的第二年。监狱的旧砖墙内没有生活区,我只能在两公里外的箭山村租了一间农舍,一条蜿蜒流过的小河把两处联系起来,而让我和吉伦走到一起的则是我们对吉尼斯黑啤酒和飞碟游戏的共同爱好,当地那家叫做哈拉南的小酒馆正是以这两样东西招揽生意的。
作为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年近不惑的一个小矮个,瘦得让人痛心,有一只眼睛是假的,两撇常见于东方人的胡须留在他的脸上显得不伦不类;花呢上装的胸前佩一条带横扣的怀表表链,再加上苏格兰便帽,给人一种华而不实的感觉;这还不算,更有一册活页笔记本常在他的手边,不时鬼鬼祟祟地往上面记些东西。他的确是博览群书,知识渊博,连乡野流行的荤素段子也讲得绘声绘色,看起来手头也宽余。他住在村中央一间包伙食的宿舍里,据称是一位作家,登他的稿子的是一些通俗杂志——《大商船》、《冒险事业》、《故事周刊》、《天下奇闻》等等。也许他是,但每当触及他的创作时他总是立即改变话题,更不肯透露他用的笔名或假名。
他绝口不提个人的经历。每当问及,他无一例外地会搪塞过去。由于他说话没什么口音,我想他可能是在美国出生的。我只是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偶然得知,他周游过世界。
我就是再活一辈子,恐怕也再难碰上第二个比他更令人着迷或费解的人,他在一九一六年那短短的几周里跨越了我的生命。
雄鹿吉伦是谁?或者雄论吉伦是什么?有没有可能一个怪人是被另一个怪人所吸引或激活呢?会不会是天意或巧合甚至超自然力量的结果?这些问题在吉伦和我搅进了那次最不可思议的犯罪后的六十年里,一直深深地困扰着我。
那是一九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箭山监狱要在那一天执行对杀人犯阿瑟·蒂斯戴尔的死刑…
那天快到中午时,突然来了一场暴风雨。密集的雨滴像斩不断的思绪从黑压压的天空倾泻下来,闪电擦着人们的头皮划过,在狱墙上方留下似有若无的幻影。这使我本已紧张的神经又增加了几分负荷,这个行刑日似乎非同寻常。午后的那段时间我就坐在桌前,凝视着窗外,一边倾听着挂钟传来的滴答声,一边祈望,但愿死刑已经执行完毕,此刻就是下班时间,那样我就可以直奔哈拉南酒馆与吉伦碰头,喝我们的黑啤酒,玩我们的飞嫖。
下午三点半,两名自愿来监督行刑的村民到了。我让他们到休息室等候并交代说到时会有人来招呼他们。然后我披上一件雨衣,路过看守长罗杰斯的办公室,叫他跟我一起去行刑室。
应该说行刑室的面积并不大,墙倒是砖砌的,但屋顶是铁皮的,位置在监狱的一角,两边各是纺织车间和铸铁车间。室内的照明灯都镶在墙上,剩下的就是一排见证人座椅和一个固定的绞刑架。北墙上的那个门与死囚室相连。按照惯例,蒂斯戴尔已于五天前住进死囚室等待这一天。
蒂斯戴尔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在发生在首府的一次未遂抢劫案中,冷酷地杀死了三个人。就是关押在箭山监狱的几个月里,他也远不是什么模范囚徒。在我的职权范围内,我可以对这些犯下死罪的人施以一定的同情,有两次,我还真向地方官请求过赦免。但是,对蒂斯戴尔,我无意挽留。
昨晚我去看他时曾问他是否想要一位神职人员来,或者最后这顿晚餐想不想吃点特别的东西,结果却听到了他最最恶毒的诅咒:他将从坟墓里诅咒我和罗杰斯以及所有在监狱工作的人。
我丝毫没有感到意外,当罗杰斯和我在四点十分进入死因牢房时,发现蒂斯戴尔完全还是老样子,只是他的躁狂症转入了忧郁期;他跪在小小的囚床上,双眼茫然地凝视着对面的墙壁。奉命守着他的两名狱警霍洛韦尔和格兰杰(后者也是官方指定的刽子手)告诉我,他像这样已经有几个小时了。我再次征求他的意见,要不要请神职人员。他不说话,身子也不动。我问他最后还有什么请求,走向绞刑架时要不要戴上头罩。他没有反应。
我把霍洛韦尔拉向一旁,“也许用头罩好些,”我说,“对我们大家也省事。”
“是,先生。”
罗杰斯和我在格兰杰的陪同下离开死囚牢房,最后一次检查绞刑架。绳索已经挂好,该打的绳结也已经打好。格兰杰再次确认无误后,我打开了平台下面的门,这里有个小小的空间,离上面的平台有八英尺高,在死囚落入活动踏板后容纳他头以下的大部分身体,这样,其痛苦挣扎的形状将不会被监刑者看到——这种做法并没有在所有的监狱推广,而我颇为此自得。
检查完这个小小的空间之后,我重新锁上门,转身上了十三级台阶,来到平台上。活动踏板的机关是由一个设在地板上的杠杆控制的,当格兰杰启动杠杆时,踏板将会向下打开。我们试用一遍之后,我宣布一切就绪,派罗杰斯把监刑人和狱医请来。这时已是四点三十五分,执行死刑的时间应该是准五点。前晚我曾收到地方官的一封电报,说最微小的减刑希望也已不存在了。
当罗杰斯陪同监刑人和医生回来后,我们在距绞刑架四十英尺的一排椅子上就座。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外面的雷声还在轰响,又大又密的雨滴砸在铁皮屋顶上,怪异的气氛一点也没有被明亮的灯光冲淡,行刑前的每时每刻都很难熬。
我打开怀表,差五分钟五点。我打了个手势,示意门口的狱警去提死囚。过了三分多钟,那扇门重新打开,格兰杰和霍洛韦尔带着蒂斯戴尔进来了。
三个走向绞刑架的人带来一股阴森之气:格兰杰穿着黑色的刽子手长衣,霍洛韦尔穿着咔叽布的狱警服和尖帽,夹在他们中间的蒂斯戴尔则一身灰色的囚衣和黑色的头罩。蒂斯戴尔拖拉着鞋走过去——身体僵硬但没有抵抗,只是开始上台阶时他本能地挣扎了一下,但格兰杰和霍洛韦尔把他紧紧抓住,架上了平台。霍洛韦尔让他站在踏板上,格兰杰则把绳索套在他的脖子上收紧。
我手上的表已经五点,按照法律的程序,格兰杰发问:“在对你执行判决前你还有最后的话要说吗?”
蒂斯戴尔无语,但身体却因恐惧而扭曲了。
格兰杰朝我这个方向看过来,我举起手表示照准。他从蒂斯戴尔身边退开,把手放在那个杠杆上。就在这时,室外传来长长的一串雷鸣,似乎要把屋顶震开。我的脖颈上感到一丝凉意,不由自主地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
雷声刚刚消失,格兰杰立刻搬动了杠杆,霍洛韦尔松开了抓着蒂斯戴尔的手并退后半步,踏板轰然打开,受刑人的身体颓然落下。
同一时刻,我感觉似乎在踏板打开处闪过一道银光,但它如此短促,我只能认为那是我的错觉。我的注意力被那条绳索吸引住了:它荡摆了几下后彻底绷直了,最后变得一动不动了。我让自己轻轻地吁出一口气,往前坐坐。这时,格兰杰和霍洛韦尔正眼望别处,不出声地读秒。
约莫一分钟过去了,格兰杰转过身来,走向踏板的边缘。如果尸体松弛地挂在那里,他会示意我,狱医和我就可以进入那间小室,正式宣布蒂斯戴尔已死;假如受刑人仍在剧烈扭动,那说明他在坠落中脖子折断了——很恐怖,但我的确看到过这种情况发生——一般都是等待这个过程自己结束。是够残忍的,我知道,但法律的意志必须得到贯彻。
可这次,格兰杰的反应太奇怪了,我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他像是肚子疼那样弯下了腰,扭曲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四肢着地趴在平台上后,霍洛韦尔也凑了过去,一起向底下窥望。
“怎么回事?格兰杰?”我叫道,“发生了什么事?”
几秒钟后他直起身来,转向我,“你最好上来一下,帕克典狱长,”他说。他的声音刺耳得尖,但却是发颤的,同时,手捂在肚子上,“快!”
罗杰斯和我交换了一下眼神,立刻跑向台阶,三步并作两步上了平台,其他狱警,包括狱医,紧跟在我们后面。低头一看,这回该我目瞪口呆了—一我什么也没有看到!
套索的尽头是空的。
除了地上黑色的头罩,小室内再无他物。
不可能,接受不了,阿瑟·蒂斯戴尔的身体不见了。
我跳下绞刑架的台阶,用我的钥匙打开小室的门。绝望中我还抱着一线幻想,蒂斯戴尔的尸体也许就靠在这扇小门上,门一开就滚出来。幻想毕竟是幻想,他不在里面,那小小的空间里空空荡荡。
在我叫人拿灯来时,罗杰斯正仔细检查着绞索。过了一会儿他宣布,不可能在那上面做手脚。狱警拿来灯后,我一寸一寸地查看了室内的墙壁和地面,无论是水泥地还是砖墙,连个细小的缝儿都没有。我只在地面上找到一块一英寸长的木头,但无法确认它在这里已经多长时间了。除此之外,连一根头发一段线也没有找到。黑色的头罩什么也没有告诉我。
可是,除了这里还能到哪里去找蒂斯戴尔或他的残存物呢?
我原地站着不动,凝视着眼前跳动的灯光,听着远处滚动的雷声。绞索尽头的蒂斯戴尔死了没有呢?我是亲眼看着他从踏板上掉下去的,我看见了绳索从摆动到绷直的过程。他的生命已经结束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一股冷风吹过我的脊背。我突然想起蒂斯戴尔要破坟而出的威胁,难道真有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的逻辑才能解释这里发生的一切?蒂斯戴尔毕竟是个歹毒之人。会不会他邪恶的力量招来黑暗之神,在他临死的一瞬将其收纳,扶他而去?
我不相信有这样的事。我是个实际的人,没有自己吓唬自己的习惯,即使面对最邪乎的事我也要找到合乎逻辑的解释。阿瑟·蒂斯戴尔消失了,这是事实;问题是什么力量使然。这股力量只要是来自人间的,那就是说,不管是死是活,蒂斯戴尔仍然在箭山监狱的高墙之内。
自我鼓励着,我离开那暗黑的小室,向所有狱警发出全狱大搜查的命令。我指示警卫们要加倍小心。所有狱警集合后我发现霍洛韦尔不在队列中,我问他去了哪里,有人回答我说,几分钟前看到他匆匆离开了行刑室。
这个情况让我颇费思量。难道霍洛韦尔知道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甚至看到了什么,不明智地决定自己去核实,而不是告诉我们其他人?他受雇于箭山监狱的时间还不超过两个月,所以我对他也知之甚少。我要求找到他后让他到我办公室来。
待罗杰斯和格兰杰随众人离开后,我陪着两位监刑人来到办公区,请求他们留到疑团破解后再走。当我在自己桌前坐下,等候霍洛韦尔和搜查结果时,我预计一个小时内就会有一个答案。
然而,这次我又错了。
头一个消息是半小时后传来的,它惊人的程度不亚于蒂斯戴尔在行刑台上的失踪:一位面如土色的狱警报告说,在铸铁车间和行刑室之间的一个堆杂物的披屋后发现了一具尸体。但却不是阿瑟·蒂斯戴尔的尸体。
是霍洛韦尔,被一柄尖锥刺死的。
我立刻赶了过去。当我站在被急雨包裹着的披屋中俯视霍洛韦尔被血染红的制服时,那个刚刚冒出来过的想法又撞进我的脑海:他的被杀是不是与他知道或看到什么与蒂斯戴尔失踪的事有关呢?如果是这样,那么这就是他的死因。
或者也有这种可能,他本人已经卷入了这起失踪阴谋,杀他是为了灭口。但他怎么会卷入的呢?在我的视线中,他自始至终站在平台上,没有任何可疑的举动,要说他是胁从,我就先要表示怀疑。
难道他的死是蒂斯戴尔诅咒我们大家的一个步骤?
不,我的凡事都要讲逻辑的本能又占了上风。
蒂斯戴尔怎么能在吊死后又活过来?
他又怎么能逃过绞刑再逃出行刑室呢?
惟一的解释似乎应该是这样,不是活着的蒂斯戴尔在实践他偏执的复仇誓言,而是一个死了的人被赋予了超乎寻常的邪恶力量…
为了驱散心里这些阴暗的念头,我亲自监督剩下的搜查工作。在我们从这幢建筑搜向另一幢建筑的过程中,闪电一再地划破阴沉的天空,巨大的雷声像千钧重锤直接砸在屋顶上。监狱的每个角落都被我们像篦头发一样篦了一遍,没有漏过任何一个细小的地方,连工作区和单人牢房的通道也没放过,尽管几星期前作为例行安检措施我已经下过全面检查的命令。
我们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阿瑟·蒂斯戴尔已不在箭山监狱的大墙之内。
那天晚上我是十点钟离开监狱的,留在那里已无事可做,我心里承受的山一样的重负让我多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放弃了与地方官取得联系的想法。如果我要求在全郡或全国搜查一个本该在当日下午五点整被绞死的罪犯,他一定会认为我是一个疯子。如果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里没有任何新的进展;我知道我将别无选择地向他讲明情况。毫无疑问,那样一个缺少蒂斯戴尔或蒂斯戴尔遗体的解释必将断送我的前程。
离开前,我对所有有责任为此事保密的人郑重强调,如果有人把下午的事情向媒体或外界泄露,那我就砸他的饭碗。我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流言蜚语满天飞或大范围的恐慌。我警告格兰杰和其他最后与蒂斯戴尔接触过的那些狱警要格外小心。最后一句话是,夜里一旦有新的情况就立即通知我。
当时我一点也没有想到我自身的安全,可当我到了村里的住处后,倒开始疑神疑鬼起来。放松是做不到了。二十分钟后我呆不住了,我必须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我跟房东交代,不管是谁找我,请来人立刻到哈拉南酒馆去。
进门后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雄鹿吉伦,他正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起劲儿地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手肘边放着一大杯黑啤酒。
吉伦一向对他的笔记本讳莫如深,从不让任何人瞥见他写在上面的一个字。但这次他如此专注,竟没有注意到我,所以我正好扫了一眼他正在写的那面纸。上面只有一个疑问句,也许是因为他的字迹非常清晰,那个句子我读了下来:
如果一个吉姆巴克单独站在海岸边,在月黑风高时歌唱,有多少沙砾会印上他的脚印?
这个句子令我费解,因为我不知从何处入手。什么叫一个吉姆巴克,这可能是一个凭空想象出来的符号,单从这样的句子中也很难看出是不是《大商船》那类刊物的行文风格。
吉伦还是很快意识到了我的到来,他迅速合上了笔记本,脸色也立刻沉了下来。他用恼怒的声音说道:“从背后看人家的东西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帕克。”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偷看——”
“如果以后你对我的私人领域多加尊重,那我将非常感谢。”
“当然,我会的。’”我颓然在他对面的座位上坐下,叫了一杯黑啤酒。
吉伦隔着桌面仔细审视着我,“你看上去很憔悴,”他说,“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是…没什么。”
“没什么就是有什么。”
“我无权讨论这件事。”
“与下午在箭山监狱执行的死刑有关吧?”
我不由得眨了眨眼睛,“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逻辑推理,”吉伦说,“你的烦恼都写在了脸上,而且你属于那种一直生活得很平静,没怎么碰上过难题的人。你是箭山监狱的典狱长,行刑的事众所周知。你习惯准八点来酒馆,可今晚过了十一点你还没到。”
我说:“我真希望有你那样的数学脑瓜,吉伦。”
“真的吗?为什么?”
“也许那样我就可以在难以找到答案的地方找到答案。”
“什么事情的答案?”
一位侍者端来了我要的啤酒,我满饮一口。
吉伦带着极大的兴趣望着我,而我却避开了他独眼的凝视,我意识到我已经说得太多了。但吉伦却让我感到某种信心。也许他能为拨开蒂斯戴尔失踪之迷提示些什么。
“说吧,帕克,怎么回事?”他催问道,“监狱里发生了什么?”
我当然也有软弱的一面——有我此刻已无计可施的原因,更因为我已没什么退路。“是的,”我说,“监狱里是出了事儿。而且是不可思议的事儿,我一点儿也没有夸张。”我停下来深吸了一口气,“如果我跟你说了,你能保证不再扩散吗?”
“那当然。”吉伦身体前倾,那只真眼流露出极大的参与热情,“说下去,帕克。”
虽然事先已经要求自己尽量平静,但讲着讲着还是激动起来,我把细节全都讲到了,吉伦听得非常仔细,一次也没有打断我。在那晚之前,我还从没见他如此激动过。他把鸭舌帽摘掉,用一只手使劲梳理着稀疏的头发。
“奇妙的故事。”他说。
“可怕是个更合适的字眼儿。”
“也对,是很恐怖。难怪你会如此不安。”
“可这事根本解释不通,”我说,“但又必须有一个解释。我可不接受什么超自然力之类的暗示。”
“我要是你,帕克,就不这么急着表态。在我走过的地方我碰到过不少人类或科学无法做出满意解释的事情。”
我凝视着他,“你是不是说你相信蒂斯戴尔的消失是人力以外的力量安排的?”
“不,不。我只是说考虑的范围要广。你把所有的细节都告诉我了吗?”
“我想是的。”
“再想一想——要非常肯定。”
皱起眉头,我把事情的经过又细想了一遍。这次,蒂斯戴尔从踏板上落下去的一瞬间曾闪过一道银光那个细节又浮上我的脑际;这个我还真忘记提了。我把它补上。
“啊。”他说。
“啊?这重要吗?”
“也许。还有什么更特别的吗?”
“我想没有了。时间那么短,我以为是我的错觉。”
“它没有再出现过吗?”
“没有。”
“你坐的地方离绞刑架有多远?”
“大约四十英尺。”
“那间暗室里装了电灯吗?”
“没——没有灯。”
“我明白了,”吉伦沉思地说。他抓起笔记本,打开它,用左臂挡住我的视线,开始用铅笔在上面大写特写起来。他不停地写了有三分钟,直写得我火冒三丈。
“你这该死的,吉伦!”
又写了十秒钟笔才停下。他对着写下的东西又看了一会儿,然后才抬头看我。“帕克,”他说,“阿瑟·蒂斯戴尔经营着什么生意吗?”
“生意?!”这个问题令我惊讶。
“对,我是说他总得有个经济来源吧?”
“这和发生的事儿有什么关联吗?”
“也许关联还不小呢。”吉伦说。
“他在一家纺织厂工作。”
“而监狱里就有一个纺织车间,对吧?”
“不错。”
“是不是储存着大量丝绸?”
“丝绸?是的,偶尔。这——”
没容我把话说完,他又低头在笔记本上写了起来。我好不容易才压下破口大骂的冲动,用一大口黑啤酒浇灭顶在嗓子眼儿的火气,一会儿,非让他给我讲出个子丑寅卯来不可。可是,没等我发问,吉伦突然合上了笔记本,从座位上站起来,俯身对我说道:“我要去看看行刑室。”
“看什么?”
“核对一些事实。”
“可是——”我也立刻站了起来,“你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可能的答案,我看得出来,”我说,“虽然我不知道就凭已有的情况你的答案是怎么得出的。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
“我必须看了行刑室再说,”他坚定地说,“得不到证实的推断我是不会说的。”
这使我想起,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怪人。毕竟我认识他还没多久,而方方面面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怪人。不过,这以前我还真没有怀疑过他的精神状态,而且,他坚定的自信强烈地感染了我。
因为我太需要破解这个谜团了,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解脱,哪怕是暂时的,面前的这个人似乎就有这种本事。
“很好,”我说,“我会带你去监狱。”
漆黑的夜幕雨还在下,只是没有了电闪雷鸣,当我把车开过最后一个转弯时,借着车灯已能看到监狱的岗楼以及像抹了一层油似的狱墙。在雨夜的这个时刻,这个地方更显得不近人情,令人绝望——这是我两年典狱长干下来体会最深的。随便一件无法预料的事就有可能毒化你周围的空气,把沉睡在你心底的恐惧唤醒。
坐在我身边的吉伦一言不发,直挺挺地坐着,双手隔着笔记本放在双膝上。我把车停在大门外的小停车场,等吉伦小心翼翼地把笔记本藏好,立刻紧跑几步来到大门前。我对警卫打了个手势,他在雨棚下点了点头,让我们进去。我们刚一进去,他立刻关上了铁门。我则领着吉伦直奔行刑室而去。
室内的警卫好像很紧张,看得出来,我们的到来他们是欢迎的。这里比白天的时候更冷,尽管所有的灯都开着,但还是显得很暗,气氛比下午时更阴沉。几小时前发生的事还在延续,起码我的感觉是这样。不知吉伦是否有同感,反正他没有表现出来。
他片刻工夫也没有耽搁,径直走向绞刑架,上了台阶,来到平台上。我随他来到踏板前,发现它仍向下打开着。吉伦四肢着地,趴在敞开的洞口向暗室里窥望,然后抓住绞索仔细研究起绳头儿来。突然,他以惊人的敏捷,直接跳进了暗室。接过我递给他的手电筒,脸贴着地面,在底下爬行起来。他把我早些时候提到的那块木片摆在我说的位置上,借着光亮仔细端详,然后又把它装进花呢外套的口袋里。
等他从小黑屋里出来时,脸上的表情既冷酷又有几分得意。“在这里站一会儿,好吗?”说着他疾步走到为监刑人安排的坐席,高声问道。“行刑时你坐在哪把椅子上?”
“从左边数第四把。”
吉伦在那把椅子上坐下,拿出他的笔记本,打开,俯下身去。在他往本子上记录时,我不耐烦地等待着。当他再次抬起头来时,打在他脸上的灯光,让他看上去像个幽灵。
他说:“当格兰杰把绞索套在蒂斯戴尔头上时,霍洛韦尔也在踏板前抓着人犯的胳膊,是这样吧?”
“是的。”
“站到霍洛韦尔曾经站过的地方去。”
我移向踏板开口处,微微侧身,给吉伦一个侧影。
“你肯定就是这个位置吗?”
“很肯定。”
“当踏板打开时霍洛韦尔有什么动作?”
“向后移动了一下。”我毫不犹豫地说。
“转过睑去了吗?”
“是的,不光是他扭过脸去了,还包括格兰杰。一般情况下都是这样。”
“他的脸朝向哪个方向?”
我皱起了眉头。“这我不太肯定,”我说,“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踏板和绞索上了。”
“你做得很好,帕克。格兰杰搬动杠杆后,就站在原地没动吗?”
“是的,他在读秒。”
“然后呢?”
“就像我对你说过的,他走到踏板前,向暗室里窥望。这也是刽子手的例行程序。当他发现里面是空的时,发出一声令人窒息的惊叫,然后跪下,把头伸到里面去看,蒂斯戴尔会不会滑脱绳索,爬到暗室的过道里去了。”
“他是在敞口的哪一边跪下的,前边,后边,左边还是右边?”
“前边,但我没看——”
“能不能请你演示一下了?”
我嘟哝了一声,但还是照他说的做了。无声无息地过去了半分钟。我站起来,转过头,不出所料地看到一个奋笔疾书的吉伦。我从绞刑架的台阶上下来。吉伦合上笔记本,带着期待的表情站起来。“这会儿格兰杰在什么地方?”他问,“还在监狱里吗?”
“我想不会吧。他下午三点当班,午夜下班。”
“我们有必要尽快找到他,帕克。现在我已接近谜底,必须争分夺秒。”
“你已经揭开这个谜底了吗?”
“我肯定。”他催促我离开行刑室。
当我们经过泥泞的放风场地时,我感到一阵眩晕,是吉伦信心百倍的神情感染了我,让我也急不可待起来。我们来到行政管理区,进了罗杰斯的办公室,我们发现他正准备离开。听我问起格兰杰的去向,罗杰斯说他是在五十分钟前下的班。
“他住在什么地方?”吉伦问道。
“在海恩思维尔,我想。”
“我们必须立刻赶去,帕克。最好带上五六个全副武装的人。”
我瞪着他问:“你真地认为有这个必要吗?”
“是的,”吉伦斩钉截铁地说,“如果我们幸运的话,说不定还能阻止另一起谋杀。”
开往海恩思维尔的六公里路程一点儿也不轻松,淫雨泥路更加剧了精神的紧张。一路上吉伦就是死不开口,他是认为格兰杰是共谋犯呢还是无辜的一方?莫非他还想在格兰杰家里发现活的或死的蒂斯戴尔?他只说,过会儿自有分晓。
我的车后座上有两位荷枪实弹的狱警,罗杰斯驾驶着另一辆车紧随在我们后面。说实在的,我心里也在嘀咕,相信吉伦到底对不对呢,没准他真是一个不牢靠的狂徒?或者是个好心办坏事的傻瓜?甚至更糟,两者都是?
不管怎么样,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无论结果是什么,我只能把身家性命坚定地交到雄鹿吉伦的手上。
我们到了海恩思维尔村口。一位也住在这里的狱警指给我看教堂前的一个街口,那座朝东的房子就是格兰杰的住处。坐在我旁边的吉伦终于开口了:“我建议咱们把车停在远一点的地方,帕克。不要让他知道咱们的到来。”
我点点头。我把车停在街角上后,罗杰斯也把车停在了我的后面。稍后,我们八个人挤挤挨挨地站在了雨地里,朝格兰杰住的房子窥望。
这个街区有四座房子,街道两边各有两座,分得很开。我们这一侧的两座,后面是草地,都黑着灯;对面那两座稍远些的黑着灯,而靠近我们的那一座,有一扇窗户是亮的,烟囱似乎也在冒着烟,只是因为有雨,不易察觉罢了。前院里有一棵大橡树。房后则是一片松树林。
那位也住在此地的狱警说:“亮灯的那间就是格兰杰住的房间。”
我们离开路边,经过松树林朝格兰杰的房间靠拢,让其他人等在原地。吉伦、罗杰斯和我,绕过一口旧石井和茂盛的杂草,向屋前包抄。雷声掩盖了我们的脚步声,吉伦俨然以指挥官的姿态,从西边抢先占据了窗下的位置。
吉伦探头朝屋里窥视一下,但马上就抽身一退并示意我到他眼前去。我站在他刚才站过的地方往里一望,立刻看见了格兰杰,他正非常松弛地站在壁炉前,拿着一根桶火棍在烧着什么,但肯定不是木柴。屋里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另外还有一个男人正望着他。这个一睑凶相的大汉,裤腰上还插着一把旧的左轮手枪。
阿瑟·蒂斯戴尔。
愤怒和释然同时撞击着我的心头。我退后一步,把位置让给罗杰斯。再明显不过了,格兰杰在蒂斯戴尔逃跑事件中是有罪的——一个一向得到我的喜爱和信任的人。但我也明白,任何人都是有价格的。有时我也会担心自问,你自己又怎么样呢?
罗杰斯看过之后,我们三人又回到后院。我把其他人叫过来,布置了前后夹击这所房舍的方案。我和吉伦的位置是在石井后的阴影里。现在知道了,我的信任没有错——一时间,千言万语都涌到嗓子眼儿来。我不得不咬牙忍住,现在还不是充分表达的时候,何况我还有那么多问题要问。我们在沉默中等待着。
三分钟后,其他六个人先冲了进去我还没听到前的动静,后门已经开了,我手下的人都冲了进去。随即枪声响起,压过了雷声。
吉伦和我也进到屋内,首先看到的是格兰杰,他坐在壁炉边的地板上,头埋在双臂中。他并没有受伤,狱警们也安然无恙。蒂斯戴尔躺在门厅中央,衬衣胸前已被鲜血染红。但他只伤在肩上,嘴里还在不停地咒骂着。看来他还得再受一次绞刑,仍然在箭山监狱的行刑室。
六十分钟后,蒂斯戴尔已被严加看守起来,痛悔不已但却一言不发的格兰杰也已被关进一间单人牢房。罗杰斯、吉伦和我都聚到我的办公室来。这时,外面的雨已经变成雨雾一片。
“听我说,吉伦,”我郑重地开始道,“我知道我们欠你很多,你的确应该得到重谢。但是,此刻我们更想听到你对事情的解释。”
带着心满意足的微笑,吉伦说道:“当然。咱们就从霍洛韦尔说起吧。你们会很自然地想到他是不是接受了蒂斯戴尔的贿赂,帮助他逃跑。回答是否定的:他是个无辜的替罪羊。”
“那么,他为什么被杀的呢?复仇吗?”
“不尽然。要了他的性命——但他不是死在他被发现的地方——是这个诡计得以实施的第一步。也可以说是整个计划成功的先决条件。”
“我不懂,”我说,“霍洛韦尔死时,逃跑计划已经完成了。”
“啊.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吉伦说,“霍洛韦尔在那之前已经被谋杀了,大约是在四点到五点之间。”
我们都瞪着他。“吉伦,”我说,“当时,罗杰斯和我,还有其他五个人都看到霍洛韦尔在行刑室内——”
“你看到了吗,帕克?行刑室是被灯照亮的。在一个阴沉的暴雨之夜,视觉是不可靠的,何况还有四十英尺远的距离。你看到的是一个身量大体与他相当,穿着狱警制服,帽檐压得低低的男人——一个你没有道理怀疑不是霍洛韦尔的男人。你先入为主地认定了他的身份。”
“从逻辑上讲是这样,”我说,“假如你是对的,他不是霍洛韦尔,那么,他是谁?”
“当然是蒂斯戴尔。”
“蒂斯戴尔!天哪!如果蒂斯戴尔装扮成霍洛韦尔,那个被押上来的又是谁呢?”
“没有人。”
我的嘴闭不上了,屋里死一样的寂静。我终于忍不住,大声地打破了沉默:“你是说,昨天下午五点我们并没有看到一个人被吊死?”
“正是。”
“你不是说我们大家都经历了一次集体幻觉吧?”
“不是。我相信你们看到的是阿瑟·蒂斯戴尔,就像你们相信你们看到的是霍洛韦尔一样。允许我再次提醒你们:灯光很暗,当时你们没有理由怀疑看到的假象。但是,回想一下,帕克,你实际上看到了什么?一个黑帽冠顶,被两个男人架在中间的人形?有没有看到他行走时的脚踝或听到他嘟哝出声?一句话,有没有可以证明那的确是个真人的证据?”
我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了一下。“没有,”我承认,“除了头罩、鞋和衣服再没有别的。但我的确看到上楼梯时的挣扎以及身体坠下踏板的过程。这又怎么解释呢?”
“很简单。像你们看到的所有的一切一样,那也是假象。当时,格兰杰和蒂斯戴尔只是放慢脚步用他们自己的动作造成那个人形在挣扎的假象。蒂斯戴尔在踏板前用的是同样的手法。”
“如果你说那个人形是个人体模型,我不能相信,吉伦。让一个假人消失不是比真人更困难吗?”
“我从没说过那是个人体模型。”
“难道是魔鬼不成?”
吉伦举起一只手,现出很自得其乐的样子,“记得我问过蒂斯戴尔是做什么生意的吗?你回答说他在纺织工厂工作过。我还问过监狱的车间里是不是堆放着丝绸?”
“是的,我记得。”
“那好,帕克,运用一下你的想象力。丝绸——光滑细密的丝绸可以做成一种什么东西来着?”
“我不知道,”话刚出口,答案突然又冒了出来,“我的上帝呀——是气球!”
“从效果看,是的。不管是缝是捆还是系,用丝绸做出一个大致的人形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要有氦或是氢充过去,隔着四十英尺远的距离,灯光昏暗,有头罩和衣服的遮掩,被两条壮汉左右架着——何愁效果。”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
“手工活儿是蒂斯戴尔被关进死囚牢房后干的。所用材料无疑是通过格兰杰从狱中的纺织车间得到的。做成后,我想是格兰杰把它带出监狱,进一步加工试用后又带回来。当然,在行刑回到来之前无须充气。至于在哪儿得到所需气体,我猜铸造车间一定会有装氦气的钢瓶吧。“我点了点头。
“事情应该是这样的,在四点与五点之间,当他们三人在死囚牢房里时蒂斯戴尔用格兰杰带给他的尖锥杀死了霍洛韦尔。然后,格兰杰用很短的时间运走了霍洛韦尔的尸体,把氦气瓶还回了铸造车间,雷雨天气是很好的掩护,即便没有这个天赐良机,这个险也是值得一冒的。
“当格兰杰和蒂斯戴尔把气球人形带上绞刑架后,作为刽子手的格兰杰小心翼翼地把绞索套上。你告诉过我,帕克,他是最后一个检查绞索的人。我认为,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把你后来在暗室中找到的那截尖利的木屑插了进去。当他把绞索收紧时,他是在确保木屑的尖头正好项在气球的表面,这样,踏板打开时,充气的丝绸气球就会被扎破。那小小的爆裂声很容易被忽略,雷声又一次帮了忙。绳索的摆动,当然是由猛烈的排气引起的。
“在读秒的六十秒钟内,气球早瘪了。这时的暗室里,除了一堆衣服、一双鞋和一个瘪气球外就再没有别的了。为使诡计得逞,得把除头套以外的所有东西都收回来,这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你在告诉我你曾经看到绞架上银光一闪时,我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是一根很细的铁丝在灯光照射下的反光,这根铁丝一头握在格兰杰的手上,另一头则系着底下那堆衣服、气球和鞋。当格兰杰扳动杠杆时,这根长七八英尺的铁丝被盘成一圈握在他的手里。
“当他背对着你们跪下时,他只需解开他的长风衣的前襟,把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拉上来,塞进怀里。毫无疑问,这会给他增加一个可疑的腰围,但是,所有的注意力马上就会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去了。你也注意到了,帕克——那个很有提示性的线索——格兰杰再次站起来时,像害病似地捂住了肚子。而实际上他在做什么呢:他怕那个包裹从风衣下掉出来!后来,他就抱着那个包裹离开了,下班时把它带出了监狱。我们在他的宿舍看到他在壁炉前烧的就是这堆东西。”
“可是,蒂斯戴尔是怎么离开监狱的呢?”
“以最堂而皇之的方式,”吉伦说,“从前门走出去的。”
“什么!”
“事实如此。要知道,他穿着狱警的制服——还是格兰杰提供的——那又是一个风狂雨骤的傍晚。我也注意到,今夜咱们第一次到这里时,门卫是多么急于回到他的岗楼里:那里面毕竟舒服一些。他几乎根本没有看你的脸,也没有问问我是谁。很显然,蒂斯戴尔往外走时情况也是如此,他穿着制服,根本不用给门卫一个正脸。狱警们到点下班,门卫有什么理由生疑。
“另外,我怀疑蒂斯戴尔就是开着格兰杰的车走的。等到格兰杰下班时,我揣摸,他搭的是另一位狱警的车。至于他自己的车出了什么问题,他随便搪塞一句就过去了。
“当然,我的确没有把握能在格兰杰那里找到蒂斯戴尔;我只是通过其他事实做出逻辑性的推理。因为格兰杰是唯一还活着的当事人,如果有人知道逃狱是否成功,那也只有他了。而据我对蒂斯戴尔本性的了解,他在乎的不是格兰杰的死活,不管他事先曾做出过什么样的承诺。”
我坐得更直了。
“如果蒂斯戴尔逃狱是轻而易举的事,他又何必做什么气球?干脆在四五点钟之间,靠格兰杰的帮助,杀了霍洛韦尔,于行刑前离开监狱?”
“我是这样想的,他预料到一只煮熟的鸭子飞走后会出现什么情况,那将使他有充裕的时间安全地撤离。如果你们大惑不解或乱做一团,就不会想到立刻发警报,假如他从牢房直接逃走,你肯定会那么做的。还有,我隐隐地感觉到,置你们于惊恐万状之地能极大地满足他的复仇欲,这也是他乐于见到的效果。”
“你真是个聪明人。”我靠回到椅背上。
吉伦耸了耸肩膀,“破解这类谜团更多地是靠逻辑而不是聪明,帕克。就像几小时前我对你说过的那样,一味排斥超自然的神奇力量并不明智;在没有明显的证据可寻的情况下,答案往往来自冥冥之中的某种感觉。不可思议的事儿我碰到的太多了,有些可比这玄乎,其中的大多数都和幻觉有关。今后我还少不了会遇到这类事儿的。”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这也要看是什么地方,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们能做的就是去迎接它们的挑战。”
我眨着眼睛问道:“你是说你早就料到箭山监狱会有这类事儿发生?你能预知未来?”
“也许是。也许不是。也许我只是一个喜欢旅行的通俗作家。”他故弄玄虚地冲我一笑,夹着他的笔记本站了起来,“我不能再跟你说下去了,帕克。”他说,“我都快渴死了。你是不是碰巧知道这钟点儿哪儿还能喝到黑啤酒?”
一星期后,什么招呼也没打,吉伦突然离开了箭山村。今天他还在这儿,明天就不知去向了。我不知他去了什么地方,从此再没有看到过他,也没有了他的消息。
雄鹿吉伦是谁?雄鹿吉伦是什么?一个奇人或一件奇事会不会相互感应彼此促发?那些看似自然或巧合的事儿会不会是超自然力量的结果呢?也许现在你能理解了,为什么这些问题,在我碰到他六十年后,还在我心里盘桓不去?为什么我仍然念叨着偶然从他的笔记本上读到的那个句子,它可能是读懂雄鹿吉伦地一把钥匙:
如果一个吉姆巴克单独站在海岸边,在月黑风高时歌唱,有多少沙砾会印上他的脚印?
妈妈的金戒指
凡是住过小镇的人都知道,小镇居民都有好记性。
我妈妈遇害时,镇上的人很自然地先怀疑爸爸。因为没有证据,案子成了悬案,一直没有解决,爸爸只能背着黑锅度过余生。
那时候我刚刚十一岁,姐姐露西十四岁,我们住在镇南端一幢又脏又破的小木屋里。
我们惟一取暖的东西是一个火炉,它虽然占据了屋子的大部分空间,但对我们没有起到多少保暖作用。
爸爸是个油漆匠,即使在经济恐慌的时候,他仍可养家糊口。虽然如此,我们仍然是有了上顿没下顿。
爸爸和一般人都处得不错,尤其是女人。他长得不英俊,不过,我猜他一定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他个子高高的,四肢瘦长,头颅大得不相称——头顶宽宽,下巴尖尖,浓厚的棕色头发,密密的眉毛卷曲着。我小时候,他那对从不整齐的眉毛下向外窥伺的黑色小眼睛,常常使我惊恐不已。
我不太记得妈妈。他们镶在银色镜框的结婚照就放在收音机上,但我从不能把那位苗条、漂亮的女子和我认识的妈妈联系在一起。她必定是胖了许多,因为我记得那枚细细的金质结婚戒指几乎嵌进她的指头。
妈妈被谋害的时候是三月初——是那种大地开始融化的春天。
那晚我和姐姐去看电影,我没想到我们可以去,因为爸爸总说他没有钱去浪费在那类事情上。
但那晚,他比平时宽容了许多,我们一开口,他就答应了。那是一部叫《勇敢的船长》的电影,以后有好长时间,我都不敢再领教史班塞·崔西的电影,不过姐姐一点儿也不在乎。
十点还差几分的时候,我们看完电影回家。从镇中心徒步走了一里路——那是一个满天星斗的寒夜,刮着南风。姐姐和我每走几步,便转过身,用带手套的双手遮住脸,背着风走。
我们一转进拐角,就发现街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看来像是唐·金家。”姐姐说,“他一定又喝醉了回来,不过,他妻子平常不报警的。”
我脑海里挤满了不祥的前兆。那一闪一闪的红灯,围观的人群,使我感到恐惧。
在微弱的星光下,我可以看见人群中每一个头都转向我们这个方向,姐姐和我开始加快脚步跑了起来。
当我们跑近的时候,他们正把她抬出来,送上救护车,邻居的胖太太搂住我,把我的脸挡在她宽大、柔软的胸前。
我听见一声尖叫,是姐姐,她试图挣脱胖太太家的双胞胎男孩儿,他们在阻止她扑向妈妈——妈妈正被抬走。
当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胖太太敲门,来我们家里借糖,准备做巧克力软糖。她发现妈妈躺在卧室门边,当她看清楚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尖叫得房屋都要塌下来。几分钟后爸爸回家时,救护车已经到了,街坊已开始议论。
爸爸有所谓的“不在场证明”。整晚有人看见他在蓓蕾咖啡厅喝咖啡;井且在阿福撞球场进进出出的打撞球,还在艾利酒吧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两杯啤酒。
但这之间,他还有许多时间可以回家下手。人们甚至谈论说,那晚他让我们姐弟看电影,是为了赶走我们,免得碍事。但他们也不十分肯定。
在我们看来,只有一个人认为不是爸爸下的手。他是新来的警察。但同意他看法的人并不多。
凶案现场,人们发现妈妈的一只手被切掉,这只手后来一直没有找到,谁都想不透为什么。只有那个新警察除外。他说凶手可能是性变态,不论是谁杀死妈妈,切除了她的手,那人一定是个“崇拜手的人”。
“你一定听说过崇拜脚的人,”我听见他在对警长说,“还有崇拜女人内衣的人。”
警长没有听说过,别人也没有听说过,大概多少年后也不会听说。
“凶手肯定是个崇拜手的人!”新警察断言。
雪地上没有任何足迹;祖父做的一把木柄切肉刀不见了,他们也没有找到。
没有任何线索,案子逐渐平息下来,没有人被提出指控。
不过,如果爸爸被警方审问,然后再被宣判无罪,也许结果会好些。人们当着爸爸的面不说什么,但是,他们彼此心照不宣。
妈妈一去,我和姐姐的生活更糟了。我们俩尽量避开爸爸,但在这样小的房子里可不容易。夜晚我和姐姐做功课,爸爸就发牢骚,说人们在街上给他眼色看。
“他们认为是我干的。”他说,“可你们知道我没有干,你们知道的;不是吗?我怎么能对你们的妈妈做那种事,我为什么要做?”
真奇怪,爸爸从不在乎别人,竟会因为别人的眼色而烦恼。他不会喝烈性酒,而现在他竟会闷坐一旁,自斟自饮。夜深时我们会听见他倒在床上的声音,虽然他不打我和姐姐,但是他喝醉时的样子,更让我们受不了。
起初,姐姐和我以为爸爸可能再婚,附近每个人都知道爸爸有点色迷迷的追朱迪小姐,她是教四年级的老师,“色迷迷”是我们牧师用的词。
妈妈在世的时候,一切正常。我们偶尔参加集会,爸爸也渴望参与不适合他的游戏。这时候朱迪小姐总会皱着眉头,对爸爸摇摇头,还对他微笑,好像她不在意一样。
妈妈过世后,爸爸有几次邀请朱迪小姐参加舞会,甚至还花钱请她看电影。但这种状况并没有维持多久。
我猜想,也许她有点儿发怵,因为爸爸的嫌疑一直没有洗清。不论什么理由,反正一年后,她嫁给了一个经营加油站的人,和爸爸的关系就结束了。
姐姐和我的生活每况愈下。姐姐中学毕业后,到一家矿工医院接受护士训练,等候我毕业。很早以前,我们就决定尽可能早离开这个家。但姐姐决不会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我十七岁那年中学毕业。几星期前,我就把自己的一些东西收拾在一只破袋子里,那是我十三岁时在垃圾堆捡的。毕业那天晚上,我将妈妈的结婚照片塞进袋子里,没有跟爸爸告别,径自到汽车站,我们的校长给我安排在一所乡下学校教书,第二年夏天,我上了大学,半工半读,毕业后我要当个老师。
在我取得资格之前,姐姐也完成了护士培训,不久她结了婚。三年之后,我自己也成了家,与姐姐家相距五十里。
我们都没有再见到爸爸——直到他去世。
姐姐和我回去埋葬他。他已被抬到家具店后面的一个殡仪馆。有几位镇上的居民来送葬,我们没有停留多久。也许人们会认为我们不尊敬爸爸,但是,爸爸也不会尊重我们。
姐姐和我住在旅馆里。就是给我一百元钱,我们也不愿再睡在那房子里。不过,下葬后的第二天,我们还是回到镇南边的老屋,清理爸爸的东西。
房屋比记忆中更破烂,墙上还残留着灰色的漆,院子满目荒芜,只有野草。
屋里的腐臭味,几乎令我窒息。姐姐打开窗户,我们俩着手清理。最大的一堆送往垃圾站,另一堆可以给“救世军”,没有一样东西是我们想要的。
姐姐在一个妈妈结婚时买的柜子顶上发现它——一个破旧的香烟罐,小型的,扁平的那种。
“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姐姐拿起它,在耳边摇着说,“有东西在响。”
她打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掌中。
我们俩都盯着她手中的东西瞧。
它们躺在那儿,五根指头的骸骨,其中一根末端还有我看见过的、几乎嵌进妈妈肉里的金质结婚戒指。
可怜的爸爸,他总是要物尽其用,但那只戒指,他再也没有用过。我们知道,爸爸是想把那戒指送给一个女人,而做了这件惨无人道的事。
漏洞
达尔文食品店副总经理柯文用对讲机问他的秘书:“那个大脑袋侦探来了没有?”
“他正在过道上。”
“立刻带他进来。”
“是的。”
“还有,昨晚六十六支店结的账目,我也要看看。”
一会儿,秘书小姐抱着一个牛皮纸夹子走进来,身后跟着秘密调查协会的伯德。
伯德的样子真不像是一位私人侦探。他又矮又胖,挺着肚皮,和蔼的神色,只有在中世纪绘画中的神父脸上才可看到。
柯文直截了当进入话题:“伯德先生,我们似乎找不出什么眉目,自从你和你的人员着手调查这件事以来,已经七个星期了,到目前还没有明显的结果。”
“我亲爱的先生,”伯德的嗓音低沉而和蔼,“你认为还不明显的事情,对我们也许就明显了。”
“别来这套,伯德先生,总经理和董事会都不吃这套,他们现在都认为六十六支店正被有计划地每星期劫走好几千元,而你和你的手下却找不到线索。”
“从表面上看是这样。”帕德先生说,“但我们的确彻底检查过,我们的信誉可以保证。”
“你每星期的服务报告很详细,”柯文说,“而且也很及时。至于附在报告单上的费用却有些奇怪,颇使董事会怀疑。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是堵塞漏洞,还是另开一个漏洞?”
伯德大笑着说:“好吧,为了减轻你不必要的担心,首先,我建议你派个人把店铺的平面图拿来。”
柯文叫秘书去拿图纸。
屋里有一阵短暂的沉默,伯德找到一把舒服的椅子坐下。柯文拿出一支长雪茄,默默地递给伯德一支。
“我不抽烟,”伯德说,“如果你有酒,我愿意喝一杯。”
“办公时间我不喝酒。”柯文说。
他全神贯注地看着桌上的牛皮夹子说:“这些是我们最新的统计数字,有盈利,也有损失。你可以看看。”
伯德闭上双眼,好像在打盹。
“你想不想听听事实?”柯文恼怒地问。
“我在听呀。”伯德闭着眼说。
“晤,这星期我们损失最多的是冰冻火鸡,一磅两角九分。”
“我自己也买了一只。”伯德颇感满意地说。
“太好了。总之,我们运了一千五百只火鸡到六十六支店,零卖价估计应为六千五百二十五元。你现在已经知道,我们店里所有的特价品,在现金柜的标签上都有记号,火鸡的记号最多。”
伯德还在打盹。
“假如你需要我们提供证据的话,”柯文继续说,努力控制着自己不发火,“我们现在就有。从十二个现金柜的记录来看,只卖了一千三百三十二只火鸡,伯德先生,你能从这个数字里得出一个结论吗?”
“最明显的结论是,有一百六十八只没有登账。”
“完全正确。”
“你们的存货呢?”
“根本没有存货,特价品全部卖光,一只不剩。但是,有一百六十八只没有付钱。伯德先生,你怎么看这事?”
“很简单。”
“是吗?那么告诉我,谁能带上百只的火鸡走出去而不被你的人看见?”
“这也很容易解释。”伯德说着睁开眼睛,“秘书小姐把平面图拿来,我就能证实我的推论。”
柯文打量着这位侦探说:“你意思是说,你知道谁是小偷?”
“我们几乎一开始就知道。”伯德说。
“见鬼!那为什么不逮住他?”
“刚开始我们不知道他是如何下手的。一个人连续不断地每星期偷窃三千元钱,又在我的三个最好的助手眼皮底下公然得手,我们很想发现他玩的什么诡计。”
“这位魔术师是谁?”
“支店经理。”
“特文森?不可能!他在这儿服务将近二十年了。”
“要成为一家商店的经理,二十年是个漫长的等待。”
“现在他等到了。”柯文沮丧地说。
“特文森的顶头上司一直在考核他,看他是不是完全合格做主管,事实上,一直到你为你的利益而起用他之前,他一直在接受考核。”
“看来,我让特文森做经理似乎是个错误。可是他怎么做的呢?创立一家新店,一开始就偷窃?他该知道他会被怀疑和监视的。”
“他的方式给他信心,他只想要足够的时间来积聚一点资金,以便开创自己的事业。我想,再过几个星期,特文森就会递上辞职书,可能因为被怀疑,或发现被怀疑而辞职。”
这时,秘书小姐带着平面图来了。
伯德站起来,接过一卷蓝图,铺在柯文的办公桌上。他研究了半分钟,然后愉快地咧嘴笑着说:“哦,聪明,最简单也最聪明。”
“说给我听听。”柯文耐着性子说。
伯德继续微笑着说道:“其实你自己掌握着谜底的钥匙,每次你告诉我现金柜上的收款记录时,你就告诉我答案了。”
“怎么回事?”
“你总是说,十二个现金柜,十二个柜台。”
“那有什么不对吗?”
“从平面图上看是没什么,我也看见有十二个现金柜和十二个柜台,但是,昨天上午当我拿着冻火鸡站在主妇行列中排队付款时,我无聊地数了数柜台的数目,结果总共是十三个。我立刻明白漏洞在哪里。这在六十六支店开业前就已部署好了,特文森设立了自己的现金柜和柜台。”
池塘里的眉笔
这样的日子对巡警彼特来说,是轻松的,他虽然单独一个人在郡立公园巡逻,但这样恶劣的天气,人们不会来公园,也不致发生什么事。
天像是要落雨的样子,偶尔吹起阵阵寒风。彼特例行公事地查看过公园里的休息亭后,愉快地回到他舒适温暖的警车里。
中午的时候,他吃完带来的午饭,用无线电向局里报告说一切平安。
快到一点钟的时候,有一辆汽车开进来。
彼特注意到那辆汽车的牌照是本州本郡的,汽车本身并不值钱,是一辆陈旧生锈的佳宝牌汽车,在周末那种汽车里通常挤满惹麻烦的孩子。
他记住了那辆汽车。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他再回到那地方。
那辆红色佳宝老爷车仍然停留在小径末端的小停车场,它旁边多了一辆黄色小马自达车,两辆车里都没有人。
彼特心头略感不安,对这恰巧停在一起的两辆车感到奇怪。两辆汽车太不相称了。车里的人可能也互不相识。这种事倒很有趣,但和他的任务没有关系。
他继续趋车向前巡视,咧嘴笑着。在这样孤寂的日子里,他必须想些有趣的事。
凯瑟琳很想独自呆着想些事情。因此,当她看见那辆红色老爷佳宝车停在小径入口处时,她曾犹豫一番,小径里像是已经有人在散步了,或许她该换一个地方。但是她喜欢。因此,她决定即使遇见另一个人也不在乎。
她开始沉醉在自己的感受里,没有注意到小径远处有声音。
当她在一个拐角处几乎碰上他们的时候,她很惊愕。那两个陌生人——可以说男人,也可以说男孩——一个穿红色羊毛衬衫,另一个穿发亮的蓝色夹克;在那两件鲜丽的衣服上,是两张满是青春痘的脸和凌乱的头发。
在相遇的头一刻里,她由于惊愕,最初的反应是恐惧和惊慌,接着,她退缩到一边,离开小径,进入矮树丛,然后急急地跑开。
她尽快地走,偶尔迈开大步,希望仍是单独一人。最后,她鼓起勇气回头看。令她惊骇的是,他们还在那里,在她后面五十米的小径上,两张有青春痘的睑都在咧嘴笑。
她继续向前走,不敢再跑了。
在这个寒冷的日子里,公园里空空荡荡,又是在林中深处,没有其他人影、外人也听不见声音的地方,有人在跟踪她,她能怎么做?他们发现她害怕他们,而他们正想寻寻开心,他们早就可以抓住她,但是,他们只是跟踪她,嘲弄并欣赏她的恐惧。
她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压制住奔跑的冲动。她可以感觉到他们的眼睛在她身上、腿上、臀上不住地溜。
假如他们现在愿意停止跟踪的话,她乐意把皮包交给他们。
她想,是否该把皮包丢在小径上,然后跑掉。她加快步子,心中的惊慌和恐惧加速,她的脚绊在一根突出的树根上,倒在小径中央。
那两个人也停住脚步,他们已经缩短了她和他们间的距离。
她的脑筋在打转,她必须保持冷静——而且要勇敢。
她缓缓地从地上坐起来,对他们说:“你们要做什么?”
他们互望一眼,耸耸肩。
现在,她把他们看清楚了些。他们大约十八或二十岁,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否则今天他们不会来这儿。他们是无赖、废物,懒惰的人,不很聪明,却很危险。
穿红羊毛衫的向她跟前走了一步,只有一步。
她机械地、本能地丢下皮包,冲进小径边的矮树林里。
本能使她继续向前跑,跟踪者的声音更加接近。
前面是山坡,下面是一个平坦、灰暗、反射着灰色天空的池塘!
公园规则禁止游泳,除非想和蛇在一起,但现在她根本不犹豫。
凯瑟琳很会游泳,她不怕水,即使她不会游泳,后面有那两个狞笑着的跟踪者,任何对水的恐怖都会减少,何况池塘只有不到一百米宽。
她跳进水中,脸浮出水面,强有力地摆动双脚和双臂,一直游到池塘中央。
然后,她回头瞧了一眼。
他们停在池塘边,笑着凝望她。
她甩掉脸上的水,懒散地摆动两腿,踩着水等候他们新的举动。
他们声音很轻地说着什么,她听不见。
她希望他们回到小径,她可以从池塘的那一头上岸,抄捷径穿林子到最近的路。
水的熟悉感给她一种安全和希望的新感觉。她两脚轻轻踢动着,双手拨动水,静静地移到离他们更远的地方。
穿红衣裳的和他的朋友分开,绕到池塘的另一边。她根本眉有逃开,她陪住了!
她第一次尖叫,那是恐怖和绝望的高叫,但是树林——美丽友善的树林,像道树墙,把她的尖叫声弹回。
她尖叫着,一直到肺部的空气全部吐光。
她的身体下沉,水接近她的嘴,她必须再游到水面上来呼吸。
那两个折磨她的人似乎没有下水的意图,他们似乎不是游泳健将。
天气很冷,水更冷。他们有两个人,可以轻易地把她困在池塘中,一直到她疲倦,愿意投降。他们真的没有下水沾湿的必要。
可是,她能浮多久?天气好,她几乎可以无限时地游泳,但是,现在,她已经感觉到冷水耗光了她的力气。而且,双脚还够不到池底。
“嘿。”“红衣裳”在说话。
她看见那张狞笑的睑,头一次注意到他的两眼,它们没有人的表情。“你迟早得出来。”他说。
“我们怎么办?”红衣裳大声问对岸的人说。
“等。”“蓝夹克”说。
“红衣裳”烦躁不安地玩弄池边的软泥。然后,他灵机一动,在手中捏了一个小泥球,挥动右臂,扔了出去。
泥球落在距她一米远处,溅起水花,喷在她脸上。“红衣裳”大笑起来,对他的朋友大喊:“嘿,练习打靶。”
两个男孩开始玩新游戏,他们从地边挖起泥巴,揉成圆形,向那女孩头部抛掷。他们边扔边哈哈大笑。
为了避开一次次攻击,她必须潜进水中,当她再浮出水面的时候,两个男孩都哄然大笑。
软软的黑色泥巴打在她的脸上,溅进她的双眼,她的鼻子、嘴巴上全是泥土。她潜进水里,用双手洗掉泥巴,当她浮出水面时,他们高声欢呼。
现在,她精疲力竭了,身体渐渐麻木。
“嘿,这里有石头!”“蓝夹克”说。
他从陡峭山边的岩石下挖出一块石头,试试重量扔了出去。
凯瑟琳麻木的身体惊慌地乱动。这种新的威胁是致命的。每次“蓝夹克”一抛,她就潜进水中。
“蓝夹克”同时捡起两块石头,当凯瑟琳避开头一块石头浮水面时,他的第二块石头已经朝她打来。她惊恐地吞着地水,觉得最后一丝力气正从身上消失。
一块石头在她刚探出水面时打中了她的右太阳穴,血花从头部爆出。
凯瑟琳现在知道,除非她投降,否则她会死掉。
她开始向“蓝夹克”那一边游过去,像狗在涉水一样,动作慢而费力,很困难才保持嘴和鼻子在水面上。她朦胧地看见“红衣裳”往“蓝夹克”那边跑。然后,他们一起站在水边等候。
她的两脚终于碰到水底,勉强能够行走,最后,当水只高及腰部时,她倒下了。
他们扶起她,“她并不很美。”他们中的一个说。
彼特再次巡逻到小径一端的停车区,他看见那辆红色佳宝车和黄色马自达车仍然在那里。
他的手表指着四点三十分。两辆车在那里有一阵子了。
他模糊地觉得不安,于是停住巡逻车,到那两辆汽车边。
两辆车都没有人,里面也没有什么不平常的东西。为什么他会有这种不安感?他不知道。他再瞥一眼两辆汽车的牌照,都是本地车。
彼特点燃一支烟,倚在马自达车上抽着。公园的四周很寂静,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
他希望那些人知道天黑公园就关门,他不想大声吆喝他们,或者进去找他们。
他在碎石地上捺熄烟头,回到巡逻车,继续巡逻。
“嘿,达克,她怎么搞的?”
达克不再狞笑,这使他看起来年轻,柔和,他的两眼像两块灰绿色的玻璃,有一种奇异的神色。他终于说:“我想她是死了。”
“死!你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没有呼吸了。”
他们站在躺在泥地上不能动弹的身体旁,面面相觑,他们自己身上也是又湿又脏。
杜尔站起来,不安地瞧瞧四周说:“我们走吧。”
“她怎么办?”达克提醒他。
杜尔烦乱地说:“我们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傻瓜,会有人发现她的。”
杜尔咧嘴笑了笑说:“我们开走她的车,随便留在某个地方,当人们发现她时,我们早就脱离干系了。”
“公园里总是有警察在巡逻。”达克说,“也许有警察看见我们的汽车停在那里,还有她的汽车。警察的记性好,他们会记下牌照号码的。”
“我们怎么办?”
达克说:‘得把她藏起来。藏在池塘里,呃?”
也许一个星期,最好是一月或一年,假如没人知道池底有尸体,那么,她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必须让她沉入池底,一直沉落在下面,让池塘里的鱼吃掉她,这样就不会有尸体,没有尸体,就无法证明谋杀;即使能记住汽车牌照也没用。
他们用手挖出许多石头,把手都搓破了。
然后,他们把岩石塞进女孩的口袋里。
下一个难题是把尸体放进水中。达克说:“得到深一点的地方。”
“多深?”
“四五米深,你不会估计吗?”
他们俩谁都不会游泳。但他们知道,站在岸边把尸体抛进池塘里,不会抛多远的。因此,他们必须携带她进水,那意味着,他们必须脱掉衣服,穿湿衣服他们可能会冻死,而潮湿又玷污泥的衣服,可能会遭受嫌疑。
于是,他们脱掉衣服,冻得浑身发抖地进入冷水中。
才距岸边五六米远的地方,他们已经陷入泥中,尸体已浸在水中,石块坠着正往下沉。他们没有选择余地,他们放下尸体,然后大步奔回岸边。
他们把衣裤被在潮湿的身上。
还有脚印。他们讨论是否要弄掉那些脚印。
达克说:“脚印没有什么意义,有些脚印甚至不是我们的。反正随时会下雨,雨会冲洗掉它们。”
还有女孩的皮包,他们在小径找到皮包的时候,发现里面有汽车钥匙——它是他们所需要的。皮夹里面有十六元,这些他们决定不该浪费。
其他东西都是废物,都是些该除掉的,像梳子、化妆品、刷子、唇膏、眉笔等。
达克又跑回池边,他抓住皮包的长带子,高举着用力抛进池塘中央。
在空中的时候,皮包口开了,里面的一些东西掉出来,落在池塘中央,像石头一样沉了下去,除了一张黄色的化妆纸,还在漂浮…如同坟头上的一朵雏菊。两人看了一会儿,急急回到小径上,漫步朝汽车走去。
时间已近六点,冬天天色暗得很快。
彼特懒洋洋地倚坐在巡逻车上,他在想,他是否该进林子里喊那些人出来。
他听见了小径上的脚步声,同时看见树林中有鲜艳的颜色——一红一蓝——渐渐接近,他如释重负。
正如他早先所猜测的,是两个年轻的无赖。
然而,真正令他觉得意外的是,他们分开走。穿红衣裳的向“佳宝”走,穿蓝夹克的向“马自达’走。
“蓝夹克”开始拉“马自达”的车门,但打不开,于是将钥匙插进匙孔。
彼特觉得不对劲。像这样两个家伙开“佳宝”没有错,但他们分乘两辆车来公园里见面,就不对了,何况像穿蓝夹克的家伙,不像是驾驶一辆几乎是全新汽车的人。
那个穿蓝夹克的开门开得好慢,彼特侧身过去问:“散步愉快吗?”
那孩子旋转身子,他的两眼发直,脸上有狞笑:“什么?”
“我问你,散步愉快么?”
“呃…当然…愉快。”短短的话,说得结结巴巴。
这孩子在发抖,彼特瞥一眼正在弄钥匙的手。那手冻得通红,但天还没冷到那程度,那手是湿的,出汗吗?不,孩子抖成这样不会是汗,水弄湿的?可能是池塘的水。
事实上,这孩子到处都是湿的。
这个孩子必定在池塘里游过泳。公园里是禁止游泳的。
然而,他没有采取行动,因为没有证据。现在,那孩子已经开了“马自达”的门;正轻松地在驾驶座上坐下来。他的手在搜索座位下的调节钮,找到它,往后推了一下,以便把座位放大一点,他抬起头,仍然咧嘴笑着,关上车门。“佳宝”的引掣在怒吼,并且已经在倒车,“马自达”也倒车,然后跟着“佳宝”车走了。彼特继续站着,注视着两辆汽车消逝。这时,彼特才真正领悟到刚才所看见的事情:那无赖把车座往后推。
彼特开始走向他自己的汽车,然后停住。调节座位并不能证明什么,但显然那座位不适合他…
那人个子可能比他小,一个女孩子?
树林里还有另外的人吗?
彼特开始向小径跑,五十米后,他停步大叫:“这里有人吗?”
没有回答,林子用沉默戏弄他。
他继续跑。彼特不是年轻人,他太胖,不宜做这种事,但是,他不能停止。
池塘!他记起那双湿袜子。他离开小径,穿过树林,下了斜坡。池塘就在这里。
彼特一眼就看到泥泞岸边的新脚印,不错,那两个无赖是来过这里游泳——或涉水。疯啦,在这样的天气里。在凉水中,不论游泳或涉水玩,都是讲不通的。
这里没有女孩来过的证据,只有两个无赖。孩子们气盛,什么事都会做。但是,汽车座又怎样解释?
彼特望着没有涟漪的湖面。那里有东西,现在他仔细地看,似乎是一张湿的化妆纸,或者是纸手巾。那没有什么不平常,人们经常在附近抛置废物。
他在渐趋明暗的光线下,眯眼看到其他的东西。一个小小的黑黑的东西漂浮在水面,可能是一根树枝。
他是疯了。他只是一个公园巡逻警察,但一个警察要具有对人的细致的观察,尤其是对专门制造麻烦的年轻无赖。他讨厌无赖。因此,他脱下鞋袜,卷起裤管,涉水进入池中。
他总算把那东西捞到岸边,把它拿在手中,他看到的是一支眉笔。
他两脚浸在水中,站了很久。一支眉笔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当然,这种东西一定属于女孩子。它是木制的,它会浮——但漂浮不久。
彼特警官回到他的汽车旁,用无线电和值班副警长联络。
“也许你最好先查那辆马自达。”他提议,“号码JO—一五七八,我很有兴趣看看车是谁的。然后,查查红色佳宝老爷车,一九五九年的,牌照号码WY-二O三三五四。”
“彼特,”副警长打岔说,“车主犯了什么罪?”
“在公园里游泳。”
“游泳?”
“罪名当然就是这个!”彼特吼道,“在他们逃跑之前逮住那两个家伙,好吗?以游泳的罪名拘留他们,一直到我放干池塘水。”
副经理秘史
我出狱三星期后,有一天晚上,瑞南多到我那冰冷的住所看我。他不大爱做正当工作,只喜欢暗中与我合作,赚些容易赚的钱。
“嗨,惠勒。”瑞南多咧着大嘴招呼我,同时坐上我仅有的一张舒适的椅子,“我听说你又出来了,好吗?”
我在床边坐下来,承认说:“大体上还不错。”
他的两眼一闪说:“你是说,你最近一直收获不小,是吗?”
“我是说,我一直在做正经工作。”
瑞南多的下巴拉长,好像我告诉他的话侮辱了他母亲的坟墓一样:“工作?”
“一家工厂的管理员。”
他锐利的眼光注视着我,委婉地说:“也许你只是暂时洗手。”
我说:“那是一份好工作。”
“可是,老天爷,为什么?惠勒,你那样有驾驶天才,…”
我摇摇头说:“记得吗?我已经失手三次,再失败一次,我就会成为铁窗后的长期住客。”
瑞南多惊讶地眨眨眼,好奇地问:“他们知道你有前科吗?”
“知道。”我说,“但公司经理是个好人,他说假如我洁身自好,他会帮助我。”
“一小时只挣一块钱?”
“一块半。”
瑞南多仍不能接受,他说:“你疯了,惠勒,真是大材小用。”他深吸一口气,“我以为你能帮我把钱弄到西海岸,你自己也可以弄到一千或两千…”
好奇啃噬着我,以我目前的经济状况,一两千元并不算少。
我提议说:“你是说一票大宗的?”
他迅速点点头说:“那是一宗薪饷。在三十街上的第一钢管生司,他们用现金发放薪水。出纳员每星期五上午十点,开车到忠贞信托银行取钱。”他目光锐利地看着我,“也许你感兴趣。”
我考虑了一会儿,然后说:“也许。”
“好极了,惠勒。”
“你怎么得到这消息的?”
“一个和我相识的妞儿,她有个表兄在货运部做事。”瑞南多解释说,“她前天晚上无意中提到现金付薪的事。”
“你想在银行抢薪饷?”
“在他们的停车场,要在出纳回到他的汽车的时候。我击倒他,抢走他的袋子或提包什么的,钻进我们的车,溜之大吉。我知道银行在市中心,车辆多,不过有你这样的驾车好手,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溜走。”瑞南多期望地望着我,鼓励我说,“我们不能失此良机。”
“我是在考虑。”我说。
“结果如何?”
“好吧!”我终于同意,“我们再干一次吧,我想我那辆老爷车还能派上用场,我得先把牌照弄脏。”
瑞南多兴奋得两眼放光,说:“好极了。”
星期五在三天后。在这期间中的几个夜晚,我和瑞南多见了几次面,计划细节。
我们到银行附近看现场,查看停车场,注意汽车可以迅速离开的最好地点。
我也仔细地观察了交通量及路线。
瑞南多则他从女友那儿知道她表兄说的“第一钢管”的出纳员的容貌,以便在停车场确认不误。
星期五那天,天空阴沉沉的,天气预报说有阵雨。
我给公司打电话,请了一天病假,然后在九点钟去接瑞南多。
九点半,我们在银行停车场事先预选好的地点停车,一边看报纸,一边等候。
十点十分,瑞南多紧张起来,他指指一位从一辆雪亮的蓝色轿车走出来的白胖男人,那人腋下夹着一只黑色公文包。
“就是他!”瑞南多喘息着,当出纳员朝银行后门走去的时候,他下了我们的老爷车,悠闲地走到入口那边。我发动汽车,打开乘客那边的车门。
五分钟过去了。又过去两分钟。出纳员从银行走出来,当他走向他的汽车的时候,瑞南多不经意地跟随其后,然后突然加快脚步,从背后猛地打了一拳。
出纳员倒在地上,瑞南多伸手抓皮包没抓到。出纳员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瑞南多踢了他一脚,又去抢夺皮包。
现在必须快一点儿了,因为有两个人开车进入停车场,并且看见瑞南多正在抢劫。
其中一位开始大叫,另一位猛按喇叭。人们从银行里跑出来。瑞南多仍在和出纳员搏斗,他惊慌地企图抢皮包。
我按自己的喇叭大叫:“算了,走吧!”
瑞南多看看四周,满脸懊悔之色,终于放弃,跑了回来。
我已经发动老爷车。瑞南多跳上车,我们的汽车轮胎长啸一声,迅速逃跑。
瑞南多失望得几乎落泪。
“我搞砸了!”他沮丧地说,“他把那只该死的皮箱用铁链拴在他的手腕上。我应该事先想到的。我竟然没有…”
我将老爷车猛挤过一辆出租车,试着安慰他:“今天运气不好,以后这种机会多的是。”
我们左闪右避,不断地超车,顺着我计划的路线,终于逃脱成功了。
没有人跟踪。我减慢车速,将伤心欲绝的瑞南多送回他的住所,自己回家。
第二天,瑞南多到西海岸去了,并没有带着他预想得到的钱。而我回到“第一钢管”,并且得到晋升。
当瑞南多不明智地说服我抢劫我的雇主时,我使了一招计策。不错,我虽然冒第四次失败的险,但是,我觉得我仍可以驾车逃开。为了改过自新,那是值得一赌的,就在那一周,我在公司的意见箱里投了一份预防抢劫的建议信,所以,我才得以晋升为工具店的副经理,外加一份不少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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