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黛拉勉强点点头。

“等剧组发现,我已经到纽约了。假如转、转机顺利,日落前就会到德里。”

“我什么时候才会再见到你?”她轻声问。

他伸出一只手紧紧搂住她,什么也没说。

德里:插曲之一

这些年来,有多少双人类的眼睛…

瞥见了他们的秘密解剖?

——克里夫·巴克《血之书》

以下段落和其他“插曲”片段皆出自迈克·汉伦的《德里:一部城市野史》。该书其实是一摞未出版的笔记与零散手稿(感觉很像日记),于德里镇立图书馆书库中被人发现,书名就写在活页本的封皮上。但作者本人在笔记中几次提到这部作品,用的名称却是《德里:由地狱后门观之》。

有人推论,汉伦先生应该认真考虑过出版事宜。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

整个城市都闹鬼,这有可能吗?

就像屋子闹鬼一样?

不是某栋屋子、某个街角或某个小公园里的篮球场(没有篮网的篮筐映着夕阳,有如某种血腥罕见的刑具),也不是某一区,而是全部,所有地方。

有可能吗?

你看:

闹鬼(haunted):“经常有鬼魂或幽灵出没。”《芳克瓦格诺斯标准英语词典》。

难以忘怀(haunting):“不断在心中浮现,很难忘记。”出处同上。

萦绕(to haunt):“经常出现或重现,尤指鬼魂。”不过,听好了,也指经常造访之处,同义词为resort、den和hangout…仿宋字体当然是我加的。

还有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和上一个相同,都将haunt视为名词。我真正害怕的是这一个:“动物猎食之处。”

就像痛揍阿德里安·梅伦,将他扔下桥的那些野兽吗?

就像在桥下等待的野兽吗?

动物猎食之处。

什么东西在德里镇猎食?什么东西以德里镇为食?

你知道,这蛮有趣的:我不知道,像我被阿德里安·梅伦的意外吓成这样,为何还能继续活着,甚至维持正常作息。我感觉好像掉进了一则故事,所有人都知道,你应该到结尾才感觉到害怕。在黑暗中徘徊的东西终于从棺材里爬出来,吞食…当然是吞食你。

吞食你。

不过,就算是故事,也不是恐怖大师洛夫克拉夫特、布拉德伯里或爱伦·坡等人的作品。你瞧,我知道——呃,不算是全部,但很接近了。我不是去年九月打开德里《新闻报》读到昂温那小子的初审消息才明白杀死乔治·邓布洛的小丑可能又回来了,而是在一九八〇年左右——我想一部分的我就是那时苏醒的…我就知道它可能又将现身了。

哪一部分的我?我想是随时保持警觉的那部分吧。

也可能是乌龟的声音。没错…我宁可这样想。我知道威廉·邓布洛也会这样认为。

我在旧书籍里挖出往昔的恐怖新闻,在旧报刊里读到过去的残暴事故。我每天都在内心深处听见一个不断增强和汇聚的力量发出声音,有如贝壳嗡鸣,而且愈来愈响。我仿佛闻到闪电将至的强烈臭氧味。于是,我开始记笔记,为一本我几乎确定此生无法完成的书做准备。与此同时,我的生活仍在继续。在某个精神层面上,我一直活在最怪诞、最骚动不安的惊恐中,而在另一个层面上,我却继续过着小城图书馆馆员的平淡生活。我将书本上架,帮读者办理借书证,关掉粗心读者忘了关的微缩胶卷阅读机,和卡罗尔·丹纳调笑,说我有多想和她上床,她也笑说很想和我上床,而我们都知道她在开玩笑,但我并没有,就像我们都知道她不会在德里这种小地方久留,而我会在这里终老,用胶带粘补破页的《商业周刊》,一手抓着烟斗一手拿着《图书馆期刊》参加每月的采购会议…在半夜惊醒,双手握拳抵着嘴巴不让自己尖叫。

哥特式小说里那一套都是错的。我头发没有变白,也不会梦游。我讲话并没有变得神秘难解,也不会在运动外套口袋里放心形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有点多,仅此而已,有时肯定让人觉得有点夸张和诡异,因为我笑的时候,身边的人偶尔会看我。

一部分的我说(威廉会说那是乌龟的声音)我应该打电话给他们所有人,今晚就打,但我(即使是此刻)完全确定吗?我想要完全确定吗?不,当然不想。但老天,发生在阿德里安·梅伦身上的事和一九五七年秋天结巴威的弟弟乔治遇到的事有太多雷同之处了。

要是它又开始活动,我会打给他们,非打不可。但不是现在,反正也还太早。上回它动作很慢,直到一九五八年夏天才真正出动,因此…我先等着,一边撰写这份笔记,一边久久凝视镜子,看当年的男孩变成了怎样的陌生人。

男孩一脸羞怯,像个书呆子;男人的脸则像西部片里的银行出纳员,就是那种从来没有台词,只在抢匪进来时面露惊恐、高举双手的角色。要是剧本安排有人被坏蛋打死,那人肯定是他。

迈克还是迈克。眼珠有点斗鸡,加上睡不好,眼神有点恍惚,但不近看是很难察觉的…多近呢?接吻那么近,但我已经很久没有那么靠近某个人了。各位若只是匆匆瞄我一眼,可能觉得“他看书看得太多了”,但也就如此而已。我不认为各位能看出这个有着出纳员温和脸孔的人正在努力挣扎,拼了命才勉强保持住自己的理智…

要是我非打电话给他们,其中几个人可能会丧命。

每一个失眠的漫漫长夜,我都得面对这些思绪。我穿着式样保守的蓝色睡衣躺在床上,眼镜折好放在床头柜上,旁边永远摆着一杯水以防半夜口渴。我躺在黑暗中小口喝水,心想他们还记得什么,记得多少。我就是觉得他们一点也不记得了,因为没有必要。听见乌龟说话的只有我,记得一切的也只有我,因为只有我待在德里,而他们四散各地,根本察觉不出他们的生活其实循着同一个模式。找他们回来,让他们看见这个模式…没错,可能会让其中几人遇害,甚至无一幸免。

因此,我反复思量,在心里,回想他们,拼凑他们过去的长相和现在可能的模样,判断他们哪一个最脆弱。我有时觉得是“贱嘴”理查德·托齐尔——虽然本非常胖,但理查似乎最常被克里斯、哈金斯和鲍尔斯追到。理查最怕鲍尔斯(我们都是),但其他人也让他怕得要命。要是我打电话到加州,他会不会觉得可怕的恶霸又回来了,两个从墓里、一个从柏丘(他到现在依然会痛骂的地方)的疯人院重出江湖?我有时又觉得埃迪最脆弱,因为他严重哮喘,还有一个专横的母亲。贝弗莉呢?她老是嘴上不饶人,其实和我们一样害怕。结巴威?万一恐怖不是罩上打字机就能赶走的呢?还是斯坦利·乌里斯?

他们头上都悬着一把锋利的刀,但我愈想就愈觉得他们浑然不知,而我是握着开关的人。只要翻开电话本,一个个打电话给他们就行了。

也许我不必如此。我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希望自己搞错了,呼喊其实来自我怯懦的心,而非声音更低沉和真实的乌龟。毕竟,我手上有什么证据?梅伦七月遇害,十月一个小孩陈尸内波特街,十二月初又一个小孩被人发现死在纪念公园,就在初雪前。也许如报纸所言是流浪汉干的,也可能是某个疯子,犯案后已经离开德里,或像某些书里提到的开膛手杰克一样羞愧自责,自行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也许。

但阿尔布雷克特家的女孩就死在内波特街那间该死的老房子对面…而且和二十七年前乔治·邓布洛遇害的日子是同一天。约翰逊家的男孩死在纪念公园,一条腿从膝盖往下都不见了。当然,德里储水塔位于纪念公园,而男孩陈尸在塔基附近,离“荒原”不远。斯坦利·乌里斯就是在储水塔看见那些男孩的。

死去的男孩。

不过,这一切也可能只是捕风捉影。可能。或者是巧合,或介于两者之间——是某种邪恶的响应。可能吗?我觉得可能。这里是德里,什么都有可能。

我想,从前在的如今还在——那东西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在,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〇年缅因白礼军团焚毁“黑点”24时也在,还有一九〇四年、一九〇五年到一九〇六年年初,至少在基奇纳钢铁厂爆炸前都在。那东西一八七六年和一八七七年在,之后大约二十七年现身一次,有时早一点,有时晚一点…但一定会来。愈回溯,就愈难查到发生差错的时间,因为记录更粗略,口述历史的缺漏也更大。不过,只要知道去哪里、在什么时段找,就能朝解决问题迈进一大步。因为你瞧,它一定会回来。

它。

所以——对,我想我得打那几通电话。我想这是注定好的。我们出于某种原因被选中,负责永远阻止它。是宿命?是机缘?或者又是那只该死的乌龟?难道它不只会说话,还会发号施令?我不知道,我也觉得不重要。威廉许多年前说,乌龟帮不了我们。假如当时是这样,现在一定还是这样。

我想到我们手牵手站在水中,承诺要是它再出现,我们就回来——我们像德鲁伊25般围成一圈,双手流着承诺之血,掌心贴着掌心。那个仪式可能和人类历史一样古老,有如无人察觉的轻叩声声敲入长在已知和未知的边界上的力量之树里。

因为那些雷同之处——

我把自己搞成威廉·邓布洛了,结结巴巴说着同一件事,不停地重复少数事实和一堆令人不悦(而且虚幻)的假设,愈写愈偏执。这不好。没有用处,甚至危险。然而,等待事情发生实在不好受。

记笔记应该让我放宽视野、摆脱偏执才对。毕竟这不只是六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这些孩子没有一个快乐,没有一个被同学接受,在艾森豪威尔总统任职期间的一个炎炎夏日同时遭遇梦魇。这本笔记可以说是将镜头拉远一点,看见整座城镇,将近三万五千人在此工作、吃饭、睡觉、性交、购物、开车、散步、上学、入狱,偶尔被黑暗吞噬。

我真心认为,要了解一个地方的现在,就得认识它的过去。若各位问我是哪一天确定事情又开始了,我会说是一九八〇年初春我去造访艾伯特·卡森的那一天。卡森去年过世了,九十一岁的他不只年岁大,荣衔也多。他于一九一四年到一九六〇年担任图书馆长,时间长得不可思议(不过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我觉得要了解这一带的历史,艾伯特·卡森绝对是最佳人选。那天,我们坐在他家的门廊上,我提问题,他用嘶哑的嗓子回答——卡森当时已经罹患喉癌,最后也死于喉癌。

“那些书没一本能看,你应该很清楚。”

“那我该从哪里开始?”

“啊?你说开始什么?”

“研究这里的历史,德里镇发展史。”

“哦,那个啊,你从弗里克和米肖开始,他们应该是最好的。”

“读完之后——”

“读?拜托,读他们干什么!直接扔进垃圾桶就好!那只是第一步,接着读巴丁格。要是我听说的传言有一半是真的,那布兰森·巴丁格这个死家伙不仅研究做得随便,还犯了致命的错误。不过,它来德里的时候,他倒是感觉到了。巴丁格把大部分事实都搞错了,但错得很有感情,汉伦。”

我微微一笑,卡森也咧开老皮革似的嘴唇笑了。虽然是笑,却有点恐怖,感觉就像开心地守着新鲜的动物尸体、打算等它腐烂到恰到好处再大快朵颐的秃鹰。

“读完巴丁格之后,去读埃夫斯,记下他提到的所有人物。桑迪·埃夫斯还在缅因大学做民俗研究,读过他的作品之后,去见他一面,请他吃顿晚餐。我会带他去奥林诺卡,因为那里上菜慢得好像永远上不完。从他那里挖消息,带着笔记本记下人名和地址,然后去找这些人谈——还活着的家伙,应该还剩几个。哈——哈——哈!从他们那里再问出一些人名,这样一来你需要的线索就凑齐了。假如你有我想的一半聪明,又能找到足够多的人,就会发现一些没记在历史书里的事情,说不定会让你睡不着觉呢。”

“德里…”

“德里怎样?”

“德里不太对劲,是吧?”

“对劲?”他用气若游丝的沙哑嗓音说,“对劲什么?什么叫对劲?某某人用柯达胶卷以某某镜头拍的坎都斯齐格河日落吗?如果是的话,那德里对劲得很,因为德里有一堆美丽照片。还是某个陈年老处女委员会想保留州长官邸,或在储水塔悬挂纪念牌?如果是的话,那德里还是对劲得很,因为我们有太多老处女什么事都管。或者在镇中心竖一个丑死了的塑料保罗·班扬26雕像?哦,要是我的打火机还在,又有一卡车凝固汽油弹,我告诉你,我一定会亲自解决那个死玩意儿…但要是有人认为塑料雕像很美,那德里仍然对劲得很。所以问题是,你觉得什么叫对劲,汉伦?嗯?更重要的是,什么叫不对劲?”

我只能摇摇头。他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要么会说,要么不会说。

“你指的是你可能听过的悲惨故事?还是你已经了解的悲惨故事?世界上永远有悲惨的故事。城镇的历史就像杂乱的老别墅,里头有太多房间、隔间、丢脏衣物的滑槽、阁楼和稀奇古怪的藏匿处…更别说秘密通道了。你要是探索‘德里别墅’,也会发现这些东西。没错,你事后可能会后悔,但你一定会有所发现,而东西一旦被找到,就不可能找不到了,对吧?某些房间上了锁,但有钥匙…有钥匙。”

他看着我,双眼炯炯有神,闪烁着老年人的精明。

“你可能以为找到了德里最黑暗的秘密…但永远有新的秘密,找到一个又有另一个。”“你是说——”

“抱歉,我想我得告退了。我的喉咙今天很糟糕,我该去吃药了,然后小睡片刻。”意思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我从弗里克和米肖开始,也照卡森的建议将他们的作品扔进了垃圾桶,但事先读了一遍。他们果然和卡森说的一样糟糕。我又读了巴丁格,抄下注释逐一追查。这条线索好一点,但各位也明白,注释这东西很特别,有点像荒野上的曲折小径,不停地分岔再分岔,只要转错一个弯就会让人走到满是荆棘的死路上或沼泽流沙里。我在大学时的图书馆教授就曾说:“只要看见注释,就立刻踩住它的脑袋将它杀死,免得它开枝散叶。”

注释真的会开枝散叶,虽然有时还不错,但我想多半没好事。巴丁格的《旧日德里镇史》(一九五〇年由缅因大学出版社发行)写得很生硬,书中的注释横跨百年,涵盖了历史书、民俗研究论文、杂志文章和市政报告与会计账目。这些东西不是被人遗忘、尘封多时,就是早已停刊或看了令人头昏脑涨。

我和桑迪·埃夫斯的谈话就有趣多了。他的数据源不时和巴丁格的重叠,但也仅止于此。埃夫斯花费了大量时间搜集口述历史(其实就是故事),几乎逐字抄录。换作布兰森·巴丁格,肯定觉得这么做不入流。

一九六三年到一九六六年间,埃夫斯写了一系列关于德里的文章。我开始调查事件始末时,他访谈过的老人几乎都过世了,不过他们的儿子、女儿、侄子和表亲还在。当然还有一条世间真理,那就是旧的老人去了,会有新的老人来,而好故事从不消失,只会代代相传。我坐过许多人家的门廊和台阶,喝过很多种茶、黑标啤酒、自酿啤酒、自酿根汁汽水、自来水和矿泉水,听了很多话,录音机的齿轮转个不停。

巴丁格和埃夫斯都同意一件事,最初来德里定居的白人大约有三百人,全部来自英国,拥有皇家许可状,对外统称德里公司。英国王室划给他们的土地包括现在的德里、新港大部分区域和周边城镇的一小部分。但在一七四一年,德里镇的居民全都消失了。六月还在——当时还有大约三百四十人——十月就不见了,镇上的木屋全数废弃,其中一间被火焚毁,位于现在的威奇汉街和杰克逊街口附近。米肖坚称镇上居民是被印第安人杀光了,但除了那间焚毁的屋子,没有任何证据,而真正的失火原因更像是炉灶过热,结果把房子烧了。

印第安人血洗德里?很可疑,因为既没骸骨也没尸体。洪水?那年没有。瘟疫?周边城镇都没有记载。

那些人就那样消失了。所有人,三百四十个,没留下一点痕迹。

据我所知,美国历史上没有这种例子,唯一可堪比拟的只有弗吉尼亚罗诺克岛殖民者消失事件。但全美小学生都知道罗诺克岛,有谁听过德里?就连德里居民对那件事也显然一无所知。我问了几个正在上缅因州史必修课的高中生,没有一个知道那件事。我又查了《缅因州今昔》,里面有四十多则跟德里有关的条目,但多半讲的是伐木业兴盛之时,只字未提最早的殖民者…然而,这样的——我该用哪个形容词?——这样的“沉默”也符合我察觉的模式。

德里有一道“沉默之幕”,将发生过的许多事遮了起来…但挡不住传言。我想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人们说话,然而必须用心去听才行,可惜懂得这个技巧的人很少。我自认过去四年学会了这项技巧,如果我的技巧还不够好,大概代表我天分不够吧,因为我练了很久。之前有一位老人告诉我,他妻子在女儿死前三周一直听见厨房水槽的排水孔里有人跟她说话。那是一九五七年年底、一九五八年年初的冬天。当时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直到翌年夏天才结束。乔治·邓布洛第一个遇害,那位老人的女儿是早期受害者之一。

“一大堆声音,七嘴八舌的。”老人告诉我。他在堪萨斯街经营“海湾”连锁加油站,访谈期间不时离座,缓缓跛行到加油枪旁帮人加油、检查机油存量和擦风挡玻璃。“她说她很惊讶,但回过一次话。她凑近排水孔,朝里头大喊:‘你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她说所有声音一起回答,有的嘟囔,有的口齿不清,还有的咆哮、尖叫、狂吠和大笑。她说他们说的是魔鬼附身者对耶稣说的话:‘我名叫群。’她有两年不敢靠近水槽。那两年我每天在这儿干活十二小时,帮人加油,回家还得洗碗盘!”

他从办公室门外的贩卖机上拿了一罐百事可乐。这位七十二三岁的老先生工作操劳,头发灰白,眼角和嘴角爬满皱纹,有如一条条河流。

“听到这里,你大概以为我疯了,”他说,“但只要你把那个吱嘎转的玩意儿关掉,我就告诉你另一件事。”

我关掉录音机,微笑着说:“就我过去两年听到的事情,你得花上很大工夫才能让我相信你疯了。”他也对我微笑,但脸上没有笑意。“有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样在洗碗——大概是一九五八年秋天,事件平息之后。我老婆在楼上睡觉。上天只赐给我们贝蒂一个孩子,从她死后,我老婆就常常在睡觉。总之,我拔掉水槽的塞子,水开始往下流。你听过肥皂水流进排水孔的声音吧?很像在吸东西。水槽发出那种声音,我没注意听,心里只想着到棚子里砍点柴火回来,不料排水声突然变小了,我听见女儿在底下。我听见贝蒂在该死的水管里笑着,但仔细点听,又觉得比较像尖叫,甚至两者都有,在水管里又叫又笑。我就只听见过那么一次。或许是幻觉,但…我不觉得是。”

我和他四目相对。光线穿透肮脏的厚玻璃窗,在他脸上布满岁月的影子。他看上去和《圣经》里的玛土撒拉27一样老。我记得我那时感觉很冷,非常冷。

“你觉得我在编故事?”老人问我。一九五七年他才四十五岁,上天只给了他一个女儿,贝蒂·里普森。那年圣诞节刚过不久,贝蒂被人发现冻僵在外杰克逊街,整个身体被撕裂开来。

“没有,”我说,“我不认为你在编故事,里普森先生。”

“你没有说谎话,”他有些惊奇,“我从你脸上看得出来。”

我想他打算多说一点,但我们背后忽然传来尖锐的铃声,只见一辆车子压过柏油路上的管子,开到加油枪边。铃声让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我忍不住轻轻叫了一声。里普森起身跛着脚走向车子,一边用废纸团擦拭双手。但等他回来看到我,那表情却好像我是刚从街上跑来的不速之客,于是我便告辞离开了。

巴丁格和埃夫斯还有个共识,就是德里真的不对劲,这地方从来就不对劲。

艾伯特·卡森过世前不到一个月,我去见了他最后一次。他喉咙的状况恶化了很多,只能嘶嘶地小声说话:“还想写德里的历史吗,汉伦?”

“我还在考虑。”我说,但我当然不打算写德里的历史,压根没想过,而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上二十年,”他低声说,“而且没有人会读,也没人想读。放弃吧,汉伦。”他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道:“你知道巴丁格后来自杀了吧?”

我当然知道,但那只是因为人就爱说话,而我学会了听。《新闻报》说那是一起意外,布兰森·巴丁格摔倒了,他确实摔倒了,但报道没提他是从衣柜里的凳子上摔下来的,脖子上还套了个绳圈。

“你知道周期的事吗?”

我一脸惊诧地望着他。

“没错,”他低声说,“我知道。每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来一次。巴丁格也知道,很多老一辈的人都知道,只是绝口不提,就算灌他们再多酒也没辙。放弃吧,汉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