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他终于在课上发表意见。一位脸色发黄的女同学写了一篇短文,描述一头牛在荒原(可能是核战后,也可能不是)审视一台废弃引擎。全班讨论了整整七十分钟,那个女同学夹着云斯顿烟一根接一根地抽,不时挤一挤太阳穴的青春痘,一边坚持她的短文是模仿奥威尔早期的风格写的,目的在于描述社会政治现状。大多数同学(包括老师)都同意她的说法,但还是讨论个没完。

威廉站起来,全班都扭头看他。他个子很高,很显眼。

他小心翼翼地开口,没有结巴(他已经五年多没结巴了):“我实在不懂,一点也不明白,小说为什么一定要和社会有关?政治…文化…历史,这些元素不是只要把故事说好就自然会呈现吗?我是说…”他环顾四周,看见一双双闪着敌意的眼睛,隐约察觉他们认为他是在批评。说不定真的是。他觉得他们在想:或许同学之中就有一位沙猪军火贩子。“我是说…难道就不能让故事只是故事吗?”

没有人回答,教室里鸦雀无声。威廉站着,承受一道又一道冷酷的目光。黄脸女孩吐了一口烟,将烟摁熄在她从背包里拿出来的烟灰缸里。

最后,指导教授开口了。他像对着一个胡乱发脾气的小孩解释事情似的轻声对威廉说:“所以你认为福克纳写小说只是为了说故事?莎士比亚写剧本只是想赚钱?好吧,威廉,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想的。”

威廉认真思考了很久才回答:“我认为八九不离十。”但他得到的是同学们非难的眼神。

“我看,”指导教授一边玩笔,一边半眯着眼睛,微笑着对威廉说,“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教室后面爆出一阵掌声。

威廉愤而离席…但隔周又去上课,决心坚持到底。那七天他写了一则叫《黑暗》的短篇故事,描写一个小男孩发现自己家地下室有怪物,于是挺身和怪物对抗,最后杀了它。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他有一种升华的感觉,甚至觉得不是他在说故事,而是故事从他笔下流出来。写作中途,他曾经放下笔,将又热又疼的手放到十二月零下十二摄氏度的空气中,手差点冒烟。他四处闲逛,绿色短筒靴踩在雪上吱嘎作响,好像需要上油的门闩,而那个故事在他脑海中膨胀,简直要爆出来了,仿佛急于解脱成为实体,他觉得,要是不让它赶快从他笔下宣泄出来,他的眼珠子就会爆开。“得把那狗屎弄出来才行。”他对着黝黑的冬夜吐露心事,同时微微一笑——笑得很勉强。他发觉自己终于知道应该怎么办了。他摸索了十年,忽然找到了占去他脑袋大量空间的推土机的启动钮。推土机发动了,不断加速。这台庞然大物并不美,没办法载漂亮女孩参加毕业舞会,也象征不了什么地位,但却能干活,能把东西推倒。要是不小心,连他也会被推倒。

威廉冲回屋里奋笔疾书,一直写到凌晨四点才趴在活页本上睡着了。若是有人跟他说《黑暗》其实是在描写他弟弟乔治的遭遇,他一定会很惊讶,因为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乔治了——起码他真的这么认为。

他将小说交给指导教授,教授在封面上打了一个F发还给他,下面潦草地写了六个大字。前四个是“浪费纸浆”,后两个是“垃圾”。

威廉拿着十五页手稿走到柴炉前,打开炉门正准备扔进去,忽然觉得这么做荒谬到了极点。他坐在摇椅上望着死之华乐队的海报,开始哈哈大笑。浪费纸浆?很好!浪费就浪费!反正树木多得是!“就让他妈的树全被砍光吧!”威廉大喊,笑得流出泪来,泪水顺着脸颊滑落。

他重新打好封面,换掉有教授评语的那一张,将手稿寄给一家叫《白领结》的男性杂志社(他觉得他们应该叫《嗑药裸女》才对)。然而,他手上那本破破烂烂的《出版市场指南》却说他们会买恐怖小说,而他在附近杂货店买的两本《白领结》也确实收录了四篇恐怖小说,夹在裸女照、色情电影宣传和壮阳药广告之间。其中一篇的作者是丹尼斯·艾奇森20。老实讲,他写得还真不赖。

威廉将《黑暗》寄出时,其实没抱什么希望。他之前投了许多稿子给出版社,得到的回函只有退稿信,因此当《白领结》的小说编辑开价两百美元(出刊后付费)买下稿子,威廉简直难以置信。助理编辑还在回函里补了一句:“真是雷·布拉德伯里21的《罐子》之后最棒的恐怖小说!”又说,“可惜全美国只有大约七十人会读到。”但威廉·邓布洛不在乎。那可是两百美元!

他拿了退选单去找导师,导师签了名。威廉·邓布洛将退选单和小说助理编辑的致贺信钉在一起,贴在创意写作课教授研究室门上的布告栏里。他在布告栏的角落里看到一则反战漫画,手忽然像自行启动一样,从上衣口袋掏出笔,在漫画上写下:要是哪一天小说和政治变成一回事,我就自杀,因为我只会写小说。政治一直在变,故事却始终如一。他顿了一下,觉得有点弱(却又挡不住这种感觉),又补了一句:我想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三天后,退选单寄回给他。那位教授签了名,在“退选成绩”一栏狠狠赏了他一个F,而不是他应得的“成绩未定”或C,还在底下写道:你以为钱能买到一切吗,邓布洛?

“没错。”威廉·邓布洛对着空荡荡的公寓说,接着捧腹大笑。

大四那年,他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写起了长篇小说,结果搞得遍体鳞伤,还吓掉半条命…但总算安然脱困,完成了将近五百页的鬼故事。他将稿子寄给维京出版社,心想这只是第一站,还有漫漫投稿路要走…他会选择维京是因为喜欢他们的海盗船商标,作为出发站感觉不错,没想到这第一站成了最后一站。维京买下版权…童话故事就此展开。当年的结巴威二十三岁就站在了成功的顶端。三年后,他在离新英格兰近五千公里的好莱坞松树园教堂和年长五岁的女电影明星结婚,一举成了名人。

小报专栏喧腾了七个月之久,大家都猜结局不是两人离婚,就是宣告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双方的朋友(和敌人)都这么认为。就算不看年龄差距,两人也是天差地远。威廉很高,已经开始秃头,而且有发福的倾向。他说话很慢,有时甚至口齿不清。奥黛拉却是一头赭发,有如雕像一样美丽,感觉像女神下凡,而非俗世之人。

他受邀将自己的第二本小说《暗流》改写成剧本(其实是因为他坚持剧本至少初稿要由他来写,否则就不出售版权。经纪人嘀咕说他疯了,但威廉不为所动),没想到写得很不错,于是电影公司请他到环球影城修改剧本,并参与制作会议。

他的经纪人苏珊·布朗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身高一米五二,百分之百活力充沛,百分之两百坚持己见。她对威廉说:“别去,老威,回绝他们吧。片商砸了很多钱在上头,一定会找高手写剧本,甚至请得到戈德曼。”

“谁?”

“威廉·戈德曼22,唯一去了那里还能都搞定的人。”

“你在说什么啊,苏?”

“待在那里,而且混得不错,”她说,“能够做到这两点的概率就和击败肺癌一样,不是不可能,但有谁敢试?绝对会被酒色财气榨干,不然就是让人升天的新毒品。”苏珊用迷人至极的棕眼热切地望着他,“而且就算那份工作被某个蠢蛋拿去,而不是戈德曼,那又怎样?反正你的小说都上市了,他们也改不了半个字。”

“苏珊——”

“听着,威!拿了钱就闪吧。你年轻力壮,他们最爱这种人。你一去那里,他们会先扼杀你的自尊心,接下来是写作能力,让你连一条直线都画不好,最后更会割了你的卵蛋。你写东西像大人,其实只是发际线很高的小孩而已。”

“我非去不可。”

“有人放屁吗?”她说,“绝对有,因为臭死了。”

“我要去,我非去不可。”

“老天!”

“我一定要离开新英格兰。”他很怕说出下一句,感觉像发毒咒,但为了苏珊他不得不说,“我非得离开缅因不可。”

“到底为什么?你说啊!”

“我也不晓得,但就是得这么做。”

“你是说真的,老威,还是在写小说?”

“我是说真的。”

两人是在床上进行这番对话的。她的乳房小如蜜桃,也和蜜桃一样甜美。他很爱她,但两人都知道这份爱不够好。她坐起来,棉被夹在腿间,点了一根烟。她在哭,但他不晓得她知不知道他看出来了。就只有眼里一点泪光。不过最好别提,所以他什么也没说。他爱她的方式不够好,但他非常在乎她。

“那你就去吧,”她转身背对他,用公事公办的语气干巴巴地说,“要是你回心转意,而且还有力气的话,再打电话给我。我愿意重新来过,如果还能重新来过。”

电影版的《暗流》定名为《黑魔炼狱》,由奥黛拉·菲利普斯领衔主演。片名很烂,但电影倒是拍得不错,而他在好莱坞只失去一样东西,就是他的心。

“威廉。”奥黛拉又叫了他一声,将他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他发现她把电视关了。他朝窗外瞄了一眼,看见浓雾漫上了玻璃。

“我尽可能向你解释,”他说,“你有权知道,但请你先帮我做两件事。”

“好吧。”

“帮自己泡杯茶,然后说说你对我知道多少,或你觉得自己知道多少。”

她一脸困惑地望着他,接着走向高脚柜。

“我知道你来自缅因州。”奥黛拉一边说一边用早餐的水壶泡茶。她不是英国人,却带着一点清脆的英国腔,因为她正在拍摄电影《阁楼》,而这也是两人来这里的原因。《阁楼》是威廉第一部原创电影剧本,本来也属意由他执导,幸好他婉拒了,否则他现在一走了之,整部电影就要砸锅了。他知道剧组的人会怎么说。威廉·邓布洛终于显露本性了,还不是又一个臭作家?比厕所里的老鼠还疯狂。

天晓得他感觉自己现在有多疯狂。

“我知道你有一个弟弟,你很爱他,但他过世了,”奥黛拉接着说道,“我知道你在一个叫德里的地方长大,弟弟死后两年左右搬到班戈,十四岁又搬到波特兰。我知道你父亲在你十七岁那年死于肺癌,你靠着奖学金和在纺织工厂打工念大学,还没毕业就写了一本畅销小说。你一定觉得很怪…

收入变了,未来也是。”

她走到他这边,于是他在她脸上看见了:她察觉两人之间隔着看不见的距离。

“我知道你一年后写了《暗流》,然后来到好莱坞,在开拍前一周遇到了一个日子过得一团糟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奥黛拉·菲利普斯。她略微理解你经历过的一切,那种疯狂的减压过程,因为她五年前也还只是平凡的奥黛拉·菲尔波特,而且就快没顶——”

“奥黛拉,别说了。”

她眼神坚定地望着他:“哎,有什么关系?我们就老实说了,让魔鬼去惭愧吧。我当时快没顶了。

遇到你的两年前,我先认识了波仔,一年后又认识了可卡因,那玩意儿更棒。于是我早上波仔,下午可卡因,晚上喝酒,睡前吃安定,它们就是奥黛拉的维生素。谁叫我有太多重要的访问要接,太多好角色要演?那时的我简直就像杰奎琳·苏珊23某一本小说里的某个角色一样,感觉棒呆了。你知道我现在对那段时光有什么感觉吗,威廉?”

“不知道。”

奥黛拉喝了口茶,眼睛一直望着他,咧嘴笑了:“感觉就像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的电动走道上跑步一样,你懂吗?”

“呃,不是很懂。”

“就是那种会动的履带,”她说,“大概四百米长。”

“我知道什么是电动走道,”他说,“但我不懂你的比喻——”

“你只要站在上头,它就会把你一路送到行李提取处。不过你也可以不要站着不动,而是往前走,甚至跑,就和你平常走路、慢跑、跑步或冲刺一样,反正就是那个意思,因为你的身体会忘记你的速度其实包含了电动走道原有的速度。所以,机场的人才会在走道尽头贴告示:走道移动,减速慢行。我遇到你的时候,感觉就像跑到电动走道尽头突然踩在完全不动的地板上一样。当时的我就是那样,身体比脚快了十几公里,完全无法保持平衡,迟早摔个狗吃屎。但我没有,因为你抓住了我。”

她将茶放到一边,点了一根烟,依旧望着他。威廉看见打火机的火苗微微摇晃,这才发现她的手在发抖。火苗先摇到烟的右边,然后左边,最后才点着了烟。

她深吸了一口烟,再匆匆吐出来。

“你问我对你知道多少。我知道一切似乎都在你的掌控中。我知道这个。你似乎从来不赶着喝下一杯酒,参加下一场会议或派对。你似乎很有自信,知道那些东西都会出现…只要你想,它们就会出现。你说话很慢,我猜一部分是由于缅因人说话本来就慢,但主要因为你就是这样。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敢慢慢说话的人,让我不得不慢下来听。威廉,我眼中的你是那种不会在电动走道上跑步的人,因为你知道它会带你过去。你从不过度兴奋,也不歇斯底里。你不会周六下午租一辆劳斯莱斯开到罗迪欧大道去炫耀,而且还会挂上特制车牌。你没有媒体经纪人帮你在《浮华世界》或《好莱坞报道》上搞宣传,也绝对不上约翰尼·卡森的脱口秀。”

“作家想上《卡森秀》得会变纸牌戏法或折弯汤匙才行,”他笑着说,“法律可能有规定。”

他以为奥黛拉会笑,但她没有。“我知道在我需要你的时候,在我像赫兹租车广告里的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一样被电动走道甩出去的时候,你就在我身边。也许是你救了我,让我没有灌太多酒又嗑错药,但也可能我会没事,一切都是大惊小怪,可是…我感觉不是后者,起码心里不是。”

她将烟捻熄,前后只抽了两口。

“我知道从那之后你一直在我身边,而我也在你身边。我们在床上很合,这点从前对我很重要,但我们出了卧室也很合,而这点现在对我来说似乎更重要。我觉得自己好像可以和你一起变老,而且无所畏惧。我知道你啤酒喝得太多,运动量不足。我还知道你晚上有时候会做噩梦——”

威廉吓了一跳,应该说大吃一惊,几乎感到害怕了。

“我不做梦的。”

奥黛拉笑了:“记者问你的时候,你是这么回答的没错,但那不是事实。当然也有可能是你消化不良,所以晚上才会呻吟,但我不认为是这样,威廉。”

“我会说梦话吗?”他小心翼翼地问。他记不起自己做过什么梦,完全忘了,好梦或坏梦都不记得。

奥黛拉点点头,说:“偶尔会,但我从来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有几次你还哭了。”

威廉一脸茫然地看着她,嘴里涌起一股异味,从舌头一路蔓延到喉咙,味道很像溶解的阿司匹林。

现在你知道恐惧的滋味了吧,他心想,也该知道了,毕竟你写了那么多恐惧。他想自己终究会习惯这个味道,只要活得够久。

回忆忽然蜂拥而至,仿佛心里有一个黑袋子在不断膨胀,有毒的(梦境)

影像随时会从潜意识里涌入清醒的理性心灵的视线范围内。要是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他一定会发疯。他努力将它们压下去,他做到了,但还是听见一个声音——仿佛有人被活埋了,正在地下呼喊。

是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声音。

你救了我一命,威廉。那些大男孩真讨厌,我有时觉得他们真的想要杀我——

“你的手臂。”奥黛拉说。

威廉低头一看,发现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不是小点,而是有如虫卵的白色大颗粒。两人望着鸡皮疙瘩,谁都没有说话,仿佛在欣赏博物馆里的有趣珍藏。鸡皮疙瘩缓缓消退。

两人沉默了片刻。奥黛拉说:“我还知道一件事,今天早上有人从美国打电话给你,说你必须离开我。”

威廉起身瞄了酒瓶一眼,走进厨房拿了一杯橙汁回来,说:“你知道我有一个弟弟,也知道他过世了,但你不晓得他是被谋杀的。”

奥黛拉倒抽了一口气。

“谋杀!啊,威廉,你为什么从来没——”

“没告诉你?”他笑了,笑得很像吠叫,“我不知道。”

“怎么回事?”

“我们那时住在德里镇,有一年发生了水灾,就在洪水快退去的时候,乔治在家很无聊,我感冒躺在床上,他要我用报纸给他做一艘船。我前一年在夏令营学过怎么做。他说他要把船放到威奇汉街和杰克逊街的水沟里,因为那里的水还是满的。于是我帮他做了船,他跟我说了谢谢就出门了。等我再看到乔治,他已经死了。要不是我得了感冒待在家里,或许他就不会死。”

威廉顿了一下,用右手掌心摩挲左脸颊,仿佛在感受胡楂。他的眼睛被镜片放大了,一副沉思的模样…但没有看她。

“事情发生在威奇汉街,离杰克逊街口不远。凶手将乔治的左手臂扯断了,就像小学生扯断苍蝇翅膀一样。法医说他死于惊吓或失血过多。但对我来说,乔治怎么死的没有多大差别。”

“天哪,威廉!”

“我猜,你一定会好奇我为什么从来没跟你说过。老实讲,我也很好奇。我们结婚十一年了,而你到现在才知道乔治出了什么事。我认识你们全家,包括你那些姑姑叔叔。我知道你祖父住在爱荷华市,有天晚上喝醉酒拿着电锯在车库乱走,就这样过世了。我知道这些事,因为结了婚的人就算再忙,只要过一阵子就会知道对方的大小事,就算听烦了,根本没在听,也会留在脑子里,像渗透一样。我这样说你同意吗?”

“是的,”她小声说,“你说得对,威廉。”

“而且我们一向无话不谈,对吧?我是说,我们都不会觉得对方很烦,让讲述变成渗透,不是吗?”

“嗯,”她说,“今天之前我是这么想的。”

“别这样,奥黛拉。过去十一年来,我经历的事情你全都知道。每一个案子,每一个想法,每一次感冒,每一个朋友,每一个对我不好或想对我不好的人,你都清清楚楚。你知道我和苏珊·布朗睡过,也知道我喝醉酒有时会哭,唱片常常放得太大声。”

“尤其是死之华乐队。”她说。威廉笑了,这回她也跟着笑了。

“你还知道最重要的事,就是我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