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心理分析这个领域,我国涉足得比较晚。在美国,有个机构叫做BAU(BehaviouralAnalysisUnit),为FBI行为分析部,过去叫BSU行为科学部。行为分析部的任务是根据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调查和基于对案件的经验、研究来证实其可操作性,针对复杂的和犯罪嫌疑人心理敏感的案件,通常涉及暴力行为和暴力威胁,涉及的领域包括危害儿童犯罪,危害成人,威胁、腐败、爆炸和纵火类型的案件。

在我国,我们认为行为心理分析是一项基于经验才可以从容使用的技能,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所以在命案侦破过程中,勘查人员会时不时地进行运用。比如对犯罪分子的刻画分析,里面就有一些内容是通过行为心理分析来得出的。但是,一直都没有人对这门学科进行理论性总结,各地勘查人员对行为心理的分析,多是师父点拨、自己总结,才会在案件侦查中发挥作用。

近年,公安机关的法医头领、公安部刑侦专家闵建雄老师开始总结行为心理分析的相关经验,并且试着理论化,编撰了一本名为《命案现场行为分析概论》的书籍。有了这本书,全国公安机关法医在这一领域将会有突破性进展。

闵老师认为,因为法医作为参与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的警种,掌握了命案现场中最多的信息量。尤其是因为法医对尸体情况有最全面的了解,所以法医最应该在行为心理分析领域有所建树。于是,老秦也把这一全新领域的内容介绍给大家。

犯罪过程中,有很多种行为,不同的行为反映出凶手不同的心理特征,而这些特殊的心理特征,也给侦查人员提供了侦查方向。林林总总的犯罪行为,若是想完全概括起来,确实不易;而要通过现场情况、尸体损伤来识别出凶手的行为究竟属于哪一种行为,更是难上加难。尤其是有一些行为,造成的损伤很相近,这就需要法医明察秋毫了。

究竟如何来判断犯罪行为,老秦也还在学习当中,在自认为学成之前,老秦没法给大家系统解说。这篇的主要内容,老秦会用一些小案例来阐述几种常见的犯罪行为以及行为分析给整案侦破带来的重要作用。各种行为的名称,来源于闵建雄老师的总结。

1.约束行为

在很多案例中,都会有这种行为的出现。有可能是凶手按压被害人四肢,也有可能是用绳索进行捆绑。

一个老人晚上在家门口的板车上边睡觉边看守粮食,被人杀死。经过法医检验,发现死者是被人用锤头打击头顶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同时,法医发现死者的双肘部都有皮下出血,后背有挤压形成的肌肉内出血。这就说明凶手同时按压住死者双手,并且压在死者的身上对死者进行约束,同时用锤子打击死者头部。那么这个动作是一个人不能完成的,说明作案人数至少有两个人。

2.威逼行为

一名男子在家中被人捅刺20多刀而死亡。法医对现场进行勘查的时候,发现死者家里非常整洁,并没有被翻动的痕迹,开始整个专案组都认为死者是被人寻仇刺死,调查的目标主要集中在那些和死者有仇的人。但是法医在进行尸表检验的时候,发现死者的颈部有几条平行的浅表划痕,法医认为这是凶手用刀抵住死者颈部,对其威逼时候留下的损伤,所以凶手存在威逼行为。如果是寻仇,没必要实施威逼行为,所以法医认为这是一起侵财案件,凶手威逼死者的目的就是让其说出藏匿钱财的位置。案件性质更改为侵财杀人后,专案组及时调整侦查方向,于是很快破了案。

3.发泄行为和欲望行为

很多残忍的命案现场,都可以发现欲望行为和发泄行为,这些行为可以直接提示凶手的心理状态。

一个美丽的女人被人杀死,没有遭受性侵,主要的损伤都集中在面部。因为凶手的反复砍击,导致死者的容貌完全损毁。这种发泄行为,提示了凶手是对死者的面容产生了仇恨,所以才会反复砍击她的面部。经过对具备这种心理特征的人的调查,最终发现凶手是死者的闺蜜,因为闺蜜的男友总是会迷恋上死者,所以闺蜜因妒成恨,于是杀人、毁容。

4.加固行为

在有的命案现场中,凶手为了确定死者一定会死亡,会有一些加固的行为。比如在勒死的死者脖子上多系一条绳索然后将死者吊起来,或者在已经死亡的尸体上多扎两刀。

一个公司老板被人杀死在公司里,法医在对尸体进行检验的时候,确定死者是被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在死者的额头部位,法医还发现了两处和其他不同的挫裂创。这两处挫裂创颜色发黄,周围没有充血肿胀的迹象,说明这两处损伤没有生活反应,是死后损伤。凶手为什么要在死者已经死亡后,又打击了死者两下呢?法医认为这是一个加固行为,凶手害怕死者还没有死,一定要确定其死亡。这一行为说明死者应该认识凶手。根据这一推断,侦查员在死者的社交圈中进行了排查,迅速锁定了公司秘书就是这起命案的凶手。

5.伪装行为

有的凶手在杀死人后,为了转移警方视线,会对现场进行伪装。一个女子在家中的卧室里被人杀死,而她的钥匙却掉落在大门口。

同时,家中所有的家具里的物件都被翻乱。专案组一开始认为这是一起侵财案件,凶手尾随被害人到其家中,在被害人刚刚打开大门的一瞬间,凶手冲入,并且将死者挟持到卧室杀死。但是法医在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发现死者家大门口的一双男式拖鞋上有几滴喷溅状血迹。这说明凶手在行凶的时候,这双拖鞋就在卧室的尸体旁边。那么,哪个劫匪会在抢劫的时候换拖鞋呢?法医判断这是一起存在伪装行为的案件。凶手穿着拖鞋和死者一起进入了卧室,并且在卧室杀了人。杀完人后,凶手故意把现场翻乱,并且把死者的钥匙扔在了大门口,伪装成一个尾随抢劫杀人的现场。破案后,凶手果真是死者的姘头。

6.愧疚行为

并不是所有的杀人犯都是穷凶极恶的,有些凶犯在杀人后,会感觉愧疚,并且做出一系列行为,称之为愧疚行为。

在一个老太太被杀害的案件现场,法医通过现场勘查后发现,老太太凌乱的衣着被人整理过,而且凶手还用一个手帕盖住了老太太的脸部,老太太尸体的旁边还有一个摔碎的碗(当地的风俗:人死后,要摔一个碗表示对死者的慰藉)。法医认为,这是一个存在愧疚行为的现场,凶手在杀完人后,有明显的愧疚行为。并且以此推断,凶手应该是死者的亲人。破案后证实,杀死老太太的就是她的亲孙子。因为老太太对她亲孙子过于溺爱,有求必应,这一次她的孙子因为要钱未果,一怒之下杀死了她。

7.无意义行为

还有一些现场,会发现凶手有一些无意义的动作。在一起两人被杀案的现场,法医发现女性死者在死亡后,在她的后背部,被人用刀划了数十刀浅表的划痕。这一行为是毫无意义的,既不是泄愤也不是加固。法医通过这一行为,认为凶手是一个心智不全的人。破案后证实,凶手果真是死者隔壁邻居家的一个弱智青年。

以上列举的就是法医经常会发现的几种特殊行为,这些行为根据案情的不同,也会推断出不同的结论。当然,这种推断有的时候也会犯错,所以法医必须要找到充分的依据才能依次推理,防止给侦查部门造成误导。

但是不管是什么结论,这种行为心理的分析,是帮助侦查部门破案的一柄利器。相信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实战经验的累积,法医们会更加灵活、准确地运用这门学科,为提高破案率、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更有效的贡献。

◎刑侦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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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案件进展得并不像王小美设想的那么简单。侦查工作持续了一天两夜,4月11日清晨,苦等的王小美终于接到了专案指挥部的会议通知。

王小美带领廉峰、丁全民、赵伟和杨光走进专案指挥部的时候,都感觉到了气氛的压抑。而王鹏却开门见山地宣布了一个好消息。

“经过一天两夜的艰苦侦查,我们对周边可能存在家庭问题和前科劣迹的青少年进行了逐一排查。”王鹏说,“有多条线索指向一个叫毛俊的14岁男孩。这个男孩父母离异,跟着母亲。邻居反映他母亲天天在外,很少管他,而他的继父经常会殴打他。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目前,毛俊已经辍学两年,一直在社会上游荡,游手好闲,偷鸡摸狗,多次被派出所收容教育。几个月前,他伙同其他人飞车抢夺,但因为不够刑事处罚年龄而收容教育半年,最近刚刚出来。我们通过现场附近路口的监控录像,找到了事发当晚毛俊在现场周边徘徊的证据。”

“抓人了吗?”丁局长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的,应该负刑事责任。”

王鹏摇了摇头,说:“发现他后,我们立即对他及他的家人进行了寻找,但是没有找到。迫于无奈,我们申请了搜查令,对毛俊现在的居处——一栋平房的阁楼进行了搜寻。在这座阁楼里找到了和现场鞋印完全一致的运动鞋,还有属于石倩倩的手提包。在毛俊的床下,我们还找到了一把单刃匕首。”

会议室里又开始议论纷纷。

王鹏说:“我们把这些检材送往DNA实验室进行检验确定。果然,匕首上检出死者石倩倩的DNA,匕首把手上检出的DNA和毛俊的一致。因为毛俊被打击处理过,所以他的DNA在库里有备存。另外,运动鞋和现场鞋印认定同一,运动鞋内也检出了毛俊的DNA。”

“证据确凿了,你们为何不发出通缉令?”

黄支队问。王鹏接着说:“不用通缉令,我们已经找到他了。昨天夜里,我们通过线报,在30公里外的一个村庄里找到了毛俊。这个地方是毛俊外婆的家。据了解,毛俊4月9日可能是因为爬人家墙头摔落,被人发现在一墙根处昏迷不醒,头部有损伤。送到医院进行急诊手术后,现在处于植物人状态。”

“植物人?”丁局长说,“那不就等于死了一样吗?”

王小美摇摇头,说:“植物人和死亡有着本质性的区别。脑死亡就是人死了。植物人是人活着,但不能动。因为植物人虽然丧失了很多功能,但是自主呼吸、心跳等一些自主功能还是存在的;而脑死亡则是所有的功能永久地丧失,不会恢复了。”

“案件处理上也不一样啊。”黄支队摇了摇头,说,“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了,有确凿证据证明是他作案,可以销案。但是犯罪嫌疑人是植物人,无法受审,即便有确凿证据,案件也要无限期拖延了。”

“没事。我们的证据足够多了,这案子等于是破案了。”丁局长说,“4月9号手术,现在就回家了?”

“是啊。”王鹏的眼神有些黯淡,“没见过这么冷血的母亲。怕花钱,她不顾医生的强烈反对,办了出院手续,送到农村去,让外婆照顾他。我们去看了,毛俊现在有呼吸和心跳,但是没有活动和思维能力。医生说,手术做的是钻孔术,手术创伤不大,所以出院也不至于会导致死亡。但是他脑干受到损伤,所以恢复意识的希望很渺茫,这样不在医院康复送往农村,恢复的希望就更渺茫了。”

丁局长摇了摇头,说:“要求当地派出所依法对毛俊的住处进行监视,如果他能恢复,仍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当然,鉴于这种特殊情况,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给予重视,如果毛俊家里有困难,政府还是要帮一帮的。即便他是抢劫杀人嫌疑人,他也是条生命,也是个可怜的孩子。”

王小美被丁局长的一番话说得有些感动,使劲点了点头。“案件到此只有这样了。”丁局长说,“两个案子都结了,大家都辛苦了,专案指挥部也可以撤了。大家这几天好好休息休息吧,破获这两起案件,确实花费了不少精力啊。”

“这两个案子虽然结了,但是这个案子恐怕还是要延续下去。”王鹏突然说道,“我们在医院调查的时候,医生把毛俊的CT片给了我们。”

“什么意思?还有什么延续的?”丁局长问。王鹏从一旁拿起CT片,递给王小美,说:“医生说他很忙,而且一时半会也说不出所以然。但是对毛俊摔倒昏迷这件事情,心存疑虑。他说,把这片子给王法医,王法医会有所论断的。”

大家的目光都好奇地投射在王小美的身上。法医和医生的关系一般都很好,打交道也很多。所以市立医院的脑外科主任才会把这个问题一脚踢给了王小美。王小美接过CT片,在会议室日光灯的照射下,仔仔细细、一张一张地看着。

5分钟后,王小美把CT片递给廉峰,说:“你看看吧。”然后坐在座位上凝思着。

黄支队见王小美没说话,说:“怎么样?医生是什么意思?这个案子怎么要延续?延续什么?”

王小美说:“医生的意思不是说要延续这个案子,而是因为这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也被伤害了,所以咱们又多了一个故意伤害案要去办理。”

“啊?”丁局长说,“不是说毛俊是在爬人家墙头时自己摔伤的吗?”

王鹏说:“这个观点也是猜测出来的。因为毛俊经常爬人家墙头入室盗窃,而那天下午他被发现在一个墙角侧卧着,头上有血,意识不清,全身都是灰尘。发现的人认识毛俊,知道他天天偷鸡摸狗,所以去医院的时候,就这样代诉了。毛俊母亲赶到医院的时候,也没有提出异议。也就是说,他究竟是怎么伤的,没人看见。”

“那王小美你为什么断定他是被人家故意伤害的?而不是自己摔跌的呢?”丁局长问道。

王小美说:“首先是位置。从CT片上看,毛俊头皮血肿的位置处于枕顶部,就是枕部和顶部的交界处,这个位置偏高,而摔跌通常形成的损伤会位于枕部。其次,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对冲伤。因为没有对冲伤的存在,所以可以判断致伤方式是导致毛俊头颅加速运动的力量,也就是打击,而不是导致其头颅减速运动的力量——摔跌。”

第十八讲 对冲伤

在一些高坠、摔跌事件中,死者的头颅一侧着地,和地面形成了碰撞,头皮会有血肿,颅骨可能会出现骨折,颅内会有相应的出血和脑挫伤。同时,在着地侧的对侧脑组织也会发生脑挫伤和出血。这就叫对冲伤。

对冲伤示意图

法医学界认为,对冲伤是因为惯性作用形成的,是头颅减速运动(头颅从运动状态突然受力变成静止状态)中形成的特征性损伤。

有读者会问,一个人枕部和额部的脑组织都有脑挫伤和出血,那么会不会是他枕部被人打击,额部也被人打击所致呢?其实这个很好分辨。如果是打击或者碰撞,最先受到损害的是头皮,所以头皮会出现血肿。如果这个人枕部和额部的头皮都有血肿,那么这就不是对冲伤,而是两次加速运动——打击(头颅从静止状态突然受力而加速运动)所致。但是如果只有枕部有头皮血肿,额部仅有颅内出血,却没有头皮的血肿,说明额部的损伤不是打击直接造成的,而是摔跌枕部导致的对冲伤。

对冲伤可以帮助法医判断伤者或死者的致伤方式,判断案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