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边的人全都瞪着孙赶超傻眼了……

  秉昆陪吕川往宾馆走,一路反复说:“他醉了,他肯定醉了。”

  吕川一路上一言不发。

  到了宾馆,进了客房,吕川仍一言不发,他打开旅行箱,拿着几件衣服进了卫生间。秉昆怕他滑倒摔伤,跟了进去。

  吕川在沐浴帘后说:“放心,我没醉。”

  秉昆说:“别生赶超的气。”

  “我能不生气吗?”吕川在帘后叫嚷起来。

  秉昆陪吕川住下了。

  二人躺在床上后,吕川说:“秉昆,我也有我憋屈的事。”

  秉昆说:“看出来了,能说吗?”

  吕川说:“不能。”

  隔了会儿,他又说:“对谁都不能说。”

  秉昆说:“那睡吧。”

  便关了灯。

  早上,二人眼中互见血丝。

  秉昆说:“我那儿事多,不能陪你吃早饭了。”

  吕川说:“你忙你的去吧。”

  秉昆刚要迈出房间,吕川叫住了他,忧虑地说:“赶超他现在就那么一种状态,让我太不放心了,你们得经常关心他,别让他出什么事。”

  秉昆说:“会的。”

  二人都忍不住拥抱了一下。

  晚上,德宝和国庆陪赶超在“和顺楼”找到秉昆,赶超磨着秉昆陪他一起去向吕川认错。

  秉昆无奈,只得相陪。

  然而,吕川已退房,不知是回北京,还是换地方住了。

  赶超懊悔地在大堂呆坐了很久。

  五月三日那天,水自流出现在“和顺楼”。

  他一见到秉昆,开口便问:“知道楠楠在哪儿吗?”

  秉昆说:“我亲眼看到他背着书包上学去了啊。”

  水自流说:“肯定不是那么回事。”

  按照水自流的说法,楠楠被骆士宾说动了,这一天要去日本留学。一切都是在骆士宾的安排之下进行的,骆士宾还派了一名会日语的手下陪同楠楠。

  水自流说:“骆士宾刚才在电话里告诉我的。他很得意,估计是忍不住想让朋友们知道,我一放下电话就来了。”

  秉昆完全蒙掉了。

  “这是你能找到骆士宾的地方,别的忙我帮不上,只能为你做这么多了。”水自流把一个纸条塞在秉昆手中,一瘸一拐地匆匆走了。

  秉昆的自行车被国庆借走了。前几天,国庆的自行车被偷了。纸条上的地方离“和顺楼”并不算远,乘公交车也就四站。

  秉昆顾不上跟白笑川打招呼,只对国庆他姐说自己要去办件私事,一出“和顺楼”就朝公交车站跑。

  市中心区情形反常,马路上半天不见一辆公交车过往,行人却比以往多,一拨一拨的,接连不断,形形色色,都朝一个方向匆匆而去。那个方向与秉昆的乘车路线相反,人们似乎要去参加什么大型集会,或是去看什么热闹。人行道上已经人满为患,马路上的人更多。

  秉昆同七八个人在车站左等右等,一辆公交车的影子也没看到。

  从他们眼前经过的一个人喊:“还傻等!都看不明白啊?那边不会有车开过来啦!”

  等车的那七八个人先后失望地离开了。

  忽然,人行道上马路上的人纷纷跑起来。

  秉昆心中一急,跨下人行道,也逆人流跑起来,边跑边喊:“闪开!闪开!事情紧急,撞着活该!”

  于是人们纷纷避让,有那未来得及避让的,已被他接连撞倒。他也不看倒地的人一眼,继续高喊狂奔。

  人们以为他是疯子,避之唯恐不及。

  于是,人流密集的马路为他让开了一条逆行的跑道。

  他跑跑走走,走走跑跑,呼哧呼哧地跑到了目的地。

  那地方,是一幢外墙经过装修的七十年代建的二层小楼。

  周秉昆进入楼内。里边还在改造,有人站在梯子上安装豪华吊灯,有人往二层过道的护栏上刷漆。

  他发现了骆士宾。骆士宾站在二层过道上,这里该如何那里该怎样地指挥着。

  秉昆没喊他,怕他跑掉。

  骆士宾感到有人在他肩上猛拍了一下。

  “谁呀,敢拍我骆某人肩啦!”

  他一转身,周秉昆已在他对面了。

  “我儿子呢?”周秉昆一吼,如一声炸雷,吸引了上下左右所有人的目光,连梯子上的两个人都停止了安装。

  骆士宾强自镇定地说:“你问的是我儿子吧?”

  “楠楠在哪儿?”

  周秉昆如同一头豹子在咆哮,双手抓住骆士宾的左右肩,几乎把他平地提了起来,一甩,骆士宾的身体靠在了护栏上。

  一名油漆工大叫:“刚刷上漆!”

  周秉昆随即用自己的身体紧紧压住了骆士宾的身体,让他动弹不得。

  骆士宾轻蔑地笑道:“你必须赔我一件西服了,我这可是名牌,一千多元,不是你身上穿的那种便宜货。”

  “我再问一句,楠楠在哪儿?”

  “怎么?还想咬我啊?我儿子在哪儿为什么要告诉你呢?”

  周秉昆的愤怒达到了极点。

  骆士宾的轻蔑也更加明显,他扭头对工人们说:“都他妈的发什么呆啊?干活!干你们的活!我今天陪他玩到底,看他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无论周秉昆还是骆士宾,在楠楠究竟该属于谁的问题上,都太自以为是了。他们都同样缺乏用理性解决矛盾的经验,都认为道理在自己一方,不可理喻的完全是对方。

  骆士宾是一个以钻法律空子为能事的人。他只有在明知自己犯法却偏要诡辩的情况下才援引法律,这样的人不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做父亲的权利也是必然。

  周秉昆的法律意识同样薄弱,他认为与骆士宾那样的人打官司本身就是奇耻大辱。何况,楠楠确非他的亲儿子,他不相信法律会把楠楠判给他。又何况,楠楠的心明明已被骆士宾收买过去了。

  他又那么的自信,以为只要把愤怒表达充分,骆士宾就会知难而退的。

  骆士宾即使在那样的情况下,仍然丝毫不把周秉昆放在眼里。

  周秉昆双目喷焰地问:“你成心撮火是不是?”

  骆士宾冷笑道:“是又怎样?”

  他的话刚一说完,周秉昆的双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那道刚刚刷过红漆的护栏,受到他们身体的共同挤压,突然倒了,两人都从二楼掉了下去。

  他们的身体撞倒了梯子,梯子上的人也摔在地上了。

  吊灯坠落。

  红漆溅地。

  一片狼藉……

第三卷

第一章

  二〇〇一年七月五日上午九时,周秉昆正式出狱。

  七年前,他曾非正式地出狱过一次,不是保外就医,而是由于他母亲去世。

  那件事对周秉昆发生得极为突然——不久前,郑娟探监时还告诉他老人家身体挺好,能吃能睡,让他放心。某日晚饭后,一名管教干部命他留在餐桌那儿。

  当饭堂里只剩下他一名犯人时,管教干部走到他对面坐了下去。

  他立刻站起,垂首直立。那时他早已懂得此种规矩,能够做出条件反射般的迅速反应了。

  管教干部却说:“你可以坐下。”

  管教对犯人说话时的表情语气大抵都有那么一股不怒自威的劲儿,那种威是对他们特殊工作的要求,也是犯人所要付出的代价之一——自从入狱那一天起,犯人就不大可能从管教脸上得到一丝笑意,即便在管教一对一表扬犯人时。所以,犯人之间流传着“千金难买管教一笑”的说法。

  周秉昆坐下后,仍很懂规矩地低着头。他听到管教干部以平和的语气说:“周秉昆,你母亲两天前过世了。经我们研究,批准你出狱几小时参加你母亲的葬礼。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由张管教带你去理理发、刮刮胡子。”

  周秉昆没哭,也没流泪,他感觉只不过听到了一条与自己有关的信息而已。

  “去还是不去啊?”

  听到这句话,他才抬起头来。对面已不见管教干部,而是肃立着的张管教——一名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管教。

  他低声说:“去。”

  “倒是站起来走啊。”

  然而,他站不起来了。他全身都僵住了,一动也动不了。那毕竟是一条与他有关的重要信息,周秉昆如同遭到了雷击。他将双手放在桌上,试图撑着桌子站起来。

  张管教看明白怎么回事,走到他身边扶了一下,他才站了起来。

  “能走不能走?”

  他低声说:“能,请允许我缓一分钟。”

  张管教往饭堂门口走去,他在门旁转身,面无表情但颇有耐心地望着他。

  一旦站起来,周秉昆的身体渐渐恢复,他迈着僵尸般的步子向饭堂门口走去。

  张管教说:“我叫你怎么走,你就怎么走。”他说罢一摆头,秉昆跟着无言地走出了饭堂。

  在监狱这种地方,管教与一名犯人行走时,必须走在犯人后边,绝不许反过来,不论管教与犯人多么熟悉,犯人多么老实。人心隔肚皮,条例要求管教在任何情况下都务必对犯人提高警惕。在周秉昆所在的监狱里,就曾发生过犯人袭击身前管教的恶性事件。

  监狱内有两处理发的地方,一是犯人们的理发室,一是管教们的理发室。这所监狱远离城市,许多管教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所以他们也有自己的理发室。

  张管教催促周秉昆走快点儿。按照他指示的路线,周秉昆走到了管教们的理发室门前。

  张管教从皮带上取手铐,周秉昆默默伸出了双手。

  张管教说:“往后背。”

  周秉昆微微一愣,顺从地将双手背到了身后,张管教将他双手铐上了。

  蹲过监狱的人之所以感慨监狱“不是人待的地方”,原因在几乎一切方面,犯人的尊严都要大打折扣。犯了罪,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理发室有剃刀,对犯人必须防范。即使电动推子,一旦被犯人夺在手里,那也是一件大事。即使犯人不伤害管教而是自伤,那也同样是事故。在犯人们的理发室,只对表现恶劣的重刑犯人上手铐,一般是将犯人的双手铐在前边。一想到自己来的是管教们的理发室,周秉昆对自己双手铐在背后的困惑也就消除了。

  自己是一名犯人,居然能在管教们的理发室理发,他意识到这委实是对自己的一次优待。

  妈死了又怎么样呢?

  不批一名犯人的假,那犯人又能如何?

  不待他请求,监狱主动批准了几个小时的假,管教将他带到了管教们的理发室理发,以便让他在亲人面前样子顺眼一点儿,这不能不说是对他的破例照顾。怀着感激的心情,周秉昆坐到了理发椅上。他双手被铐在身后,坐着很不舒服,却并没影响他的感激。

  为他理发的也是一位管教——犯人们的理发室那日不上班,周秉昆只能在管教们的理发室理发。虽然是犯人,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周秉昆,但他身上有一点却没有变,那便是他头发的硬度——甚至比从前更硬了。按时吃睡,经常集体外出参加体力劳动,身体自然强壮了。他从镜子里看到,随着电动推子在自己头上的移动,发楂儿四溅,理发的管教脸上都有他的发楂儿了。

  那管教脱口说道:“好硬的头发!”

  周秉昆没接话。按照规矩,管教自言自语一句,犯人不必搭话。这个规矩,周秉昆入狱不久便察言观色学懂了。

  管教替他理了发,刮了脸,洗了头。实际上,要是不刮脸的话,只怕亲友们都会认不出他了。

  刮脸时,周秉昆的泪水夺眶而出,以至于脸上的皂沫都被泪水“冲”掉了,像泥石流顺着山体滑坡。洗头时,他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张管教和为他理发的管教都没呵斥,他俩趁那会儿站在门口默默吸烟。他俩吸罢一支烟,周秉昆也哭不出声了。

  再也不是什么人的儿子了,周秉昆感到巨大的恐慌。父亲死时,那种恐慌袭击过他一次。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他觉得心被掏空了一半。然而,毕竟还有母亲在,自己实际上还是一个儿子。现在母亲也死了,“爸妈”二字对于他已无任何现实意义,他陷入无边无际的心理孤寂。

  等他不哭了,管教才接着替他洗头,吹干,还往他脸上擦了些润肤霜。

  他离开时对理发的管教说:“谢谢。”

  管教没有说话。

  第二天一早,警车将他送到了火葬场。确实是一辆警车,而非囚车,这也是一种优待。两名管教随车,包括张管教。在车上,他照例戴上了手铐。判十年以上徒刑的重刑犯,那是必须的。两名管教时间掐得很准,到达时告别仪式正要开始。

  张管教边为周秉昆打开手铐边说:“让你戴着这东西参加母亲的葬礼,太那个了,但你千万别乱来,我俩可都佩着枪呢。”

  周秉昆看到了。他说:“我不会的。”

  在两名管教一左一右的夹持之下,他置身于亲友之中参加了母亲的遗体告别仪式。当他在母亲遗体前跪下时,两位管教才退于两旁。他没哭,却听到了别人的哭声。他也没扭头看,不知哭的是亲人还是朋友。

  在城市里,百姓人家的爸妈死了,丧事过程最长也就一个小时。秉昆妈当过街道副主任,按说比送秉昆爸的人应该多一些,但她打交道的多是中老年妇女,家务缠身,送到街口就算很重感情了。何况周秉义和周蓉都主张简单行事,除了秉昆的朋友们,再没通知其他人。人少,过程简而又简,半小时左右就结束了。

  葬礼一结束,周秉昆转身便往警车走。

  张管教叫住了他,皱眉道:“来都来了,就这么走啦?连我都看不过去。想跟哪位亲人说几句话?”

  周秉昆想了想,低声回答:“我爱人。”

  另一位管教就朝郑娟招手。她看周秉昆很勤,许多管教认得她了。

  郑娟走到他跟前,两名管教避开了。

  张管教说:“十分钟。”

  秉昆间:“妈怎么走得这么突然?”

  郑娟说:“心脏的问题。和咱爸似的,忽然想睡会儿,一睡就睡过去了。你也别太难过,咱爸妈这么一种走法,都是一生善良修来的福,没经历任何痛苦。”

  秉昆说:“谢谢你,你为周家付出得太多了。”

  郑娟说:“别这么说了。”

  秉昆说:“抱抱我。”

  郑娟就张开双臂抱住了他。她哭了。

  警车旁,郝冬梅在与两名管教结账——狱方出警车,管教出外勤,都是要收费的。两名管教想得很周到,将收据、印泥、公章随身带着了。

  十几分钟后,周秉昆上了警车,而两名管教没再给他上手铐。

  事实是,周秉昆在狱中受到的对待可以说相当好。他没有受过任何管教的呵斥——一方面因为他严于律己,言行规矩,另一方面因为关爱他的人显然向狱方打过招呼。

  那些人是谁?他不清楚。

  哥哥周秉义和儿子周聪来探监时,他们矢口否认。

  师父白笑川和水自流结伴来探监,他们也都予以否认。师父和水自流似乎已成为朋友了,这使他颇觉意外。他转而一想,师父爱书喜读,水自流洗心革面开了书店。他俩惺惺相惜成了朋友,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德宝等一干朋友也经常看周秉昆,他曾问过他们,老太太曲秀珍是否知道他的事?

  德宝说知道,她还亲自到酱油厂找过他一次,询问秉昆的事,而德宝尽自己所知一一据实相告了。

  秉昆妈死后,郑娟参加了工作,在某区委做勤杂工。这是老太太帮助介绍的。

  德宝又说,老太太让他转告秉昆:“犯法了就要认罪服法,将功折罪,争取减刑,不要指望靠什么歪门邪道提前出狱。”

  这句话对周秉昆有很大正面影响。他的刑期本是十五年,由于表现良好,而且发挥自己的曲艺特长,丰富了犯人们的狱中生活,刑期一减再减,连减三年,这才能在服刑的第十二个年头就出狱了。

  二〇〇一年七月五日上午八时左右,周秉昆脱下囚服,穿上张管教交给他的衣服,心情没怎么激动。

  当年,他与骆士宾从路路通有限责任公司的二楼掉下去时,他在上,骆士宾在下。他没受伤,骆士宾摔昏了。他没跑,有人报警,将骆士宾送到了医院。警方将他带走,当日拘押。骆士宾在医院被诊断为严重脑震荡,脊椎也裂了两节,连日昏迷不醒,院方认为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骆士宾除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妻子,再无亲人。他妻子以唯一家属的身份起诉了。

  周秉昆的律师辩护得很给力,坚持四条理由要求从轻量刑:第一,周秉昆人人称道,是公认的好人;第二,事出有因,两人的冲突是骆士宾不当做法引起的;第三,周秉昆并非蓄意伤害,他当时的目的只是要逼问出儿子周楠在哪里,二人从楼上掉下纯属意外;第四,“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并不等于肯定会成为植物人。

  不知为什么,控方律师显得并不怎么起劲儿,只强调周秉昆的行为毕竟对骆士宾的人身实际构成了严重伤害。

  当时社会情况混乱、复杂,法院并未公开审理此案。不久,法官向双方正式宣读了判决书:判处周秉昆有期徒刑十五年;关于周楠应该属于谁,双方均有上诉权利。

  骆士宾年轻漂亮的妻子从没在法庭出现过,法官也没见过她。她通过律师向法官表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自己不会与周秉昆继续争夺周楠这个儿子。

  那女人的态度让周秉昆备感踏实。周秉昆已经获悉,周楠并未去日本;他在机场幡然悔悟,挣脱扯拽跑回家了。周楠让蔡晓光给养父周秉昆捎话:母亲把当年的事全都告诉他了,养父为争取他而犯法,更使他明白养父多么爱他,他认定周秉昆是此生唯一的父亲。

  虽然被判十五年,周秉昆反觉欣慰,甚至觉得自己胜利了。实际上,他更是为郑娟争夺儿子。他深信,世上没有任何一种生活能成功地诱惑郑娟离开自己。别说骆士宾不过是公司老板,即便是皇上,承诺让郑娟做皇后,她也不会动心。周秉昆觉得,他俩好比感情上的连体人,一旦被切分开来,每一方都将残缺不全,都不能忍受那种“手术”造成的巨大痛苦。兴许,他本人还能在“手术”后活下来,可是离开了他这一半,她的痛将是双倍的。

  但是,如果没有了周楠,郑娟也很难再有快乐可言。那一种不快乐,注定是他周秉昆无法改变的。

  他对此心知肚明。

  现在好了,他和郑娟,既不会彼此失去对方,也不会同时失去周楠这个儿子了。他认为,因此被判十五年刑期也是值得的。

  几乎可以说,他欣然接受了判决。

  律师对他说:“如果你上诉,或许有希望减少两三年刑期。”

  他想了想,平静地说:“不了吧,骆士宾都那样了,我再要求减刑对他就太不公平了。多两三年少两三年,对我没什么影响。”

  他放弃了上诉。

  在他服刑的第二年,也就是一九九〇年十月,蔡晓光带给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骆士宾死了。

  他的刑期也许会因为骆士宾的死而增加。蔡晓光让他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