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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高栋再次回到宁县,直接带了二十几个人手。

高栋点头道:“嗯,我带了一半人,你先去安排,等下我再跟你说后面的工作。对了,把老陈叫到我办公室。”

几分钟后,陈法医来到高栋办公室。

“怎么样?你电话里跟我说,你最后结论邵小兵还是自杀?”

陈法医面露尴尬:“虽然…虽然还有疑点,但…我这边工作的直接结论,邵局长是自杀的。”

“详情说说。”

“星期天,也就是12月19日早上8点多,110接警,有个渔民在县东南面一个小沙滩的一角,发现了一具男尸,县刑侦队人员过去一看,是邵局长。9点多我这边带人赶到,初步看现场保留得很完整。邵局长摔死在沙滩旁边的一处岩石滩,岩石滩上面是个二十多米高的小山丘,我们到山丘上面看了后,山丘顶部是含沙量很高的泥地,那里海边潮湿,泥地湿软,脚印保持得很完整,我这边仔细检查过,泥地上有邵局长的脚印,并且只有他一个人的脚印。”

“死亡原因就是摔死吗?”

“对,摔下来的地方是岩石滩,所以全身骨骼碎得一塌糊涂。我仔细检查过了,骨骼碎裂完全符合二十多米掉下来的特征。”

高栋想了一下,问:“能不能查出来,除了摔伤外,身上还有没有其他外伤。”

“我当天下午就进行了解剖,详细看过,所有明显外伤全部是高空摔落造成的。此外,手腕等部分有些轻微挫伤,判断是坠空过程中,邵局本能挣扎与崖壁相撞造成的。”

“他身上有没有中毒迹象?”

“血液经过毒化测定,没测出任何中毒情况。这是完整的验尸报告,老大你看一下。”

高栋接过验尸报告,逐字逐句详细地看下去,陈法医有几十年的验尸经验,水平高超,市局里老陈绝对是首席法医,在高栋手下干了近十年,几乎从未出过差错,高栋对他的能力自然是深信不疑的。

高栋把验尸报告连看了三遍,确认验尸在程序步骤上没有任何问题,所能想到该测的环节也全部测过。

死者邵小兵死亡时间是星期一凌晨0点到2点之间。高栋想了下,当时邵小兵那条短信的时间是凌晨一点,也就是说,发短信时间和死亡时间是一起的。

直接死亡原因即高空坠落摔死,死者皮肤及骨骼伤口与尸体所在位置的石头形状完全吻合,附近未找到任何搬动尸体的痕迹,也就是说,石头滩就是第一案发现场,不存在在其他地方死后,被人运到石头滩伪装成自杀的可能。

并且死者体内血液没有中毒迹象,除高空坠落造成的伤势外,找不出任何其他伤口。

石头滩上方的山坡上,只找到邵小兵一人的足印。而下方石头滩周围,由于岩石构成,无法保留足印。

高栋寻思了一遍,既然已经确认邵小兵是高空坠落的,并且石头滩是第一现场,那么只有两个可能。

第一种情况,邵小兵确实是自己跳下来的。

第二种情况,邵小兵是被人扔下来的。

但山坡上只有邵小兵一个人的足印,没有第二个人的脚印,从常理判断,不可能被人扔下来。

可是,他真的是自己跳下来的?

难道他真的是杀害王宝国的凶手,畏罪自杀?

但胡海平又是谁杀的?

就算邵小兵杀了王宝国,动机呢?他干嘛去杀王宝国?

并且到目前为止,警方对王宝国案子的侦查毫无线索,他何必要畏罪自杀?

其中一定有疑点!

第四十四章

高栋思忖良久,想到了第三种可能。

虽然山坡上的脚印是邵小兵的鞋子,但有没有可能是另外一个人穿着邵小兵鞋子,背着邵小兵走到边缘处,然后把他扔下去?

这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邵小兵是个胖子,体重目测大概在一百六十斤左右,把这么个大胖子背到山坡边缘处,你要把他扔下去,他一挣扎,说不定把你给拖下去了。

如果邵小兵当时没有挣扎反抗的能力,意味着要么被下药,要么被绳子捆住身体了。

被下药的可能已经排除了,因为尸检结果体内没中毒。

被绳子捆住的话,邵小兵手腕上有些挫伤,老陈判断是他坠空时与悬崖壁上碰的,当然,高栋觉得也有可能是被绳索捆绑留下的痕迹,因为尸体摔烂了,一些东西没法下准确结论。

如果邵小兵是被人用绳索捆住了,那么凶手必须要把他的手脚全部绑牢,他才没法挣扎。腿脚都绑牢没办法背他,只能抱他或扛他。扛他是不可能的,这胖子体型太粗,扛不上。抱他更不靠谱,世上应该没几个人能把一百六十斤的庞然大物抱在手上吧?

那么会不会是两个凶手一起把邵小兵抬过去的?

山坡上只有一个人的脚印,意味着处理邵小兵时,只有一个人。山坡上是泥地,脚印没法清理,也没有发现清理过现场的痕迹。

对了,也许两个凶手,一个人穿了邵小兵鞋子,另一个人买了一双品牌、尺码完全一样鞋子?

可是凶手怎么知道邵小兵穿什么鞋子,多大脚呢?

高栋让陈法医把山坡上拍的照片拿给他,陈法医拿出了几张X光片大小的巨幅高精照片,高栋仔细地看着里面的脚印,发现鞋子的底纹是完全一样的。

就算两双同样的鞋子,也有新旧之分,鞋子底纹很难做到完全一样。所以两个凶手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