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这里跟内地有什么不一样?”榴莲向她问道。

“区别很大呢。”见华认真地回答,“这里地面很干净,公用设备的维护也做得很好,垃圾桶的盖上没有堆满烟头,扶手电梯全都正常运作。不像深圳那边,电梯全都是摆设,没一台能用。”

“在香港可不能随便抽烟,被控烟办抓到要罚款五千块,乱扔垃圾也要罚。”榴莲面露不屑之色,“其实香港只是执法严格,什么都按章办事,不守规矩就会被抓。而且被抓到也不会随便罚个款就能了事。就连乱扔垃圾这种小事都得上法院,既麻烦又费时。不想给自己添麻烦,就只好守规矩。咔…”说罢准备将一口浓痰吐在地上。

他们三人边说边笑,没有注意到一名穿着白色露肩长袖雪纺上衣,黑色皮质热裤的女人正向他们走过来。这女人拥有一头染成金黄色过肩波浪长发,秀发落在白皙的肩膀上,显得格外性感。裸露于热裤外的修长美腿,更为她增添三分野性的美艳。但她的性感与美艳,此刻却被脸上的怒容所掩盖,浑身散发着如烈焰般的怒气。

正在谈笑中的榴莲,突然脸色一变,惊惶地叫道:“有杀气!”

说时迟,那时快,金发女子猛然向他们冲过来,娇喝一声转身起脚,以跆拳道招式旋风踢袭向溪望。

面对突如其来的袭击,溪望临危不乱,还没来得及辨别对方的身份,已先将榴莲推开,使其脱离对方的攻击范围,同时将见华搂到身后。他这两下动作虽能瞬间使两人得到保护,却令自己暴露于对方的攻击内,硬吃对方一脚旋风踢,腰部受到重创。

金发女子偷袭得手,继而乘胜追击。接连使出横踢、勾踢、前踢等招式,向溪望做出连续攻击。

因为见华躲在他身后,变相堵塞退路,使溪望只能硬接对方的攻击。而榴莲退到一旁,竟就呆立着看他挨揍,丝毫没有帮忙的意思。

溪望正为这好兄弟见死不救而感到气愤时,金发女子再向他使出前踢。他好不容易才避开对方的攻击,但随即发现对方此乃虚招。只见美腿高抬成站立一字马,遂如铡刀般落下,往他头顶劈下来。

对方这招下劈快如风、劲如电,溪望虽早有警觉,无奈见华躲藏在身后,若闪身避开必使妹妹遭殃。因此,他只好抬起左臂,以藏于衣袖里的百鬼鸣招架。

“锵”一声闷响,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留。目光穿过压在手臂上的美腿,溪望看到一双既熟识却又冷漠的美眸。

“死僆仔,又在衣袖里藏铁管。”金发女子将美腿放下,双手抱着小腿肚,在原地单脚乱跳,“哎呀,痛死我了,你要赔我医药费。”

“好像是你先出手呢!”溪望扶住对方嫩滑的香肩,让对方稳住身体,又道,“先撩者贱,打死无怨哦。”

金发女子一手搂住他的脖子,把他夹到自己面前,紧握拳头以中指指角往他太阳穴使劲地戳,娇斥道:“别跟我扯这些歪理,我说要你赔,你就得赔我。”

此女子虽面容姣好,身材婀娜,但性格与外表完全相反,言行极其粗暴。就连号称曾以一敌七的溪望,在她怀中亦犹如玩物,只能任其蹂躏。

向来视溪望为生死之交的榴莲,此刻仍然呆站在旁,看着溪望被虐待也无动于衷。见华不忍哥哥受虐,便婉言相劝:“姗姐,你快把哥的头戳穿了。”

“他皮厚,没事的。”女子没有理会她,继续虐待溪望。

“你们在做什么?”

两名警察向他们走过来,女子这才放过溪望,取出证件向对方展示,并说道:“伙计,新界北重案组见习督察王姗。”

“Madam,需要帮忙吗?”其中一名警察问道。

“不必了,两位师兄继续巡逻吧!这种小问题,我自己能解决。”女子将两名警察打发后,又卡住溪望的脖子,继续戳他的太阳穴。

“龙哥饶命呀,你快要把我的头戳穿了。”溪望哀号道。

被称为“龙哥”的女子并没有马上住手,反而用力多戳了几下才把他放开,并愤恨地骂道:“叫你现在才来找我!”她稍微整理一下衣饰后又说,“在香港别叫我龙哥,这里的人习惯叫英文名,你该叫我安琪。”

(香港警察习惯用“伙计”称呼跟自己不熟络的同僚,“Madam”通常用于称呼比自己高级的女警)

“香港人都有英文名吗?”见华生怕哥哥又被虐待,慌忙把他拉过来,并扯开话题,“猛哥的英文名叫什么呢?”

一直在旁边看戏的榴莲这才走过来,故作潇洒地答道:“我的英文名叫华伦…天奴。”

“知道怎么拼吗?”安琪问。

榴莲一脸窘迫,答曰:“不知道。”

“哈哈,哈哈哈…”安琪大笑几声,随即向他投以鄙夷的目光,教训道,“给自己取个连怎么拼也不知道的英文名,还以为自己很酷,也不知道有多丢人。你可不要跟别人说你是我哥。”

“姗姐的英文名也是自己取的吗?”见华又问。

溪望知道妹妹想为榴莲解围,便接上她的话题,说:“她这英文名是有来历的,不过我可不觉得这名字适合她。Angel的原意是天使,但她怎么看也是个恶魔。”

“你又皮痒了是吧!”安琪又想把溪望拉过来虐待。

见华连忙挡在哥哥身前,向安琪赔笑道:“姗姐你就别跟我哥计较了。你长得这么漂亮,本身就是天使,就差没长出翅膀而已。”

“她要是长翅膀,也只会长蝙蝠翼。”榴莲蔑视道。

“有种你再说一次!”安琪瞪了一眼,榴莲马上转身望向别处。

“姗姐别管他们了,快告诉我,你的英文名是怎么来的,我很想知道耶。”见华亲昵地挽着安琪的手臂,除了表现亲切之外,更是为了阻止她再度虐待自己的哥哥。

“我们边走边说吧,的士站在前面。”安琪盯着两名男生,喝令道,“你们两个去拿行李。”说罢便领着见华往前走,女王风范展露无遗。可怜她身后那两个久经风浪的大男人,此刻却如奴才般唯唯诺诺。

“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安琪边走边向挽着她手臂像猫咪般的见华,讲述自己英文名的来历——

那时候,我还没有香港的身份证,只是趁暑假过来陪我老窦(老窦,亦可写作老豆,是广东人称呼父亲的口头用语)。说是过来跟他团聚,其实是抓我过来帮忙看店。

老窦是卖元宝蜡烛的,每逢清明、重阳跟七月十四中元节,生意都特别好。清明、重阳因为要上学还能躲过去,但每年暑假老窦都会抓我过来帮忙。

他本来是想抓王猛过来,可王猛跟他一个脾性,两个人一见面就吵架。所以他就只好抓我来当童工,反正只是些简单事情,我还能应付。

那年我大概六七岁吧,反正我已是第二次被抓过来。因为之前有经验,所以老窦经常让我一个人看店。

那年七月十四,我们忙了一整天,直到傍晚才稍微休息一下。通常这个时候没几个人来买元宝蜡烛,老窦就让我一个人看店,自己回家煮饭去。

现在想起来,他当时也够大胆的,要是让警察知道他把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丢下不管,肯定会把他抓起来。不过当时没有人举报他,就让他蒙混过关了。

那晚大概七点钟,天已经黑了。我饿着肚子等老窦送饭来的时候,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走进来,他看见只有我一个人在店里,就蹲下来问我叫什么名字。

老窦曾经交代我,要是晚上有人问我的名字,千万别告诉对方,尤其是在农历七月,因为对方可能是想找替身的孤魂野鬼。如果把名字告诉对方,说不定就会被对方附身。那天可是七月十四呢,而且那男人又奇奇怪怪的,长得又高又瘦,面色苍白,像从来没晒过太阳似的。我当然不敢把名字告诉他了。

第四章 的士司机

“他该不会是真的想找替身吧?”见华搂住安琪手臂的双手稍微收紧。

“才说了个开头你就害怕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才恐怖呢!”安琪继续讲述自己的童年经历——

他见我不肯把名字告诉他,似乎猜到是怎么回事,就问我有没有英文名。老窦连26个字母也没认全,哪懂得给我取英文名,我就说自己没英文名。他说我长得可爱,像个小天使,不如就叫Angel吧!他掏出一张名片,把这名字写在上面交给我,说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天使。

虽然我当时还小,但总算认识几个字,看到名片上写着电影两字,就问他是不是在电影院做事。他说自己是拍电影的,是个导演。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导演是干什么的,只知道是跟电影有关,就问他能不能带我去拍电影的地方玩。

他想了想说:“其实片场也没什么好玩的。不过我手头上正好有一个广告要找几个小朋友拍,你想不想做一回茄喱啡?”(茄喱啡,即跑龙套的临时演员)

虽然当时我不太明白什么是茄喱啡,但知道他能带我到拍电影的地方玩,就马上答应了。之后,他买了些元宝蜡烛就准备走,临走前还叫我拿他的名片跟老窦商量一下,他晚一点儿会再来找我。

我当时还挺开心的,拿着他的名片在店里跳来跳去,心里只想着能到拍电影的地方玩。

老窦送饭过来看见我到处乱跳,就问我是不是疯了。我说是乐疯了,并把名片拿给他看,告诉他刚才有人说可以带我去拍电影的地方玩,还让我拍广告。

老窦把事情的经过问清楚后,就觉得奇怪,大家都已经开始在街上祭鬼了,谁会在这时候才来买元宝蜡烛呀?虽然觉得不对劲,但老窦长年做元宝蜡烛生意,也不怎么害怕,就没管那么多。

跟我一起吃完饭后,老窦就在店门口摆了张小桌子,用水饭、豆腐、通心菜拜祭路过的孤魂野鬼。他跟我说,七月十四鬼门关大开,地府里的冤鬼都走出来找东西吃。把水倒进饭碗里,能起到阻隔的作用,这样鬼虽然能看到饭,却吃不到。豆腐跟通心菜也有特别的含义,反正就是让鬼觉得人间没什么可以留恋的,早点回地府去,别留在人间惹是生非。

他还叫我看街上那些不懂道的人,说他们竟然拿烤鹅腿、烧肉等肉食祭鬼,这不是叫那些死鬼留在人间,别回地府去?

我正听着老窦发牢骚,突然看见一个非常古怪的家伙从街头走过来。这家伙又高又瘦,面上像涂了一层白灰,一点血色也没有,而且还穿着一套清朝官服,就跟电影里的清朝僵尸一样。

不过这家伙不像僵尸那样一跳一跳,而是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他经过一家纸扎店门口时,竟然随手拿起人家祭鬼的烤鹅腿吃。他走到一家花圈店前,又把烤鹅腿扔掉,抓起人家的烧肉往嘴里塞。这家伙一路走过来,每经过一户店铺,都会拿起人家祭鬼的食物吃几口,然后又随手扔掉。整条街的人都目瞪口呆地盯着他,但谁也不敢说一句话,就连动一下也不敢,花圈店的老板甚至还吓得尿了裤子。

老窦轻轻推我一下,叫我别看那家伙,就当没看见他就行了。我说:“想不看也不行呀,他是来找我们的。”这时候我已经认出对方就是刚才给我名片的男人,他正朝我们走过来,不用问也知道是来找我们的…

“之后怎么样,明叔把他超度了?”见华颤抖着问道。

安琪不屑道:“老窦才没这本事,他充其量就只能骗骗像我妈那样的蠢师奶。让他去抓鬼,恐怕是鬼把他抓了。”

“那你们怎么对付那…东西?”见华一时想不到该用何种称呼。

“还能怎么样,老窦就像卖元宝蜡烛那样,拿个算盘出来跟他算我的报酬。”

见华讶异道:“呀!他真的是导演?”

“不然你以为他是只饿死鬼呀?”安琪大笑不止,遂向见华解释因由。

原来这人叫杨绍海,的确是个导演,因为是在外国念书回来,所以完全不相信鬼神之说。那天他本来准备在附近拍摄,但主角耍大牌迟迟未到,他便到处逛逛打发时间。他第一次来的时候,看见有人用烤鹅腿、烧肉之类的食物祭鬼,刚好他还没吃饭,就回片场换了套清朝官服,还化了妆,装神弄鬼地出来骗吃骗喝。

“好像有点不对劲耶…”见华仔细一想,马上察觉问题所在,“他之前不是跟你买元宝蜡烛吗?怎么会又不相信鬼神?”

“你跟僆仔一起这么多年,总算从他身上学了点东西。”安琪笑道,“杨导演的确不相信鬼神,但其他人相信呀!那天是七月十四,他们又要在晚上拍摄,若不烧点元宝蜡烛给附近的‘好朋友’,摄影师不敢开机,因为很可能会拍到奇怪的画面。”

四人此时已走到的士站,一排的士整齐有序地停在路边等候乘客。见华看见两名旅客跟排第一位的的士司机交流几句后,转身登上后面另一辆的士,便向安琪问道:“姗姐,香港的的士拒载不是犯法的吗?”

安琪解释道:“也不一定是拒载,前面那辆的士是绿色的,是新界的士,收费较为便宜,但一般不会出市区。要出市区就只能坐后面那辆红色的士,车费稍微贵一点。”

“我们要坐哪种的士呢?”

“坐绿色的就行了,先到我家把行李放下,我再带你们去吃饭。”

见华不解道:“哥来参加两地交流计划,不是应该入住警察宿舍吗?”

“香港的办事方式跟大陆不一样,雇主通常只发工资,食宿交通等开销要自行处理,所以你们得到我家住。反正老窦卖咸鸭蛋(卖咸鸭蛋,乃广东谚语,暗示死亡)去了,把房子留给我,你们想住多久也没问题。”

“谁说明叔把房子留给你了,明明是留给我的。”榴莲怒气冲冲道。

“哥…”安琪突然娇媚地叫了一声,并像见华向溪望撒娇那样,走过来搂住榴莲的手臂,身体不断往对方身上蹭。她柔媚地向对方撒娇,“哥,你的不就是我的,我们是两兄妹嘛,用不着分这么清楚。反正你平时都在大陆,房子就当借给我住嘛。”

榴莲被她弄得骨头都软了,不知该如何作答。他是个受软不受硬的人,要是妹妹摆明车马争夺房子,他绝不会做出任何让步。但是安琪却一反常态,竟然向他撒起娇来。这可让他受不了,没几下子就向对方投降,无奈地答应道:“好啦,好啦,房子你就先住着,等你嫁人后再还给我。”

“哥你真好。”安琪娇媚地笑着,心中却想:在香港随便一间能住人的房子至少要三百万,我才不会还给你这个笨蛋。

瞎闹一番后,四人走向排在最前面的绿色的士,四十来岁的男司机马上打开车尾厢,热情地帮他们将行李放进去。所有人都上车后,司机便向坐在副驾驶的安琪问道:“小姐,要去哪里呀?”

“乐池居四座。”

“收到。”司机答应一声,立刻以娴熟技术驾车驶离的士站,转眼间已到深圳湾大桥。

“司机大哥的技术很好哦!”见华发出由衷的赞叹。跟映柳驾车时的险象环生相比,这位司机的技术的确优胜百倍。车速虽快但车身非常平稳,而且驶入狭窄弯道竟然没明显减速,由此可见其驾驶技术超群。

“我跟你说,香港的的士阿哥都是赛车手。”安琪回头对见华道,“香港路窄是出名的,往往只能让一辆小车通过,技术不好可能连停车场也出不了。”

“有见地,我年轻时的确是个赛车手。”司机抽出一张名片递给安琪。

安琪接过名片查看,得知对方名叫“韩暖”,除了是个的士司机外,还是港澳赛车协会会员。名片背面印有他获得的赛事奖项,以此证明他曾是个风光一时的赛车手。除此之外,让安琪惊奇的是,名片背面竟然还印有他曾出版的几本散文及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