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长……

  很长的梦。

  梦里有人在说话,在宫殿里,是一男一女,女的穿着白袍,男的是黑色的宽袍广袖。自己跪在地板上,耳边是丝竹之声。

  有马,奔驰的快马。

  草原,黄土,丘陵。最后是大海。

  船!

  有船,在海上遇到了风暴。自己掉到了海里,水不太冷,但很黑。他向上扑腾了好久,才把头露出海面。

  水哥猛地吸了一口气,醒了过来。

  眼前的lolita还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右手捂着嘴巴,左手刚刚放下,食指还没来得及收回。

  这说明,水哥以为很长的一个梦,却是在几秒之内发生的。

  小陈从背后按着他的双肩,弯腰看着他的侧脸,关切地问:“怎么样了?”

  水哥的注意力,却没有放到小陈那张满是“关心”的脸上。

  他的视线,聚焦在掉落桌面的那个笔记本。

  笔记本现在是摊开的,刚好以90度展现在他眼前,工整的小篆一览无遗。

  这时候,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

  刚才还像天书一样,一个字都看不懂的小篆,这时候,每一个字都有了它的含义。

  水哥能看懂了。

  原来怪虫出现的方法诡异,在身体里游动起来也很吓人,能想象出长相肯定也很可怕,但其实却是个许愿小精灵,不光实现了他“证明给lolita看有虫”的愿望,更实现了水哥之前的愿望——“如果能看懂就好了”。

  水哥没来得及去考虑原理,深吸了一口气,身体前倾,啪一声双手按在电脑桌上,开始读那几百字的小篆。

  “二年,始皇遣徐福至南越……”

  Lolita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water哥,你这是怎么了?”

  他们都没看到水哥身后,两个山寨版的表情,小王跟小陈相视一笑,脸上竟然都是欣喜。

  水哥看着那小篆,脑子里刚才被怪虫咬得剧痛的地方,突然一阵过电的感觉,酥酥麻麻的。他不由自主的,就把看到的小篆翻译成口语,读了出来。

  “秦朝二年,秦始皇派徐福到南越,出海寻找天禄仙岛,以求长生不死的方法。为避耳目,另派一人做徐福的替身,带领五百童男童女向东方蓬莱岛而行。当时南越还不是大秦领土,徐福和手下扮成商人,在海边重金买下商船一只,按上古地图标示,与手下四十人一同出海,寻找天禄仙岛。快登岛的时候,遇到了莫名其妙的暴风雨,商船沉没,最终上岸的仅有九人。”

  水哥的注意力,却没有放到小陈那张满是“关心”的脸上。

  他的视线,聚焦在掉落桌面的那个笔记本。

  笔记本现在是摊开的,刚好以90度展现在他眼前,工整的小篆一览无遗。

  这时候,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

  刚才还像天书一样,一个字都看不懂的小篆,这时候,每一个字都有了它的含义。

  水哥能看懂了。

  原来怪虫出现的方法诡异,在身体里游动起来也很吓人,能想象出长相肯定也很可怕,但其实却是个许愿小精灵,不光实现了他“证明给lolita看有虫”的愿望,更实现了水哥之前的愿望——“如果能看懂就好了”。

  水哥没来得及去考虑原理,深吸了一口气,身体前倾,啪一声双手按在电脑桌上,开始读那几百字的小篆。

  “二年,始皇遣徐福至南越……”

  Lolita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water哥,你这是怎么了?”

  他们都没看到水哥身后,两个山寨版的表情,小王跟小陈相视一笑,脸上竟然都是欣喜。

  水哥看着那小篆,脑子里刚才被怪虫咬得剧痛的地方,突然一阵过电的感觉,酥酥麻麻的。他不由自主的,就把看到的小篆翻译成口语,读了出来。

  “秦朝二年,秦始皇派徐福到南越,出海寻找天禄仙岛,以求长生不死的方法。为避耳目,另派一人做徐福的替身,带领五百童男童女向东方蓬莱岛而行。当时南越还不是大秦领土,徐福和手下扮成商人,在海边重金买下商船一只,按上古地图标示,与手下四十人一同出海,寻找天禄仙岛。快登岛的时候,遇到了莫名其妙的暴风雨,商船沉没,最终上岸的仅有九人。”

  “慢着,慢着。”

  我拍了拍水哥的肩膀,打断了他的故事。顺便瞄一眼手腕上的萧邦,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从火锅店里回来后,我跟水哥来到小希他们的房间,听水哥讲这个故事,又过去了三个多小时。不得不说,故事很赞,但是——太假了。

  就好像你看了一场构思精彩的电影,你会很佩服导演跟编剧,想要跟他们做朋友;但如果你的朋友坐在身旁,把同样的剧情讲了一遍,并且告诉你这是他的亲身经历,恐怕你的感觉会和我一样。

  一个字:扯淡。

  水哥讲的这个地库的故事,就是如此,融合悬疑、科幻、动作爱情等各种元素,现在好像又要往玄幻的路子上走了。如果他够勤快,把故事写出来的话,能秒杀书店里那些脑回路是条直线、逻辑混乱、胡编乱造的low咖作者写的所谓悬疑小说。

  但是,买这样一本书最多花我30块,不好看就直接扔了。为了听水哥这个故事,我可是付出了一瓶18年陈的麦卡伦,再加一个不知道值多少钱的烟斗的代价。我要听的,是水哥不让人坐在他右边的真实原因,而不是这样一个过于精巧,让人觉得根本不可能发生在现实里的故事。

  小明抱着水哥的手,打了个哈欠,抗议道:“鬼叔你干嘛,让水哥继续往下讲嘛。”

  小希也拍了下我的肩膀:“别闹。”

  我重新坐下来,却没有停止对水哥的挑战:“对不起,水哥,故事很好听,但是有些问题我不提出来,就没办法坐着再听你说下去。”

  水哥从口袋里掏出花和尚烟斗,放在鼻尖前面慢慢欣赏,漫不经心地说:“你问。”

  我整理了下思绪,从头说起:“刚才在火锅店里我就想说,桑塔纳车尾箱里有人呼救,打开了里面却没人,这个情节跟彭浩翔的电影,志明与春娇,相似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你的创意,就是从这里借鉴的吧?”

  水哥眼神没有离开那个烟斗,慢条斯理地说:“这个电影,我没看过。”

  我点了点头:“好吧,这一点就算了,艺术源于生活嘛,也许编剧也经历过还是听说过相同的故事。还有你说发誓要把lolita照顾好,最后你是没把她带出地库,所以才胖了那么多对吧?这些都能说得过去啦,我真正纠结的,是你刚才讲的内容。我来猜一下接下来的剧情……”

  小明皱着眉头:“讨厌,别剧透。”

  这个时候我才懒得理她,继续道:“你接下来要说,其实你上辈子是徐福的手下,对吧,还有小陈、小王、shirly、lolita都是,你们被徐福带到什么天禄仙岛上,去求长生不死的灵药。然后不知道为什么,你上辈子死了或者是变鬼了,这辈子不知道为什么又回到了那岛上。可是拜托,天禄仙岛是个岛,水哥你以前上班那公司,可是在陆地上的啊。”

  水哥抬起头来,看着我摇了摇头:“鬼啊,你也是老深圳了,你知道现在南山区有多少地方,都是填海填出来的吧?”

  水哥说的那么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一时语塞。

  小希不屑地说:“叔,你能消停会吗,好好听故事不行?”

  我横着脖子,不服气地说:“好,水哥,就当你说的这个成里。但是——我丢,说到那个怪虫……”

  我指着自己眼睛跟耳朵中间,太阳穴稍微往下一点的位置:“你说怪虫咬的是这里对吧,这个位置我知道,是储存人类短期记忆的海马体。”

  小明嘟起嘴巴:“什么海马体海狗体,叔你最博学啦,别……”

  我手掌向下做了个手势,示意小明别打岔:“水哥,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说的是怪虫咬掉了你的海马体,至少是一部分,然后取而代之,对吧?就好像地中海的那种寄生虫,会咬掉鲷鱼的舌头,然后自己取而代之。水哥,你的灵感也是来自这里吧?”

  水哥送了耸肩膀,不置可否。

  我继续道:“因为怪虫代替了你的海马体,所以,你就有了上辈子的记忆,也能看得懂小篆了。是这样吗?”

  水哥终于欣赏完他的战利品了,把宝贝烟斗重新放回口袋,笑着对我说:“分析得很好,继续。”

  我有点急了:“好,你说有怪虫,那怪虫现在呢?”

  水哥敲了敲自己脑袋:“还在里面。”

  小明哇了一声,松开一直抱着的水哥手臂:“不会吧?是真的吗?”

  作为一个半专业的PUA,我当然明白水哥所谓的怪虫,跟什么看手相、脸相、摸骨算命一样,都是吸引妹子注意、破冰、展开交流的一种手段,其实大部分男人,自己心里压根不信。

  我一直有个不怀好意的猜测,最顶尖的风水大师,他自己肯定不相信风水。同样的道理,最厉害的写鬼故事的人,肯定不相信虚无缥缈的鬼神,而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论者。如果几十年的人生经历,连世界上没有鬼神这种简单的结论,都没办法推理得出,那这个人的逻辑能力,肯定不足以支持他写一个好的鬼故事。

  我继续对水哥发起进攻:“好,既然你这样说,明天我们就在南宁找个医院,给你做个脑部CT。”

  水哥深呼吸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CT什么的,用不着。”

  我得意地笑:“怎么样?牛皮被我戳破了吧?”

  小希可能是有点生气了,使劲捏了下我的手臂:“你烦不烦?管它真假,我觉得是真的就行,我觉得好听就行。”

  她手上加重了力度:“你还想不想听水哥把故事讲完了?”

  我已经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水哥故事的逻辑上,连小希“你还想不想把我推倒”的潜台词都没听出来。

  我痛得呲牙裂嘴,赶紧去挠小希肋骨下的痒痒肉,她吃不住痒往一边闪,自然也就松了手。

  水哥看着我们打闹,突然嘿嘿一笑:“鬼,我是说用不着CT,你想见怪虫的话,我现在就能证明。”

  我没料到水哥竟然这么说,呆呆地看着他。难道,故事里两厘米那么长的怪虫,真的存在,并且有办法重现在他的皮肤下?还是说他早知道听众会有疑问,所以备下了这一手魔术的伎俩,专门用来打挑刺的人的脸?

  不管怎么样,现在我骑虎难下,认怂就太丢脸了。

  我默默地攒紧裤袋里的肾5s,如果水哥让他的宝贝心肝小怪虫亮相,我就用手机拍个小视频,然后发朋友圈给大家鉴定。

  晒方向盘、晒表、晒酒、晒跑步里程的,看得多了,逼格已然不够,晒皮肤下面会动的寄生虫,这个够新鲜刺激了吧?

  这样一来,也算不浪费我那麦卡伦跟烟斗了。

  水哥伸出左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左边的太阳穴,像是在打电报或者发摩斯密码,估计这是他唤醒那怪虫的仪式。

  小明已经离水哥远远的,坐到我们这边床上来,抱着小希的手臂。

  我掏出手机,心里带着小紧张和小激动,正准备开始录像。

  水哥抬起屁股,向左边挪了一点,空出他右手边跟床头之间的位置:“鬼,你坐到我右边。”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啊?”

  水哥一边用左手敲着太阳穴,一边说:“快,坐过来。”

  我吞了一口口水:“可是,你不是不让人坐你右边的吗?我坐过去的话会怎样?”

  水哥嘿嘿一笑,那笑容看上去却很冷:“反正我的故事是假的,你坐我右边,什么都不会发生。”

  顿了一会,他又补充道:“还有,等会我要做的事情,只是证明怪虫的存在,而不是我不让人坐右边的原因。”

  我感觉到了两个妹子灼人的目光,这时候再怎么也不能怂了,我吞了口口水,咬咬牙站起身来,坐到水哥右边。据我所知,起码有两年多的时间,从来没人坐过水哥右边的这个位置。

  我心脏一顿猛跳,虽然表面硬撑,但屁股都不敢坐牢在床上,万一发生什么诡异的事情,我能赶紧直起身跑。

  水哥点了点头,似乎在赞许我的勇气,然后他伸出右手,掌心向下平摊:“鬼,来,把你的左手放到我右手下面。”

  我心里更紧张了,说话都有点结巴:“干、干嘛?”

  水哥语气里带着点挑衅:“让你感觉下怪虫的游动,怎么了,不敢吗?”

  我恼羞成怒:“丢,有什么不敢的。”

  然后,我伸出左手,按照水哥说的,把手背放在他的右手掌心下面。

  突然,水哥右手猛地向下压,把我的手死死按在了床单上!

  “丢!干嘛?”

  我顾不上两个妹子对我的看法,本能反应,试图把手抽出来。但水哥做好了准备要阴我,不但右手紧紧扣住我手指,本来敲着太阳穴的左手,也伸过来捏住我的手腕。虽然他现在是个人畜无害的胖子,但当年健身的那些肌肉,估计都隐藏在脂肪下面,所以一时间我根本挣不开。

  我扭过头去看水哥的脸,他眼睛直视前方,目光没有焦点,像是脑袋里有什么东西被抽离了。

  然后,我感觉到手背一阵剧痛。

  我跟水哥都有纹身的经历——当然我的图案比他的帅气多了——所以,这种痛确实像水哥说的,有点类似纹身上彩色时,那一排细密的针,以极高的频率反复在皮肤上扎的痛感。

  不同的是,纹身机的针是拍成直线的,而现在这种痛明显呈一个五毛硬币那么大的圆形;纹身时针是反复地、浅浅地扎,我感受到的痛,却是有一股狠劲往下, 似乎要穿透真皮层,到达皮肤下面的肉。

  不过,我感觉到了痛,却没感觉到水哥所说的,有黏腻的舌头在皮肤上舔。

  我心里的恐惧,更甚于手背上的痛,难道水哥这个禽兽,想把他的寄生虫转移到我身上?

  正在又急又气的时候,水哥却突然松了手。我蹭一下站起身来,把左手手背抬到眼前看。

  我刚才的体感是对的,在酒店房间明亮的灯光下,赫然有一个细密的出血点围成的圆圈,大小跟五毛硬币不相上下。

  仔细看的话,还能辨认出,这些出血点呈一个锥形,就是说造成这些小伤口的东西,是动物牙齿那样根部粗,顶端细的物体。

  正当我把手背靠近眼睛,想要仔细端详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这些出血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非常快地弥合了,几秒之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如果说刚才伤口的出现,还有可能是水哥在掌心里藏了什么小道具弄的,但现在的诡异愈合,就不是已知的科学可以解释的了。

  最先发出尖声惊叫的,是小明。

  她整个人躲到了小希身后,用颤抖的声音:“水哥,你走!我不听故事了,不听!”

  小希胆子比小明大多了,她伸开双手像母鸡一样护住小明,很不客气地对水哥说:“水哥,你怎么这样?虽然鬼叔是很讨人嫌,你也不能害他啊!”

  我身为受害者,却反而比妹子们要清醒一点,首先我并没感到那怪虫爬到我血管里;其次,我更不相信水哥这样害我,或者说,他那么抠,我才不信他舍得把宝贝心肝小怪虫送给我。

  这样想来,还有点可惜呢,不然的话我就能读懂小篆了,so easy,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这么一分析,我更加冷静下来,在灯光下反复地看着自己的左手手背,那上面的皮肤已经恢复如新,连疤痕都没有留下。想来,水哥把手伸进青铜怪兽的嘴巴里,遇见的也是同样的情况。

  丢,不知不觉之间,我已经默认了水哥讲的地库鬼故事,是真的了。

  虽然心里还是有些疙瘩,但是刚才眼睛看到、皮肤感受到的事情,已经把我说服了。故事的情节,可能因为水哥描述的方法,我自己的理解方式,会产生一些误差,但起码里面核心的道具——怪虫,是真的存在。

  当时我无法预料,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后来在雪山上,救了所有人的命。

  水哥还是坐在床上,刚才涣散无神的双眼,现在已经回复了神采。他又掏出那个花和尚烟斗,放在鼻尖前面把玩,一边慢吞吞地说:“故事呢,不听了是吧?”

  小明还是躲在小希身后,情绪激动地说:“不听!水哥我不听,你快跟鬼叔回房间吧,我要睡觉了!”

  看来,这个妹子是真心吓到了,她无法接受故事讲完,小希就要跟我一起睡,而她要陪这个身体里有条会咬人的怪虫的男人一起睡,这样的一个事实。

  水哥点了点头:“小明,你果然聪明,这个故事的结局,比过程要可怕得多……”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讲完,对你好,也对我好。”

  我跟小希交换了一下眼神,看得出来,她也跟我一样,想要继续听下去。

  听到一半的故事,跟滚到一半的床单一样,让人欲罢不能,停下来是种残忍的折磨。

  虽然刚才那条怪虫,把我差点吓尿,但是也同时增加了这个故事的吸引力。现在,我感觉自己不光是个听众,还是故事的亲历者。最起码,故事里的男主角,还有那条可怕的怪虫,我都算打过交道了。

  我重新坐回水哥对面,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认真的小粉丝:“水哥,请继续。”

  小希也到我旁边坐下来,只有小明还不知所措地站着。

  水哥收起宝贝烟斗,双手像洗脸一样在脸上揉,手放下的时候,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鬼,你真的要听?这个结局……怕你承受不了。”

  我用一种大义凛然的语气说:“丢,咬都被咬了,难道故事结局比怪虫还可怕?”

  水哥摇了摇头,继续吓唬我:“可怕一百倍。”

  小希在旁边说:“再可怕也要听,水哥,你的故事天亮前能讲完吗,现在还剩多少?”

  水哥眼珠子朝上看去,想了一会说:“还剩……三分之一,不,四分之一吧。”

  我催促道:“那你赶紧讲,别耽误了我推倒小希。”

  水哥叹了口气:“好吧,看来我不讲完的话,你是不会放过我了。不过,我有个条件……”

  他拍了拍右边的空位:“鬼,剩下的故事,你要坐在我的右边听完。”

  刚才被他吓得差点出丑,现在我的英雄气概反而上来了,坐水哥右边听他讲完故事,我不信还能把小命搭上了。这么想着,我站起身来,一屁股坐到水哥右边的床上。

  小明这时候终于也下定决心,爬到另一张床上,躲在小希背后,只露出半张脸,继续听水哥讲故事。

  水哥扭过脸来看着我,意味深长地说:“鬼,你知道听故事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我皱着眉头:“结局烂尾?遇上太监?”

  水哥苦笑了一下,突然低下头,把脸埋在双手里,声线突然变得很沙哑,从他的手指缝里流了出来:“听故事最可怕的,是模糊了故事和现实的界限,你以为自己是听故事的……”

  他直起身来,双手猛地一拍:“其实,你就在故事里面。”

  Lolita站在水哥右边,似乎已经忘了那条可怕的怪虫,带着崇拜的语气说: “water哥,你好厉害啊,竟然能看得懂这些……甲骨文?”

  水哥也被自己震惊了,没顾得上跟lolita解释小篆和甲骨文的不同。他用手摸着自己的左边太阳穴,然后手指停留在稍微往下一点的位置。

  就是这里,穿过皮肤,穿过颅骨,再往里面三四公分的,刚才被那怪虫一顿噬咬之后,现在却完全没了痛感。

  水哥掌握一些基本的人脑构造,如果他猜的是对的,那个位置叫做海马体,是储存人类近期记忆的地方,有点像是电脑的内存条。以前他看过一个电影,叫做《初恋50次》,里面的女主角就是海马体受损,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忘记前一天所发生的事。

  那个怪虫,吃掉了自己的一部分海马体,然后取而代之了。不知道处于什么原理,怪虫携带着一些“数据”,这些数据可以输入到人脑里,所以,水哥突然就能看懂小篆了。

  这样的推测虽然让水哥难以接受,但照目前的情况,却是最合理的解释。

  问题随之而来。

  第一个问题,如果怪虫取代了海马体,重置了他的短期记忆,那么在水哥失去意识之前发生的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还是怪虫伪造的?

  水哥稍微想了一下,就得出了自己的答案。这些记忆应该都是真实的,因为失去意识前的剧情,跟睁开眼后所见到的人跟事物,是一一对应的。而且,如果怪虫的目的是伪造记忆,那么它大可以连“被怪虫进入身体”这个记忆都抹去,这样,水哥根本就不会知道怪虫的存在。

  第二个问题,难道说,继小陈、shirly、小王之后,他也变成了山寨版吗?

  水哥把双手放在桌面上,试试弯曲十指,然后伸直。一切正常,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