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凤小姐,我只有将自己的心偿还于你。
只剩枯骨的手捧着血肉模糊的心,伸向我。
血,一滴一滴,在寂静的阎罗殿上,听得见滴落的声音。
很慢很慢地,滴答,滴答。
我忽然想吐。
阎王老爷,这颗心已经被凌迟了,我不要。他拿走我的心时,是完整的。我也要得回一颗完整的心。这样的偿还不是公平的。
血骷髅匍匐在地上,长长地伸着手。我感到他眼窝中的灼热血光变得悲凉。
依你那便如何。
我向阎罗王深深地拜下去。我做了一个决定。
人们很容易遗忘过往的事情。当年我的惨死轰动全城,如今已无人知道我埋在哪里。虽然这件事仍是一个古老的恐怖传说,在城中流传。
自从爹爹死后,我的坟墓便无人照管了。
石碑只剩半截,三个字:凤之墓。湮没在蔓草荒烟之间。
我作为一只厉鬼,流连在这里。等待。
等待该来的一切。
当日在阎罗殿上,血骷髅被牛头马面押去转轮台投胎。他一直回头望我。他一直在叫喊。
紫凤小姐,我会还你的,我一定会还你的。
我独自留在阎罗殿。
兀那女鬼,你可想好了。你当真要放弃转世的机缘么?
我想好了。
你可知孤魂野鬼处境凄凉,无可依栖?
我知道。
你当真不愿再做人,宁愿做一只厉鬼?你不后悔?
不悔。
倘若你得不回完整的心,你便永不超生了。
我情愿。我一定要报仇。
那么你走吧。
一阵狂风将我卷走。
我再也不是那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美女。
我的面孔变作惨绿色,目光如焰,长长的獠牙如锯。
厉鬼的样貌从来都是无可选择的。
我成为游荡墟墓之间等待复仇的厉鬼。
当日在阎罗殿,我要张伦的鬼魂去投胎,重新做人。我要再遇到他,也将他的心完整地挖出来。如此我腔子里空虚的巨痛才能停止。
按照判官的计算,我要到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后,才会再遇到张伦的第三世肉身,才可以复仇。所以我一直在等待。
墓地里其他的鬼都不敢接近我。我知道我的样貌太可怕了。
没有月色的深夜里,我在城郊的小河边临流照影。周遭的动物和鬼魂纷纷走避。树上的夜枭见到我,凄厉地长嚎一声,冲天飞去。
那个杏花烟雨里粉妆玉琢的姑娘哪儿去了。
百多年风霜雨雪的孤寂呀。谁能够了解一只没了心的厉鬼的寂寞。
如今是那第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七天的夜里。
我独自坐在我的坟墓之上。今夜月光明亮,照见我可怖的形貌。方圆十几里内,都没有生灵。
我执着彩笔,细细描画——在一张人皮上。
这是一个三日前入葬的女人的皮。她的身量高矮同我活着时差不多。我剥下了她的人皮。
人皮是软软的一张,半透明的白。没有眼耳鼻口。一片空白。我必须细心描画。
它对我来说很重要。没有它,我根本无法出现在阳光下。
明日张伦的第三世便要来了。今夜我必须把一切都准备好。
凄冷的月光刷白了这片乱葬岗。远近多少高高下下的坟堆,似波浪起伏。草都映成发蓝的银色。有碧绿的磷火在其间飘来飘去。
我将人皮平铺在地上,一笔一笔,细细地描。就象百多年前在湘帘低垂的绣闺里描花样子。一时间恍惚的幻觉荡漾开来。仿佛还是在苏州的家里,明窗之下,花梨木的几案上铺着素绸,纤手执着兔毫笔细细描画一朵半开的芍药,腕上的玉镯轻轻地荡。春芸在一旁伺候着。苏州城谁不知秦大人家的小姐雅擅丹青。花样子,都用不着比着图样儿,自己便画出来。深闺昼长,曾画了多少的花,多少的鸟,多少的仕女……
仕女。月光下我看到自己枯干的长长指爪握着彩笔,人皮上一点一点地现出了眉目。眉似春山,眼如秋水,樱桃口,似有若无的浅浅笑靥……那云鬓花颜。曾倾倒了整个苏州城的容貌。
每一笔下去,空空的腔子里一阵伤痛。没有心,疼痛找不到着力点,便扩散到全身。火红的眼眸里射出光焰。我无泪可流。自从化为厉鬼,我便再没掉过眼泪。眼睛里日夜燃烧不停的火焰早已将泪水煎熬净尽。
乱葬岗上,我画着自己的旧日容颜。
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这样地美丽过的呀。
忽然想起那时候背着人偷看《牡丹亭》。那杜丽娘,游园惊梦,梦中的片时春色使她日渐瘦损,在幽闺自伤自怜,画下自己的容貌。
……轻绡,把镜儿擘掠。笔花尖淡扫轻描。影儿呵,和你细评度:你腮斗儿恁喜谑,则待注樱桃,染柳条,渲云鬟烟霭飘萧,眉梢青未了,个中人全在秋波妙,可可的淡春山钿翠小。
仿佛又听得婉转清亮的昆曲缭缭绕绕。那时我有心的,一曲牡丹亭,曾经暗暗地萌动了多少旖旎心事。深闺刺绣,绣到鸳鸯,也曾黯然颦眉,停针不语。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可是我的心呢?我的心呢?
我陡生恨意。
我还不及杜丽娘。我还没来得及有一个可以为他相思,为他憔悴的人,便被一把尖刀生生地刺入心窝。韶华如花,还未绽放便遭摧折。我多惨,甚至不给时间让我爱上某个人,青春便戛然而止。然后是一百四十七年仇恨煎熬的孤独岁月。我看着自己鸟爪一样的手。青紫色的,指甲都有三寸长,尖如利刃。
月落西山。黑到尽头的黑暗笼罩过来。那种寂静比死还要死寂。片刻之后,东边的天开始一点点地发白。
我站起身来,人皮刷地一下,披挂了全身。
就象盖在一个睡着的人身上的锦被,遮盖了底下的噩梦。2005-1-24 16:10:35
藕色衫子,淡绿的百摺罗裙。白缎子的鞋尖上绣两瓣海棠红。
头发松松地挽了个堕马髻,插一支金步摇。
我满意自己的幻象。一百多年过去了,所幸我还知道时世妆。不致太过过时。
我在通往墓地的小径上踽踽独行。负着个白底蓝花的包袱,纤细的腰身,力所不胜地,微微趔趄着脚步。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这是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之前在阎罗殿上便已注定了的一条路。
天色蒙蒙地亮起来了。
晨雾间,远处现出淡淡的一个人影。
细高的人影,一袭青衫。他迎面而来。
我轻轻地咬着下唇,狰狞地笑了。
不过在凡人的肉眼看来,我的笑容会比清晨绽放的蔷薇更妩媚。
终于。终于。终于。狭路相逢。
在擦肩的瞬间,我看清他的容貌。
我曾见过他三次。一次在后衙西花厅。一次在我的闺房。一次在阎罗殿。
清秀有礼的少年书吏。手持尖刀的凶徒。血肉模糊的骷髅。仿佛也是半透明的人皮一般,在我眼前一张一张,重重叠印。透过这些映象,我看到这青衫潇洒的书生。
是他。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他来了。
我站定在那儿,微微回头。
他也正在回头望我。我们相距不过尺许。
紫凤小姐,我会还你的,我一定会还你的。那具骷髅被拖去转轮台的时候喊道。
是么。我冷冷地笑了。牵动画皮的唇角,流泻出来的却是不胜的娇羞。
在清晨的风中,我的罗袖与他的袍角一起飘动。
细雾微岚里,这宿命的定格。
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惊艳的表情。仅是惊艳,并无其他。
他当然已不认得我。他已经喝过三次孟婆汤了。怎会还记得我。尽管百多年前他曾为我而死,刻骨铭心——刻骨铭心,可是他的骨与心都换过三次了,早都不留任何痕迹。
他有一颗完整的心。我想着。
感到胸腔里剧烈的饥饿的空虚。那张着大口等待着的急迫。
我必须控制自己的表情。遂低下头,做弱不禁风状。
我敢肯定他已被我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