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找到阿历克斯

  作??者?/?[法] 皮耶尔·勒迈特

  译??者?/?金?祎

  致帕斯卡琳娜

  感谢杰拉尔德,为了我们的友谊。

第一部 分

  1

  阿历克斯就喜欢这样。差不多一个小时了,她试来试去,犹豫不决,走出商店,又重新折回,试了一遍,又再试了一遍那些假发。她可以整个下午都泡在那里。

  三四年前,她偶然间发现了这家位于斯特拉斯堡大街上的时装店。出于好奇,她看都没怎么看就踏进了店门。当她看到镜子里一头红棕色头发的自己时,她被自己的改变彻底震惊了,她当即买下了这顶假发。

  阿历克斯几乎穿什么都好看,因为她真的非常漂亮。但并非一直如此,她是从青春期开始变漂亮的。曾经,她只是个小姑娘,一丁点儿大,瘦得难看。但蜕变一旦发生,就像巨浪从海底涌起,身体遽然改变,加速变形。几个月的工夫,阿历克斯就美得光芒四射。顷刻间,所有人都不相信,连她自己都不信,这突如其来的上天眷顾,竟然真的在自己身上发生了。直到今天,她都不信。

  比如一顶红棕色假发。她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适合这样的装扮。一个伟大的发现。她并不怀疑这种变化的广度,或者说它的丰富性。一顶假发,这太肤浅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有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东西在生命中发生了。

  这顶假发,事实上,她从没有戴过。回家之后,她很快意识到它的质量真的再一般不过了。它看起来又假又丑,无比拙劣。她把它扔了,但没有扔在垃圾桶里,而是扔在了一个衣柜的抽屉里。时不时地,她把它重新拿出来,戴着它自我审视。尽管这顶假发难看至极——它好像在嘶吼:“我是用低档合成材料做的。”但它并没有阻止阿历克斯在镜子里看到她自己的潜力。她回到了斯特拉斯堡大街,她精心挑选那些高质量的假发,有时候这些假发的价格比她当临时护士的工资还高一点儿,但毕竟这些是真的可以戴出门的假发。她给自己壮了壮胆。

  万事开头难,首先要敢于尝试。对于像阿历克斯这样生性害羞的人来说,要鼓起勇气开始这样的尝试的确需要好半天。妆容、服饰、鞋、包,都得搭配协调(总之,要找出和你现有的装扮协调的假发,毕竟不能每次一换发型就重新配置全身装扮……),然后你走出商店,走到大街上,一瞬间,你已经是另一个人了。虽不完全是,但也差不多。就算这样不能改变人生,但也至少会帮你打发时间,尤其是当你不再有太多期待的时候。

  阿历克斯喜欢那些标签式的假发,那种能清楚传递某种信息的假发,比如:“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或者“我也是数学达人”。今天她戴的这顶说的是:“你们别想在脸书上找到我。”

  当她透过窗玻璃看到那个男人时,她正抓着一个叫作“城市休克”的式样。那个男人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装模作样地在等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这是两个小时内的第三次了。他跟踪她。现在,她非常确定。为什么是我?这是她脑袋里第一个冒出来的问题,好像所有女孩都可能被男人尾随,就她不行似的;好像她真的没有感受到他们无所不在的目光似的。公交上、大街上、商店里,阿历克斯吸引所有年龄层的男人,这是三十岁的优势。然而,她还是感到惊讶。“比我好看的多了去了。”阿历克斯总是缺乏自信,总是满脑子充斥着怀疑。打小就这样。她口吃的毛病直到青春期才好转。即便是今天,她手足无措时还是会口吃。

  她不认识这个男人,他这样一个身材,是应该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不,她之前从没见过他。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跟踪一个三十岁的姑娘……并不是她小题大做,她只是感到震惊,就是这样。

  阿历克斯低下目光,看向别的式样,假装在犹豫,然后穿过商场,站定在一个可以观察对街人行道的角落里。那个男人应该是个运动健将,是那种结实魁梧的男人,这一点从他紧裹身体的衣服就可以看出来。她抚摸着一顶淡得几乎发白的金发,试图回忆第一次意识到他存在时的场景。是在地铁上。她看到他站在车厢末端。他们的目光交会了,她看到他对她微笑,看得出他努力想让这个微笑看上去迷人而真诚。在这张脸上,她所不喜欢的,是那目光中仿佛藏匿着什么打定了的主意。但最重要的是,那张脸上几乎看不见嘴唇。她本能地感到不信任,仿佛所有看不清嘴唇的人都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都怀着什么居心叵测的恶意。还有他隆起的额头。可惜,她没来得及看他的眼睛。在她看来,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她总是这样通过目光来看清一个人。很显然,那时候,在地铁上,对于这样一个家伙,她并不想多浪费时间。她没有表现得太明显,只是调转了方向,背对着他,在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MP3。她放上一首歌——《没有人要的孩子》,忽然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前一天晚上,或者大前天晚上,就在她家楼下。画面有点儿模糊,她不是很确定。必须重新回顾,才能唤醒模糊的记忆,但她不想怂恿自己冒这个险。确定的是,在地铁相遇之后,她又一次见到了他,那是半个小时之后,她从斯特拉斯堡大街步行回来时。她刚刚改变了主意,她想再看看那顶棕色假发,中长发,带发绺,她突然转头,于是看见了他,有一点儿距离,在人行道上,他突然停下,假装在看一个女装橱窗。他再怎么假装全神贯注也无济于事……

  阿历克斯放回那顶假发。毫无理由地,她的手开始颤抖。太傻了。他喜欢她,跟踪她,他只是试试运气罢了,他总不会在大街上袭击她。阿历克斯摇了摇头,像是要整理一下思绪,当她重新再看向人行道时,男人消失了。她左顾右盼了一阵,还是没有人,他离开了。她有点儿夸张地舒了口气,不断重复着“太傻了”,呼吸终于慢慢恢复正常。走到商店门口,她又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重新确认一遍。现在,她倒是有那么一点儿因为看不见他而担心。

  阿历克斯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天色。天气很好,差不多还要一个小时才天黑。她不想回家,觉得应该去食品店逛逛。她努力回想冰箱里还有什么食物。对于买东西,她实在是粗枝大叶。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她的工作上、她的起居舒适上(阿历克斯的确有点儿狂热),还有,虽然她不大愿意承认,集中在了衣服和鞋子上,还有包和假发。她倒想集中在爱情上,但爱情,是另一回事,是她命里应该划清界限的劫难。她期待过,渴望过,也放弃过。如今,她已经不愿在这个问题上多花时间,甚至想都不去想。她只是尝试不要用电视相亲来弥补这个遗憾,不要吃太多,不要变太丑。尽管如此,尽管单身,但她很少感觉孤单。她有自己的生活,很好地分配着她的时间。至于爱情,反正已经耽误了,那就顺其自然。自从她做好孤独终老的打算,事情反倒简单起来。尽管一个人,阿历克斯还是努力正常生活,努力找些乐子。在生活中给自己制造一些小享受,她和别人一样,也有这样的权利——这样的想法帮了她不少。比如,她决定今晚折回弗吉拉尔大街上的蒙特内勒餐厅用餐。

  她早早就到了餐厅。这是她第二次去。第一次是前一个星期,一个漂亮的红棕色头发姑娘独自晚餐,当然让人印象深刻。今晚,服务生像对待常客一样和她打招呼,互相推搡着,像是和这位漂亮客人调情,她只是微笑,服务生们更觉得她迷人极了。她要了同一张桌子,背对露台,面朝大厅,她点了同样的半瓶阿尔萨斯冰酒。她叹了口气。阿历克斯喜欢吃,即便她告诫自己要注意,她还是停不下嘴。她的体重就像个溜溜球。说起来,她目前还算可以很好地应付这个问题。她可以一下长个十斤、十五斤,让人完全认不出来,两个月后,又唰的一下变回原来的体重。再过几年,这就不太可能了。

  她拿出书,又问服务员要了一把备用叉子,好在吃饭的时候压住书页。和上周一样,在她对面,稍微右边一点儿,坐着同一个浅栗色头发的家伙。他常和朋友们一起用餐。现在就只有两个人,周围人不用费劲就能听见他们的谈话。他立即就看到了她,从她进门那一刻起,就一直盯着她看,但她装作没怎么注意到他。这很可能会持续整个晚上,即便他的其他朋友都到了,即便他们开始没完没了地讨论工作、姑娘、女人,轮流讲自己那些英雄事迹,他还是会不停地看她。阿历克斯还挺享受这样的场面,但她又不想公然地给他什么鼓励。他还不错,四十岁或四十五岁的样子,还挺英俊,可能有点儿酗酒,酒精让他的脸呈现出一种悲剧性。就是这样一张脸,让阿历克斯产生了情绪。

  她喝完咖啡。离开时,她作出了唯一的让步,用恰到好处的力度,给他一个眼神。简简单单一个眼神。阿历克斯对这一招拿捏得炉火纯青。但就那么一瞬间,她切切实实感到一种痛苦。她看到男人投射过来一种渴望的目光,这种目光让她内心翻涌,仿佛看到了一个悲伤的承诺。阿历克斯从不做什么承诺,那种牵扯到她生活的、真正的承诺。就像今晚,她感觉自己的大脑固定在了凝滞的画面上,好像她生命的电影放映机卡带了,没有办法回放,没有办法把故事重新讲述,找不到词。下一次,如果她再待得晚一点儿,他可能就会在外面等她。谁知道呢。反正迟早都会。阿历克斯太了解这些步骤了,总是大同小异。和男人的重逢对她来说总不会带来太美好的故事,至少这样一个场景,她再熟悉不过。反正,就是这样。

  夜幕已经完全降临,天气温润舒适。一辆公交车刚刚到站。她加快了脚步,司机从后视镜看到她,便停下来等她,她又加紧了步伐。但是,就在她想上车的瞬间,她改变了主意,她决定稍微走一走,然后在半路搭一辆别的车,她示意了司机,司机回以她一个遗憾的手势,好像在说:命运啊,真是暗藏玄机。他还是开了门:“我后面没有车了,这可是今晚的末班车……”

  阿历克斯笑了笑,做了个手势表示感谢。好吧,她只能走路回家了。她会先走法勒基耶尔路,然后再转到拉布鲁斯特街。

  她住这个街区有三个月了,靠近旺夫门。她经常搬家。之前,她住在克利尼昂古尔门附近。再之前,在商贸街附近。有的人很讨厌搬家,但对她来说,这是必须做的。她热爱搬家。可能是因为,就像那些假发,感觉可以给生活带来改变。这是生活的主旋律。这天,她的生活即将改变。几米开外,就在她面前,一辆白色货车开到了人行道上准备停车。为了通过,阿历克斯只能贴着房子的外墙走,她感觉到一种存在,是一个男人。不等她转身,她的背脊已被重重捶了一拳。她失去平衡,身子往前一冲,前额撞上车身,发出一声沉闷的轰响,她丢下手里的东西,想要抓住些什么作为支撑,但她什么都没抓到。男人抓住她的头发,但他只是扯下了假发。他骂了一句她听不懂的话,随即愤怒地用一只手抓了一大把她的真发,另一只手用力打在她肚子上,力气大到可以打死一头牛。阿历克斯甚至没有时间喊痛,她佝偻着身子立马开始呕吐。这个男人力气太大了,他像翻一张纸片一般把她转向自己,一手紧紧绕住她的腰,一手把一团布狠狠塞进她嘴里,堵住她的喉咙。就是他,这个男人,在地铁上、大街上、商店外,就是他。有那么一秒钟,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她试图用脚踢他,但是他的手臂正像个虎钳一般紧紧缠着她,她没有办法对抗那么大的力气。他把她往下压,她膝盖一软,倒在货车底板上。男人往她腰上狠狠踹了一脚。阿历克斯被一脚踹进了货车,脸擦着车底板。他跟着她上了车,狠狠地把她翻转过来,膝盖抵住她腹部,朝她脸上伸手就是一拳。他打得那么重……他是真的想让她痛,想让她死,这个念头瞬间划过阿历克斯的脑子,她的脑袋撞到地上又弹起来,她的后脑勺受到了沉重的一击,枕骨的地方,阿历克斯告诉自己,就叫枕骨。除了这个词,她所有能想到的,就是她不能死,不能这样死,不能现在死。她像胎儿一样蜷曲着身子,满嘴的呕吐物,她的脑袋快炸了,她感觉自己的双手被粗暴地扭到背后,和脚踝一起死死绑住。我不想现在就死,阿历克斯在心里说。货车的门“砰”地关上,车子启动了,借着突然一下的冲力,脱离了人行道。“我不想就这样死。”

  阿历克斯已经有点儿神志不清,但她还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泣不成声。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

  我不想死。至少不是现在。

  2

  在电话里,警察局分局长勒冈没有给他别的选择:“我不管你是什么精神状况,卡米尔,你让我抓狂!我没人了,你懂吗?没人!好了,我给你派个车,你立马给我赶过去!”

  他停了一下,为了打好预防针,又加了一句:“你别再给我添堵了!”

  说完,他挂上了电话。这就是他的风格:性情冲动。平常,卡米尔也不把这当回事。一般情况下,他知道怎么跟局长沟通。

  除了这次。这可是一起绑架案。

  他不想管。卡米尔总说,有那么两三件事是他绝不再做的,负责绑架案就是其中最大的一件。自从他的妻子伊琳娜去世之后。她在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倒在街上。他把她送去诊所,但她还是不行了。他再也见不到她活蹦乱跳的样子。这个打击对卡米尔来说太大了。没法用语言来描述他的混沌不安。他崩溃了。那些日子,他整个像是瘫痪一样,神思恍惚。他甚至开始说胡话,于是便不得不住院治疗。人们把他送去疗养院的诊所。他能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超出大家的期待。他离开警队的那些月,每个人都在怀疑他还能不能重新振作起来。当他终于复归时,大家觉得很奇怪,他看上去和伊琳娜死前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苍老了一点儿。从那以后,他只接手第二线的案子:感情纠葛、学术纷争、邻里纠纷,那种死者不会明晃晃躺在你跟前的案子。绝不是这种绑架案。卡米尔要的不是这种死者还在挣扎的。

  “然而,”勒冈说道,“那些真正尽一己之力帮卡米尔避开活着的受害者的人,却也没什么前途。这是入殓师干的活儿。”

  “但是……”卡米尔回答,“我们本来就是啊!”

  他们是二十年的老相识了,他们互相尊重,但互相都不畏惧。勒冈就像查案现场的卡米尔,而卡米尔呢,就像卸了职务的勒冈。总之,这两个人之间的差异,大概就是两个等级的职位,以及二十四公斤的体重,还有三十厘米的身高。这样说起来,他们好像差异巨大,其实是真的挺大的。人们看到他们站在一起时,几乎有种看漫画的搞笑感。勒冈也不是太高,但卡米尔,他实在是太矮了。一米四五,你们自己想象一下吧,他是用仰望的姿势来看这个世界的,就像个十三岁的孩子。他把这归咎于他的母亲,画家莫德·范霍文。她的画被十几座国际博物馆列入收录名单。伟大的艺术家,也是个大烟鬼,每天生活在缭绕的烟雾里,像是戴着一个永不退散的光环,永远不可能想象她和这顶淡蓝色云雾光环分开。卡米尔把他最大的两个特点归因于此。一方面,艺术家的特质赐予了他在素描上的神奇天赋;另一方面,母亲经年累月的烟瘾使他先天营养不良,造就了他这副一米四五的身材。

  他几乎就从没遇到过可以让他俯视的人。然而……这样的身高,不仅仅是一种残疾。二十岁的时候,这是种可怕的羞辱;三十岁,这是一种诅咒;但自始至终,谁都知道,这是种命运,是那种让你想咒骂的破事。

  多亏了伊琳娜,卡米尔的身高变成了一股力量。伊琳娜让他的内心变得强大。卡米尔从来没有体验过如此……他试图找个形容词,然而没有了伊琳娜,他连个词都想不出来。

  勒冈和卡米尔形成鲜明对比,他体形硕大。大家都猜不出他有多重,他也从来不说,有人说一百二十公斤,也有人说一百三十公斤,还有人猜更重。不过都无所谓了,勒冈就是体形庞大,皮糙肉厚,两颊肉肉的像只仓鼠。但他目光如炬,透着睿智,没人能解释为什么,男人们也都不愿承认,女人们却一致认为:局长是个极具魅惑力的男人。天知道为什么。

  卡米尔听到勒冈大喊。他没有被他的咆哮吓到,从来也没吓到过……他冷静地拿起电话,拨了号:

  “我告诉你,让[1],我可以去,你那个什么绑架案。但莫莱尔一回来,你就让他接手,因为……这——事——我——不——想——干!”

  卡米尔·范霍文从不大吼大叫。好吧,很少。这是个威严的男人。他秃顶、矮小、单薄,但大家都知道,卡米尔不好惹。那一头,勒冈没有回答。一些传闻说,在他们两人之间,其实是卡米尔说了算。他们也不觉得好笑。卡米尔挂断了电话。

  “妈的!”

  这真是稀奇。尤其是,绑架案这种事又不是每天发生,这又不是在墨西哥,为什么不换个时间发生,比如在他执行任务的时候,或者在他休假的时候,总之不是现在!卡米尔狠狠砸了一拳桌子。也不是太狠,因为他是个有分寸的人。即便是在别人身上,他也不喜欢没有分寸的行为。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拿了他的大衣、帽子,迅速走下了台阶。卡米尔的确很矮小,但他走起路来步子很重。直到伊琳娜去世,他的步伐都还算是轻的,她甚至常常对他说:“你走路轻得跟小鸟一样。我总觉得你要飞走了。”伊琳娜已经去世四年了。

  汽车在他面前停下。卡米尔爬上车。

  “你叫什么来着?”

  “亚历山大,老……”

  他自己打住了。众所周知卡米尔讨厌“老大”这一套。他说这种惺惺作态,让人作呕。他就是这么冲。卡米尔是个粗暴的非暴力主义者。他偶尔会大发雷霆。他原本也是人格健全的,但由于年纪渐长和独居,他变得有点儿阴郁易怒。说到底,他就是没耐心。伊琳娜早就向他多次提出:“亲爱的,为什么你总是暴怒呢?”从他一米四五的身高,如果可以用“高”这个词的话。卡米尔夸张地带着惊讶的表情回答说:“啊,的确,这……根本没理由生气……”易怒又懂得分寸,粗暴又足智多谋,很少有人能一下看透他,欣赏他。也因为他总有点儿闷闷不乐。卡米尔自己也不太喜欢自己。

  自从他复工以来,大约三年时间,卡米尔接手了所有的实习生,对于那些不太乐意管这些事的部门负责人来说简直是一个意外的运气。自从他的队伍解散以来,他不想做的,就是重组一个固定的队伍。

  他看了亚历山大一眼。论长相,这家伙怎么都不像“亚历山大”。尽管他比卡米尔高出四个头,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而且他还不等卡米尔命令就已经发动了车子,这至少说明他很紧张。

  亚历山大像箭一样飞驶出去,他喜欢开车,很显然。感觉GPS都追不上他。亚历山大想在长官面前展现自己的高超车技,警笛呜啦呜啦地叫着,警车傲慢地穿过大街小巷,穿过十字路口。卡米尔的双脚悬空在离地二十厘米的地方,摇来晃去,右手紧抓安全带。不到十五分钟,他们就到达了现场。现在是二十一点十五分。尽管不算太晚,巴黎已经昏昏欲睡,宁静安详,怎么都不像一个会有女人被绑架的城市。“一个女人,”报警的目击者这么说,他显然无比震惊,“就这么被绑了,就在我眼皮底下!”他回不过神来。不得不说,这种经历并不常见。

  “就那儿,把我放下。”卡米尔说。

  卡米尔下了车,压了压帽子。小伙子把车开走了。他站在街的尽头,离第一个屏障五十米。卡米尔步行而去。只要有时间,他总是努力站远一点儿看问题,这是他的方法。第一眼印象极为重要,因为这是看到全景的一眼,而之后,就该深入数不清的细节,实事求是,没有退路。这是他为了在离案发现场百米开外下车而给出的官方解释。另一个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想过去。

  他走向那些旋闪灯肆意投射的警车,想弄明白自己的感觉。

  尽管他走得很慢,但终究还是到了。

  事情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四年前,就在他住的街上,甚至和这条街看着也有点儿相似。伊琳娜就这么离开了。她本该几天后临盆,生个大胖儿子。她本该当了妈妈。卡米尔冲出去,一路狂奔,一路寻找,那晚为了找到她,他像发了疯一般……然而无济于事……后来,她死了。卡米尔人生的噩梦就是从类似现在这样的一秒开始的。所以他的心怦怦直跳,耳朵轰鸣。他自以为沉睡了的罪恶感,此刻,又醒来了。这让他想吐。一个声音对他说快跑,另一个声音叫他面对,他感觉胸口被钳子夹住一般。卡米尔觉得自己要晕倒了。他没有晕倒,而是推开一个路障,进入现场。站岗的警员从远处给他做了个手势。就算不是每个人都认识范霍文警长,每个人还是能认出他。这是必然的,就算他不算什么传奇,但这样的身高……还有这样的故事……

  “啊,是您?”

  “你很失望……”

  路易立马拼命摆手,一脸惶恐。

  “不,不,不,不,怎么可能!”

  卡米尔笑了。他总能轻而易举地让路易手足无措。路易·马里阿尼很久以来都是他的助理,卡米尔了解他就像了解自己的作品一样。

  起初,在伊琳娜遇害后,路易经常去诊所看卡米尔。卡米尔不怎么说话。他唯一剩下的,只有一个消遣,画画。这已经成为他的主要活动,甚至可以说唯一活动。他只画画,每日如此。那些素描、草图、速写堆满了房间,至于房间,卡米尔也是不管不顾。路易自己收拾了一小块地方待着,两人一个看着公园里的树,一个看脚。他们在这种静默中互诉衷肠,但依然一字不发。因为他们不知道怎么说。然后突然有一天,毫无预兆地,卡米尔解释说他更想一个人待着,不想把路易也卷进他的悲伤里来。“一个悲伤的警员的住处,这种地方多去也没什么意思。”说完,两人关系就开始疏远了。日子一天天过去。然而当一切开始好转时,已经太晚了。卡米尔度过了哀悼期,却发现四周一片荒芜。

  他们很久没见面了,只是偶尔遇到,在开会时,在报告会上,类似这些时候。路易没怎么变。就算有天老死,他也带着年轻人的神情,有些人就是这样,总是一样优雅。一天,卡米尔对他说:“就算我打扮得像去参加婚礼,在你身边,我都像一个流浪汉。”不得不说,路易很有钱,非常有钱。他的财产,就像勒冈的体重,没有人知道具体数目,但大家都知道数目庞大,而且,当然还在不断扩大。路易可以靠他的养老金过活,并且保障未来四五代子孙的生活。然而他却选择做刑事科警员。他刻苦学习了大把他根本不需要费劲学的东西,这让他拥有卡米尔无可指摘的深厚文化底蕴。说真的,路易是一个怪人。

  路易笑了,在这种情况下毫无预料地再次见到卡米尔,他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在那里。”他指着那些屏障说。

  卡米尔加紧脚步赶上这个年轻人。其实也没那么年轻了。

  “话说你几岁了,路易?”

  路易转身。

  “三十四,怎么了?”

  “没,没什么。”

  卡米尔意识到他们离布尔代勒博物馆只有两步路了。他非常清晰地看到了射手赫拉克利斯的脸,战胜怪物的英雄。卡米尔从没做过雕塑,他没有这身体素质,他也很久没画油画了,但素描,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画,即便在他长久的抑郁之后。这种力量比他自身还要强大,这是他存在的一部分,他无法控制自己,手上永远拿着一支笔,这是他观察世界的方式。

  “你知道吗,布尔代勒博物馆的射手赫拉克利斯?”

  “知道。”路易说。

  他的表情有点儿困惑。

  “但我在想,射手赫拉克利斯不是在奥赛美术馆吗?”

  “你还是这么讨人厌。”

  路易笑了。这种句子,在卡米尔说来,更像在说,我挺喜欢你的。也像在说,时间过得多快啊,这是多久了,我俩?说到底,这是在说,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自从我害死了伊琳娜,不是吗?总之,这两人在这样一个犯罪现场重逢,总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突然,卡米尔觉得应该声明一下:“我是来代替莫莱尔的。勒冈手下没人了。他逼我来的。”

  路易示意他明白,但还是有点儿怀疑。范霍文警长被调派来负责这种案件,总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你打电话给勒冈,”卡米尔接话,“我要增派人手。马上。看这时间点我们也做不了什么,但至少试试……”

  路易点点头,拿起手机。他也是这么想:这类案子可以从两方面看。绑架者或者受害者。绑架者当然是不知来历了。但是受害者,或许住在这个小区,或许就是在自己家附近被绑的,不仅是伊琳娜的故事让他们这样想,数据也是如此显示的。

  法勒基耶尔路。显然,今晚,他们和雕塑家们有约。他们走在马路当中,入口都已经被封锁了。卡米尔顺着楼层抬起眼睛,所有的窗户都亮着灯,一副开派对的景象。

  “我们有一个目击者,只有一个,”路易关上手机说,“还有绑架时汽车的位置。身份鉴证组应该就快来了。”

  就在这时,他们来了。他们迅速穿过屏障,路易沿着人行道在两辆车子之间为他们指路。四位技术人员立马带着设备下了车。

  “他在哪儿?”卡米尔问。卡米尔长官非常急躁,给人感觉他想尽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