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以后我再也没去过那个球场,不过不久前我碰巧在某本杂志上读到过一篇有关戴克高地高尔夫球场的文章。照那篇文章所言,如今那里已成为全世界最繁忙的大众高尔夫球场。从黎明到黄昏,十八片精心护理的草地上总是挤满了打球的人,要是你想周末去打一局,就不得不凌晨三四点去俱乐部排队。

人各有爱,不过伊格和我去摸球的时候那里还没这么热闹。原因之一是那时还没有十八个洞,我记得好像只能打九洞。另一个原因是那里总是很荒凉,不知是因为那时没几个住在布鲁克林的人打高尔夫,还是纯粹因为那个地方不吸引人。

真正原因是气味。开发商想扩展球场,便往沼泽地里填垃圾,垃圾里未熄的阴火使整个地方都笼罩着一层黑雾。无论何时去,都会被脏兮兮的空气包围,过不了几分钟,你就会发现双目刺痛,鼻腔里都是辛辣味。

但伊格和我并不介意。我们将其视为周边景色的一部分,就像偶尔驶过的马克卡车,装载着一车垃圾,沿着脏兮兮的小路轰隆隆地开到沼泽地边,裹着链条的轮胎碾过,发出沉闷的响声。唯一让我们介意的是,爬过沼泽时脚下的垃圾很烫。我们从来不敢从俱乐部那边进球场,有次我们在池边被那里的服务员抓到过,由于我们抢了他的战利品,肯定被他记住了样子。从后方进去虽然有点儿热,但更加可行。

我们来到池塘边时周围已经看不到一个人了。那是个炎热的傍晚,火红的太阳正慢慢沉入地平线以下,我们马上脱下球鞋和袜子——黑色的长筒棉袜——没浪费一秒,直接钻进了水里。感觉好极了,脚踩下去,光滑细软的河泥从脚趾缝中挤出来。我幻想身体里住着渔夫的灵魂,真正有趣的不在捡到球的那一刻,而在于摸球的过程。

当然,捡到球是目标。方法是慢慢的、摸索着前进,一旦踩到什么小小的硬东西就马上停下来。我没走几步就兴奋地发现正好踩到一枚陷进泥里的高尔夫球,恰在此时,从旁边脏兮兮的小路上传来汽车的马达声。我的第一反应是又是垃圾车,带着一车的垃圾准备往“土坡”上堆,但很快我就发觉这声音不像马克卡车。

我四处张望,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车,脚仍旧一动不动地踩着战利品。然而池塘中的沙丘和小路挡住了视线。接着马达声突然停止了,察觉到这一信号的我慌忙跳出水塘,对此伊格做出了同样的反应。我们一把抓起鞋袜,直直地绕到最近的一块土丘后面藏起来。然后不顾湿漉漉的双腿,仅用五秒就穿好了鞋袜,准备好一旦有人靠近就马上飞奔。

我们之所以逃得这么快,是因为还不确定我们的摸球行为是否合法。伊格和我就此事讨论过无数次,每次他都激烈地坚持我们这么做完全合法——理由是球就在那里,迟钝的看守们却发现不了——但他也赞成不去以身试法,而是私下里避人耳目地完成交易。我敢肯定车子停下的那一刻他心里想的和我心里想的一样,我们被发现了,审判之手终于伸到了我们这里。

于是我们决定静待,屏息蜷缩在长满杂草的土堆后面,直到伊格等不下去了。他膝盖和双手撑地爬到土堆边缘,窥视小路那边。“天哪,看那边!”他低语道,声音里带着敬畏,边说边挥手叫我过去。

我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看过去,惊讶地发现一辆灰色的派克,那辆有两个踏脚板,一上一下,这辈子我只见过一次这样的车。不会有错的,站在车边的正是罗斯先生,他身边还有两个男人,罗斯先生正和较瘦弱的一个说话,边说边愤怒地做着手势。

如今再回想,我认为那一幕看起来那么诡异,原因出在背景上。我们身处空旷的高尔夫球场,周围的一切都那么原始,没有一丝城市的气氛,且全被夕阳染成了深红色;而在这一切之中停着那辆闪闪发光的车,旁边站着三个头戴草帽、外套夹克、打着领带的男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更吸引人的是他们所散发的危险味道。尽管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我能看到罗斯先生的表情,和在他家车道上逮到我和伊格时一样。他身边的大块头男人几乎未发一语,但和罗斯先生对话的小个子摇了摇头,准备回应,却突然慢慢地后退,罗斯先生不得不跟着他。接着小个子突然转了个圈,直直地朝我和伊格藏身的土堆跑过来。我们俩赶紧往后缩,但他已经跑得很近了,就在他即将越过池塘的时候大块头追上并一把抓住了他,罗斯先生拿着帽子跟了过来。这一刻我们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但我们没有。我们就像被施了咒,缩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从未料想过的场景——几个成年人正在我们面前上演只有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一幕。

正如我刚才所说,那年夏天我仅有十二岁。可以说,正是那一刻让我明白电影与现实的区别,因为电影里那些激烈的情节绝不会真实发生,没有汤姆?米克斯、胡特?吉布森或任何一位我喜欢的英雄,这就是我看着那个小个子男人所遭遇的一切时的想法。我想伊格的感受应该更强烈,因为他那么瘦小,每当他试图强硬地与人对峙时,都会由于力量或体重不足而败下阵来。想必伊格的心都飞了过去,看那个小个子被大块头抓住,粗暴地反扭过双手,牢牢地按在背后,然后罗斯先生不停地往他脸上甩巴掌,同时嘴里叫骂着,伊格肯定感同身受。

“你这个卑鄙小人,”罗斯先生咆哮道,“你以为我是谁?你以为我是那些粗俗、蠢笨的三流走私贩吗?竟敢背叛我,是以此为乐吗?我让你看看我是谁!”小个子男人开始悲鸣,乱踢乱撞,罗斯先生见状挥舞着拳头,重重地打向男子的腹部和脸,直到悲鸣声和挣扎都突然停止了。接着罗斯先生朝池塘点了点头,他的手下便举起小个子男人扔了过去,小个子倒栽葱跌进池塘,草帽飞出几英尺远,随着水面的起伏上上下下。

他们站在原地盯着水面,直到看到小个子男人在水里手脚并用地扑腾,不停吐出肮脏的池水,并迷迷糊糊地甩了甩头,两人才不发一语地朝车子走去。我听见关车门的声音,接着传来马达的轰隆声,渐渐的,声音消失了。

那一刻我只想赶紧离开这里。刚刚目睹的一切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甚至不像是真的;那感觉就像从噩梦中惊醒,却发现那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的。我只想回家。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但还没等我尖叫着跑回安全的家,伊格已从后面抓住我的衬衫,力气大得差点儿把我拉倒在他身上。

“你要去哪儿?”他激动地低声质问,“你打算去哪儿?”

我挣脱他的手,也低声回应:“你疯了吗?难道打算整晚上都待在这儿?告诉你我要去哪儿,我要回家。”

伊格面如死灰,鼻翼微张。“可那个人受伤了。你就放任不管吗?”

“是的,我就打算放任不管。这关我什么事儿?”

“你都看到了。你觉得那样痛打一个人对吗?”

那时他说话的方式,紧张的语气,以及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都让我怀疑他是不是疯了。我虚弱地说:“总之,那些都不关我的事。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回家了,要是没按时回家,我家里人会发火的。”

伊格竖起一根手指指着我,责骂道:“好啊,既然你这么觉得!”我还没来得及制止,他已经转身跑出我们藏身的土堆,朝池塘奔去。不知是因为意识到将被独自抛下,还是什么疯狂的忠诚心作祟,原因我不清楚,总之只犹豫了一瞬,我便跟上了他。

他站在池塘边,看着池子里的男人——那人还在乱扑腾,同时不知所措地左顾右盼。“嗨,先生。”伊格叫道,声音犹疑不定,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你受伤了吗?”

男人慢慢地打量着我们,那张脸很可怕,青一块紫一块,好几处肿了起来,而且目光呆滞。被打湿了的头发贴在前额,滴滴答答的淌着水。单凭他这副模样就足够把我和伊格吓得后退一步。

他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接着他身子前倾,两眼无神地盯着我们,然后慌忙后退了好几步。突然,他停下脚步蹲了下去,从水里抓起一把稀泥。

“滚开!”他尖叫的声音活像个女人,“滚开这里,你们这些小叛徒!”接着毫无征兆地把稀泥扔向我们。

没打到我,也不可能打到。我惊呼一声后撒腿就跑,伴随着狂跳的心脏,双腿全速飞奔。那时伊格差不多到我肩膀,因此在翻越横亘在街道前的垃圾山时我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好不容易爬到顶,我们头也不回地直接滑到大街上,扬起一团肮脏的尘土。一直跑到第一个红绿灯我们才停下来,双腿在颤抖,大张着嘴巴呼吸,全身上下都脏兮兮的。

但与伊格终于喘过气能说话时相比,那时所受的震撼还不是最强烈的。

“你看到刚才那个家伙了吧?”他还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你看到他们对他做什么了吧?走,我要去报警。”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报警?你报警干吗?我的天哪,你怎么那么关心他们对他做了什么?”

“因为他们痛打了他一顿,不是吗?如果警察知道了,就会抓住他们,把他们送进监狱关五十年。而我是目击证人,你也看到了,因此你也是目击证人。”

我不喜欢这个主意。坦白说,对我们刚逃离的那个满脸凶相、仿如幽灵的男人我没有一丝同情心,同时,更重要的是,我反对一切和警察扯上关系的主意。事实如此,和大多数我认识的小孩一样,我一看到身穿制服的警察就紧张。此时伊格带给我的不解是前所未有的,一个孩子竟然主动提出去警察局报警,这简直不可思议。

我刻薄地说:“没错,我是目击证人。可那个被打的男人完全可以自己去报警,为什么要我们去?”

“因为他是不会对任何人说的。你没看到他有多怕罗斯先生吗?你就能容忍罗斯先生那样胆大妄为,想打谁打谁,无人制止吗?”

这时我明白了。这段荒谬的对话背后,这份突然闪现的高尚作风的核心其实有理可循,而且我好像懂了。伊格并不是关心池子里的那个男人,他关心的是他自己。罗斯先生曾粗暴地对待过他,现在是讨回公平的最佳时机。

尽管如此,我并不想揭露伊格的小心思,因为当你曾亲眼看着最好的朋友被推搡、侮辱,日后一定不想再提起那件事。但至少这让我理清了关系,一切都能解释了。某人伤害了你,于是你反击,就是这么回事。

明白了前因后果也促使我坦然接受了伊格的计划。并不是为了帮那些得罪了罗斯先生因而惹上麻烦的蠢大人,我只不过是伊格的好朋友。

突然,去警察局把我们刚才看到的说出来的提议听起来非常吸引人。同时,三思而行的想法被我抛到脑后,这么做不会给我带来任何麻烦,因为明天我就要搬去曼哈顿了,不是吗?

于是我迈开步子,跟在伊格身后,绕过两个花坛,我还迷迷糊糊的,不知自己在做什么。走进警局大门就看到一张类似法官席的高桌子,一位灰发男人坐在桌边写着什么,他的旁边还有一张矮桌子,坐着一个身穿制服的大胖子,正在阅读一份杂志。看到我们走进来他放下了杂志,眉毛上挑,看着我们。

“怎么了?”他说,“出什么事了?”

我原本在心里排演过如何描述在高尔夫球场看到的一切,但压根儿没机会开口。伊格激动地滔滔不绝,我半句嘴都插不进去。胖警官一脸困惑地听着,不时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一捏下嘴唇。然后他看向坐在高桌子后面的男人,说:“嗨,警长,这两个孩子说他们在戴克高地目睹了一桩人身攻击案。要来听听吗?”

警长头都没抬,继续写着什么。“什么?”他说,“你耳朵有毛病吗?”

胖警官靠在椅背上,微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只不过我听到一个叫罗斯的家伙和这事儿有关。”

警长点点头,示意我们俩到他所在的高台上去。“好啦,孩子,”他对伊格说,“有什么麻烦事儿?”

于是伊格又说了一遍,说完后警长依旧盯着他,手中的钢笔敲着桌子。接着他冲伊格摇了摇头,说道:“我就在这儿说说,孩子,像你这么大就大嘴巴可不好,除了到处给别人惹麻烦,你就没什么可做的了吗?”

我认为事已至此,最好马上开溜。因为无论如何都最好不要掺和大人们的事,比如现在这样。但伊格毫不退缩,他一向擅长争辩,即便他的观点是错的;而现在他知道自己这次是对的,就更加言辞激烈、怒火中烧。

“你不相信我吗?”他质问道,“老天哪,我就在现场!就这么近!”

警长就像即将爆发的雷雨云。“好好,你就那么近,”他说,“够了,孩子,闭上你那张大嘴巴。我没时间跟你在这儿瞎胡闹。现在,马上给我滚出去!”

伊格暴怒,此时的他连眼前几英寸的金色警徽都不怕了。“我才不管你信不信。等我去告诉我爸,走着瞧!”

我能听见自己的耳鸣声。警长依旧坐在那儿盯着伊格,再看伊格,尽管也有点儿被自己的突然爆发吓到,但还是瞪了回去。他此时心里的想法肯定和我的一样,冲警察嚷嚷,下场差不多和对人施暴一样惨,我们很可能会被关进监狱,在里面过一辈子。这时我才意识到被伊格害了,顿时对他愤怒异常。

那时我脑子里只想着都怪他,害我也陷入这般境地,要为他的发神经背黑锅。我猜比起警长,那时的我更恨他。

最终警长转身对着胖警官,一副已打定主意的样子。

“开车去罗斯家,”他说,“把这件事完整地讲给他听,然后请他跟你一起过来。哦,对了,问问这孩子的名字和地址,去把他父亲也带来。咱们走着瞧。”

于是,今生第一次,我坐在警察局的长椅上,看着墙上大钟表的钟摆摆来摆去,回忆这辈子曾犯下的罪过。等了最多半小时,胖警官便和罗斯先生、伊格的爸爸一起现身了,但对我来说,却仿佛有一年那么长。还是难以置信的漫长的一年。

令我惊讶的是罗斯先生的样子。我本以为他会打打闹闹、挣扎着进来,因为虽然警长不相信伊格讲的故事,但罗斯先生自己心知肚明。

然而不仅没有打打闹闹,罗斯先生看起来就像来拜访老友,一身上好的薄西装,搭配黑白两色的运动鞋,还抽着雪茄。他无比地冷静、自在,甚至,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他的样子就像在这里他说了算似的。

再看伊格的爸爸,简直两个极端。科瓦奇先生刚才肯定正穿着汗衫、坐在门廊前读报纸,因为他身上的衬衫一半小心地掖在裤子里,另一半露在外面。单看科瓦奇先生的举动,你会错以为他才是做错事的人。他不停地吞咽着口水,脖子缩在衣领里,时不时紧张地瞥一眼罗斯先生。总之,他看起来和平时的样子判若两人。

警长指着伊格,说:“好啦,小鬼,现在告诉大家你刚才都跟我说了些什么。站起来,让我们都能看到你。”

那故事伊格已经说过两次了,因此这次他驾轻就熟,从头到尾连口气都没喘,也没人打断他。罗斯先生一直站在原地礼貌地倾听,科瓦奇先生则不时转动缩在领子里的脖子。

伊格说完,警长问道,“罗斯先生,恕我直言,今天您去过那个高尔夫球场吗?”

“当然。”警长说,“但你看,我们现在有点儿麻烦。”

“我理解。”罗斯先生说着,走到伊格身边,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说道:“不过你知道吗?我也不怪这个搞恶作剧的孩子,前几天我们之间发生了些小麻烦,他总想爬上我的车,我猜他这么做是想和我扯平。我不得不说这孩子真有志气,是不是,孩子?”他边说边友好地捏了捏伊格的肩膀。

我被罗斯先生恰到好处的反击吓傻了,伊格却像串被点燃的鞭炮,炸开了。他挥开罗斯先生的手,径直冲向他的父亲。“我没撒谎!”他拉扯着科瓦奇先生的衬衫,声嘶力竭地说,“我对上帝发誓,警官,我们俩都看到了。我没撒谎,警官!”

科瓦奇先生低头看了看儿子,接着环视众人。他的眼神触到罗斯先生的那一刻,仿佛衣领又缩紧了一英寸。与此同时,伊格还在拉扯他的衬衫,叫唤着我们看到了,我们看到了,他没有撒谎,直到科瓦奇先生第一次晃了晃他,下手很重,他才终于闭上了嘴。

“伊格,”科瓦奇开口道,“我不希望你到处去传播是非,听到我说的了吗?”

伊格当然听到了,他后退一步,就像脸上挨了一拳,然后站在原地,一脸滑稽地看着科瓦奇先生。他不发一言,且一动不动,直到罗斯先生再次走到他身边,将一只手放到他的肩上。

“听到爸爸说什么了吗,孩子?”罗斯先生说。伊格还是不发一言。

“你肯定听到了,”罗斯先生说,“现在咱们俩更熟了,小鬼,所以也别闹别扭了。事实上,什么时候想来我家尽管来,我保证有好多奇怪的事情你能做。而且我给的报酬丰厚,这点你不用担心。”他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张钞票,“拿着。”他说,把钞票塞到伊格手里,“或许这个能帮你想通。现在,出去尽情地玩吧。”

伊格迷茫地盯着钞票,就像个梦游的人。我没搞清状况,在我看来这意味着我们赢了,可伊格非但没有欢呼,反而迷迷糊糊的。直到警长开口,才将他唤醒。

“好了,孩子们,”警长说,“赶紧回家去,大人们还有些事要谈。”

无须再多说什么,听到这话我便冲出门,快步走到大街上,伊格跟在我身后,拖拖拉拉的,沉默不语。我们走了三个街区,转弯又走了一个街区,终于回到家门口了。在那之前,我从未如此喜爱熟悉的房屋线条,以及从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但我并没有马上进门,我突然想起这是最后一次和伊格见面了,于是尴尬地站在门口,等待着。我向来不擅长道别。

“这下好了,”终于我开了口,“我的意思是,罗斯先生给你的钱,至少值二十个高尔夫球。”

“是吗?”伊格说道,他看我的样子和刚才看他老爸时一样滑稽,“我敢打赌它够买一副新球杆了。跟我一起去里奥的店,我证明给你看。”

我很想去,但此时更想进屋回家。“哦,要是我今晚在外面玩得太晚,我家里的人会生气的,”我说,“而且,无论如何,一美元绝对不够买一副球杆,你还需要更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