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在线阅读:头颅的价格
TXT下载地址:希区柯克作品集,希区柯克小说下载,希区柯克悬疑故事集txt精装典藏版,悬念大师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自导的悬疑故事集,每个小故事都或多或少包含了恐怖,悬疑,超自然等元素,每集开始都是由导演本人拉开序幕,等到故事完毕,又由导演本人闭幕总结。每个故事都很精彩,令人拍案叫绝。
头颅的价格克里斯托弗,亚里山大.帕内特的财产不多,细算起来只有他的名字和一身棉布衣服。帕内特总是像保护他的名字一样仔细地让他的衣服完好无损,因为白天他要穿它,晚上还得拿它当卧室,此外帕内特就只剩下酒瘾和一部红红的络腮胡子了。不过他还有一个朋友。这年头,除非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品质,没什么人能赢得友谊,就算在友善的波利尼西亚群岛上也是如此。强壮,幽默,或者邪里邪气,反正一个人总得有什么特别之处才能让他的朋友认得出,记得祝那么应该如何解释商船上的苦力卡来卡这个土著对帕内特毫无所求的照顾呢?这可是福浮堤海滩的一个谜。
在福浮堤,帕内特是个与世无争的人,他不和人吵架,更不会跟人动拳头。显然他也从没认识到一个白人的脚随时都有权力把一个土著踢到一边。除了自己和那个中国混血儿,帕内特甚至没骂过任何人,那个中国混血儿卖糖果给他,但那些糖果糟得没法吃。
除了这些,帕内特没什么明显的优点。长期以来他已经忘记了热血沸腾的感觉,甚至连乞讨他也不会了。他不笑,不跳舞,也从不显示出哪怕一点简单的怪癖使得人们可以对一个醉鬼表现一点宽容。这个帕内特在世界的其他任何地方可能都会常挨揍,但命运使他飘泊到这个生活像唱歌儿那样轻松的海滩,他奇特的命运甚至还给他一个朋友。于是他天天唱个烂醉。除了这些,他什么也不干,活像泡在酒精里的一堆潮乎乎的肉。
他的朋友卡来卡是个包格维勒群岛的异教徒,在他的家乡有吃人肉的风俗,有时那些尸体还被熏好,储备起来以备将来之需。
不过在福浮堤,尽管是个美拉尼西亚黑人,卡来卡和别人也没什么两样。他严肃,能干,个子矮小,眼窝深陷;长着一头刷子似的头发,总在腰上围一条绵布头巾,鼻子上还穿着个铜环,平时总是毫无表情。
卡来卡的酋长把他弄到福浮堤的贸易公司,替他签了三年合同,还吞掉了他的工资,面包和烟草。三年后,卡来卡会被送回八百英里外的包格维勒,那时他还是一无所有。当地人都这么过来的,不过卡来卡或许也有自己的什么打算也说不定。
南太平洋的黑人极少显示出让人尊敬的品质。忠诚、谦恭都只能来自那些肤色介干黄色和巧克力的人种,而黑人总是那么神秘,让人不可捉摸。卡来卡把这个一文不名的帕内特当作自己的朋友着实让福浮堤的人吃了一惊,他们还以为自己多少了解一点这些黑鬼呢。
“嘿,你。”莫·杰克,那个中国混血儿叫道,“你最好把这乡巴佬弄走,他又喝多了。”
卡来卡正呆在干椰肉小棚的阴影里等着捡掉下来的椰肉。他站起来,腋下夹着那些椰肉向海滩跑过来。
莫·杰克站在门槛上冷冷地看着,说:“我说,你干嘛便宜那醉鬼,把珍珠卖给我,我给你一个好价钱,怎么样?”
莫·杰克一直心烦,因为他得拿酒和帕内特换那些珍珠,然后帕内特就唱个烂醉。而他知道这些珍珠是卡来卡从礁湖里捞上来交给帕内特的。他和帕内特的交易并不坏,但他想如果用烟草直接和卡来卡交易会赚得更多。
“是什么让你非得把珍珠给那个该死的乡巴佬?”莫·杰克气势汹汹地问,“他狗屁不值,早晚死掉。”
卡来卡没吭声,只盯了他一眼。有那么一刻,他的灰暗的眼珠中闪动出奇特的亮光,活像十尺深的海底里鲨鱼冲你眨眼。混血儿的调子立刻变成了小声咕哝。
卡来卡背着他的朋友向他的家,一个小草棚走去。他小心地把帕内特放到席子上,把他的头枕好,然后用凉水给他洗干净,把他头上和胡子上的脏东西弄掉。帕内特的胡子是真正的连腮胡,反射着太阳光,就像亮闪闪的红铜。卡来卡把这部胡子梳好,然后坐在他旁边,用一把扇子替这醉酒的人赶走苍蝇…正午过后一点,卡来卡忽然跑到空地上抬头看了看天空。几个星期以来他一直注意着天气的变化,他知道有些变化表示贸易风会越来越强,直到完全取代那些平和的侧风。现在他看到一片片阴影让沙滩模糊了,太阳也被云彩挡住了。
整个福浮堤都在午睡,侍者在阳台上打呼嗜;商务代表在他的吊床上做梦,梦见大堆的椰肉装船运走,然后是大把的奖金向他飞来;莫·杰克则趴在他的小店里。没人会疯到在午睡时跑到船上去。没有人,除了卡来卡。这个不驯的黑人从不关心午睡或者美梦。他奔来忙去,轻轻的脚步声淹没在海浪拍打礁石的轰轰声里。
活像个无声无息的鬼魂,在福浮堤的梦乡里忙着自己的工作。
卡来卡很早就打探出两件重要的事,一是储存室的钥匙放在哪儿,还有一件是步枪和弹药放在哪儿。他打开储存室,挑了三匹土耳其红布,几把刀,两桶烟叶还有一把小巧的斧子。还有不少东西可拿,但卡来卡并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
接着他用斧于劈开步枪柜,拿了一把温切斯特牌步枪以及一大盒弹药。然后卡来卡要干的就是把船棚里的一条大船和两条小划子的底劈穿,这样它们就好多天都不能用了。那真是把好斧子,一把真正的战斧,它锋利的刃口让卡来卡充分体会到了干活的乐趣。
海滩上停着一条大的独木舟,是包格维勒群岛上卡来卡族人用的那种,船头和船尾高高翘起,就像一弯新月。上个季节的季风把它刮到岸边,奉贸易代表本人的命令,卡来卡修好了它。现在他把这条船弄到海里,再把他的战利品装上去。
他仔细选择了所带的食物,包括大米,甜土豆,还有三大桶可可豆,此外还有一大桶水和一盒饼干。他在搜索贸易代表的柜子时看到十二瓶珍贵的爱尔兰白兰地,尽管他知道它们的价值,但只看了看,没有拿。
后来莫·杰克和人谈起这事时,他记起卡来卡眼里闪动的那种亮光,他断言没有人能抓到活着的卡来卡,如果世界上有人能捉到他的话。
准备好一切之后,卡来卡回到他的小棚子。叫醒帕内特:“伙计,跟我走。”
帕内特先生坐了起来,看了他一眼,就像精神病人看到自己脑海里的幻影,然后说:“太晚了,商店都关门了。我说,告诉那帮混混儿晚安,我要,我要睡觉了。”然而他又像块木板一样倒在床上。“醒醒,醒醒,”卡来卡不停地晃着他,“嘿,别睡了,醒醒。啊!朗姆酒,你的朗姆酒来了,真的,朗姆酒。”
但帕内特还是一动不动,像聋子一样,连这句平时最管用的咒语也听不见。
卡来卡弯下腰,像扛个大肉袋一样把他扛到肩上。帕内特足有二百五十磅重,而卡来卡还不到一百磅。但这个小个子黑人灵巧地把他扛起来,让他脚拖着地,向海滩走去,把他放到船里。独木舟往下一沉,然后离开了福浮堤的岸边。
没人看见他们离开,福浮堤还在大睡,当贸易代表从午睡中醒来,暴跳如雷的时候,他们早已消失在贸易风里了。
第一天,卡来卡努力让船顶风前进,灰蒙蒙的海上,大风卷起一阵阵浪,只要卡来卡稍一疏忽,就有海水灌进船里。卡来卡是个不懂指南针,更不懂经纬度的异教徒,但他的先祖曾靠人力和浅底小船完成了远航,他们的成就使哥伦布的远航看起来就像乘渡船的旅游。现在他用锅把水舀到船外,用席子和桨坚持航行,但他确实在前进。
直到第二天日出,帕内特才从船底的污水里抬起头来,但只看了眼四周便又呻吟着躺下了。停了一会,他又试了试,还是徒劳,于是他转过头,看见卡来卡蹲在船尾,浑身都是海水。“酒!他叫道。
卡来卡摇摇头,帕内特的眼里开始闪现出渴望的目光:“给我酒,给我一点酒,就一点,”他继续哀求着…后来的两天,他就这么一直神志不清,不停地自言自语说什么一分钟之内同一条船如何变换了四十七种航行方式,还说这是他的重大发现,航海史会出现革命…直到第三天他才清醒了一点,肚子里空空如也,身体虚弱不堪,只是精神还不错。这时风已经小了,卡来卡在静静地准备吃的。帕内特给自己来了两杯白兰地,然后才发觉喉咙里是可可奶,于是又叫起来:“我爱朗姆酒,不,给我朗姆酒。”
没人回答他,他四处打量,但除了长长的水平线,什么也没有,他终于感到有点不对劲问道:“我怎么在这儿?”
“风,”卡来卡说:“风送我们来的。”
帕内特却还没心思听他的话,也没留意他们被吹到这儿并不是钓鱼时迷了路。他的脑子里在想别的东西,一些粉红色,紫色,带条纹像彩虹一样花里胡哨的东西,这些东西真是让他其乐无穷。
把一个在酒里足足泡了两年的人和酒精完全分开可真不是容易的事。
海面变得平静起来,船轻快地滑行。帕内特的手脚都绑在船板上,他就不停地动他的嘴,颠三倒四的背小时候学的诗。可惜听众只有一个卡来卡。他可不关心诗的韵脚,只是偶尔泼点海水在帕内特头上,或者给他盖上席子挡住阳光,或者喂他几口可可奶,当然,每天还替他梳两次胡子。
他们平静地航行,但贸易风越来越强,船也越来越慢,卡来卡只好冒险向东航行。这时帕内特的脸色也渐渐地开始恢复了正常的颜色而不再像腐烂的海藻。
一有机会卡来卡就登上·一些小岛,用锅煮一些米饭和土豆、但这是很危险的。有一次两个白人划着小艇把他们截住了,卡来卡来不及隐藏逃亡黑奴的痕迹,他也没这样做,只是在对方划到五十码左右的时候用步枪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对方中的一个被打死了,他们的船也给打沉了。
“我这边有个弹孔,你最好把它堵上。”帕内特叫道。
卡来卡解开他的绳子,堵上那个弹孔。帕内特伸了伸胳膊,好奇地东看西看。
“是真的,你不是幻影。”帕内特瞪着卡来卡说:“我说,你是真的,不是个幻影。看来我好多了。”
停了一会,他又问:“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芭比。卡来卡回答。这是包格维勒的土语名称。
帕内特吹了声口哨,驾驶这种连篷都没有的船跑上八百英里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不禁对卡来卡肃然起敬,这个黑人小个子真的是很能干。
“那么,芭比是你家了?内特问。“是的。”
“好吧,船长,”帕内特说:“继续前进,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带我到这儿来,但我想我会知道的。”
起初帕内特还很虚弱,但卡来卡的可可豆和甜土豆使他开始恢复了力气和神智。后来他品着海水的咸味居然能好几个小时完全忘记酒这种东西。而且奇怪的是,当酒精在他体内渐渐消失,福浮堤的经历也在他的记忆中消失了。这真是两个古怪的水手,一个土著,另一个是正在康复的病人,但他们相处得还很不错。
第三周时,帕内特注意到卡来卡有一整天没吃东西了,他们的食物吃光了。
“嘿,不能这样。他叫道,“你把最后一点可可豆也给我了,你得为自己留点。”
“我不喜欢吃。”卡来卡简单的回答说。
天海之间只有海水拍打船底和船板的咚吱声。帕内特一动不动地想了好几个小时,想了很多事,有时眉毛痛苦地皱成一团。的确,思考并非总是旅途良伴,被拉回过去的记忆尤其不见得那么好受。但帕内特现在却不得不回忆起他荒唐的过去,他一次次地想逃离它们,但他现在觉得无处可逃,他想自己只有面对过去,然后击倒它们。
在第二十九天上,他们所有的吃的只有一点点水。卡来卡用可可豆壳舀上这点水,让帕内特喝下去。现在,这个异教徒又承担起了照料帕内特的责任,直到他把桶板上的最后一点水刮到刀刃上,滴进帕内特的喉咙里。
在第三十六天,他们看见了咯塞尔岛,那岛就像一堵绿色的墙从水平线上冒了出来。卡来卡可以松一口气了,他已经航行了整整六百英里,而且用的是这条没什么航海装备,甚至连海图也没有的船。这确实是个了不起的成就,但他们并没停留多久,很快他们又出发了。
早上风还不错,但到中午就停了。海水变得像油一样稠,空气让人发闷,卡来卡知道风暴就快来了,但他别无选择,他只能继续。
前进。他把所有东西都绑在船上,然后集中力量划桨。不久,他看见前面有一个带白色沙滩的小岛。最后,还差两英里上岛时,风暴来了,尽管如此,他们已经算走运的了。
这时卡来卡瘦得只剩皮包骨头,帕内特也只能勉强抬起胳膊,而海浪就像从礁石上冒出来的火苗,一个接一个没完没了地向他们的船打来。没人知道卡来卡是怎么干的,但他最后还是靠岸了。
反正好像是命中注定,那个白人一定要被他一次次救下来,直到最后他又把帕内特带回岸边。当他们上岸时都快晕过去了,不过都还活着,而且卡来卡一直紧紧地抓住他白人朋友的衣角。
他们在这个岛上呆了一个星期。帕内特用岛上无穷无尽的可可豆把自己养胖。卡来卡则在修补他的船。船严重进水了,但他的货物完好无损,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磨难快到头了,已格维勒岛,卡来卡的家乡,就在海峡的对面。
“芭比就在哪边?”帕内特问。“不错。”卡来卡回答。
“上帝哟!太好了。”帕内特叫道,“这儿就是大英帝国管辖权的尽头了。老伙计,他们只能到这儿,他们过不去了。”
卡来卡也很清楚这一点,如果世上有一件事让他害怕,那就是斐济高等法庭的治安法官,他有权对任何违法的行为采取行动。
在海峡这边,卡来卡还会因为偷窃而被起诉,但到此为止,卡来卡知道,在巴格维勒岛,他可以干任何一件他想干的事而不会受到惩罚。
至于克里斯托弗·亚里山大·帕内特,他的身体慢慢复原了,而且洗得干干净净,甚至他灵魂中那些邪恶的东西也被洗掉了。湿润的空气和温暖的阳光使他重新充满活力,使他有力气到水里游泳或者帮卡来卡修船。没事的时候,他就花上几小时在沙滩上挖个坑,或者欣赏小海贝壳的古怪花纹,要不就唱着歌在海滩上游荡,享受他从前很少留意到的生活的可爱之处。
唯一始终让他迷惑的是卡来卡,不过这并没让他感到什么不安,他像孩子一样对此一笑了之。他想到的是不知道如何报答卡来卡为他所做的事。最后,帕内特还是开始猜想卡来卡为什么要带他到这儿来。为了友谊?一定是这样的。想到这里,帕内特把头转向那个不爱说话的小个子。
“嘿,卡来卡,你是不是怕他们起诉你偷窃,别理他们。你这老家伙。如果他们敢找你麻烦,我一定跟他们干一架,我甚至可以告诉他们东西是我偷的。”
卡来卡没答话,只是埋头擦他的步枪,就像个天生的哑巴那么安静。
“不,他没听见,”帕内特咕哝着:“我真想知道你脑袋里在想什么。老家伙,你活像只猫独来独往。上帝证明,我不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我想——”他忽然跳起来。
“卡来卡,你是怕自己逃跑连累我,你是怕一个奴隶逃走连累他的朋友才带上我,是这样吗?是吗?”
“嗯。”卡来卡含混地答了一个字,看了一眼帕内特,又看了一眼对面的包喀维勒岛,然后低下头继续擦他的枪。真是一个谜一样的海岛土著。
两天后,他们到达包喀维勒岛。
在绚烂的朝霞中,他们的船开进了一个小小的海湾,这时海岛还在睡梦中,缓缓地一呼一吸。帕内特跳下船跑到一块大石头上,看着眼前壮丽的景色,觉得真是美得难以形容。这时小个子卡来卡有条不紊地干着自己的事。他卸下布,小刀,还有烟草,然后是子弹盒,步枪,以及他的小斧头。这些东西微微受了点潮,不过所有武器都擦过了,在清晨的阳光里闪闪发亮。
帕内特还在喋喋不休地试图描写他看到的景色,直到一串串脚步声在他身后停下来。他转过身,惊讶地看到卡来卡站在背后,背着枪,还拿着斧子。
“嘿!”帕内特快活地叫道,”老伙计,你想干什么?”
“我想,”卡来卡慢慢他说,眼里又闪过莫·杰克先前见过的古怪的光——就像鲨鱼冲你眨眼——“我想要你的头颅。”
“什么?头颅?谁的?我的?”“是的。”卡来卡简短他说。
事实就是如此,这就是所有谜的答案。这个土著迷上了这个流浪汉的脑袋。克里斯托弗·亚里山大·帕内特被自己的红胡子出卖了。在卡来卡的家乡,一个白人的头颅,熏好的头颅,是一笔比钱财,土地,酋长的荣誉和姑娘的爱情都让人更羡慕的财富。所以这个土著制定了计划,耐心地等待,使用各种方法,甚至像个保姆照顾这个白人,给他喂食,给他梳胡子。他所做的就是要把帕内特平安、健康地带到这儿,然后安全、从容地摘取他的胜利果实。
帕内特很快就明白了前后的一切是怎么回事,这些是如此惊人,几乎没有白人曾想到过。但他现在正清醒地身处事中。没人知道帕内特在想什么,他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声从人的胸腔深处发出,就像它们的主人刚刚听到一个大大的笑话。笑声穿透隆隆的海浪声,把海鸟从峭壁上的寞中惊起,久久地绕着阳光飞翔最后,修正的克里斯托弗·亚里山大·帕内特的财产清单为:名字,一身破衣烂衫,一部漂亮的红胡子,还有就是一个灵魂,在他唯一的朋友的帮助下恢复健康、恢复活力的一个灵魂。
克里斯托佛·亚里山大·帕内特转过身说:“开枪吧,该死的。这个头颅可真便宜。”
亡命猎手
“就在那儿,有个不小的岛屿,”怀特尼惊叫着,“真是太神秘了。”
“那是个什么岛?”夫德问道。
“在旧地图上的标识为‘迷船岛’,”怀特尼答道,“那是个非常恐怖的地方,水手们一提到它便觉得毛骨惊然,我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也许是由于他们迷信的缘故吧…”“看不见哪!”雷夫德架起高倍望远镜试图去观察那个神秘的岛屿。
“哟,你眼力好像是不错呀!”怀特尼笑着说,“我仿佛已经看见在四百英尺之外正躺着你打倒的糜鹿呢,怎么这点儿夜色就连四码外的东西都看不到了吗?”
“哈哈,别逗了,确实连四码都看不见,这夜太黑了,整个天空就像是一道黑幕布。”雷夫德并不理睬怀特尼的玩笑。
“到了里约就差不多天亮了,”怀特尼似满有把握他说,“我们应该在几天内把打猎的用具都准备好,我想那种专门用来对付美洲虎的猎枪也应该有货了吧。到艾默顿我们将有一次十分尽兴的狩猎活动,狩猎这玩艺儿,可是不错。”
“对,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棒的运动。”雷夫德答道。
“哦,那只是对猎手而言,”怀特尼更正说,“对美洲虎而言可就情形大异了。”
“胡说什么呢?怀特尼,”雷夫德说,“你是个大猎手,但不是个哲学家,谁会在乎美洲虎的感觉?”
“也许美洲虎确实这样想。”怀特尼坚持说。
“哎,它们是没有思想的。”
“即便如此,我也认为它们至少懂得害怕,害怕痛苦,害怕死亡。”
“真荒唐,”雷夫德笑着说,“这种鬼天气,热得什么都不想干。
现实点吧,怀特尼,世界是由两个阶层组成的——猎手和猎物。幸运的是,你我都是猎人。——喂,你觉得咱们现在过了那个岛了吗?”
“天太黑了,我不敢保证,但愿我们已经过了。”
“你说什么?”雷夫德问道。“这地方名声不太好。”
“你是说有野人吗?”雷夫德满脸疑惑。
“不,连野人也不能在这个魔鬼之地生存,或许那只是老水手们的传闻掌故了,不过你不觉得今天整个船组都很紧张吗?”
“亏你还提起,他们都有点神经兮兮的,就连船长尼尔森…,,“是的,就连那见多识广的老船长,一个身处险境也敢叫魔鬼滚开的老瑞典家伙也显得有点怪异,他那像淌血一样蓝色的眼睛满含着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我从来没见过。我能从他那儿得知的便是‘这地方在那些远渡重洋的人们心中是个鬼地方’,接着他便严肃地问我‘难道你感觉不到异常吗?’——似乎我们周围的空气里都弥漫着恶毒的因子…喂,你这家伙,我同你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请你不要嘻笑,我确实感到身上冷嗖嗖的。”
“可是并没有风啊,这海面就像玻璃一样平静。哦,那么我们一定是在向那个险恶的岛屿靠近,我唯一的感觉就是一种彻骨的寒冷,可能是恐惧生寒意吧。”
“纯粹是胡思乱想,”雷夫德说,“一个迷信的水手总是可以把他的恐惧传染给整条船的人。”
“也许吧,但有时我认为水手们能在他们身处险境的时候有一种特殊的预感,而且我觉得邪恶是可以感受到的东西。它在用波长传递信息,就像声音和光那样。不管怎样,我们将离开这个地区了,我很高兴。好吧,我想我该回去睡觉了,雷夫德。”“我可不困,”雷夫德说,“我要到后甲板上再抽支烟。”
“那好吧,雷夫德,明早见。”“晚安,怀特尼。”
雷夫德独坐在那里,夜已深沉。万籁俱寂,只有游艇的隆隆马达声和船桨哗哗的拨水声不断涌人耳鼓。
雷夫德靠在一张气垫椅上,悠然地品尝着他所钟爱的雪茄烟。
渐渐地,与恬静之夜相伴而生的困倦之意悄然袭来。“天这么暗,我可以睁着眼睡一觉了,那夜空就像是我的睫毛…”雷夫德心想着进入了梦乡。
突然一阵声响惊醒了他,那声音就在右边,是不可能弄错的,他的耳朵可是精于此道的。他又听到了那阵声响,哦,又一次,在这黑暗深处的什么地方,有人放了三枪。
雷夫德一下子跳起身来,他尽力睁大眼睛,循着那怪异的枪声望去,但在这样漆黑的夜里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一点也看不见。
他对准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扭了扭身,并尽力让身体保持平衡。他掂起脚来,试图能望得远一些,却不料他嘴里叼着的烟斗触着了船上的一条绳子并掉了下来,他急忙探身去接那只烟斗。突然只听到一声尖叫,他失去了平衡,接着“砰”地一声,他只感觉到加勒比海那似温又凉的水淹没了他的头顶。
他挣扎着想浮出水面并试图大声呼救,但那飞速前行的游艇掀起的波浪冲在他的脸上,苦咸的海水也趁势涌进他张开的嘴中。
游艇的后照灯闪亮地照在水面上,他拼命摇摆着身子,力图钻出水面,他奋力挥动双臂,追赶前行的游艇,忽然一个冷静的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中,这种情况也并不是第一次了,或许还有机会,或许船上的人会听见他的呼叫,他在水里慢慢甩掉他的衣服,并竭尽全力地大声叫喊着,但游艇在开足马力前行,想尽快离开这个诡异难测的地方,游艇的灯光变得越来越远,直至成了夜空中闪烁的萤火,船上的人完全被这深沉的夜所迷醉了。
希望由渺茫而破灭,雷夫德游了五十英尺之后便无奈地停下了,他被弃落在这险恶的深海里,这一望无垠的黑暗可是通向地狱大门的罪恶深渊?…一个浪头打在雷夫德脸上,他忽然想起了那枪声,有枪声,雷夫德又似乎看见了生的希望。对,在右边,那枪声来自右边,于是他在海浪中翻了个身,调头朝着男。枪声传来的方向挥臂游去,为了节省体力他游得很慢很慢,舒展的双臂轻轻地击打着水面,在这无尽的黑暗中时间也仿佛凝固了,他开始为自己的划动次数计数,一,二…十次,四十次…他能划上几百次或更多…雷夫德忽然听到一个声音,一种在极度恐慌和绝望时动物发出的无奈的吼声,那凄厉的声音隐隐约约从那黑暗的深处传来他并没有意识到那发出声音的究竟是何种野兽,他也并不想去弄清楚。只是那声音又一次激起他对生的渴求,就在前方,就在前方,他重新振奋起精神向那声音游去。哦,他又听到了,先前的那种声音很快又被另一种嘈杂纷乱、断断续续的声响所打断。
“是枪声。”雷夫德暗想着,仍继续向前游。
大约十分钟过去了,雷夫德那敏感的听觉又告诉他,那又是另一种声音。哦,那是海浪拍击岩石的狂啸和怒吼,在他听来,那无疑是此生所听到的最美妙的音乐,他精神为之一振,倾听着这欢快的迎宾曲,奋力游啊,游碍…当他从那激情的陶醉中醒悟过来的时候,他发现他已在岸边的岩石上了。这是个多么不平静的夜晚‘阿,他居然挣脱了那黑暗中魔鬼的罪恶的手,从地狱的深渊中登上了诺亚方舟,他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在离岸边不远的草丛中躺下,不久便沉浸在此生最甜美的梦乡之中了。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温暖的阳光正柔和地照在他的身上。
从太阳的位置来看好似已经接近黄昏了,一大的睡眠又给了他新的力量,他的全身心都充满了一种再获新生的兴奋之感,他爬起身来;伸了伸懒腰,便开始四处观望,忽地一种强烈的饥饿之感油然袭来——“有枪声的地方,一定有人;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可以充饥之物。”他思忖着,但那——会是什么种族的人呢?在这样天荒地远的地方,没有港湾,没有船舶,只有那满目的茂密丛林在海岸线上延伸。
在密密麻麻编织如网的草木之间,并没有任何道路的痕迹。
也许沿着海岸线走并不算困难,雷夫德一边揣测着一边向前走。
就在距离他昨天上岸不远的地方,他忽然站住了。
好像有什么东西受伤了,四周草丛杂乱无章东倒西歪地躺倒在地上,边上绿树的枝叉也三三两两折断在地上,可能是头大的猛兽吧,循着踩倒的草印,隐约有一条小路伸向密林深处,忽然一个小小的闪闪发光的东西映入雷夫德眼帘,他弯腰捡起一春,原来是个空的子弹筒。
“二十二颗,”他嘀咕着,“真奇怪,这头野兽有这么大,那猎人肯定是小心翼翼地循着那条路追过来的,很显然和那大家伙在这里有过一场恶仗。哦,明白了,我起初听到的那三声枪响一定是那猎人发现了这头野兽并开枪使它受了伤,这最后一枪是他追赶到这里并开枪打死了那家伙…”他仔细地检查着地面,终于发现了他最想发现的东西——猎人的脚樱那行脚印正是通向他上岸的那个石崖的方向,他沿着那脚印焦急而满心激动地向前奔行,脚下都是些腐烂了的枝叶和疏松的石子、夜幕正渐渐笼罩了小岛…当他终于发现灯光的时候,他不禁满心欢喜,差点儿要跳了起来。身后是浩瀚无边的黑暗,吞噬了大海,吞噬了丛林,也几乎吞噬了他;而眼前是星星点点摇曳闪烁的灯火,那是希望的灯火,他不禁眼前一亮,来不及多想便朝着那灯光奔去。在他刚转过一个弯的时候,他还以为他遇上了一个村庄,因为那儿有那么多的灯。
但当他狂奔至跟前的时候,才惊异地发现那是一座气势磅磅的古堡,恢宏壮观的高塔式结构,高耸入云的塔尖,在灯光的掩映之下,整个古堡的轮廓清晰可辨。这个古堡建在高高的山脊之上,古堡之外三面都是悬崖,借着堡内的灯光,可以清楚地看见崖下肆虐的海水翻吐着浪花,俨如一个罪恶之渊,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是海市蜃楼?”雷夫德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当他伸手推开那高大森严的铁门的时候,他发现那并不是海市蜃楼,这石阶是真的,他在上面跺了三跺,那严实的大门和那硕大的门环也是真的,他在上面摸了又摸,确实是真的,但这仍像是一幅悬挂在半空中的幻景。
他拉起门环,门环吱吱地响着,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了,他松开手让门环落下,门环扣在门上发出一阵沉闷的声响。他似乎觉得已经听见里边的脚步声了,但那门仍然紧紧地关着。雷夫德再次拉起刀。沉重的门环,来叩击铁门,门吱的一声开了,一道光柱从门内流泻出来,将雷夫德笼罩在这令人温暖的金色沐浴之中。
首先印入雷夫德眼帘的是那个大家伙,平生所见过的最健壮的彪形大汉——结实的肌肉,浑圆的臂膀,拖至脖颈的络腮胡须,一把长筒的手枪紧紧地握在手里——而那枪口就正对着雷夫德的心口。两只小眼睛正隐藏在杂乱的长发之后恶狠狠地盯视着雷夫德。
“别紧张,朋友。”雷夫德满脸堆笑以试图缓和这紧张的气氛,“我可不是强盗,我从游船上落水了,我叫圣哥·雷夫德,从纽约来。”
那家伙像个石雕似的依然用枪指着雷夫德,目光中威吓的神情并没有消失,仿佛他根本听不懂雷夫德在说什么,或者他压根儿就什么都没听,他穿着一种黑色的制服,镶着银灰色的衣边。
“我是纽约的圣哥·雷夫德,”雷夫德又重复着,“我从游艇上落水了,我很饿!”
那壮汉唯一的反应便是用手指举起枪托,然后两脚咋地一声侧转立正,举起另一只手敬了一个军礼,紧接着一个清瘦高大的男子从台阶上走下来,到了雷夫德跟前,并伸出了手。
他以一种轻柔优雅彬彬有礼的语调说:“非常荣幸能欢迎杰出的猎手圣哥·雷夫德先生的到来,我很高兴。”
自然而然地雷夫德和他握了手。
“你要知道,我可是读过关于你在西藏猎捕雪豹的书,”那男子解释道,“我是亚拉夫中将。”
雷夫德的第一印象便是觉得这男子非常英俊,接着便又感到他脸上有一种奇异古怪的神情,他身材高大,已过中年,头发有点儿花白,但他那浓密的眉毛和军人式的大胡子却黑亮无比,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深透而又不可捉摸的目光,高颧骨,大鼻梁,一张黝黑的脸上充满了矜持和威严。中将转过身去,打了个手势,那个大家伙才把枪移开,敬了个军礼退到后边。
“伊万是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强壮的家伙,”中将说,“但他不幸天生是个聋哑人,哦,可怜的家伙,恐怕像他这样的只能做奴隶了。”“他是俄国人吗?”
“他是哥萨克人,”将军微笑着说,浓密的胡须丛中露出了鲜红的嘴唇,“我也是哥萨克人。”
“来吧,”他说,“我们别在这儿聊天了,我们可以进屋谈得更晚些,现在你最需要的是衣服、食物,还有休息,你都会有的,这可是个很舒适的地方。”
伊万又出现了,中将嘴唇翁动着在和他进行着无声的交谈。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随伊万去换换衣服,雷夫德先生,”中将说,“你来的时候,我正准备晚饭呢,——哦,我会等你的,晚饭会很丰盛,——哦,你先去吧,你会发现我的衣服会很合你体。”
雷夫德跟随着那个一言不发的家伙来到一间宽敞的卧室,里边灯火通明,一张大床足以睡得下六个人。这时伊万从壁柜里取出一件睡衣,雷夫德接过穿上,上好的质地,典雅的款式。雷夫德忽然在衣角发现一个圆体的字母“K”字,那是出自伦敦的一个有名的裁缝之手,这个裁缝是专为伯爵以上的贵族做衣服的。
伊万又领着雷夫德到了一个餐厅,这个餐厅充满了中世纪的恢宏高雅之气,橡木的方格地板,高旷威严的脊式屋顶,足以容纳二十个人用餐的宽大的长形餐桌,俨然是封建帝王的皇宫一般,最令人惊奇的是在大堂四周依次摆放着很多的动物头颅,狮子、老虎、大象、鹿、熊,还有很多是雷夫德从未见过的。屋内灯光灿烂夺目,而在餐桌的顶端中将正独自端坐在那里。
“雷夫德先生,你喝点鸡尾酒吧。”他建议说。哦,当然,鸡尾酒是再好不过的了,雷夫德注意到桌上的餐具竟是如此精致美妙,而且全部是上好的银器和瓷器。
饭菜样式各异,非常丰盛。亚拉夫中将吃了一半说:“我们尽力来保持这种文明祥和的气氛吧,请原谅我的失礼,——当然,我们离那些猎物很远,——哦,你不介意这远涉重洋而来的香摈酒吧。”
“不,一点也不!”雷夫德应答着。他觉得中将真是个热情好客的主人,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考虑周详。但有一点,或者仅是那么一点点儿使雷夫德有些不自在的地方便是——每次当他吃完东西抬起头来的时候,都会发现中将在目不转睛地专注地盯视着他,似乎是在鉴定一件文物,又仿佛是在审视一个囚犯。
“也许,”亚拉夫中将说,“也许你很奇怪我居然知道你的名字。
可是你要知道,我读过关于打猎的所有的书,不管是英国出版的,还是法国、俄国出版的。在我的生活中我只有一个喜好,那就是打猎。”
“怪不得这儿有这么多的奇妙的猎物,”雷夫德咽下一块嫩香酥软的牛排,又接着说,“那头大野牛是我见过的最大的。”
“哦,你是说那只吗?那可是个大家伙。”亚拉夫中将指着那只野牛的头颅标本不无得意他说。“它用角抵了你吗?”
“在一棵大树下它撞倒了我,”中将说,“它用角戳伤了我的颅骨,但是——我却要了它的命。”
“我一直觉得——”雷夫德面露敬佩之情,“大野牛是所有狩猎活动中最危险的家伙。”
中将半天没有答话,他矜骄地微笑着,拉长了声调说:“不,先生,你错了,大野牛可不是最危险的,”他呷了一口酒,“在我所保留的这个岛上,”他以一种异样的语调接着说,“我的狩猎活动更加危险…”雷夫德惊奇地问:“在这个岛上还有狩猎活动吗?”
中将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是最大最危险的狩猎活动。”“真的吗?”
“哦,那当然不是这儿本来就有的,是我——保存在这个岛上的!”
“中将先生,你引进的是什么?”雷夫德接着探问,“是老虎吗?”
中将哈哈一笑说:“不,猎杀老虎在多年以前就不是我的兴趣所在了,我已经厌倦了,打老虎没有丝毫的激动和兴奋,也没有丝毫的真正的危险。可是为危险而存在的,雷夫德先生。”
中将从他口袋里取出一个金的雪前盒,递给他的客人一支,那是一支带银边的黑色的长雪茄,它被香料熏过,因此发出阵阵的幽香。
“我们将进行一次大型的狩猎活动,你和我一块儿参加,”中将说,“我非常高兴能和你互相切磋狩猎的技艺。”
“但那是什么狩猎呢?”雷夫德问。
“哦,让我来慢慢告诉你,”中将说,“我知道你一定会被陶醉的,我想我可以宣布我的确做了一件世上少有的事,我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感受,蔼—雷夫德先生,我可以给你再倒杯酒吗?”“非常感谢,中将先生。”
中将又倒了两杯酒,接着说:“上帝使一些人成为诗人,一些人成为国王,而另一些成为乞丐。而我,他让我成了一个猎手,我父亲说我的手是生来拨弄扳机用的。哦,我父亲是个富翁,他在克什米尔有二十五万英亩土地,他还是个热情的运动健将。在我五岁的时候,他就给了我一支小枪,这支小枪是在莫斯科为我专门订做的,是用来发射短箭的,有一次我用枪射中了他的一块金质奖牌,他却并没有惩罚我,而是为我这种男子汉的勇气表扬了我。我十岁的时候便在高加索杀了一头熊,我的整个生命都是狩猎的延伸。
后来,我参了军,——那可是被认为属于贵族子弟最大的荣耀,可是哥萨克骑兵队却发生了分裂,但我真正的兴趣仍然是狩猎。我已在所有的土地上进行过各种形式的狩猎,我无法告诉你我所猎杀的动物的数目,简直是不计其数了。”
中将吸了一口手中的雪茄烟,又陷入回忆之中。
“在俄国大政变以后,我离开了祖国——因为对任何一个哥萨克军官来说,那都是一种极大的羞辱,很多俄国贵族刹那之间丧失了一切,幸运的是,我在美国安全部投了巨资一笔,因此我可以不必在开罗开个茶叶店或在巴黎为人开出租车了。自然,我也就可以继续我的狩猎爱好了,我在岩石区猎捕大灰熊,在刚果猎捕鳄鱼,在东非猎捕犀牛,哦,我就是在非洲猎捕大野牛的时候受伤挂了彩,我也因此在床上躺了六个多月。等到我身体一恢复就出发到艾墨顿打美洲虎,因为我老早就听说它们是很难捕猎的,于是我就慕名前往,可是事实也并非如此。”那满是传奇色彩的哥萨克人说,“对于一个猎手来说,以他的思维,以他的猎枪,那些野兽根本是无法可比的。我非常失望,我曾为此而彻夜难眠,直到一个美妙的念头开始在我的脑海中出现,打猎才又开始让我兴奋不已。别忘了,打猎是我的生命所在,我曾听说过美国商人一旦离开生意场就会逐渐精神崩溃——因为那是他们的生命。”
“不错,确实是这样的。”雷夫德说。
中将笑着说:“我还不想精神崩溃,我必须做点什么。要知道,我的头脑是极富逻辑思维的,非常善于分析。很显然,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狩猎活动的真正原因。”
“没错,亚拉夫中将。”
“因此,”中将继续道,“我问自己为什么狩猎游戏不再吸引我…雷夫德先生,你比我年轻,也许并没有像我打过这么多的猎,但是或许你已经猜着答案了。”
“那是什么?”
“很简单,打猎已经不能叫做刺激性的运动了,它已经变得太简单了,我经常可以猎取猎物,却只是不费吹灰之力地猎拳…”中将又点燃了一支新雪茄。
“我所到之处,猎物无不丧生,那可不是自吹自擂,那肯定是必然结果。动物除了它们的腿脚和本能之外一无所有,本能这玩艺凡可是不能用来思维的。哦,每当我想到这个美妙的时刻就异常激动…别着急,听我说。”
雷夫德斜靠在椅子上,听着主人的话不禁陷入了沉思。
“究竟我该怎么办?突然一个灵感来了。”将军继续卖弄着玄虚。
“那是——”
中将笑了,仿佛在面对自己创造的奇迹之时能感受到无尽的满足,“我必须创造一种新的动物来供我狩猎。”“新的动物,你在开玩笑吧。”
“一点也不,”中将说,“关于打猎我从来不开玩笑。我需要一种新动物,而我找着了。因此我买下了这个岛,并在这里修了这间宅院,在这里我可以继续我的打猎嗜好。对于打猎来说,这个岛屿真是无与伦比,有丛林,有小山,有泥淖,还有迷宫一般的小道“可是那是什么动物呢?亚拉夫中将。”雷夫德打断中将的话。
“哦,”中将说,“那可是世界上最令人兴奋激动的狩猎游戏,目前还没有什么能和它相比。每天我都去打猎,但我至今还没有感到厌烦,因为我的猎物非常狡黠,它们很有头脑。”雷夫德露出满脸的疑惑。
“我的狩猎需要一种十分理想的动物,”中将解释说,“因此,这种理想的猎物有何特征呢?答案当然是它必须有胆量、有智慧——一句话,它必须能够思维。”
“没有动物能思维。”雷夫德反驳着。
“我亲爱的朋友,”中将以一种非常诡秘的声调说,“有一种动物可以…”“难道你是在说——”雷夫德惊讶地问。“为什么不可以呢?”
“我认为你并非在郑重其事,亚拉夫中将,你一定是在讲笑话吧。”
“为何我不可以郑重其事,要知道我是在谈论打猎。”
“打猎,上帝,亚拉夫中将,你所说的一切简直是在屠杀。”
中将朗声大笑,他得意地审视着雷夫德,“我可不相信像你这样有知有识的现代青年在这区区人命上还有这样陈旧浪漫的想法,相信你一定经历过战争吧!”中将打住了话语。
“我可不会宽恕那些凶残的刽子手的!”雷夫德显得有点义愤。
“哈哈哈,”中将一阵狂笑,“你是多么顽固不化啊!当今世界即使是在美国也没有人能指望那些富有阶层中会有一个年轻人还有你这样纯真美好的观点,那就像是在一艘豪华游轮上发现了一个鼻烟壶。哦,很显然你是个清教徒、就和很多美国人表面上看起来一样。但我相信,在你和我一同狩猎的时候,你会忘掉你那幼稚的想法的,雷夫德先生,那时你会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灵魂的快感的。”
“非常感谢,亚拉夫中将先生,我是个猎手,却不是个凶手。”
“哦,亲爱的,”中将面露不快之色,“别再用这个难听的字眼了,我想我会让你明白这种想法是多么错误。”“是吗?”
“生命是为强者而准备的,也是为强者而延续和升华的,如果需要的话,也是要被强者而独占的。弱者是为了给强者创造欢乐而作为上帝赐予强者的礼物降临于世的。我既然是强者,为何我不能使用我的天赐之物呢?那么如果我愿意去打猎,为什么我不能使用他们呢?我猎杀的只是这人世间的沉渣浮滓——游船上的水手、那些卑贱的黑鬼、支那人和蒙古人——就连一匹喂饱了的猎马或一只猎犬部胜过他们百倍。”“但他们是人!”雷夫德激动地叫嚷着。
“准确他说,”中将不动声色他说,“那正是我使用他们的原因,他们给了我快乐,他们能像我一样思考,因此他们很危险,但非常刺激。”
“但是你从哪里抓获他们呢?”
中将的左眉得意地挑了几挑,眨了一下眼睛说,“这个岛叫做迷船岛,有时候愤怒的海神把他们给我送来,有时候当海神不是这么仁慈的时候,我就给海神帮个小忙。来,到窗户边来。”雷夫德来到窗边放眼向外望去。
“看,就在那边。”中将手指着那黑暗深处解释道。雷夫德只能看见黑黑的一片,这时,中将按了一个按钮,雷夫德立刻在远处的海面上看见了一道光柱。
中将发出嘿嘿的冷笑,“那表示那是一条通道,可事实上那里什么都没有,那里只有嶙峋尖利的岩石礁,就像一只张开大嘴的海兽,它会轻而易举地将船只击成碎片。”中将用手狠狠地捏碎了一颗花生,扔在地上又重重地踩了几脚。“哦,是的,”他漫不经心他说,“我们有的是电,我们在尽力使这地方变得文明起来。”
“文明?是你在袭击那些人吗?”
一缕恼怒的神情划过中将的脸庞,但又转瞬即逝了,他仍以一种快乐的语调说,“亲爱的,你是个多么正直的年轻人啊,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干你所说的那种事,那可太野蛮了。我对这些客人们]照顾得无微不至,他们会得到很多的食物和训练,他们会恢复强健的身体素质。明天打猎时你就会明白了。”
“你在说什么?”
“我们将参观一下我的训练营,”中将笑着说,“在地窖里,我已经有大约十二个人了,他们从西班牙来,很不幸撞到了礁石上,我很遗憾,这些可怜的家伙,他们只习惯了在甲板上生活,却不适应于丛林生活。”
他举起了手,作为侍者的伊万端来了一壶醇厚浓香的咖啡.而雷夫德在力图保持镇静。
“你要知道,那只是一场游戏,”中将继续说道,“我建议咱们挑选一个人去狩猎,我会给他充足的食物和锋利的猎刀,我会给他三个小时的出发时间,然后我去追捕,只带一把最小口径的手枪,如果我的猎物可以躲藏三天而不让我发现,那么这游戏他就赢了,如果我不幸找着了他——”中将冷笑着又说,“那么他就输了…”“如果他拒绝作为猎物被追捕呢?”
“哦,”中将说,“我当然会给他选择的机会,如果他不愿意的话,他不必去玩这场游戏,如果他不想去狩猎,我就把他交给伊万,伊万是强悍的白哥萨克的上尉,获过战功,他会有他自己的游戏偏好,但毫无例外的是,他们全都选择狩猎这种方式,雷夫德先生。”“如果他们赢了呢?”
中将掩饰不住一脸的自得之情,“至今我还没有失误过。”他说。
接着他又急忙补充道:“我不希望你认为我是个吹牛的家伙,他们很多人给我出的题目都过于简单,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但有一次,我遇上了一个强劲的对手,他差点就赢了我,最后我不得不动用了我的猎狗。”“猎狗?”
“在这儿,我指给你。”
中将让雷夫德来到窗前,房屋里的灯光飞泻在飘摇斑驳的夜色中,在后院草木摇曳的阴影里隐约可见十几条来回穿梭游动的巨大的黑影。
“多棒的伙计啊!”中将观察着,“它们每天晚上七点才放出来,如果有什么人想进我的房间,或者想从我的房间跑出去,我可保不住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
“现在,”中将说,“我要给你展示一下我近期的新收获,你愿意跟我来资料室吗?”
“哦,不,”雷夫德说,“希望你能原谅我,亚拉夫中将,我真的感觉不太好。”
“真的吗?”中将狐疑地询问道,“哦,我想那只是因为你长时间的游泳之后有些不舒服吧,你需要一个宁谧安静的夜晚和一个甜美的睡眠,明天你就会精神焕发了,然后我们一块去打猎,我肯定会有新的收获的——”雷夫德匆忙向刚才那间卧室走去。
“很遗憾,今晚我们只能谈到这里了,我可是正期待着那场非常公平的狩猎游戏呢——一个体形高大、身体健壮的黑家伙,他看上去非常愚蛮——好吧,晚安,雷夫德先生,祝你做个好梦。”
那张大床很是宽敞,身上的睡衣也非常的柔软舒适。雷夫德可是累坏了,每块肌肉都在隐隐作痛,但他却久久不能平静。他仰面躺着,睁大了眼睛,心里像一团麻一样乱糟糟的。一听到房间外的走廊里来来回回间续不断的脚步声,他就睡意全无。他跃起身子想把门打开,但房门已在外面被上了锁。他回转身来到窗前,向外望去,他的房间是在古堡的一个塔尖上,古堡里闪耀着的灯光掩映着四周无边无际的黑暗,俨然是只怪兽的眼睛。周围万籁无声,只有一弯残碎的冷月躲在乌云之后隐约地泛着黯淡的光芒,灯光辉映之下,透过窗户他可以看见十几只猎狗正仰头望着这边,眼睛里闪着绿色的荧光,像幽灵一般来回游戈着。
雷夫德回到床上躺下,他尽力迫使自己能够入睡,但似乎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紧紧地撕扯他的心…当天已蒙蒙亮的时候,他终于觉得困倦了,他隐约听见在很远的丛林里,传来一阵模糊的枪声…亚拉夫中将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出现,他穿着一套乡绅的花呢套装,面露疲惫,但他似乎更加关切雷夫德的健康状况。
“于我而言,我可是感觉并不大好,我有点担心,雷夫德先生,昨晚我的老毛病又犯了。”中将伸了个懒腰。
看着雷夫德依旧是满脸疑惑的神情,中将又说了一句:“真是太无聊了。”
接着中将坐下来解释说:“昨晚的狩猎可是一点也没意思,那家伙丢了脑袋。他直接沿着小道儿跑了,那根本就不是什么难题。
哦,这些水手可是麻烦大了,他们的脑子一点儿也不开窍,居然不懂得钻进丛林,他们的所作所为真是愚蠢之极,无聊透顶。雷夫德先生,你愿再来一杯凯利斯酒吗?”
“中将先生,”雷夫德一字一顿他说,“我希望能马上离开这个岛屿!”
中将皱起眉头,一副受了羞辱的样子,“可是,亲爱的朋友,你才刚来不久,你还没有尝试一下打猎的滋味呢…”“我希望今天就能走!”雷夫德斩钉截铁他说,他的目光与中将那深不可测的眼神相遇在一起的时候,中将的脸色为之一变。
他拿起一只尘封了许久的酒瓶又给雷夫德倒了一杯凯利斯酒。
“今天晚上,”中将以一种异常冷峻的声调说,“我们就开始狩猎——你和我。”
雷夫德坚决地摇着头说:“不,中将,我不会去狩猎的。”
中将耸了耸肩,夹了一块热火腿放在嘴里,“如你所愿,我的朋友,你当然可以自由选择,但也许我可以提醒你,你会发现我的游戏要比伊万的游戏好得多…”他朝着那个站在角落里的大家伙点了点头,那家伙凶狠狠地走了过来,双臂弯起交叉放在胸前。“你要干吗?”雷夫德惊叫着。
“我亲爱的朋友,难道我没告诉你我所说的狩猎是怎么一回事吗?这可真是个天才的创造,我终于能和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在狩猎之前喝杯酒了。”
中将举起了酒杯向雷夫德示意,但雷夫德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两眼愤怒地注视着亚拉夫中将。
“你会发现这场狩猎游戏是值得你去认真对待的,”中将以一种满含着兴奋激情的口气说,“用你的头脑来对付我的头脑,用你的猎刀来对付我的猎刀,用你的力量来对付我的力量,来吧,朋友,天下是没有无价值的赌注的,对吗?”
“如果我赢了…”雷夫德开始有点急促不安起来。
“如果在第三天午夜、我还没有发现你,我会很愉快地宣布我输了,”亚拉夫中将说,“我会派船把你送到一个附近的小镇上的。”
中将注视着雷夫德,似乎在揣摩对方的内心世界。
“哦,你完全可以相信我,我以一个绅士和运动家的身份来向你保证。当然,你必须同意对你的此岛之行保持缄默。”
“别做梦了,我不会答应的!”雷夫德毫不犹豫地加以拒绝。
“是吗?”中将说,“如果是这样——但是为什么我们现在就讨论这个问题呢?还为时过早吧,还是三天以后我们边喝麦利酒边讨论它吧,除非——”中将呷了一口酒,似乎充满了必胜的把握。
接着他似乎突然又来了精神。“伊万,”他对雷夫德说,“伊万将会给你准备好猎装、食物和猎刀,我建议你最好穿上鹿皮鞋,那样你会少留下一丝痕迹,另外我还得提醒你要绕开这个岛屿东南角上的泥淖地,那里我们可是称之为‘死亡之淖’啊,晤,一个愚蠢的家伙曾经尝试过,不幸的是,‘乞丐’很快就发现了他。雷夫德先生,你要知道我非常喜欢‘乞丐’,它是我那一群中最好的猎狗。
哦,请你原谅我在午饭之后总要午睡一会儿,但恐怕你没时间打盹了。毫无疑问,你就要准备出发了,到了黄昏的时候,我会去追赶你的,在晚上狩猎可是要比白天刺激得多。哦,雷夫德先生,祝你好运!”
亚拉夫中将礼貌地一鞠躬,便上楼去了。
伊万从另一个门进来,腋下夹着一套猎装,手里拎着一袋食物和一把长刃的猎刀,但他的右手一直把在腰间的枪柄上。
雷夫德已在杂草丛生的林木中拼命地向前奔逃已近两个钟头了,“我必须振作精神,我必须振作精神,要振作!”他咬紧牙关,不断地自我勉励着。
当古堡的大门在他身后“砰”地一声关上的时候,他已经失去理智了,头脑中一片模糊,唯一的念头只是远离古堡,远离那个丧心病狂的亚拉夫中将。恐惧,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已深深地浸透了他,他已经没有了冷静的思维,只有一条,逃命,发疯似地逃命。
他奔跑着,一头不回一刻不停地奔跑着,当迎面吹来一股冷风的时候,他似乎醒悟过来,从恐惧的状况中醒悟过来,他停住了脚,任由心在胸腔内剧烈地跳动,他开始集中起思维。可是他猛然发现他这样一直奔逃下去是徒劳无用的,很显然那只会跑到海边。
而这个岛是个孤岛,四面环水,看来他只能在岛上寻求藏匿了,于是他就开始检查他的贮备和周围的环境。
“我不能给他留下明显的痕迹。”雷夫德暗想着,他把裸露在那条小路上的脚印一一清除掉,然后转身走进了浓密杂乱的草丛。
他竭力回想着当年猎捕狐狸时用过的各种招式以及狐狸给他所留下的种种伪装,他把他那能够回想起来的狡黠和智慧全部施展出来,他设计了一系列的天衣无缝的圈套,他反复斟酌着每一个细节,反复论证着每一个标记。当夜色落下帷幕的时候,他已是身困力乏、手上脸上被树枝多处划伤,他已经到了密林的深处,他意识到即便他有精力可以继续前行也是不妥当的了,因为在黑暗中摸索前行是极不安全的,而且他确实需要休息了,那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我已经扮演了一只狐狸,这次我可是要扮演一只狸猫了。”他边想边来到近前一棵躯干粗壮、枝繁叶茂的大树之下,他回头望了望,在确信确实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之后才小心翼翼地爬上了树,躲在一个枝叶重叠、纵横交错的枝叉上。片刻的休息使他恢复了自信,严然又增添了一种安全的力量,即便是像亚拉夫中将这样老奸巨猾的猎手也不会追踪至此的,他告慰着自己,或许只有魔鬼才能在这茫茫黑暗中跟踪至此,但也许,亚拉夫就是个万恶的魔鬼。
这阴森恐怖的夜晚就像一条受了伤的毒蛇正慢慢爬上树梢,在侍机准备着进攻。尽管丛林中已暗如地狱,但雷夫德仍不敢有半点睡意。当天空又露出鱼肚白的时候,不远处的丛林中忽然惊起一群鸟雀,好像有什么东西正穿过那条丛草杂生的小路,慢慢吞吞小心翼翼地朝着雷夫德的方向过来。雷夫德心里一紧,急忙掂起身子,透过遮挡的层层枝叶间的缝隙,他辨认出那正向这边移动的是个人影。
是亚拉夫中将!他两眼紧紧盯着地面,不停地又抬起头来向四处望望,越来越近,他正沿着雷夫德走过来的小路一点点地跟踪·2R1过来。他站住了,几乎就是在雷夫德的树下,他弯着腰蹲下身去仔细地端详着地面,苦思着这以前从未有过的复杂难辨的丝缕线索。
雷夫德的第一反应就是从天而降像杀死山豹一样杀死这个罪恶的家伙,但他突然看见亚拉夫的右手正紧握着一把小型的自动手枪,并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的意外。
亚拉夫中将几次摇着头,似乎显得非常迷惑,接着他直起身子并掏出烟盒取出一支黑色的雪茄烟,很快雪茄的浓烟飘上树梢,直扑雷夫德的鼻窍,雷夫德赶紧屏住呼吸。那中将的目光已经离开地面,开始仰起头来一点一点地搜寻树上,雷夫德紧紧绷着每一根神经,生怕发出一点声响。当那狡猾的猎手的目光停留在雷夫德藏身的那片树叉时,喜悦的笑容绽开在古铜色的脸上,他故意朝空中吐了个烟圈,而后便转身沿着来时的路漫不经心地去了,那猎靴踩在草丛上的吱吱声越来越远。
一触即发的紧张的空气在雷夫德四周松弛下来,一个念头忽地涌入大脑,他是多么愚蠢无知而又自命不凡,亚拉夫那家伙竟然能在黑暗中穿过丛林,竟然能跟踪着这样扑朔迷离的线索追猎至此,这万恶的哥萨克人,居然连星点的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忽然雷夫德想起刚才的一幕,他不禁全身一颤,为何亚拉夫会有那样的笑容?为何他又转身离去呢?
也许雷夫德并不愿相信他的理智所告诉他的那样,但是事实已无可辩驳,显而易见,所有的迷惑都已如同那初升的太阳扫除了所有的雾霆而变得一清二楚。亚拉夫中将是在玩弄他,是要留他活命到第二天新的游戏,那凶残的哥萨克杂种是只贪婪无比的猫,而他只是一只听天由命的小老鼠。雷夫德终于领悟了那冷笑背后深藏的全部含义,也终于明白了这全身心的恐惧的原因。
“我不会失去信心的,我绝不会!”
他迅速爬下树,又纵身跳进丛林之中,他绞尽脑汁地思索着,以便让他那自命不凡的头脑发挥点功效。就在离他藏身之处三百码的地方,他停住了脚步。一棵巨大的枯树斜靠在旁边的一棵小树上,于是他灵机一动,扔掉他的食品袋,掏出那柄猎刀,迫不及待地卖力干了起来…艰难的工作终于完成了,他蟋缩着身子藏在百码以外的一棵圆树后边,没等多久,那只恶毒的猫便又来戏弄这只可怜的小老鼠了。
顺着先前的足迹,亚拉夫中将带着一只棕色的猎狗又赶来了。
也许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逃脱亚拉夫那锐利的双眼的,草丛没有被压弯的痕迹,苔薛也没有触碰过的迹象…这个哥萨克魔鬼观察得是那样仔细,那样认真,生怕遗漏一丝一毫的异常。忽然他的脚碰着了伸出来的一根树枝,就在这刹那之间,亚拉夫似乎意识到了某种危险,于是便急忙向后跳去,但似乎已经来不及了,那斜靠在小树身上的枯木重重地砸下来,亚拉夫闪身一躲,一根树权在肩上擦了一道。天啊,要不是他的警觉,他一定已被压倒在树下了,他左右摇晃了一下,却并没有摔倒,他手里紧紧握着那把手枪,慢慢稳住了脚跟,用另一只手捂住了擦破的伤口。雷夫德为自己的计谋失败而又一次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身边响起了那哥萨克人恶魔般的笑声。
“雷夫德,”中将嚷道,“如果你能听见我说话,我想你肯定在附近,请允许我向你祝贺,并不是所有充当猎物的人都懂得用暗器伤人的,我非常幸运,就像我在马尼拉时也是如此幸运一样。雷夫德先生,你很有趣,我要回去把伤口包扎一下,只是一点轻伤。我会回来的,我很快就回来——”…当亚拉夫中将回去料理伤口的时候,雷夫德继续向前奔逃,绝望和沮丧再一次涌上心头。黄昏的太阳疲惫而无力地向西滑行逐渐落入大海,于是天边很快又挂上了夜幕,雷夫德仍在气喘吁吁地奔逃,脚下变得松软起来,层层叠叠的植被斑驳陆离,似隐忽现,飞虫肆无忌惮地扑在脸上手上来吮吸他的鲜血。他已经顾及不上这所有的一切了,只是一味地往前奔逃,忽然他的脚陷进了泥淖,他试图用尽全力往外拔腿,但那像胶一样的泥好似生了根一般纹丝不动,他一次又一次地努力,汗水早已湿透了全身,经过好大一番周折,他才把脚松动出来,他忽然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地方,就是亚拉夫中将提起过的那个“死亡之淖”。
他紧攥着双拳,闭上无奈的眼睛似乎在等待这黑暗中渐近的死亡将他片片撕碎…忽然这松软的泥淖给了他一个绝好的主意,他向后退了大约十二码左右,开始像一只大海狸一样,在地上拼命挖起来。
每一秒钟的拖延都意味着死亡的逼近。雷夫德曾在法国打猎时干过这活计,但和现在相比,那只是小孩儿的游戏,雷夫德的大坑挖得越来越深了,当它高过肩膀的时候,他从坑里爬出来,从附近的树上折下几枝质地坚硬的枝叉,而后用猎刀把它们削尖,然后将这些大木撅倒插在坑底,让尖头朝上,接着他又飞快地用树枝和草茎编成一个草垫子,盖在了这个大坑的口上,又检查了一下四周,做了些伪装,这才拖着又困又累的身子到不远处的一个大树桩后缩身躲下。
他倏地明白他的追猎者又在近前了,因为他听见了那踩在泥巴上的脚步声。晚风吹来,夹带着那哥萨克人雪茄的香味,这回那恶魔来得如此迅速,看起来他并没有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访查追踪过来。雷夫德卷缩在那里,既看不见亚拉夫中将,也看不见设置好的那个陷饼,心中似打鼓一般焦躁不安。正在雷夫德烦躁之际,他忽然听到一阵似树枝折断的咔嚓声,雷夫德差点要高兴地叫出声儿来了,而后便是几声痛苦的凄厉的惨叫声,他从树桩后探出头来,又赶紧缩进去,就在离陷饼几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人,手里正拿着一个电筒。
“干得好极了,雷夫德先生,”中将大叫着,“你布下的陷阱夺去了我最好的猎狗,你又赢了,但那只是一只,我要看看你怎样对付那一群。好了,现在我要回去睡觉了,感谢你给了我一个愉快的夜晚。”
雷夫德迷迷糊糊地躺在泥淖附近,直到被一阵喧闹的声音所吵醒,他才意识到他又有新的危险了,那声音由远而近,那是一群猎狗的狂吠。
雷夫德知道他只有两条路可走了,一条是他呆在这里——那等于自杀;另一条是赶快离开这里——那不过是垂死的挣扎。他站在那里,脑子飞快地运转着,一个主意突然冲进脑海——那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于是他系紧腰带,飞快地从泥淖之地向前奔去。
猎大的群吠近了,近了,更近了,在一个山脊上雷夫德爬上了一棵树,顺着小溪望去,就在不远处,他看到草木在晃动,当他睁大眼睛极力远望时,终于看见了那个恶棍哥萨克人,在他前边还有个熊腰虎背的家伙,那是伊万,伊万手里好像牵着什么,那一定是伊万牵着那群该死的猎狗在前边开道。
他们马上就要过来了,他在紧张地思索着,突然想起了他在乌干达学过的一招。他爬下树来,他挑了一棵很有韧性的小树,把猎刀紧紧地绑在齐人高的树梢上,然后用一些野葡萄藤一头系着被拉得弯倒在地上的小树顶端,另一头铺设在杂草丛中,而后故意在前后踏上一串脚樱做完这一切,他就又开始疯狂逃命了,忽然身后的犬吠声变得嘈杂起来,是那些猎狗闻着了生疏的气味,雷夫德便知道他的命运只在这瞬间了。
他停下来喘着粗气,犬吠声突然停止了,雷夫德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他们一定是到了那猎刀附近。
他急忙爬上一棵树,透过枝叶向后面望去,他的追逐者们已经就在眼前了,但是雷夫德的希望也破灭了,因为他看见了那条浅谷里亚拉夫又在向前追赶,但伊万却不见了。雷夫德舒了一口气,看来用小树做成的弓的上面那把猎刀并没有完全失效。那群犬吠声又喧嚷起来,雷夫德跳下来的时候差点儿摔了个跟头。
“振作,振作,要振作!”他边跑边给自己打着气,忽然一道沟壑出现在眼前,猎狗的狂吠声更近了,雷夫德强迫自己去面对眼前的这个深渊,这就是海岸了,穿过这个小海湾便可以看见那个古堡的灰色的石墙,在他脚下大约有二十英尺深,海水在狂啸奔涌着,雷夫德犹豫了,但那犬吠声已在耳边了,他纵身一跃跳进了那汹涌的波涛之中。
当中将和他的猎狗来到海边的这个石崖的时候,这个残忍的哥萨克人站住了,他注视着那幽暗翻涌的海平面好久,他颇有些遗憾地耸了耸肩,然后盘腿坐下,取出一瓶白兰地,满满地倒了一银杯,接着又点燃了一支雪茄烟,哼唱起了快乐的小曲…那天晚上,亚拉夫中将在他的餐厅吃了一顿非常美妙可口的晚餐,他喝了整整一瓶保罗酒,又饮了几大杯香槟。他在获得前所未有的极大的快感之后,隐隐有两点遗憾,其一就是再没有人能替代伊万,像他那样忠诚;其二便是他竟让他的猎物从手心里逃脱了。当然那个美国佬是死定了,他品尝着饭后的果蔬,无不觉得快意无比。而后在他的资料室里,他仔细把玩着那些他猎捕而来的纪念物,一天的疲劳也似减轻了许多。十点钟的时候,他来到了卧室,他确实有些困倦了,他顺手把房门锁上,窗外淡淡的月光如银辉一般流泻进来,他走到窗边,望了望后院,他那群得意的高大的猎狗还在底下穿梭,他嚷着:“祝你们好运。”便顺势开了灯。
璀璨的灯光下,一个男子突然站在了他眼前。
“雷夫德,”亚拉夫惊叫着,“哦,上帝保佑,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游泳,”雷夫德平静他说,“我发现那比穿过丛林到这儿来要快得多!”
亚拉夫中将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猛然挂上了笑容,“祝贺你!
雷夫德先生,这场狩猎游戏,你赢了!”
雷夫德表情肃然,以一种低沉、沙哑的声调说,“来吧,亚拉夫中将,我现在可是困兽犹斗!”
中将鞠了个九十度的躬,“我明白,今晚太精彩了,我们其中一个要去给猎狗们饱餐一顿了,而另外一个会在这张舒适的床上睡个好觉。雷夫德先生,来吧!”
雷夫德暗下决心,今晚这床是睡定了。
午夜追踪
星期天的早晨又来临了…
这是一首由莱利斯主唱的哀伤的流行歌曲,描述的是一个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不知何去何从的孤独男人在安静的星期日清晨的忧伤情形。在这个宁静的星期大的早晨,我就是歌里的那个男人,没有地方可去,也没有什么可盼望的。
我端起一杯咖啡走进起居室。我住在三藩市的“太平洋山岗”。那天天气不错,天上没有云,有一点微风。从我的窗户里可以俯瞰海湾,海水是深绿色的,一些游艇分散在里面,就像一张地图插着许多小白旗。
我走到我的书架前,它占据了整整一面墙,上面有六千多本廉价的侦探、神秘杂志。我用手摸着一些书背:《黑面具》、《一角侦探》、《线索》、《侦探小说周刊》。这些周刊我从一九四七年就开始收集了,就是说,那上面有我生命的三十年,将近我在这个世界上五分之三的时间——下个星期五,我就满五十岁了。
我拿下一本《黑面具》,看着封面:钱勒,马田,聂伯,麦克,这些都曾是陪伴我度过寂静周日的老朋友。他们驱散我不少恶劣、低落的情绪,但今天不然…电话铃响了,我走进卧室,拿起听筒,是老休本,一个严肃而正经的警探,也可能是我三十年来最接近的朋友。
“嗨,”他说,“吵醒你啦?”“没有,我已经起来好几个小时了。”
“上了年纪,渐渐要早起了。”“可不是。”
“今天下午一起玩会儿牌,喝喝啤酒如何?我太太和孩子去苏里雅多了,不在家。”“我不太想,休本,”我说,“我没那心情。”
“你好像又闹情绪病了。”“是的,有点。”“私家侦探的忧伤,嗯?”
“是蔼—私家侦探的忧伤。”
他发出一阵笑声。“不是和即将来临的五十大寿有关吧?去你的,五十是人生的壮年,我是过来人,老弟,我现在已经五十二了。”“当然。”
“晤,你至少改改主意,过来和我喝一杯,我给你留一罐。”
挂上电话,回到起居室,喝完咖啡,尽量不思考任何事情,最好连呼吸都不要。我站起来,无目的地踱一会步。
星期天的上午来临了…
突然,肺病的老毛病又发作了。我开始咳嗽起来,只得坐下来,拿手帕捂住嘴,听枯燥、易碎的声音,在空空洞洞的公寓里徘徊。香烟,该死的香烟,三十五年来平均一天两包。五十年中的三十五年,抽了不止五十万支的香烟,吸了不下一千万口…算了吧,想那些有什么用?我再次站起来。晤?今天似乎只是站和坐。我也没出门,真要变成幽闭恐怖症患者了。找个地方去,找件事情做。也许独自驾车远游,我只是不想见休本或任何人。
穿上一件旧棉布夹克,离开公寓,开上车。出城最近的方向是向北,所以我开车驶过金门桥,直奔一0一号公路。两小时后,在科里尔北部数英里的红木匠,我拐弯直驶海岸,下午两点以后,我上了一号公路,再向南边行驶。
那一带笼罩着一层雾,看不见太阳,但能闻到强烈的、海的清新的味道。这一带的车辆很少,很长时间看不到一辆。带白沫的海浪,不停地拍打海岸,是吸引人的景致。接近那个叫“锚湾”的海湾时,我驶上一处悬崖。我把车停在一个没有人踪的停车区,找到一条通向同样没有人踪的海滩。
我沿着海滩散步,看海浪打过来,又散开,听听海浪的吼叫,听听雾中的海鸥的叫声。那是个寂静的地方,但唯有寂静才是吸引人的。在这个星期天,它对我是个好地方。
半小时后,我开始觉得冷,又咳嗽起来。我走回小径,上坡,快到悬崖时,看到停车区停着另一辆汽车,一辆布满灰尘的绿色小型卡车。后面还挂着一辆小小的,也是布满灰尘的房车。车的右后部有点倾斜,那说明车胎扁了。附近只有两男一女,一切都是静止的,只有风吹动他们的头发和衣角。
我向他们走过去,走向我的车。我的脚步声高过海浪拍打岸的声音。他们三人一起抬头,移动位置,相互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起步向我走来。我们在相距几码的地方站住了。
“你好!”其中一人说。那人二十出头,另外两个人也是这样的年纪,和我打招呼的那个人有一头红色的长发,下垂的八字胡,穿一件粗布风衣,蓝色工作裤,短统鞋。他的神色不安,看得出微笑是勉强挤出来的。
另外的一男一女,神色同样紧张不安。男的是黑发,比那个红头发短,脸黑黑方方,带格的伐木工人夹克,长裤,褐色的皮鞋。女的并不漂亮,嘴唇很薄,脸色苍白,穿一件长而厚的风衣,一条绿色的大手帕包住头,蝴蝶结像修女的头布,红棕色的头发垂在肩上。三个人的手都插在衣袋里。我点点头,说:“你们好。”
“我们有个车胎扁了。”红头发说。“我看见了。”“我们没带千斤顶。”
“晤,我有,欢迎你们用。”“多谢。”
我有些犹豫,略略皱眉。当你的大半生都在于侦探工作时,有时你会有一种预感,而你却没有相信那些预感。现在我就有这样的预感,感到这儿有点不对劲,很不对劲。他们的不安是一部分,还有一种浓重的,显而易见的紧张夹在三人之中,有着某种轻浮,或者是带危险性的游戏。也许那和我无关,但是侦探的本能,侦探天生的好奇,不允许我置这种“不对劲”感于不顾。
我说,“我碰巧在这儿真是好事,今天这一带车辆似乎不多。”
红头发的男孩从衣袋里抽出左手、不大自信的用手指压压八字胡,说,“是啊,我们可真够幸运的。”女孩大声地吸鼻涕,拿出手帕,用力地擦。
黑头发的男孩把体重换到另一只脚,两眼的目光游移不定,紧了紧夹克,似乎话中有话他说:“这儿真是很冷。”
我瞄卡车一眼,车牌是俄勒冈的。我说:“要到很远的地方去?”
“去蒙大拿度假。”“你们在度假?”“多少有点度假性质吧。”
“你们三个坐那辆轿车,一定有点挤吧。”
“我们喜欢挤。”红头发男孩说。他的音调一下拨高了,”借一下千斤顶,好吗?”
我取出钥匙,绕到车后面,打开后厢。他们三人站在原地,留心地注视着我。我突然想到,他们并不是一伙的,这是不对劲的地方。红头发有八字胡和长头发,是时髦型,而黑头发比较保守,这意味着什么吗?其中之一可能是个“电灯泡”,是个不需要的“第三个轮子”。不过这种情况可能不只是两个人刚好,三个人嫌多那种意义了。如果我的感受不错的话,哪一个是多的呢?那女孩也不曾对哪一个含情脉脉,多看两眼。她那双在风里缩皱的眼睛,一直直视着前方。
我解开扣住千斤顶的钩子,取出来,再关上车厢盖,转过头对他们说,“也许最好由我来为你们换,这玩艺儿还需要些诀窍。”
“我们可以自己干。”黑头发说。“没关系,我乐意帮忙。”
我把千斤顶搬到小卡车的后面,备用胎已经在那儿了。车的两扇门上各有一个小窗户。一个用粗布围着,另一个用的是透明塑胶纸。我从透明的那个偷瞄车里,里边有个放杯盘的柜子,一张小桌,两张床型的长椅。所有的东西全都很干净,很整洁,放好,捆牢,以防车开动时滚动。
他们三个人也走过来,围成一个圆,这一次女孩站在中间。我蹲下来,把千斤顶放到轮轴下面,把它固定好。当我开始干时,黑头发和红头发都上前帮忙,不过依我看,他们还不如不帮。
我们用了十五分钟换好车胎。我试图和他们交谈,以便从谈话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看哪一个是“第三者”,但他们什么口风也没透。两个男的只偶尔回答我一两个单字,女的还在清理鼻涕,一言不发。
我摇动千斤顶手柄,使卡车四轮着地。我说:“晤,好了,你们最好一碰到修车店就修好你们爆了的那个车胎,你们总不想不带备用胎到处闯吧?”
“好的。”黑发男孩说。
我发出一个试图沟通的微笑,“你们车里有啤酒或汽水吗?出了些力气,口也渴了。”
红头发看了看女孩子,又看看黑头发,不安他说,“对不起,什么都没有。”
“我们上路吧。”黑发男孩说。他捡起扁的轮胎,放进车后的金属储物架里,扣祝然后三人向车门走去。
我很不想让他们离开,但我想不出办法把他们留下。没有什么让人怀疑的,坐位上,坐位后面的小架子上,仪表板上,乘客坐那边的地板上,都没有什么东西。女孩子第二个上车,黑发男孩是司机,他们关上门,发动引擎。
“慢慢开,不要慌。”我说着,举手示意告别,但他们一个也不看我。卡车向前冲去,有一点太快,车胎扬起一些碎石,上了一号公路。他们向南边去了,越开越快。
我站在那儿,直到他们的影子消失才回到汽车里发动引擎。
现在于什么?开车回三藩市,不理这件小事情——这是最简单的做法。可我就是不能忘记它。那几个年轻人之一,或者不只一个,不是一伙的。我越想,越觉得应该弄清楚是哪一个。更重要的是三个人全都表现出一种紧张、焦急的气氛。
我没有正式的理由或权利扮演侦探,但我不想违背自己的意愿。而且我对空荡、寂寞的住所有一种强烈的厌恶。所以我不妨再做一次过去三十年的老本行。
我发动汽车,上了公路,向南开。我开了四里路才赶上他们。
他们的速度很快,也许超过限速十英里,但还在安全限度内。我调整车速,保持与他们的距离在数百码之内。时间已近黄昏,不是跟踪的好时候,何况还有一层雾。好在他们的小卡车的灯亮着,这就足以使我跟住他们。我们沿海岸走,路上的车辆一直不多。雾越来越浓,还不停地落着细滴雾水,使我不得不打开雨刮。慢慢地,已进入了漫长阴冷的夜。天很快就黑透了。
继续前行数英里后,小卡车进入蒙大拿湾,他们没有减速而是直穿过去。这样就证明了黑发男孩对他们的目的地撤了谎。我怀疑他们的最终目的地是去哪儿,不禁又想到准备追他们多远?我决定跟踪到底,直到他们停在某地,直到好歹我对他们的关系有所掌握为止。如果那意味着跟踪到明天,甚至追到另一个州,没关系,我没有未决的案子,手边和脑子都没什么任务,不论有无目的,我知道工作是医治自怜和沮丧的良药。
福特村,雷尹镇…小卡车直向前开去。那时我们可能在离金门桥三十英里的地方,我的汽油已经用掉一些,不过还够我驶回三藩市,再远就不行了。
看来我得在什么地方停下来加油了。就在奥立马村南面,小卡车减速,刹车灯亮了一下,然后向西拐上一条二级路,向雪尹国家海滨开去。
两分钟后,我来到十字路口时,车灯照到一块路牌,写着:公共营地,前方三英里。这么说,他们要在这儿过夜,或者吃晚饭。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尽管黑,但这儿的雾稀一些,还有风不断地把它们吹走。视界不错。次等路上车少,为了不引起他们注意,我拐了上去,关上车灯,以二十英里的时速前进。
那地区风景不佳,乱糟糟的,原因是这一带是圣安维斯的断层地带。我经过一个小池塘,向前走了三英里。营地就在左边,靠近海洋。它的西面有些沙丘,南边有松树和机树,还有一个小的管理处。那是个木质建筑物,有一些烧烤用的石台架和一些散放的垃圾筒。小卡车在营地里,灯还亮着,停在林木附近。
我从远处看见它,一些树木挡住了我的部分视线。我没有直接从入口进去,那样他们可能看见我或者听见我。我向旁边一条小路驶去,关掉发动机。十秒钟后,小卡车的灯也熄了。
我静静地坐在方向盘后面,试着决定下一步怎么做。但人的头脑的确很怪:一路上我都没法弄清到底是什么让我觉得三个中一个或两个不对劲,而现在我却又在考虑别的事。我的记忆细胞飞快地转动,突然间我明白了一些事,一直在烦扰我——三件分开的小事,它们凑在一起告诉我哪一个不对劲。我感到眉头皱了起来,我仍弄不清到底是什么情况,但我刚才发现的事使整件事显得更加古怪,更加紧迫。
我伸手取下车顶的圆型塑料灯罩和里面的灯泡,然后下车,越过路面。风刮得很急,像小锯齿一样切割我的脸和手。头顶上一缕细雾在黑暗中飞动,如同冰冷的手指在寻找温暖一样。
我谨慎而缓慢地进人树林中,向南走,大致和卡车停放的地方平行。穿过风吹断的树枝,我估计车和我的距离在四十码左右。
车厢里是黑的,似乎没人,后面的房车透出微弱的光,其亮度之弱告诉我车门上的两个窗子都放下了布帘。
我大步向卡车走过去,在距它不到十码的地方停下来倾听,这时我是躲在一棵大松树的阴影里。除了风的狂叫和远处海浪的声音,我没听见什么。我凝视了一会儿那房车。然后打量了一下卡车旁边的地面,那里没有硬石,只有泥土和松针叶,在人的脚步下它们会发出沉闷的声音。
我慢慢走到卡车旁,到房车旁边时,我停下把耳朵贴到冰冷的金属板上听,同时拿手指堵上另一只耳朵以防风声的干扰。最初大约有三十秒钟光景,里面有微弱的走动声,但没有谈话声。然后,其中之一,就是那个不同伙的人,在用低沉、听不清的声音说话。
“快把三明治做好。”
“就好了。”另一个声音畏怯地说。
“我快饿死了,我可不想就这么坐个没完,你懂吗?”
“这是公共露营地,管理员不会来打扰我们,如果你——”“闭嘴,我早告诉过你,如果不想挨子弹的话,就乖乖的,少罗嗦,我还有必要再说一次吗?”
“不用了。”
“那么闭嘴,赶紧把三明治弄好,我们还有很远的路才到墨西哥呢。”
这通对话告诉我他们的情况比我想像的还要糟。绑架,可能还有其他天才知道的重罪。这是我拔腿离开,向附近的公路巡逻人员报告的时候。私家侦探的职责到此为止,如果你在这时候还不想把事情移交给官方,你就是傻子。我轻轻退后,转过身,准备退回树林,回到我车上。
事情有时就是那样发生的——没法预料,非常巧,巧得你毫无防备——一阵风把一棵树的树枝刮断了,断枝被吹到卡车前,嘭的撞到上面,发出巨响。
房车里立刻有了反应,传出一阵忽如其来的和什么东西的刮擦声。我还在后退,但来不及逃跑了。房车的门拉开,其中一个人冲出来,进入我的视线。他也看见我,大叫,“站住,你给我站祝”他一只手中拿着长的黑黑的东西,那是枪。
我停住了。那人正是我觉得不同伙的人——那个不同伙的人正是那女人。
他双腿叉开,站在那儿,双手托着枪,紧张,害怕,又危险。现在他不戴假发和包头巾,他的头发是短的,淡色的,在黑暗中看上去是白的。除了他苍白的、女子般的面孔和天生没什么汗毛的手,他周身没有一点女人阴柔的特点。
“到这边来。”他说。
我犹豫片刻,然后照他的话做。他很快退后,到一个可以对着我和房车后部的地方。当我走到距他三大步时,我看见另外两人站在打开的车门旁,里面的灯光照着他们的侧影,他们的四只眼睛在我和那个拿枪的家伙之间转来转去。
“你在干什么?”拿枪的说,他认出了我:“你在跟踪我们?”
我没答话。“为什么?你是谁?”
我注视他一会,然后透露出一点真相,因为我要看他的反应。
我说:“我是警察?”
他嘴边的肌肉抽动了一下,枪也晃了一下,好像拿不稳似的。
他对我和那两个年轻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开枪的,一旦他觉得必要。
这点我可以肯定,你凭阅历可以看出一个人会做到什么地步。这个人,在他心慌意乱之中,不用逼他也会开枪。
他终于又开口了,“那是你的事,”说着发出一个含糊的、似笑非笑的声音,“我不是女人,你似乎不觉得吃惊。”“是的”“什么让你识破了?”
“三件事,”我但白他说,“一件是你在停车场擦鼻涕的样子,你用力的姿势,不停地擦,都不是女人的样子。第二件是你走路的方式,迈大步,步子又大又重,和另外两个男孩子一模一样。第三,你没带钱包或手袋,卡车里和房车里也没有,我从没见过一个女人不带这类东西。”
他用没拿枪的手擦擦鼻子,说:“很不错,你很精明。”
红头发的男孩子以发抖的声音说:“你打算怎么办?”
拿枪的家伙没有立刻回答,仍用紧张的目光盯着我,嘴角仍在抽动。我看见他想了一会,向另外两个人说:“你们里面有晾衣绳一类的东西没有?”
“有。”黑头发男孩说。“去拿,我们得绑上这警察,带上他和我们同行。”
怒火在我心中燃烧。我对自己说,你就眼睁睁地任他绑吗?
我就这么站着,无动于衷地等死吗?就这样让自己和两个孩子死在路上的某个角落?我说:“干嘛不现在就杀死我?这儿和别的地方有什么不同?”
他的脸阴暗下来,“你闭嘴。”我向他迈出一步。
“站住,”他拿枪做了一个威胁的手势,“我警告你,老头,如果你不站住的话,我就要开枪了。”“你一定会开的。”我说,向他扑去。
子弹在离我脸一英叽左右射出,火焰的烧着我的皮肤,几乎使我半盲,但我感到子弹从我右颊飞过,枪声也很响,但我还是抓住了他的手腕,在他再开枪前打掉了他的枪。我用右拳猛打他胃部和胸口。他嘴里呼着气,步伐乱了,身体失去了平衡。我再给他一脚,把他踢倒在地,然后骑在他身上,凶狠地送出一串重拳。我感到他浑身发软时,他已经昏了过去。
我站了起来,同时抓起那支枪。我的面颊刺疼,火的一般,两眼也感到刺痛,还流着泪,但我的伤也就限于这些了。除了双腿有些无力之外,我的反应和行动方面也没有任何迟钝的感觉。
红发和黑发的男孩子急急地冲过来,他们僵硬而苍白的脸上有着一种获得释放的愉快感觉。“好了,”我对他们说,“现在你们最好把晾衣绳拿出来。”
我们开我的车把那个不同伙的人送到了附近的公路巡逻站,那家伙叫余连。在路上,另外两个男孩,一个叫安东尼,一个叫艾得,告诉了我被劫持十二个小时的恐怖历程。
他们是俄勒冈州麦克斯城的农林学院学生,那天上午他们从学校出发,想野营两天。然而他们在路上犯了个错误,停车搭上了他们以为是女人的那个家伙。余连上车后就掏出枪,逼他们沿海岸向南开,进入加州。他想去墨西哥,但他不会开车,把他们选作了司机。
他还说他是个逃犯,人狱是因为持枪抢劫和两起谋杀未遂案。
他越狱后全州缉拿他,他闯进一所空房子找衣服和钱。可那房子显然住的是个老姑娘,因为找遍了也没有发现任何一件男人的东西。不过他发现两顶假发和一些适合他自己的女性衣物,于是他产生了女扮男装的念头。
当我们到达公路巡逻站时,余连仍在昏迷之中。安东尼和艾得向那儿的梅尔警官重述了一遍故事。我则简短地讲了讲我那部分。但他们在感激之余,坚持把我说成了某种大无畏的英雄。
梅尔警官和我单独在办公室里时,我亮出私家侦探的执照给他看。他看完后给我一个含混的微笑:“一个私家侦探,呃?你缴余连的枪的方式就是私家侦探的那一套,不错,就像电视上演的。”
“当然,”我疲倦他说,“就像电视上演的。”“我只能说,你胆量过人。”
“不,我不是什么胆量过人。我一生中从没做过这样的事,只是如果我能帮忙,我就不能让那两个孩子受到伤害。余连可能杀死他们,迟早而已。但他们的生命就像刚升起的太阳,前途远大。”
“朋友,他差点杀了你。”梅尔警官搓着他的手说。
“那我倒不在乎,”我顿了顿,”我只关心那两个孩子。”
“无私的人,对吗?”“错。”
“那么,你为什么不在乎自己的安危?”梅尔警官停止搓他的手,问。
有好一会儿我默不作声,然后,我决定说,因为我把原因放在心里已经够久了
“好,我告诉你,事实上,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人,我最好的朋友也不知道。”
“知道什么?”
我走到窗前。“医生说我只能活十八个月了,除非有什么奇迹。我得的是晚期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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