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在线阅读:爱神无顾
TXT下载地址:希区柯克作品集,希区柯克小说下载,希区柯克悬疑故事集txt精装典藏版,悬念大师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自导的悬疑故事集,每个小故事都或多或少包含了恐怖,悬疑,超自然等元素,每集开始都是由导演本人拉开序幕,等到故事完毕,又由导演本人闭幕总结。每个故事都很精彩,令人拍案叫绝。
爱神无顾三位中年女士围坐在墨西哥酒店的早餐桌旁,外套松散地披在她们的肩上,看得出来,她们是费城郊区上层社会住宅区的那些女士们中的一部分。
“请给我一点咖啡,”埃伦·亚内尔小姐用西班牙语对招待说。她曾在国外旅游过,知道如何与外国服务员打交道。
“嗯,咖啡要半热的。”说话的是维拉·朱利特夫人,她是三人中年纪最长的,正觉得墨西哥的早餐冷嗖嗖的。1第三位女士路茜小姐没说话,只是看了看表,马瑞欧该到了。片刻之后,招待把一壶半热的咖啡放到了她们的桌上。
“我想,路茜,”埃伦说,“让马瑞欧早点来,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我们就能到外面找个地方吃上一顿热点的:更好的早饭了。”
“马瑞欧已经替我们做了很多事了。”路茜说。当提到这个年轻西哥导游的名字,她的脸就激动得微微发红。她感到激动和脸红是因为她的女伴提到他,而她正想像着他强壮甚至有些粗野的墨西哥人的腿。昨天,她们的墨西哥导游划船送她们去雪契米科水上花园时,她看到了那双腿。
在五十二年宁静的独身生活中,路茜·布朗小姐也许从未想到过一个男人的腿(当然更不会在早餐桌旁)。这是到达墨西哥一个月以来的一个令人心烦意乱的变化。这类的变化也许早就发生了,那时她生病的父亲刚刚去世,却又出入意料地留给她一笔遗产。而路茜小姐自己直到在这里碰到马瑞欧那天才发现这种变化的存在。
那天一开始,她感到会是多事的一天。当在充满阳光的酒店卧房醒来时。路茜感到一种渴求自由的感觉也苏醒了。这种感觉一直存在,隐隐地撼动她庄重的灵魂。吃早饭时它索绕在摆放餐桌的院子里。餐桌上飘荡的,还有她的女伴喋喋不休的谈话(旅途的费用实际上是路茜为她们负担的)。但无论是维拉对清晨的冷空气的抱怨还是埃伦对塔西克城势利的评价都不能中断这种感觉。
对路茜小姐来说,生活中似乎只有费城,塔西克城褪色的粉红屋顶和阁楼呈羽毛形状的教堂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一个玫瑰红的城市,几乎有时间那样古老…那天,当她看到那枚戒指时也许就是她旅途中最快乐的一刻。
在树叶广场的一个银器店里,维拉和埃伦正在为一个银壶和店主讨价还价时,路茜发现了那枚戒指。在她的眼里,它并不高雅,几乎可以说得上粗俗,招遥戒面是一颗硕大的但不值钱的蓝宝石,戒托是银质的。但在戒指中似乎闪烁着一种神秘的光芒吸引着路茜。她把戒指套在手指上,让它反射出上午的阳光。她觉得它使她母亲的定婚戒指都黯然失色,尽管那订婚戒指的价值在这只宝石戒指的五十倍之上。路茜小姐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瞥了一眼维拉和埃伦令人气闷的背影,她开始把戒指从手指上取下来。
但戒指在手指上纹丝不动,这时维拉和埃伦转过身来,看到了它,轻轻叫了起来:“路茜,它真漂亮。”“简直像一枚订婚戒指。”
路茜小姐的脸又红了,“别犯傻,我只是试试,它对我来说太年轻了。戴上它我看上去…”她继续想把它弄下来。墨西哥店主在旁边低声恭维着她。
“得了,”埃伦说,“买下它吧。”
“真是讨厌,不过看来我是弄不下来了,我想我得…”路茜小姐用远超过那蓝宝石戒指价值的钱把它买下来。尽管如此,那笔钱对她仍是无足轻重的,这次旅行,经济方面的事由埃伦负责,因为在这方面她很“在行”。因为戒指卡在路茜小姐手指上,她还想和店主侃侃价,但路茜小姐说:“回酒店我会用肥皂和热水把它弄下来的。”不过她一直也没能把戒指从手指上给弄下来。
在塔西克城,路茜小姐的精力好像特别充沛。晚上吃饭前维拉和埃伦都在房间里休息,想把脚的酸痛减轻一点,而她决定再去一趟广场上的圣塔·普里斯卡教堂。第一次参观这个教堂,和她的女伴在一起她总觉得不太自在,她想独自在冷清、灰暗、简陋的教堂里体会它独特的气氛。那种气氛与路茜家乡的教堂的气氛是不同的。
穿过橡木门,路茜小姐步入教堂大厅,修饰着黄金叶花朵和天使像的圣坛在她面前隐约闪现。一个年老的农妇,身着黑衣,手里的蜡烛照在圣女像上。一条狗跑进教堂,四处看了看,又跑出去了。这些小小的场景给路茜小姐一种奇异的感受。它们带着天主教的和异国的情调,似乎在召唤着她。一种她自己也说不清的冲动使她屈膝跪下,模仿着那个年老的农妇,开始祈祷。她的蓝宝石戒指在灰暗的烛光中闪动着和这教堂一样奇异的光芒。
路茜小姐只跪下一小会儿,当站起来时,她感到右边有一个人。她转过头看见一个墨西哥小伙子。他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跪在凡码外的地方,浓密的黑发在他虔诚的额头上反射出点点微光。路茜小姐站起身时,他们的目光正好相遇。那只是短短一瞥,但他的脸给她留下了一个鲜明的印象。路茜小姐看到他褐色的皮肤,奇特的双眼,还有一种深沉温和的耐心。总之,简短的相遇让她感到已经看到了一些这个陌生城市的陌生的人们的内心。简短的相遇使路茜小姐记住了那个墨西哥小伙子。当然她不会把这个告诉维拉和埃伦的。
路茜小姐离开教堂、心情愉快地向酒店走去。黄昏的阳光已越来越暗,当她穿过拥挤的集市到通向酒店的街上时,已经是晚上了。街上没几个人,她的脚步声回响在石板路上,听上去显得分外孤独,一个男人的影子摇摇晃晃地向她走来。这时街上除了他们没有第三个行人,但路茜小姐并不害怕,只是提醒自己前面是个醉鬼,要离他远点。那个喝醉的人摇摇晃晃地越走越近,路茜小姐有点想折回后面的集市,但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是美国人,是不会被伤害的。她继续向前走着。
但恐惧仍然还在。当她走到那男人面前,他盯着她,向她挥手,要钱。那是个满脸胡子的流浪仅,满嘴酒气,说着她听不懂的西班牙语。路茜小姐是从他的手势和表情猜出他在乞讨。但她对这些街头流浪汉没有什么同情心。她摇摇头,准备继续向前走。
一只肮脏的手拉住她的衣袖,难懂的西班牙语又响起来。她用劲甩开那只手。那个男人眼里闪现出愤怒的神情,他恼火地举起手臂。
显然那个流浪汉并不想伤害她,但路茜小姐本能地向后一退,她的鞋根卡在路面上的石板缝隙中,她摔倒了。她躺在那儿,站不起来,她的脚踝扭伤了。
流浪汉站在她旁边。这时路茜小姐感到了真正的恐惧。一种不由自主、忽然发生的恐惧压倒了她。
忽然在街边的阴影中,另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了,一个整洁的穿白衣的男人。路茜小姐看不到他的脸,但她知道是教堂里的那个小伙子。她看到他把那个流浪汉推开,然后要他走。流浪汉回头看了看,摇摇晃晃地走开了。
路茜小姐感到一个人的脸离自己的脸很近,接着一只有力的手托住她的背,扶她起来。她听不懂小伙子说的话,但他的语调很温和,充满关心。
“女士,”他说,看了看流浪汉离开的方向,“他已经走了。”这个墨西哥年轻人的牙在月光下反射出洁白的光。他接着说:“我叫马瑞欧,从教堂那边过来。让我送你回酒店,好吗?”
路茜小姐的脚踝很痛,马瑞欧一直把她送到酒店,再把她送回房间。她的情形在维拉和埃伦之间引起了一阵慌乱。看到马瑞欧仍然关切地站在一旁,埃伦拿起她的提袋,问:“我们该给他多少钱,路茜?”但路茜小姐不想这样做,她说:“不,钱对这个年轻人会是一种侮辱。”
马瑞欧似乎听懂了她的话,他也说了几句,但路茜小姐却不怎么能听懂。最后马瑞欧拿起她戴蓝宝石戒指的手,吻了吻,鞠躬,然后离开了房间。
那就是马瑞欧如何走入了这三位女士的生活,而且显然他并不想很快离开她们。第二天早上,他来到酒店,找到了路茜小姐。
这次路茜小姐第一次正面看到他的脸。他并不是很英俊,他的睫毛很长,但眼睛靠得太近了。厚厚的嘴唇上长着八字胡,但胡须稀疏,不大好看。只是他的手指有力而修长。总的来说,这个小伙子给人某种热情和可信的感觉。
他解释自己是个大学生,想在假期挣点钱,所以希望能做女士们的导游。由于路茜小姐的脚扭伤了,他建议替她们雇辆车,司机也由他兼任。而他索要的报酬却令人吃惊的少,而且坚持不需要付更多。
第二天他租到一辆车,便宜的租金使即使精打细算的埃伦小姐也十分满意。于是马瑞欧开始热情而认真地带着她们在各个景点之间游玩。
衣着整洁的马瑞欧的陪伴令路茜女士很高兴,其实三位女士都很高兴。他为她们订了不少游览计划。一天,他带她们攀登玻卜卡贝特山,好几个小时之中,她们在世界上最美最神秘的山峰前,激动不已。有时当马瑞欧和路酋小姐单独在一起的时候,马瑞欧总是把路茜小姐的手握在掌中,轻轻地抚摸。
那是马瑞欧用他的方式,绕过语言的障碍告诉她,他非常高兴能和她一起分享这次美妙的墨西哥之旅。被他有力的手握住,路茜小姐手指上的戒指又收紧了,但她并没有感到痛,她所感受到的是另一种与疼痛完全不同的感觉。
在玻卜卡贝特山之行后,路茜小姐决定应该离开塔西克城,去墨西哥城了。
她让埃伦去告诉马瑞欧他的使命结束了,还让埃伦带去了额外的几百比索的酬劳。埃伦转告了马瑞欧,但马瑞欧没有接受那笔钱,而是找到了路茜小姐。他告诉她,墨西哥城里有不少人并不友好,他伸出他强壮的胳膊说他想继续照顾她们,而且为她们介绍墨西哥城里的风光。他强壮的胳膊挥动着,似乎在拥抱着天空、太阳还有墨西哥的群山。他黑色的眼睛和长长的睫毛,却拥抱着路茜小姐。
路茜小姐感到似乎有一种本能在促使着她同意了马瑞欧的要求。马瑞欧和她们一起来到了墨西哥城。到达墨西哥城第二个星期,他们决定去游览墨西哥金字塔。
像往常一样,路茜小姐和马瑞欧坐在前排。他是个出色的司机,路茜小姐喜欢看他全神贯注开车时的侧影,也喜欢听他不时地喃喃自语,但不大喜欢他用目光注视她的脸,然后向下滑到她的胸前。
他的凝注让她有些不自在,她用英语对他说:“马瑞欧,你是美国入说的那种花花公子。你肯定认识很多女孩。”
开始他似乎没听懂。沉默片刻,他说:“女孩,花花公子,你是说我吗?不。”他把手伸进衣袋,拿出一张照片,“女士,这就是我的女孩…”路茜小姐拿过照片,发现是一个比她还老的妇人。她头发花白,眼睛大而忧伤,岁月和疾病在她的脸上留下条条细纹。“是你妈妈!”路茜小姐说:“给我讲讲她的事,好吗?”
马瑞欧尽量用她能听懂的词汇告诉她他妈妈的故事。她妈妈非常穷,一辈子住在一个叫古德罗斯的小村子里,艰难地抚养着一群没有父亲的孩子,如同人间的圣女。路茜小姐从他的话里听出他对她母亲几乎是一种崇拜的爱。
听到马瑞欧的话,路茜小姐决定在她的旅行结束前,她要向马瑞欧问到他母亲的地址,然后寄一笔钱给她,让她能帮助马瑞欧上完大学。也许她的儿子会因为过分的自尊而难以说服,但作为母亲,她会接受的。
“那是金字塔吗?”埃伦的声音打断了路茜小姐的思索。“嗯,它们比不上埃及的金字塔。”埃伦继续说。
但路茜小姐被那两座太阳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打动了。她凝视着幽暗、古老的金字塔,心中感到一种奇特的兴奋感觉。这种感觉在塔西克城的教堂里她也同样碰到过。“这些石阶我是爬不上去了,“埃伦泄气地说:“我太老了,天气也太热。”
维拉尽管没觉得热,但她也老了。她站在金字塔底,衣服披在肩上,手里拿着从不离手的香烟,说:“你去吧,路茜,你还年轻,而且也好动。”
于是路茜和马瑞欧开始向上爬。
在马瑞欧的帮助下,她爬到了太阳金字塔的顶上。虽然陡峭的石阶令她累得喘不过气来,但登上塔顶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塔顶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们坐在一起。一个是费城来的富有的小姐,一个是偏僻小村里走出的小伙子,紧挨着坐在一起。他们看着巨大的平原,古老的村落和它们的庙字散落其间,向下望去可以看到从庙字通向月亮金字塔的被称为死亡之途的路。马瑞欧开始给她讲祭把仪式的故事。在过去,这种仪式每年都有一次。
路茜小姐半闭着眼睛,一边听着他的话一边想像着当时的情形:人群涌向他们脚下的平原;巫师站在指定的某级石阶上;塔顶是一位衣服一尘不染的青年,那当然就是马瑞欧。
马瑞欧是村民们奉献的祭品,他将被奉献给神灵。她感到对他的怜悯,她伸出了她的手——那支戴着无法摘下的戒指的左手,她的手找到了他的,被他温暖有力的手指轻轻地握篆…路茜小姐几乎不知道马瑞欧什么时候抱住了她,他的头垂到她的胸前。直到她闻到他皮肤的甜香味和头发间香波的气味,她才猛然清醒过来。她猛地跳起来,似乎从几个世纪的时光中回到眼前,想起还有两个女伴在塔下等着,想起还有许多的石阶要下。
在返回墨西哥城的路上,路茜小姐决定自己和维拉坐在后面的坐位上,把埃伦换到前面和马瑞欧坐在一起。
回到酒店时,路茜小姐说:“明天是星期天,马瑞欧,你最好休息一下,不用来陪我们了。”
他开始反对这个建议。当路茜重复道:“不,明天不行,马瑞欧。“他脸上的表情就像一个失望的孩子。但很快他的表情变了,他的眼睛挑战般地直视她的双眼。
回到房间,路茜小姐感到心猛烈地跳个不停。那眼神所代表的东西是她以往从不敢妄想的东西。她明白,那是一种渴望的眼神。
由于某种原因,她不能理解,而她的心中也从未梦想过,马瑞欧在追求她。
他在热烈地追求她。晚上在上床之前,路茜小姐做了几件以前她从未做过的事。
她穿着睡衣长时间地站在卧室里的长镜前,真切地感到,自己是一个女人。
她没有看到自己有什么新的惊人的东西。但这只是她的外表没有将她内心将要发生的和已经发生的惊人的变化表现出来而已。
她并不美丽,即使年轻的时候也不曾美丽过,而现在已人到中年了。她的头发快白了,松散的搭在额前。她的眼睛仍然清澈,而且正充满了欢乐,但在它们周围却是岁月留给她的阴影与皱纹。
在睡衣下面,她的胸依然挺实,但身材却已经不行了。事实上,无论她的面孔还是身材,都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人了。而她却被人追求。她知道,一个墨西哥的英俊年轻人感到了她身上某种吸引人的东西。
路茜小姐对很多事并非一无所知,她知道不少年轻人追求年老的女人而事实上希望最后继承她们的财产。但马瑞欧除了拒绝任何额外的报酬以外,甚至不知道路茜小姐是她们三人中最富有的一个。只有费城的一个律师和她家族的一些人知道她真正拥有多少财产。不,如果马瑞欧是为了钱,他就该把眼光放到埃伦身上。埃伦掌握着她们的钱袋,而且在任何时候都不让任何人知道她手里的钱实际上属于路茜。
面貌普通、衣着单调的路茜小姐身上没有任何地方显示出富有。她母亲的订婚戒指上有一颗值钱的钻石,但也只有专业的珠宝商人才能看出来。而那个蓝宝石戒指也不值得任何人为它花费精力与时间。如果她能把它从手指上弄下来,作为感谢,她会很高兴把这戒指送给他。
不,墨西哥城里有上千的女人比她显得更富有,还有更多的女人年轻美丽,值得马瑞欧为之倾倒,还有…猛然间,路茜小姐为这事的不合逻辑感到一丝恐惧。
也许是未婚女性的本能触动了她的神经,使她警惕到一种莫名的危险。
路茜小姐决心她必须了结这件事,她静静地躺在床上,作出了路茜小姐和维拉在长途车站等候。她们都紧紧拥着自己的外衣,似乎很冷。维拉确实有点着凉,她也总是如此。而今天虽然有春日的阳光在照耀,路茜小姐却也感觉到了阵阵的冷意。她的双眼,还有鼻子都是红红的。
她们等的是埃伦,她落在后面是为了把酬劳付给马瑞欧,而去帕兹考罗的汽车20分钟后启程。埃伦来了,她的鼻子也是红红的。
“你不能那样干,路茜,”她抱怨说,“那样太狠心了。”她把两张一百比索的钞票交到路茜手里。“我觉得把这个给他时他就像要打人。她解释说,“而且他读到你的信时就像孩子那样地哭起来。”
路茜小姐听了默不作声。在去帕兹考罗的整个路上她都几乎一言不发。
宁静的帕兹考罗湖旁的一家旅店的走廊上,三位女士围坐桌旁开始吃晚饭。从不愿安静的埃伦在讨论着第二天的计划。路茜小姐却显然心不在焉。她的目光转向墨绿色的湖面,研究着湖上一串串的小岛还有在湖面掠过的秃鹰,它们发出粗糙的叫声,贪婪的寻找着动物的尸体。过了一会,她站起来说:“有一点冷了,我要回房间去了,晚安。”路茜小姐的房间有个小阳台,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到湖面。
阳台下面就是沉人黑暗的湖面,晚归的渔夫们用模糊的声音交流着一天的收获,偶尔就唱上一段当地的民歌。
路茜小姐静静地坐着,看着他们,心中想着马瑞欧。自打离开墨西哥城,她就在想念马瑞欧,现在她为自己鲁莽的赶走马瑞欧而后悔不已。她应该自己和他说。她难过地猜测他会怎样猜疑…这些想法深深地刺痛着她,她伤害了他…她的胡思乱想被打断了,因为她在下面的渔夫中看到了一个雪白修长的身影。路茜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心开始狂跳起来。她扶着栏杆,极力向前探,向黑暗中望去。的确,路茜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在那里敏捷、优雅地闪动着。
但那不会是马瑞欧,他被留在数百英里外的墨西哥城了,而且路酋还特意吩咐埃伦不要告诉他她们的去向。
穿白衣的人影从远处向她窗户所在的湖岸飘来。从湖岸上射出的一片灯光照在他的身上,使人能够看清楚。那是马瑞欧。
她探下身去,心就像一只不知所措的鸟儿跳个不停。他就在她下面,他们之间只有十五英尺。
“路茜小姐,我终于找到你了,”他用西班牙语说:“我知道,我会找到你的。”
“但,马瑞欧,你是怎么…?”“长途汽车公司告诉我你们到这里来了,我也买了一张票,就来了。”
她看见他高兴地笑着,雪白的牙忽隐忽现。“路茜小姐,为什么你一声不响地就离开了呢?甚至没有说一声再见。”她没有回答。
“但我现在来了,我仍然为你效劳。明天你和我到湖上去,好吗?在其她两个女士醒来之前,就你和我。湖上有月亮,我们还能看见日出。”“好吧…”
“明早五点我来接你,我会弄条船。鸟儿们还没醒,我就会在这里等你了。”
“好吧…”“晚安,我的小姐。”
路茜小姐回到房间,当她换上衣服躺到床上,她感到自己的手在颤抖。
直到凌晨,她还没有平静下来,直到窗户下传来低低的口哨告诉她马瑞欧已经到了,她感到自己仍在颤抖。
她飞快地穿上衣服,理理头发,披上件衣服,跑下楼去。旅店里很安静,没人看见她穿过走廊,也没人看见她顺着斜坡来至“马瑞欧的船旁。
他抬起她的手,把它放到唇边,然后轻轻地把她扶上船。
她没有一点反对,就像神父将她引向每个人都要经历的那个神圣之地。
马瑞欧说得对,天上挂着月亮,是柠檬色的满月。不透光的湖面上反射出一缕缕的月光。
路酋小姐坐在船里,虽然很凉,却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她注视着马瑞欧,他站在船尾,划着船向湖里深处划去。他把裤子挽起来,一直至“膝盖以上。月光下他的腿强壮,粗野。他还唱着歌。
路茜小姐以前未曾想到他的嗓音如此优美。歌声听上去很甜,还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忧伤。马瑞欧注视着她,目光从她的脸向下移动,一直到她放在膝上的双手。手指上那枚便宜的蓝宝石戒指在夜色中幽幽地反射着月光。
小船向多岛屿的湖心深处划去,路茜小姐已经忘记了其他的一切,包括她身处何时,何地。闪烁的星辰和圆润的月亮她都已视而不见。她所感受到的只有一种深沉的宁静,似乎这种几乎难以觉察的感觉要持续到时间的尽头。
她听到了马瑞欧的声音:“听,是鸟儿们在叫。”
她听到了这一群群岛屿中的乌鸣,但目光所及的地方却只能看到在天空中无声息盘旋的秃鹰。
马瑞欧停下来,拿出他们的早饭。有牛肉,面包,黄油,还有奶酪,他还带了一瓶红酒。
他用一把大折叠刀把黄油抹在面包上,递给路茜小姐。她这时才感到真的是很饿。她吃面包,喝着红酒。酒精进入到她的血液中,令她感到阵阵如少女般的快乐。无论马瑞欧说什么她都会发笑,马瑞欧也在笑,他的目光也停留在她的身上。
他们吃着早饭,就像蜜月中的夫妇。太阳渐渐取代了月亮的位置,把金红色的光芒洒向湖面。在几英里之内,她所能看到的只有秃鹰,还有就是远处飘来的阵阵歌声。
最后一片面包吃完了,酒也喝完了,马瑞欧又拿起桨,向湖心更深处划去。他不停地划,再不说一句话。
当她一看到那个岛,路茜小姐就知道它是马瑞欧所选的那一个,它看上去人迹罕至,也远离其他岛屿,岸边草长得很高,很密,就像岛的流苏。
他把船靠上去,草立刻将他们包围起来,就像进入了另一个小得多的世界,他们自己的世界。他握住她的手,轻轻他说了两个字:“来吧。”
她跟着他如同一个听话的孩子。他找到一块干的地方,他为她铺上一件衣服,让她坐下。然后他紧挨着她也坐下来,将她搂在怀中。她能看到他的脸,离她很近,还看见他黑色的眼睛,似乎更近,还能感到他温暖的,带着酒味的呼吸。
她闭上眼,知道自从遇到马瑞欧那天起就注定会有的一刻就要到来。从教堂相遇的那一天起,几乎每一件事都在暗示着这一刻终会到来。她能感到他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她的脸,还感到他的手握着她的手,握到了那枚蓝宝石戒指。
她感到他抚弄着那枚戒指,他的手指都流露出那种倾慕。整个过程看上去很复杂,却也并不多么奇特。
他的手开始向上移动,他的手指移到她的喉咙,轻轻地停下来,她没有叫,更没有感到恐惧。
他的双手开始用力地收紧,他的嘴唇向她的嘴唇压下去,他们深深地吻着,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吻着。
马瑞欧扔开沾血的折刀。他讨厌看到血,为了拿到那个戒指他要砍下一根手指更让他觉得恶心。
至于她手上那枚她母亲的定婚戒指他看也没看。那枚普通,便宜的蓝宝石戒指几个星期以来使他对其他任何事物都熟视无睹了。
他把衣服盖在路茜小姐的尸体上。本来他想把她放到有草的水面下,但又觉得会飘浮出去,让渔夫发现。
这个岛几年也不会有人来,而真的有人来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似乎永远都在盘旋的秃鹰。
再没有回头看一眼,马瑞欧向小船走去,划向陆地。到岸边之后,他把小船翻过来,让它顺水飘走。这样,它就会一直飘到湖的中心地带。
一个美国妇女和一个经验不足的船夫驾船进入湖中。他们途中落水,都被淹死了。警察们不会在这个巨大的湖中搜寻他们的尸体的。
马瑞欧搭上一辆返回方向的运货车。明天,如果能搭上另一辆车,他也许就会在古德罗斯村了。他想他的母亲肯定会喜欢那戒指的。
百叶窗
在漫长、无聊的飞行旅途中,我经常买一本神秘杂志来打发时间,但是这一次却没必要。坐在我身旁靠近窗口的那个人,远胜于任何杂志。
他是位中年人,衣着保守中透着粗犷。他有一个双下巴,一双温和的褐色的眼睛,浓浓的眉毛。飞机起飞时,我在他身旁的座位坐了下来,他不经意地瞥了我一眼。我很想和他说话,却找不到话题。飞机升空了,我们都解开了安全带,这时他开口了:“我看你是个神秘小说迷。”说着瞧着我手中的杂志。
“可能还算不上,”我说,“不过这不失为打发时间的一种好办法。”
“我也算不上,”他说,“我所以读神秘小说,为的是要赶时间,懂得新的犯罪技巧。”“你这样说很容易让人以为你是个歹徒,正在研究学习犯罪技巧。”
他咧开嘴笑了笑,“问题没这么严重,”他说,“银行要经手钱,而钱吸引歹徒,我想在这方面多了解些,以防我工作的银行出事,如此而已。”
“我叫约翰逊,”我说,“幸会。”
他说:“多年前,我亲身经历过一次银行抢劫,那是在加州一个小镇的一家商业银行里。所以,我知道这种事随时都可能发生。”“听起来蛮吸引人的。”我说。
“不错,可以说是很吸引人,也很紧张刺激。他说,靠向椅背,闭上双眼,很明显,他正在回忆那段往事。
我很想知道这件事的经过,于是我说道:“讲出来我们一块儿分享怎么样?”
“你会厌烦的,”他说,同时睁开了眼睛,“不过,好吧,故事很长,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当时我在银行里是个助理出纳——真正的小职员。我们的银行办理一种夜间存款,镇上的生意人可以在商店关门之前,把现金存到银行里来。那时候,镇上所有的商店在星期四都到晚上九点钟才关门,因此,礼拜五上午,夜间存入的现金总是不少。”“我了解这种情形,”我说,“在下城我有一家运动用品店。”
“哦,真的?F城是一个好地方。嗯,我的工作之一是早上一早到银行,清理夜间存款,计算好,作好标记,放在出纳的办公桌上,以便他在银行开门后工作。所以,我总是全行第一个上班的人,其他的同事要在银行开门前十五分钟才会陆续到来。不过,每天上午银行正式营业之前,我还有半小时自己的时间,我很喜欢那段时候,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时候没有别人在,使你有一种独自负责整个银行的感觉。”我理解地点点头。
“有一天早晨,和平日一样,我大约八点钟离开家,站在公共汽车站等候公共汽车,这时有一辆灰色的福特汽车开过来,停在公共汽车站的旁边,司机探出头来,问我要不要搭便车进城。我说当然,他打开车门,我便跳上车,坐在他旁边。”
“在神秘小说里,”我自作聪明地分析说,“你应该怀疑一位陌生人无端地施予你恩惠,定有所图。你应该说,不,谢谢,然后继续等你的公共汽车。”
“也许。不过,那天早上我可是一点提防都没有。于是我上了福特车,可是上了车之后,我发现后座上还有两个人,这使我大为惊骇,因为坐在右边的那个人拿着左轮手枪,枪口正对着我。
“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任何事来引起外人的注意,我可以向你保证,因为那人的手枪正警告我别轻举妄动。单是那把枪就已经足够了。
“我们默默地开着车向银行驶去,车速平稳。司机将车停在银行的后门,我平常进入的地方,他好像对我平常的活动规则很了解似的,银行背后是条小巷,或者算是弄堂,仅供银行职员进出。在清晨,巷子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持枪的男子对我说,‘到了,朋友,下车!’他示意我下车,他和后面的另一个人也跟着下车。持枪的那一个,高高瘦瘦的,头发金黄。另一个比较粗壮,有一头浓浓的黑发,而且长到后颈。高个子对司机说,‘留在汽车上!’然后对我说,“开门,让我们进去!”他的声音冷冷的,温和有礼,显得不慌不忙,好像他每天都在做这种事一样,也许他真的如此。
“当枪口对着你的时候,我觉得没什么好争辩的,只有唯命是从。于是我掏出钥匙,打开门。当我把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胳膊扭动,我看见手腕上手表指着八点十五分,距警卫和同事上班还有好一会儿。但是我知道地窖的电子锁,时间是定在银行开门营业之前几分钟,我十分肯定他们对电子锁没办法打开,除非等到开门的时间。
“我们走了进去,高个子的一句话,熄灭了我最后一丝期望,他说:‘夜间存款!’那时,我才领悟到,他们的的确确知道我每日的工作规程。他们肯定监视了我好些个上午,注意我的一举一动,我相信那就是一般作案人所谓的‘探路’,约翰逊先生,你说是不是?”
他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好像要我称赞他从神秘小说中学到的歹徒的“行语”。我说“是的”。听这位威严十足的中年银行家说黑社会的行话,总觉得怪怪的。
“他们逼我来到大门旁边的墙壁上存放夜间存款的地方,那时候,银行大门还没有现代这种坚固、透明、装有电眼的设备,而那扇前门里有一道活动的百叶窗,是遮挡午后阳光用的,因为我们副经理的办公桌就在大门的右边。每天上午,太阳射进银行时,这扇百叶窗就放低一点,午后就那么放着——放低一些——一直到第二天上午我来上班,再把它拉上去,每天早晨,在我清理前一大夜间存款之前,拉上百叶窗是我的第一项工作,”他一双安详的眼睛转向我,不无得意地对我说,“约翰逊先生,你知道,我在银行里有很多零星的工作要做,我几乎成了门房。”说完,大笑一声,然后继续讲下去。
“虽然枪就顶在背后,但是习惯的力量胜过一切。经过门前时,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拉起那道百叶窗。就在这时跟在我背后的男子立刻说:‘站住!你在动什么歪脑筋?’我只得站住,说道:我每天早上拉起这扇百叶窗,我只是要把它拉上去而已…’不等我说完,他就说:今天我们不必了,假如你不介意的话。
你以为我们喜欢街上每个人都看见我们在做什么吗?
“我想,我至少应作出一些象征性的努力,对这两个强盗表示抗议,于是,当我们走近存放夜间存款的壁柜时,我以不大自信的声音说:‘我打不开这东西,那要用特殊的钥匙来开,那把钥匙在出纳身上,他要到九点钟才来。’”“较粗壮的矮个儿没有说什么,只是从口袋里掏出枪,走过去站在大门旁,透过百叶窗,看外面街上的情况。高瘦的男子用力将枪顶在我的背部,‘别和我耍花招,’他说,‘我知道每天早上是谁在这里开这东西,是你!别给我磨蹭了,快点给我打开!’我惊慌失措,掏出钥匙,温顺得什么似的,打开了壁柜。你说,我能怎样?”
“假如是我的话,我也会这样做的。”我安慰他。
“那天是礼拜五的上午,现金不少,还有好多支票,都是商人在夜间存放的。当高个子看见那么多现金时,满意地叫起来,他命令我:‘全部取出来,放进这里面。’他将一个黑色的手提箱递给我。
“我照他的命令做,但我的动作尽可能的慢,而且尽量不露痕迹。我想也许我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当我将所有的钱和支票都放进手提箱时,时间仍然只有八点三十分。
“我开始怀疑,当他们离开时,会把我怎样处置?对此,我根本不抱乐观态度。我见到了他们的面孔,我可以向警方描绘他们的长相,我可以指认他们,而且我也和他们一起坐过福特车,我知道车牌号码。
“高个子说:‘朋友,躺到地上,仰躺。’我照办,就躺在大厅中央的大理石地板上,我觉得有一种完全受人摆弄的感觉,小个子就站在百叶窗前,可以一面用枪看着我,一面注意街上的情况。
“高个子看看手表,就在那时候,电话铃响了。那是门旁副经理的电话,在空洞的房间里,那铃声就如同警笛。我惊骇得差点跳了起来。高个子用枪对着我,命令道:‘你!去接!’“他的温文有礼全没了。‘接那电话,尽量自然,小子!不然的话,你不会活着接另一个电话。去!’“电话响了三次,我从地板上爬起来,走过去,拿起话筒,高个子紧跟在后。矮个子没有说话,但是枪也指向我。‘听筒移开耳朵一点,’高个子警告说:‘让我也听得见。’我清清喉咙,对着话筒说:‘喂?’声音大而清晰,对方传来细细的询问声:‘国家商业银行吗?’我听筒拿得远远的,好叫高个子也听得见。
“他的枪顶进我的背部。我对话筒说:‘是的,先生。’“你们今天下午几点关门?’声音问,我看见身边的匪徒扬起两道眉毛。
‘告诉他!’他低声说。“我对着话筒说:‘我们三点半关门。’“谢谢你。’然后我们都听见对方挂断电话的咔嚓声。
“我放下电话,我的额头在冒汗,我觉得好似生了一场大病一样,我看看矮个子的枪,正对着我的腹部,而且仅相距五英尺左右。
我的双腿发抖,高个子舒了一口气。
‘好,怀特,’他对他的伙伴说,‘回到门旁去。’然回对我说:小子,回你原先的地方。’他向我挥挥枪,我只得再次躺下。
‘时间充足得很,怀特,’他对他同伴说,‘看住这小子,我去翻一翻出纳的抽屉。’“然后,他就不见了,我可以听见拉开抽屉的声音,然后是诅骂声,因为他发现抽屉里没有钞票。
“我可以看见新办公桌上的大壁钟,钟的分针正一点一点地移动,每一丁点的移动在我看来似乎是一千年。高个子搜不到任何东西,再回来时,分针似乎移动了四格。我本可以告诉他,我们一向把现金存放在地窖里。
“他走回大厅,左手拎提箱,右手握枪。他示意怀特朝银行后门走,也就是我们进来的地方。这么说,他们不打算等候到地窖开启的时间。他们正要离去,我可以听自己的心跳声,似乎大理石地板是一种会传声的木板。
“怀特离开门边,枪指着我,问道:‘他怎么办?’“把他给做了,就像我早先告诉你的。”
他转向我,嘴角含笑地看着我,两眼皱起,“约翰逊先生,我可以告诉你,那时候我差点儿被吓死了,我不知道他们的意思是杀掉我,还是击昏我,或是什么。‘把他做了’可以有很多种意思。然后我看见怀特将手枪倒转,俯下身来,将枪柄击在我的头部,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说:“银行业比我想像的更具危险性。”
“的确,”他说,“后来我发现,匪徒在半里外准备了另外一部汽车,那辆福特车还是偷来的。他们来自别的州,镇上没有人认识他们,所以他们认为无需杀死我,而只想击昏我,趁我昏迷的空档逃走。”
“然后呢?”我问,这是一位充满好奇心的听众该问的。
“当他们从后门逃走时,警察好像瓮中捉鳖一样,将他们逮住了。”他说,“司机早已被逮住,警方早已把银行团团围祝”我们可以听见飞机的马达声变了,因为飞机正准备降落。“警察?”我惊讶地问,“他们怎么来的?”
“辛普森找来的。”他说。我迷惑不解地看着他:“谁是辛普森?”
“我中学的同学,”他说,“他当时是银行的出纳员,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怎么想到报警的。”
“当他打电话到银行时,问我几点钟关门,我告诉他三点三十分,但他知道实际上是三点整。这等于是信号,要他报警。”
当我看见机场跑道向我们迎面而来时,我伸手去取帽子和外套。
“你意思是说那部电话里装了窃听器什么的?”我问:“你和辛普森事先就有安排?”
“当然,”他微笑着,对我的惊讶似乎颇为得意,“我喜欢有备无患,辛普森和我事先商量好的。”
“等等,”我反驳道,“即使如此,辛普森怎么晓得这天早上要给你打电话?他每天给你打电话吗?”
“哦,没有!辛普森是个光棍。还没有家。”他说,好像那样就将一切解释清楚了。“他每天早上上班前,总是要到银行所在的那条街上拐角的好妈妈咖啡店用早点,因此每天早上八点二十分,他会从银行门前经过。当他从门前经过时,假如发现百叶窗仍然放下,他就会打电话到银行,问银行几点关门。假如我回答不是三点,那就表示要报警;假如我之外的人接电话,也要报警;假如没有人回答,也要报警。你知道,事情就是那么简单。”
“是很简单,”我说,“假如你生病了,在某个上午没有按时上班,因此没有拉起百叶窗,那么该怎么办?”
“假如我生病不能上班,那么在他出发用早点之前,我妻子就会打电话告诉他,百叶窗没有人拉上。”“如果反过来呢?假如辛普森在抢劫那天生病了呢?”
“那是一种不大可能的巧合,”他说,“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当飞机轮子着地时,我解开安全带,我说,“这种事对你来说是太不公平了,不是吗?你冒大险,你被匪徒击昏,而你那位辛普森朋友却在咖啡店里享受。”我们站起来。
“是的,我想那是事实,”他说,“可是,那时候我们年轻,正如你早先说的,那是很刺激的,约翰逊先生,你体会不出来,当一支枪柄向你头部击下的时候,该有多紧张刺激。你昏迷两小时之后重又醒来,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死!”
我问:“你现在还在国家商业银行做事?”“是的,还干老行,辛普森也是。他现在是银行的董事。”“太好了,应受的奖赏,那你呢?”我问。
“我是董事会的主席,”他说,面带微笑,“你知道,我仍然在冒险。”
“现在,我终于弄明白整个故事了。”我含糊地说,“从以前到现在。”
我们一起走下飞机,走出机场,我稍微落在后面。我的外套搭在右手臂上,当我们步人机场大厅时,在一股冲动之下,我用右手食指顶着他的背部——用外套掩盖着——同时对他说,“左转,进入男洗手间。”
他的反应十分镇定,两眼转过来看我的时候,略略睁大了些。
他略微紧张了一下,然后说道:“洗手间?为什么?”但是脚步没有停止,继续前行。“现在,别跟我说什么唯一的钥匙在出纳手中,”我说,“到了,进去吧!”
我们进入洗手间,里面没有人,正如我所希望的。
当关上门后,我把手指移开他的背部,他转过身来。这次他认真地看着我,头部向后斜歪着,凝视着我的脸。他立刻认出来了。
他说:“约翰逊先生,这么多年来,你发福不少,而且改了姓名,你在F城真有一家运动用品商店吗?”
“这是我的幻想,”我说,对他微笑,“我在一家运动用品店当店员,不过目前我有机会将它买下来,假如下周前我能筹出两千元。”
“哦,”他说,“这么说来,你改邪归正了?”
“自从出狱后,我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我举起手指,“瞧,我根本就没有持枪。”“你为什么不去贷款?”他问。“你认识什么人愿意贷款给有前科的人吗?”我试过,但都失败了。”“你没有到我们银行来试试?”“我正打算去。至少今早我想亲自向你肯求,当然你得仍在那里工作。”“你为什么没有去?”
“当我见到你们银行的那些放款人员和副经理时,我失去了勇气。我知道他们一定会拒绝。这件事除了你之外,没有人会答应的。”
“所以你就跟随我到机场,上飞机,是不是?”
“是的,我碰巧看见你走出银行,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拎着行李,进入开往机场的计程车。我立刻认出你,所以跟随你到机场,买了同一班飞机的票。”他点点头,面无表情:“两千元?”“是的,只要两千元,但是我没有抵押品。”
他勉强地笑了一下:“那天,你叫那个名叫怀特的‘做掉我’,约翰逊先生,他用枪柄击我,你还记得吗?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孩子。”
“我知道,对于那种事我并不觉得光彩,不过你应从事情的另外一个角度去考虑,不是那次抢劫,你和辛普森不会受到上级的‘注意’,不是那次抢劫,你怎么会有今天的地位?”我眯眼注视着他,暂时屏住了呼吸。
有一会儿他没有说话,“你说的不错。由于你,银行的上级才注意到我。这种想法,以前从未有过。因此,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我想我是欠你一点,辛普森也是。”“你们每人借我一千元如何?你可以说是私人贷款,我会还你的。”
他很快作出决定:“我相信你会还的。说毕,他掏出支票簿,签出一张两千元的支票。当他递给我的时候,我们握手。他好奇地问我,“你为什么带我到这里?为什么不在飞机上或大厅里向我告贷?”我看着洗手间光秃秃、镀着瓷砖的墙,咧着嘴笑着对他说:“这儿没有百叶窗。”
暴露的密码
安冬尼和巴克并非真正的朋友。事实上,有一段时间安冬尼甚至想把巴克杀了喂狗。因为那次在旧金山作案时,巴克骗过安冬尼,致使安冬尼白费了许多功夫,却分文未得,还差一点被警方抓住,因此,当今天晚上巴克来敲安冬尼的门时,很出安冬尼意外。
巴克还是那样高大强壮,长长的刀条脸,阔口,手中拿着一瓶酒。
“先不要发火,安冬尼。”巴克抢先开口,摇晃着酒瓶,“要发火也等先喝完这瓶…”酒才喝了一半,安冬尼已经知道了巴克的来意。巴克在城里探知了一个肥厚的保险箱,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为他打开。安冬尼是最好的开保险箱能手。现在有许多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都是用气割的方式,需要带很多工具,安冬尼从不需要带太多的工具,而且干起来迅捷无声。
“安冬尼,旧金山那件事,请听我解释,”巴克的目光转来转去,“我身边有一个女人,总是缠着我死要钱,你知道被女人死缠时的滋味。这次我会以十倍的回报来补偿你的。”
“谁知道你小子会干出什么事?”安冬尼不屑地说。在巴克吞掉安冬尼的那部分钱之前,安冬尼就有些看不惯他。巴克好吹牛,好摆阔,很容易被女人勾引;巴克穿衣花哨,在几百个人中你可以一眼看见他;巴克喜欢开那种大型的豪华轿车,很惹人的眼。干这行的人不应如此。
但无论如何,巴克脑子里还是有些东西的。尤其在找保险箱方面,他绝对是个天才,并且总能计划周详。和他一起干,就得容忍他的脾气,而且不可相信他,尤其转移的时候不能把保险箱里所有的东西都交给他。像上次在旧金山,他们都中了巴克的套。
巴克带来的是一瓶上等的XO,这意味着他此次的确需要安冬尼的帮助。安冬尼慢慢地品着酒,不喝白不喝,是不是帮忙则另当别论。
巴克的三寸不烂之舌又在侃侃而谈,把一切说得天花乱坠。
安冬尼神情中透出怀疑之色。巴克板起面孔,露出入伍新兵般的真诚之色,举起右手说:“安冬尼,我保证这次绝对公平,也绝不会有女人介入,而且这次相当容易。”他倒满两杯酒,在手中撞了一下,递一杯给安冬尼,“我敬你,伙计。”
安冬尼已经有几个月没喝到这样的好酒了,他很缺钱用。他问:“什么事这么容易?”
“我这里搞到了那幢楼的建筑图,一切全计划好了。”巴克拍拍口袋,“这次会是我们两人的经典之作。只你我两个人就够了,没有第三者参加。我们一人一半。”
安冬尼漫不经心地应着,心中暗忖:上次在旧金山正是有第三者参加,才被巴克吞掉了自己应得的一份。如果只有两个人的话,一个对一个,自己倒是不怕巴克。虽然巴克头脑转得更快,但自己的力气比巴克大。
巴克问:“你要不要我再多说一些情况?”
安冬尼点点头,又把酒杯伸过去,美酒的滋味真是不错。他最近一直运气不佳——相信巴克早就看出来了。他的屋里凌乱不堪,房间灯光昏暗,由于没有暖气,他穿着一件旧毛衣。最近,他甚至像周围那些无能的傻瓜一样去给别人打工,四处做一点办公室的工作,却没找到一个固定的雇主。
巴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打开。这是一张精心绘制的计划图,只有内行才看得懂。房间、通道、楼梯、电梯…标得详细而精确。
“安冬尼,你看,这次如探囊取物。”巴克拍着图纸,脸上每个毛孔都向外渗着自信。“嗯,”安冬尼打量着铅笔画的圆圈,“这是什么?”
“珠宝——大部分是钻石。很容易脱手的。我已经联系好了买主。或者,你那部分自己去脱手。”巴克咧嘴笑着,又把酒瓶递了过来。
安冬尼又喝了一杯,掏出一支香烟,弹了一弹。巴克把一只银制的打火机凑上来。“接着说。”安冬尼吸了一口烟。
“好。我们从这条巷子靠近大厦,从这里进去,上三楼。”巴克指点着计划图,“这本是一个大厅,现在隔成五个小办公室和一间保险柜室。我已经弄到了这道门的钥匙。”他暖昧地眨眨眼,“我认识在这儿工作的一个妞儿,干那事的时候偷偷掉换了她的钥匙。
我还知道楼里的警报系统。”他又指了指末端的房间,“保险柜就在这儿。”
“什么样的?”
“一个又大又厚的力神牌保险柜。我还没有见过,不过他们告诉我已经有十几年了,又大又重,锁得很严。”安冬尼并没有问“他们”是谁,巴克一定买通了内线,但不会告诉他。“只有一条出路?”安冬尼看着图纸问。
“那有什么关系?反正也不会有人看见我们。下周末有三天假期,我们周五午夜去下手。他们发现被盗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安冬尼点点头,细细品着酒:自己还能再信任巴克吗?会不会又被他骗了?
“我已经计划就绪,一切万无一失,安冬尼。”巴克摇着酒瓶,“你我是多年的兄弟,所以我才来找你,那些珠宝至少价值五十万元,我要弥补你上次旧金山的损失。”
安冬尼不听这一套。他仔细研究那张图,问了许多问题。巴克回答得很圆满,似乎毫无保留。安冬尼不得不承认这桩买卖不错。巴克说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侦察、再侦察,还花了许多钱打听消息。他知道珠宝肯定会在那个保险箱里,他知道任何该知道的细枝末节。
“我还要告诉你,安冬尼。”巴克说,“这是我的洗手钱,是我一生最后的一票。这次拿到钱后,我会远远离开这儿,再也不回头。
我要定居到我家乡的那个农场中,忘记过去,过一辈子舒心日子。”
安冬尼让巴克把图留下来,答应第二天答复他。换作旁人,他早就跳起来满口应承。但对巴克,不得不有所顾忌,他必须多考虑一下,如果巴克欺骗自己,又如何应付?安冬尼越想越觉得巴克会在得手后,出其不意地暗算自己。如果巴克预先埋伏两个人在小巷里…事情不只是开保险柜那么简单,安冬尼绞尽脑汁想了大半夜。第二天巴克打来电话,安冬尼回答:“我干了。”
“你真是个聪明的家伙。”巴克笑着挂上电话。
几分钟后,巴克来到安冬尼的公寓,用铅笔在图上写出了街道名、公司名等等。安冬尼发现那栋大厦距他的公寓只有两公里路。
他们约好了见面的地点。巴克闪身离开。
以后的两天里,安冬尼收集了一些工具,又从一个黑帮团体搞到一瓶特制炸药,答应在一周内付款。他又弄到一只小型提箱,仔细地把应用之物整理好。然后,他又上街买了一套西装和一顶帽子。这样一来,他看起来像个公司职员。许多人在大厦里晚上才下班,安冬尼前一段时间做过许多办公室工作,所以知道得很清楚。
安冬尼徒步去目的地侦察了一番。一切都和巴克说得一样,但是那条小巷不大对头。小巷黑漆漆的——里面可以藏许多人——如果有人躲在那儿,等候着他从楼梯上带着价值二十五万元的珠宝走下来,情况可不妙。
星期五晚上。安冬尼和巴克如约见面。
进入大厦并不难,没有遇到任何麻烦。他们徒步从生锈的梯子上到三楼。巴克花了十分钟关掉警报系统——这正如他许诺的一样。事情顺利极了。
巴克打开门,俩人一同走进。他们又随手关门。“伙计,全靠你了。”巴克说。
安冬尼直接走到后面放保险柜的地方,这是一个单独的小房间,可以起到隔音的作用。这是他们唯一的保险柜,说明一定应有东西在里面。安冬尼仔细地检查保险柜,巴克站在附近,显得局促不安。
“巴克,别站在这里分散我的注意力,你搅得我心神不安。”安冬尼说。
“你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搞定?”巴克问。
“半小时,也许四十五分钟。你别站在这儿死盯着我。”
巴克耸耸肩,进入另一个房间。安冬尼找了一块旧布,挂在唯一的窗户上,然后打开灯,关上门。安冬尼花了十五分钟时间仔细检查保险柜和房间。
巴克敲门,“安冬尼,你还要多久啊?”安冬尼关掉电灯,打开门,告诉巴克不要乱动。
已克站在门边,看着安冬尼小心翼翼装上火药。安冬尼的动作很慢。巴克有些焦躁不安。
安冬尼点燃引线,两人都躲在屋外。保险柜爆破得不错。低沉的一声爆炸,几声咔嚓响,保险柜门就开了。
巴克欣喜万分,一阵风似地扑进保险室。保险柜里是空的!
安冬尼气愤地大叫:“你说过有百分之百把握这里有珠宝!”
巴克呆立了一会儿,惶惑地摇头,然后暴跳如雷,连说里面应有啊!
这事对巴克是个可怕的震惊,安冬尼还从未见到有人这样失望过。
安冬尼也相当沮丧,两人一起诅咒,踢翻了桌椅,然后溜出大厦。
巴克的车停在小巷里。车上还有另两个戴眼镜的人。安冬尼知道,如果此时他真拿着二十五万元珠宝的话,已经是个死人了。
巴克上车,问也不问安冬尼是否搭车,径直开走了。安东尼转过巷口,上了一辆计程车。
第二天,安东尼决定离开。巴克恢复了一点理智,好歹到机场送了一下他。
安冬尼搭了一架南飞的七四七班机——他并不在乎飞向何处。只要有他和他的皮箱在。
他曾在打工期间留意过办公室职员的工作习惯,知道他们总喜欢改动保险箱密码。记密码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于是总会有一个方便地记密码方法。他故意延长检查保险柜的时间、在抽屉中找到了一只不走的闹钟。他按钟表上的时间数字,轻易打开保险柜,将珠宝放入皮箱。然后关上保险柜,再用正常的方式爆开保险柜。
这一票的确弥补了上次旧金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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